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我購買《遼史選譯》這本書,更多的是齣於一種對曆史的好奇心,以及對這個曾經輝煌的契丹王朝的探究欲望。拿到書的那一刻,它厚實的質感和精美的封麵設計就給瞭我一種安心的感覺,仿佛它本身就承載著一段厚重的曆史。我翻看瞭目錄,發現內容劃分得很細緻,包括瞭政治製度、經濟發展、文化藝術、民族關係等等,這些都是我一直想要深入瞭解的方麵。我一直覺得,瞭解一個王朝的興衰,不僅僅是看皇帝的功過,更要關注它背後的社會結構、文化基因以及與其他民族的互動。這本書的“選譯”方式,讓我對它充滿期待,我希望它能夠提煉齣最具代錶性和價值的曆史文獻,通過通俗易懂的語言呈現給我,而不是晦澀難懂的古文。我尤其想看看書中是如何解析遼朝的軍事力量是如何形成的,它的官僚體係是如何運作的,以及它獨特的契丹文化是如何在與其他民族的交流中保持和發展的。
評分拿到《遼史選譯》這本書,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它帶來的驚喜。我之前對遼朝的瞭解,大多來自於一些零散的資料,總感覺不夠係統,不夠深入。這本書的名字雖然很直白,但拿到手後,我纔發現它的內容遠比我想象的要豐富和精彩。我先粗略地瀏覽瞭一下章節設置,發現它在曆史敘述上非常有條理,從遼朝的興起到滅亡,每個時期都有詳細的論述,而且每個論述又進一步細化到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多個方麵。我尤其對書中關於遼朝與北宋、西夏等政權的交往曆史非常感興趣,瞭解那個時期各民族政權之間的復雜關係,對於理解整個中國曆史的大格局至關重要。另外,這本書的譯文質量似乎很高,語言流暢自然,沒有生硬的翻譯痕跡,這對於我這種非專業讀者來說,是非常友好的。我希望能通過這本書,能更清晰地看到遼朝在中國曆史長河中所扮演的角色,它對後世的曆史進程又産生瞭哪些深遠的影響。
評分終於到手瞭,這本書我期待瞭好久!《遼史選譯》這個名字就透著一股子學術範兒,但包裝卻意外地精美,那種沉甸甸的手感,紙張的質感,都讓我覺得物超所值。打開第一頁,一股淡淡的墨香撲鼻而來,這是我一直追求的閱讀體驗,比那些電子書冷冰冰的屏幕要溫暖太多瞭。我翻看瞭一下目錄,感覺內容劃分得非常清晰,從遼代的建立、政治製度,到經濟文化、民族關係,幾乎涵蓋瞭遼朝曆史的方方麵麵。而且,“選譯”這個詞很吸引我,意味著它不是枯燥的史料堆砌,而是經過精心挑選、提煉和翻譯的精華。我尤其對裏麵關於契丹民族的社會生活和宗教信仰的部分感到好奇,一直覺得這個民族在中國曆史上留下瞭濃墨重彩的一筆,但卻瞭解不多。這次有機會能通過這本書,深入地去探究他們的風俗習慣,他們的思維方式,甚至他們與漢族等其他民族的文化碰撞與融閤,感覺會是一次非常充實的精神之旅。我計劃花上至少一周的時間,每天抽空閱讀一部分,細細品味,做好筆記,爭取把這本書的精髓都吸收進去。
評分剛拿到《遼史選譯》這本心儀已久的書,迫不及待地想分享一下我的初步感受。首先,這本書的整體質感非常棒,拿在手裏很有分量,紙張也印刷得清晰舒適,這對於我這種喜歡沉浸式閱讀的讀者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我隨手翻瞭幾頁,發現它的內容編排得非常閤理,條理清晰,從遼朝的建立背景,到它的政治製度,再到其經濟發展和文化成就,都做瞭一個比較全麵的梳理。我個人一直對遼朝的曆史文化非常感興趣,特彆是契丹民族的獨特風俗和宗教信仰,總覺得這是一個被很多人忽視但又極其重要的曆史篇章。這本書的“選譯”方式,預示著它能夠將那些相對晦澀的史料,以一種更加易於理解的方式呈現給讀者,這對我來說是一個巨大的福音。我非常期待能夠在這本書中,找到關於遼朝社會結構、民族融閤以及它與周邊政權關係的深入分析,相信它能為我打開一扇瞭解這段曆史的新視角。
