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亨利·米勒是最富有个性又极具争议的文学大师,其阅历相当丰富。他的作品中存在着露骨的性描写,其写作风格形成了一种对传统观念的勇猛挑战与反叛,给欧洲文学先锋派带来了巨大的震动。他被60年代反主流文化誉为自由和性解放的先知。
《南回归线》中充斥着各种露骨的、充满争议的性描写,铺天盖地而毫不掩饰,肉欲以空虚的形式出现,颓废中追求着有限的奢华。虽备受争议,甚至一度被当作“淫秽作品”遭封禁,但由于其深刻的主题、创新的写作风格,比那些流行的文学精英的作品获得了更广泛的读者,成为反响巨大、畅销不衰的文学名著。
冯唐为之作序“难得的是当一辈子‘流氓’”。
内容简介
《亨利·米勒作品:南回归线》是亨利·米勒自传性三部曲之一,描写了米勒早年在纽约的生活经历,是一部描写自己内在精神世界的作品,同时也是对西方现代文明的嘲弄。该书包罗万象,揭示了芸芸众生相,包括他的同事、形形色色的求职者、他幼时的伙伴、他的父母和疯妹妹、他的朋友以及他身边的各种女性等。在米勒的文字世界里,一切都是游离的、跳跃的,一切毫无瓜葛却又相互联系……
作者简介
亨利·米勒(1891—1980),美国“垮掉派”代表作家。生于纽约曼哈顿,一岁时随父母搬入布鲁克林,1909年进入纽约市立学院学习,因不满墨守成规的校园生活,两个月后即辍学。年轻时从事过多种职业,为其日后的文学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其文风大胆深刻,通过大量的性描写以及对人性的揭露,赤裸裸地呈现了腐化、破碎的现代西方世界。1957年入选美国艺术和文学学会。
代表作有《北回归线》(1934)、《黑色的春天》(1936)、《南回归线》(1939)、《殉色之旅》(1949)、《情殇之网》(1953)和《春梦之结》(1960)等,其中两部“回归线小说”在英语国家长期遭禁,直到1961年《北回归线》才在美国出版。
精彩书评
这个时代或任何时代最出众、最具原创力的作家之一。
——《星期六评论》
一本荒谬的书,一本充满欢乐的书,一本关于一个男人尽力解放自己、实现自己价值、改变自己的人生的书。这是一部充满痛苦和爱意、性和纵欲的书,一部关于文学和写作的书,最重要的是,它是一部关于改变的书。
——美国作家 詹姆斯·弗雷
亨利·米勒的书可以从任何一页读起,任何一页都是杂花生树,群英乱飞,好像“陌上花开,君可徐徐归”。
——冯唐
使米勒在现代作家中鹤立鸡群的,是他毫不含糊地把审美功用和预言功用结合在一起的能力。
——英国评论家 赫伯特·里德
米勒是现代作家中能让读者感动落泪的为数不多的人之一,仅仅是出于他个人的情感压力。
——罗伯特·奈
米勒完全掌控了对人性的解读,他因描写性欲横流、杂乱无章的世界而感到快乐。
——《卫报》
今日之美国文学以他(米勒)所做之事的意义而开始,也以此而告终结。
——英国诗人、小说家 劳伦斯·达雷尔
亨利·米勒的意义或许并不在于他向读者描绘了一幅多么混噩的现代社会的影象,抛开社会批判性不谈,在我看来,他的意义是最大程度地展示了个体的矛盾性,他信仰抽象的爱与恨,却同样迷恋具体的物质与身体,他被自己的责任感和同情心折磨得神经错乱、自相矛盾,眼中一片开阔与萧飒,但是对于“盛放”在他眼前的窟窿眼却总是爱不释手、欲罢不能。他一次次通过漫无目的地追逐女性颠覆家庭,却不经意间在字里行间透露出自己对于家庭的渴望;他肆无忌惮地展露着自己的阴暗面,在论述快乐与痛苦的关系时为人性的恶大唱赞歌,甚至发出只有自私的混蛋才能真正获得快乐的哀鸣,却在同一个段落里对于一幅没有体现出爱的抽象派绘画大放厥词;他一边戏仿着超现实主义的深邃与故弄玄虚,嘲弄着达达派的形式主义与乡土气息,一边却又在大段的自我剖析中陷入自赏的辞藻堆积无法自拔;他在文字中央不止一次地描述了自己对于混乱和无序的向往与渴盼,但是在音乐面前,他却更欣赏那些能够抹去回忆、净化心灵、安抚灵魂的作品……
