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DL/T 5271-2012):水電水利工程砂石加工係統施工技術規程》是根據《國傢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2007年行業標準修訂、製定計劃的通知》(發改辦工業(2007)1415號)的要求,由中國水利水電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製定的。本標準在編製過程中,編製組經過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我國水電水利工程砂石係統的實踐經驗,參考國傢和相關行業的技術標準,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最後經審查定稿。
內頁插圖
目錄
前言
1 總則
2 術語
3 工藝流程
3.1 一般規定
3.2 工藝流程選擇
3.3 工藝流程計算
3.4 倉容設計
3.5 供配電
3.6 係統控製
3.7 給排水
4 設備選型
4.1 一般規定
4.2 破碎設備
4.3 製砂設備
4.4 篩分設備
4.5 帶式輸送機
4.6 其他設備
5 總體布置
6 廢水處理與細骨料迴收
7 土建與金屬結構工程施工
8 設備安裝
8.1 一般規定
8.2 破碎設備
8.3 製砂設備
8.4 篩洗設備
8.5 帶式輸送機
9 係統調試
9.1 一般規定
9.2 單機調試
9.3 電氣調試
9.4 聯動調試
10 生産性試驗
本規範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附:條文說明
精彩書摘
3.4 倉容設計
3.4.1 砂石加工係統的半成品料倉容積宜按高峰時段3d~5d砂石需用量確定。
3.4.2 篩分料倉活容積宜滿足篩分車間生産2h~4h的砂石需用量。
3.4.3 中碎料倉活容積宜滿足中碎車間生産0.5h~1h的砂石需用量。
3.4.4 細碎料倉活容積宜滿足細碎車間生産0.5h~1h的砂石需用量。
3.4.5 製砂原料倉活容積宜滿足製砂車間生産2h~4h的砂石需用量,若單獨采用棒磨機製砂,其活容積為棒磨機8h~12h的處理量。
3.4.6 成品粗骨料倉容積宜滿足混凝土澆築高峰期3d~5d的粗骨料需用量。
3.4.7 碾壓混凝土用細骨料與常態混凝土用細骨料應分開堆存。成品細骨料倉容積宜滿足混凝土澆築高峰期5d~7d的細骨料需用量。采用濕法生産時,成品細骨料倉不宜少於3個;采用乾法生産時,成品細骨料倉可隻設1個。
3.5 供配電
3.5.1 係統配電設計應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電可靠、電能質量閤格、節約能源、技術先進、經濟閤理和安裝維護方便。
3.5.2 變電所位置的選擇應根據係統負荷的分布情況確定。
3.5.3 變電所建築形式的選擇應綜閤考慮施工工期、運行費用、設備安裝場地等因素。
3.5.4 變壓器颱數應根據負荷特點和經濟運行要求進行選擇。當係統負荷變化較大或集中負荷較大時,宜設兩颱或兩颱以上變壓器。單颱變壓器的容量不宜大於1250kVA,當用電設備容量較大、負荷集中且運行閤理時,可選用較大容量的變壓器。
3.5.5 砂石加工係統應采取無功補償措施,提高功率因數,滿足電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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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中國建築工業齣版社 《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 50009-2012) —— 結構設計基礎與規範體係的基石 前言 《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 50009-2012)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2012年正式發布並實施。本規範旨在統一我國現階段民用與工業建築的結構設計荷載取值標準,指導建築結構設計人員正確、閤理地確定作用在結構上的各種荷載,確保建築結構在正常使用和各種特定使用條件下具有足夠的安全性、適用性和耐久性。作為結構工程設計領域的基礎性、綱領性標準,它構成瞭我國建築結構設計規範體係的頂層框架。 第一章 總則與適用範圍 本章首先界定瞭規範的基本原則,強調瞭結構設計應遵循“安全、適用、經濟”的綜閤目標。它明確瞭荷載設計應基於科學的概率理論和工程實踐經驗,綜閤考慮結構的長期性和偶然性影響。 1.1 適用範圍與限定:規範明確規定瞭其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各類房屋建築和構築物的設計。同時,也詳細闡述瞭其不直接適用的情況,例如特殊結構(如核設施、水工建築物等)的設計,這些結構通常需要依據更專業、更具體的規範來確定荷載。 1.2 基本設計原則:核心在於確立荷載的設計值和組閤原則。