評分我剛拿到這本《遼史選譯》,還沒來得及深入閱讀,但光是看它的裝幀和排版,就足以讓我眼前一亮。那種素雅的設計,沒有花哨的圖案,卻透著一種曆史的厚重感。書頁的厚度適中,翻閱起來不會有廉價感,字體大小也正閤適,長時間閱讀也不會感到疲勞。我隨意翻瞭幾頁,發現裏麵的遣詞造句都相當考究,既保留瞭古籍的原汁原味,又通過譯文讓現代讀者更容易理解。我特彆喜歡它在翻譯過程中可能加入的一些注釋或者背景介紹,這樣可以幫助我更好地理解當時的社會背景和曆史事件,避免望文生義。我一直對遼朝曆史有些淺顯的認識,知道它是一個由契丹族建立的強大王朝,但具體到一些細節,比如它的疆域、它對周邊民族的影響,以及它最終是如何走嚮衰落的,這些都有些模糊。這本書的齣現,正好彌補瞭我知識上的空白。我迫不及待地想瞭解一下,它對於遼朝的軍事製度、官僚體係是如何解讀的,對那些著名的遼朝皇帝,比如遼太祖耶律阿保機,是如何評價的,是否有新的史料或者獨到的見解。
評分經典國學,值得珍藏。
評分這種雙麵品格的背後則是:知識背景十分復雜,其知識理路的厘清對我是睏難的。但還是應當注意到,對於本書來講,若關涉到方法論,則有兩個層麵,一是作為該文本之基礎的田野調查的方法,這在第四編中有所反思,進一步展示瞭學者與法律實踐者在知識生産關係中的復雜情勢,說明瞭有利於法學知識之生産的結構處於溜流變、不穩定當中);二是作為本著作被寫作的方法,即作者構建文本的理論依據。這雖也有所交代,但這種交代十分籠統。考慮到蘇力自己所說的,他對西方學術“流露齣一種不屑一顧”,隻是“利用瞭駁雜的來自西方的學術理論”來開掘“中國可能開拓的處女地”,我們不得不感到不塌實。例如,盡管強調他所使用的“地方性知識”是受吉爾茲啓發的,但與之不同,然而,他實際上是在兩種意義上使用瞭“知識”這一概念。一種是被強調區彆於吉爾茲的、“是交流不經濟並因此不一定值得批量文本化的知識”,這實際上離開瞭文化解釋的進路,幾近於或就等同於哈耶剋的經驗理性主義的知識分工論(知識的彌散性),在此,“知識”等於“信息”;而另一種則是可交流的、在初步被文本化的知識。這種區分既未被指明,也未被堅持。更重要的是,這種區分的不被指明還隱含瞭這樣的矛盾:如果蘇力使用的“知識”一直是第一種意義上的,那麼,關於知識的地方性與普遍性的辯解就是多餘的。因為,當知識等於信息時,它就可能與這一問題無關。如此,則“知識的地方性”便不足以成為使任何知識具有被理論所重視的正當性之前提。這種“不屑一顧”的做法是否與蘇力的建設性方案能夠調和呢?僅僅解決知識與其生産機製的關係問題,還不足以使人疑雲盡釋。並沒有試圖探詢知識在離開其産地之後與其受眾的關係。但在另一種方式上,蘇力錶達瞭他的情緒與態度。在一定程度上,確實構建瞭一個“概念法學”作為其批評的對象,盡管這個對象並不明確。對它的最大批評顯然是認為它顛倒瞭知識生産的結構,它欲圖以“邏輯的生活替代生活的邏輯”,其實質則是“思想和實踐的貧睏”。雖然如此,且流露齣的感情也極強烈,但是,我們卻決不能認為,當法律社會學提交瞭一份厚重的“作業”時,就自然構成瞭對概念法學的顛覆。概念法學有它存在的基礎,這種基礎可能同樣是製度性的(德國在這方麵享有世界聲譽)。它的産生同樣是在某種製約結構之中。激情陷於無思之境。,概念法學還有其建設意義。社會學研究離開概念工具也將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們想到韋伯曾經提醒人們注意在社會學上的“法律”乃與法學上的“法律”不同,那麼我們就應該具有更開闊的視界,這種視界既不囿於概念的分析,也不囿於法社會學。也許,把理解成是對中國法學麵對中國之不平衡的、有斷層的社會現實的不夠自覺的批評,更富有啓發與警醒意義。正是在對理論的追求與對理論的“不屑一顧”之間的緊張關係上,我們體味到蘇力的矛盾心情,但確實為我們描繪瞭一幅頗具現代性的農村基層司法。這其中,既有科學的冷靜,又有“韋伯式”的憂鬱。“你怯怯地不敢放下第二步,當你聽見瞭第一步空寥的迴聲。”
評分喜歡曆史可以看看 還不錯
評分經典國學,值得珍藏。
評分還是朋友推薦我買的,後來就非非常喜歡,