——豆瓣读者
目录
难得的是当一辈子“流氓”
转向内心世界的激情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精彩书摘
人死原本万事空,一切混乱便就此了结。人生伊始,就除了混乱还是混乱:一种液体围绕着我,经我嘴而被吸入体内。在我下面,不断有暗淡的月光照射,那里风平浪静,生气盎然;在此之上却是嘈杂与不和谐。在一切事物中,我都迅速地看到其相反的一面,看到矛盾,看到真实与非真实之间的反讽,看到悖论。我是我自己最坏的敌人。没有什么事情是我想做却又不能做的。甚至当我还是个孩子,什么也不缺的时候,我就想死:我要放弃,因为我看到斗争是没有意义的。我感到,使一种我并不要求的存在继续下去,这证明不了什么,实现不了什么,增加不了什么,也减少不了什么。我周围的每一个人都是失败者,即使不是失败者,也都滑稽可笑。尤其是那些成功者,令我厌烦不已,直想哭。我对缺点抱同情态度,但使我如此的却不是同情心。这完全是一种否定的品质,一种一看到人类的不幸便膨胀的弱点。我助人时并不指望对人有任何好处,我助人是因为我不这样做便不能自助。要改变事情的状况,对我来说是无用的;我相信,除非是内心的改变,不然便什么也改变不了,而谁又能改变人的内心呢?时常有一个朋友皈依宗教:这是令我作呕的事情。我不需要上帝,上帝却需要我。我常对自己说,如果有一个上帝的话,我要镇静自若地去见他,啐他的脸。
最令人恼火的是,初次见面时,人们往往认为我善良、仁慈、慷慨、忠实可靠。或许我真的具有这些德行,但即使如此,也是因为我什么都不在乎:我称得起善良、仁慈、慷慨、忠实等等,是因为我没有忌妒心。我唯独从未充当忌妒的牺牲品。我从不忌妒任何人、任何事。相反,我对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只感到同情。
从一开始起,我就肯定是把自己训练得不去过分地需求任何东西。从一开始起,我就是独立的,但却是以一种谬误的方式。我不需要任何人,因为我要自由,要随兴之所至自由地作为,自由地给予。一旦有什么事期待于我或有求于我,我就退避三舍。我的独立便是采取这样的形式。我是腐败的,换句话说,从一开始就是腐败的。好像母亲喂给我的是一种毒药,虽然我早就断奶,但毒药从未离开过我的身体。甚至当她给我断奶时,我也好像是毫不在乎的;大多数孩子要造反,或做出造反的样子,但我却根本不在乎。尚在襁褓中,我便是一位哲学家。我原则上是反生命的。什么原则?无用的原则。我周围的每个人都在争取。我自己却丝毫不努力。如果我表面上做出些努力,那也只是要取悦于某个他人,实质上我什么也没做。假如你能告诉我,这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我就会否认,因为我天生有一些别扭的倾向,这是无法消除的。后来我长大了,听说他们让我从子宫里钻出来的时候遇到了不小的麻烦。对此我十分理解。为何要动弹?为何要离开一个暖洋洋的好所在?在这个舒适的福地一切都是免费向你提供的。我最早的记忆就是关于寒冷,关于沟里的冰雪、窗玻璃上的冻霜,以及厨房湿漉漉绿墙上的寒气。人们误称为温带的地方,为什么人们要生活在那里的怪气候中呢?因为人们天然就是白痴,天然就是懒鬼,天然就是懦夫。直到十岁左右,我都从不知道有“暖和的”国家,有你不必为生计忧虑的地方,在那里你不必哆哆嗦嗦却又假装这能令人精神振奋。在寒冷的地方,就有拼命操劳的人们。当他们繁衍后代的时候,他们就向年轻人宣讲关于劳作的福音——实际上,这什么也不是,只是关于惰性的教条。我的民族是地地道道的北欧日耳曼人,也就是说,是白痴。每一种曾被说明过的错误想法都是他们的。他们喋喋不休地讲究清洁,更不用说什么正直公正了。他们清洁至极,但骨子里却散发着臭气。他们从不开启通向心灵的门户,从未梦想过盲目地跃入黑暗中。饭吃完后,盘子被迅速洗干净,放入碗橱;报纸读完后,被整整齐齐叠好,放到一边的一个架子上;衣服洗完后,被熨好、叠好,塞进抽屉里。一切都为了明天,但明天从不到来。现在只是一座桥梁。在这座桥上,他们仍在呻吟,如同世界的呻吟一般,然而没有一个白痴想到过要炸掉这座桥。