設計荷載值應充分反映結構在不同使用階段可能遭遇的最不利效應,確保結構構件的強度、穩定性和使用極限狀態得到滿足。 1.3 術語定義:對規範中涉及的“恒荷載”、“活荷載”、“水平地震作用”、“風荷載”等關鍵術語進行瞭精確的定義,為後續章節的理解和應用奠定基礎。 第二章 恒荷載取值 恒荷載是結構長期承受的、不隨時間發生顯著變化的荷載,是結構設計中最基礎、最穩定的作用力。 2.1 結構自身的恒荷載:詳細規定瞭混凝土、鋼筋、鋼結構、磚石結構等常用材料及其組閤的自重密度取值標準。這為準確計算構件的自重提供瞭依據。 2.2 結構上的固定非結構構件恒荷載:包括樓闆、隔牆(非活動隔牆)、屋麵附屬設施(如防水層、保溫層、女兒牆等)的恒載取值。規範對不同材料和構造的隔牆進行瞭詳細的錶格化規定,強調瞭在結構設計階段必須充分考慮未來裝修和設備布置的潛在重量。 2.3 裝修和設備恒荷載:針對地麵麵層、天棚裝飾、內隔牆(特彆是活動隔牆)以及固定設備(如暖通設備、給排水設備等)的恒載取值,提供瞭按使用功能分類的荷載標準,指導設計者在缺乏精確設備參數時進行閤理保守的估算。 第三章 活荷載取值 活荷載是隨時間變化或移動的荷載,是決定結構承載力和使用性抗度的關鍵因素。 3.1 樓麵均布活荷載:本章是活荷載的核心。規範根據不同的使用功能(如住宅、辦公、學校、商場、倉庫等)詳細劃分瞭樓麵均布活荷載的標準值(kN/m²)。例如,明確瞭普通辦公樓、居民臥室、圖書閱覽室等區域的荷載差異,體現瞭針對性設計的要求。 3.2 作用在結構上的集中活荷載:針對活荷載的局部集中作用,如靠牆放置的重型設備、書架等,規範也提供瞭相應的集中活荷載標準值及其作用範圍的規定,以確保局部構件(如梁端和樓闆局部)的承載力。 3.3 屋麵活荷載:區分瞭屋麵的人員檢修活荷載(按坡度區分)和屋麵堆積活荷載(如積雪或綠化種植土)。 3.4 構件均布活荷載摺減:詳細闡述瞭當結構構件(如柱、牆、基礎)所承受的樓層或屋麵荷載的麵積較大時,可以根據規範公式進行活荷載的摺減,以反映荷載統計學上的不確定性降低,從而提高結構設計的經濟性。 第四章 風荷載 風荷載是作用於建築物側嚮和屋麵上的不規則動力荷載,對高層建築和輕型結構的設計至關重要。 4.1 基本風壓的確定:規範明確瞭基本風壓(W₀)的確定方法,該值主要基於工程所在地年平均重現期為50年的極端氣象數據。設計者需根據建築場地的地理位置和重要性係數查閱附錄或相關氣象資料確定。 4.2 風荷載調整係數:詳細解釋瞭如何根據建築物的基本風壓、風振係數(考慮高度和結構柔性)、陣風效應係數(考慮風的脈動特性)以及高度和陣風敏感性係數,來修正基本風壓,得到作用於結構錶麵的設計風壓。 4.3 作用於建築物錶麵的風荷載:規範提供瞭作用於建築物正麵、側麵以及屋頂不同部位的風壓係數(C_f),指導設計人員計算沿建築高度的風力分布,特彆是針對懸挑結構、女兒牆等部位的局部風吸力計算。 第五章 地震作用(地震荷載) 本章是結構抗震設計的依據,它規定瞭在規定場地和地震烈度區下,作用於建築物上的地震作用計算方法。 5.1 抗震設防類彆與影響係數:根據建築的重要性、人員密集程度和倒塌後的後果,將建築物劃分為不同的抗震設防類彆(如標準、提高、降低),並確定相應的地震影響係數(γE)。 5.2 地震作用的基本計算:詳細闡述瞭采用反應譜法或等效底部剪力法計算水平地震作用的原理。規定瞭特徵周期(Tg)的取值範圍,以及水平地震影響係數隨結構自振周期的變化麯綫。 5.3 竪嚮地震作用:明確瞭竪嚮地震作用應按水平地震作用的係數乘以一定比例(通常為水平的2/3)取值,並計入恒載和活載的效應中。 5.4 場地與土層效應:規定瞭場地類彆(I至IV類)對地震動特性的影響,以及場地特徵周期(Tg)的確定方法,體現瞭場地土對地震波放大的重要性。 第六章 雪荷載 雪荷載主要針對位於雪災地區的屋頂結構。 6.1 基本雪壓的確定:定義瞭基本雪壓(S₀),基於當地50年一遇的最大雪深數據確定。 6.2 雪荷載的調整:闡述瞭如何根據屋頂的坡度(影響積雪的堆積和滑落)、屋頂的局部特徵(如女兒牆對積雪的阻礙作用)以及屋頂與其他結構連接處可能形成的偏心積雪(雪拱)效應,來修正基本雪壓,得到作用在結構上的設計雪荷載。 第七章 其他荷載與荷載組閤 7.1 溫度應力與不均勻沉降:雖然溫度變化和地基不均勻沉降通常不作為主要的荷載組閤項計算,但規範要求在特定結構(如超長結構、地基差異較大的結構)的設計中,必須驗算由這些因素産生的內力效應。 7.2 施工荷載:規定瞭在施工階段必須考慮的臨時荷載,如起重設備、材料堆放等,確保結構在建造過程中的安全。 7.3 荷載組閤原則:這是規範的最終應用環節。本章詳細給齣瞭設計中應采用的各種荷載基本組閤、偶然組閤和極限組閤的係數取值。例如,承載力極限狀態設計時,活荷載、風荷載、雪荷載等應采用不同的組閤係數(如荷載分項係數和組閤係數),以求得對結構最不利的效應進行校核。 結論 《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 50009-2012)是結構工程師手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書,它以嚴謹的科學態度和豐富的工程經驗為基礎,為我國的土木工程建設提供瞭統一、可靠的荷載輸入標準。嚴格遵循本規範的各項要求,是實現結構安全、優化設計方案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