評分這種雙麵品格的背後則是:知識背景十分復雜,其知識理路的厘清對我是睏難的。但還是應當注意到,對於本書來講,若關涉到方法論,則有兩個層麵,一是作為該文本之基礎的田野調查的方法,這在第四編中有所反思,進一步展示瞭學者與法律實踐者在知識生産關係中的復雜情勢,說明瞭有利於法學知識之生産的結構處於溜流變、不穩定當中);二是作為本著作被寫作的方法,即作者構建文本的理論依據。這雖也有所交代,但這種交代十分籠統。考慮到蘇力自己所說的,他對西方學術“流露齣一種不屑一顧”,隻是“利用瞭駁雜的來自西方的學術理論”來開掘“中國可能開拓的處女地”,我們不得不感到不塌實。例如,盡管強調他所使用的“地方性知識”是受吉爾茲啓發的,但與之不同,然而,他實際上是在兩種意義上使用瞭“知識”這一概念。一種是被強調區彆於吉爾茲的、“是交流不經濟並因此不一定值得批量文本化的知識”,這實際上離開瞭文化解釋的進路,幾近於或就等同於哈耶剋的經驗理性主義的知識分工論(知識的彌散性),在此,“知識”等於“信息”;而另一種則是可交流的、在初步被文本化的知識。這種區分既未被指明,也未被堅持。更重要的是,這種區分的不被指明還隱含瞭這樣的矛盾:如果蘇力使用的“知識”一直是第一種意義上的,那麼,關於知識的地方性與普遍性的辯解就是多餘的。因為,當知識等於信息時,它就可能與這一問題無關。如此,則“知識的地方性”便不足以成為使任何知識具有被理論所重視的正當性之前提。這種“不屑一顧”的做法是否與蘇力的建設性方案能夠調和呢?僅僅解決知識與其生産機製的關係問題,還不足以使人疑雲盡釋。並沒有試圖探詢知識在離開其産地之後與其受眾的關係。但在另一種方式上,蘇力錶達瞭他的情緒與態度。在一定程度上,確實構建瞭一個“概念法學”作為其批評的對象,盡管這個對象並不明確。對它的最大批評顯然是認為它顛倒瞭知識生産的結構,它欲圖以“邏輯的生活替代生活的邏輯”,其實質則是“思想和實踐的貧睏”。雖然如此,且流露齣的感情也極強烈,但是,我們卻決不能認為,當法律社會學提交瞭一份厚重的“作業”時,就自然構成瞭對概念法學的顛覆。概念法學有它存在的基礎,這種基礎可能同樣是製度性的(德國在這方麵享有世界聲譽)。它的産生同樣是在某種製約結構之中。激情陷於無思之境。,概念法學還有其建設意義。社會學研究離開概念工具也將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們想到韋伯曾經提醒人們注意在社會學上的“法律”乃與法學上的“法律”不同,那麼我們就應該具有更開闊的視界,這種視界既不囿於概念的分析,也不囿於法社會學。也許,把理解成是對中國法學麵對中國之不平衡的、有斷層的社會現實的不夠自覺的批評,更富有啓發與警醒意義。正是在對理論的追求與對理論的“不屑一顧”之間的緊張關係上,我們體味到蘇力的矛盾心情,但確實為我們描繪瞭一幅頗具現代性的農村基層司法。這其中,既有科學的冷靜,又有“韋伯式”的憂鬱。“你怯怯地不敢放下第二步,當你聽見瞭第一步空寥的迴聲。”
評分這一“事業”在兩個方麵同步進行。其一便是尋求“事物的邏輯”,試圖理解知識的實際生産機製。錶明農村的基層司法處在一特殊的結構當中,這種結構處於一係列的二元對立之間;諸如城市/鄉村、格式化/非格式化、陌生人社會/熟人社會等等的二分使得基層法官在既定的司法製度框架內處於緊張狀態。他負載的和必須適用的一套知識與他所麵對的必須解決的問題之世界並不協調,因為這一套知識是為另一個世界設計的。他成為兩種需求的交匯點:民族國傢與鄉土社會同時嚮他發齣指令,一個要求規則之治,另一則要求解決糾紛保持和諧。“任何知識,都是同一定的時間和空間相聯係的,無論是其産生還是其使用,都是對這種時空製約的一種迴應。”作為基層對這一時空製約的迴應之結果的,便是那些難於進入法學傢視野的技術、知識。
評分排版舒朗,詳注精譯,值得收藏,好書。
評分記載瞭遼朝二百多年(907-1125)的曆史,同時也記載瞭遼以前的契丹族和耶律大石所建西遼的曆史,是研究遼、西遼的重要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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