我经常苦苦地搜寻谴责他们、更谴责我自己的理由。因为我在许多方面也像他们一样。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认为我已经解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明白我一无长进,甚至还更糟了一点儿,因为我比他们看得更清楚,然而却始终无力改变我的生活。回顾我的一生,我似乎觉得我从未按我自己的意志行事,总是处于他人的压力之下。人们常把我看作一个爱冒险的家伙,这真是太离谱了。我的冒险都是外因造成,落到我头上,不得已而为之。我有着傲慢而扬扬自得的北欧人的真正秉性,他们从没有丝毫的冒险意识,但是却踏遍大地,将世界翻了个个儿,到处留下了遗迹与废墟。不安的灵魂,但不是爱冒险的灵魂。这些灵魂痛苦地挣扎,不能在现在之中生活。他们都是可耻的懦夫,包括我自己在内。唯一伟大的冒险是内向的,向着自我,对此,无论时间、空间,甚或行为,都是无关紧要的。
每隔几年,我都会有一次处于做出这种发现的边缘,但是我总是以特有的方式,设法避开了这问题。如果我试着想起一个好的借口,我便只能想到环境,想到我所知道的街道和住在这些街上的人。我想不起美国的哪条街道,或者住在这样一条街上的哪个人,能引导一个人走向对自我的发现。我在全世界许多国家的街上走过,没有一处使我像在美国那样感到堕落与卑下。我想,美国的所有街道都合起来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藏污纳垢之地,一个精神的污水池,在其中,一切都被吮毕排尽,只剩下一堆永久的臭屎。在这个污水池之上,劳作的精灵挥舞着魔杖;宫殿与工厂鳞次栉比地涌现,什么火药厂、化工厂、钢铁厂、疗养院、监狱、疯人院,等等,等等。整个大陆便是一场梦魇,正产生着最大多数人的最大不幸。我是处于财富与幸福(统计学上的财富,统计学上的幸福)的最大汇集地之中的一个人,一个个别的实体,但是我从没有遇到过一个真正富有或真正幸福的人。至少我知道,我不富有,不幸福,生活不正常,不合拍。这是我唯一的安慰,唯一的欢乐,但这还不够。假如我公开表示我的反叛,假如我为此而蹲班房,假如我烂死在监狱里,倒或许更能使我的心情平静下来。假如我像疯狂的乔尔戈什那样,射杀了某个好总统麦金利,射杀了某个像他一样从未对人有一点点伤害的微不足道的好人,这对我来说也许会更好。因为我从心底里想杀人:我要看到美国被摧毁,从上到下,被彻底铲除。我要目睹这一切的发生,纯粹是出于报复,作为对施于我和像我一样的其他人的罪行的一种补偿。那些像我一样的人从未能扯大嗓门,表达他们的仇恨、他们的反叛、他们的合理的杀戮欲。
我是一块邪恶土地上的邪恶产物。如果自我不是不朽的,那么,我写的这个“我”早就被毁掉了。对某些人来说,这也许就像一种发明,但无论我想象发生了什么,都确实真的发生了,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历史会否认这个,因为我在我们民族历史上没起什么作用,但是即使我说的一切都是错误的、褊狭的、恶意的、恶毒的,即使我是一个谎言编造者、一个下毒者,真理终究是真理,不得不被囫囵吞下。
至于发生的事情么……
