第八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评分第八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评分(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评分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评分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评分(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评分第八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评分(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评分第九条 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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