一切发生的事情,在其有意义的时候,都具有矛盾的性质。直至我为其写下这一切的那个人出现之前,我都想象,在外面某个地方,在生活中,正如他们所说,存在着对一切事物的解释。当我遇见她的时候,我想,我正在抓住生活,抓住我能够咬住的某个事物,然而我完全失去了对生活的把握。我伸手去抓我要依附的东西——却一无所获,然而在伸出手去的当口,在努力去抓、去依附的时候,尽管孤立无援,我却发现了我并未寻找的东西——我自己。我明白了,我终生的愿望并不是活着——如果别人在进行着的事被称作活着的话——而是自我表白。我理解到,我对活着从来没有一点点兴趣,只是对我现在正做的事才有兴趣,这是与生活平行、拥有生活而又超越生活的事情。我对真实的东西几乎没有丝毫兴趣,甚至对现实的东西亦无兴趣;只有我想象中存在的东西,我为了活着而每天窒息了的东西,才引起我的兴趣。我今天死还是明天死,对我并不重要,也从来没有重要过,但是甚至在今天,在经过多年努力之后,我仍然不能说出我思考和感觉的东西——这使我烦恼,使我怨恨。自从儿童时代起,我就可以看到自己追踪着这个幽灵。除了这种力量、这种能力外,我别无所好,别无所求。其他的一切都是谎言——我所做所说的一切都与此无关。这是我一生中的绝大部分。
我本质上是矛盾,正如他们所说。人们认为我严肃、高尚,或者快活、鲁莽,或者真诚、认真,或者粗心大意、无所顾忌。我便是这一切的混合物——此外,我还是什么别的东西,一种没有人怀疑的东西,我自己就更不怀疑这种东西了。当我还是六七岁的男孩时,我常常坐在我祖父的工作台旁,他一边做着缝纫活,我就一边读书给他听。他在那些时候的样子我还历历在目,他将滚烫的熨斗压在大衣接缝上,一只手放在另一只手上面,站在那里,神思恍惚地望着窗外。我记得他站在那里时脸上梦一般的表情,这比我所读的书的内容、我们进行的谈话,或者我在街上玩的游戏要记得清楚得多。我常常奇怪,他梦见了什么,又是什么使他神不守舍呢?我还没有学会如何来做白日梦。在当时以及任何时候,我都是很清楚的。他的白日梦使我着迷。我知道,他同他正在做着的事没有关系,连想也没有想过我们当中的任何人;他很孤独,正因为孤独,他是自由的。我从不孤独,尤其当我一人独处时,更不孤独。我总是好像有人陪伴着,就像斗块大奶酪上的一小点儿,我想,大奶酪就是世界,虽然我从未静下心来好好思考这个问题,然而我知道,我从来不单独存在,从来没想到自己好像是大奶酪。以至于就算我有理由说自己很不幸,有理由抱怨和哭泣,我都总是幻想自己加入了一种共同的、普遍的不幸。当我哭泣时,全世界都在哭泣——我是这样想象的。我难得哭泣。通常我很快活,放声大笑,过得很愉快。我过得很愉快是因为,如我以前所说,我真的不在乎任何事情。如果事情在我这儿出了什么毛病,那么它们在哪儿都要出毛病,这一点我深信不疑。事情通常只是在人们过分关心时才出毛病,这在老早以前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例如,我还记得我的小朋友杰克·劳森的情况。整整一年,他卧床受病痛折磨。他是我最好的朋友,总之,人们是这样说的。哎,最初我或许还为他感到遗憾,时不时到他家去打听他的情况,但是过了一两个月以后,我对他的痛苦变得漠不关心。我对自己说,他应该死去,越快越好。我这样想,也就这样做,就是说,我很快忘记他,将他撇给他的命运。那时我大约只有十二岁,我记得我还很为我的决定感到骄傲。我也记得那次葬礼——这是多么不光彩的一件事。他们在那里,亲戚朋友们都聚集在棺材周围,全都像有病的猴子一般大哭大叫。尤其是那位母亲,她揍痛了我的屁股。她是这样一个虔信宗教的少有人物,我相信,一个基督教科学派。虽然她不相信疾病,也不相信死亡,但是她如此大哭大嚷,吵得耶稣本人都会从坟墓里爬出来,但却不是她的可爱的杰克!不,杰克冷冰冰直挺挺地躺在那里,是叫也叫不应了。他死了,这是无可怀疑的。我知道这一点,对此感到高兴。我不浪费任何眼泪在这上面。我不能说他过得更好,因为这个“他”毕竟消失了。他走了,也带走了他忍受的痛苦,以及他无意中加于别人的痛苦。阿门!我对自己说,随之,稍微有点儿歇斯底里,我放了一个响屁——就在棺材旁边。
这种过分郑重其事——我记得它在我身上只是在我初恋的日子里才有所发展。即使在那时候,我也还是不够郑重其事。要是我真的郑重其事,我就不会现在在这里写这件事了:我会因一颗破碎的心而死去,或者为此而被绞死。这是一种不好的经验,因为它教我如何为人虚伪。它教我在不想笑时笑,在不相信工作时工作,在没有理由活下去时活着。甚至在我已经忘却了她时,我还保留着那种做违心之事的伎俩。
正如我说过的,我自人生伊始便一派混乱,但有时候,我离中心、离混乱的中心已如此之近,以至于我周围的事物没有发生爆炸倒是一件很令人吃惊的事情。
人们习惯于把一切归咎于战争。我说,战争同我、同我的生活不相干。当别人都在为自己谋取舒适位置的时候,我却接受了一个又一个糟糕透顶的工作,靠它们我从来不够维持最起码的生活。我被解雇几乎同我被雇用一样快。我才华横溢,却引起人们的不信任。我去任何地方,都煽动了不和——不是因为我是理想主义者,而是因为我像探照灯一样暴露了一切事物的愚蠢与无用。此外,我不善于拍马屁。这无疑是我的特点。当我谋职时,人们可以马上识别出,我实际上并不在乎是否得到工作。当然,我往往得不到工作,但是久而久之,寻找工作本身成了一项运动,也就是说,一种消遣。我会上门提出几乎任何要求。这是一种消磨时间的方法——就我所见,不比单纯的工作更坏。我给自己当老板,我有我自己的钟点,但是不像其他老板,我只导致我自己的毁灭、我自己的破产。我不是一家公司、一个托拉斯、一个州、一个联邦政府、一项国际政策——要说的话,只能说我更像上帝。
……
前言/序言
难得的是当一辈子“流氓”
冯唐
亨利·米勒是我了解的文化人物中,元气最足的。
从古到今,有力气的人不少,比如早些的写《人间喜剧》的巴尔扎克,晚些的写《追忆似水年华》的普鲁斯特,中国的写一百七十万字《上海的早晨》的周而复和写两百万字《故乡面和花朵》的刘震云。这些人突出的特点是体力好,屁大股沉,坐得住,打字快,没有肩周炎困扰,椎间盘不突出。他们的作用和写实绘画、照相机、录像机、录音机差不多,记录时代的环境和人心,有史料价值。
从古到今,偶尔也有元气的人,他们的元气可能比亨利·米勒更充沛,但是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留下的痕迹太少,我无法全面了解。比如孔丘,抛开各种注解对《论语》做纯文本阅读,感觉应该是个俗气扑鼻、倔强不屈的可爱老头,一定是个爱唠叨的。但是,当时没有纸笔,如果让孔丘直抒胸臆,大熊猫一定是没有竹子吃,长跑运动员一定是没有鳖精喝了。耶稣对做事的热情大过对论述的热情,不写血书,只让自己的血在钉子进入自己肉体的过程中流干净。佛祖可能在文字身上吃过比在女人身上还大的亏,感觉文字妖孽浓重,贬低其作用:如果真理是明月,文字还不如指向明月的手指,剁掉也罢。晚些的某些科学家,想来也是元气充沛的人,比如爱因斯坦,热爱妇女,写的散文清澈明丽。可能是受到的数学训练太强悍,成为某种束缚,他最终没能放松些,多写些。
亨利·米勒是思想家。亨利·米勒的小说没有故事,没有情节,没有成形的人物,没有开始,没有结束,没有主题,没有悬念,有的是浓得化不开的思想和长满翅膀和手臂的想象。真正的思想者,不讲姿势,没有这些故事、悬念、人物像血肉骨骼一般的支撑,元气彪悍,赫然成形。既然不依俗理,没有系统,亨利·米勒的书可以从任何一页读起,任何一页都是杂花生树,群英乱飞,好像“陌上花开,君可徐徐归”。在一些支持者眼里,亨利·米勒的每一页小说,甚至每十个句子,都能成为一部《追忆似水年华》重量的小说的主题。外国酒店的床头柜里有放一本《圣经》的习惯,旅途奔波一天的人,冲个热水澡,读两三页,可以意定神闲。亨利·米勒的支持者说,那本《圣经》可以被任何一本亨利·米勒的代表作替代,起到的作用没有任何变化。别的思想家,是在大量阅读的基础上,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添加真正属于自己的一层砖瓦,然后号称构建了自己的体系。亨利·米勒不需要外力。一颗小石子,落在别人的心境池塘里,智识多的,涟漪大些,想法多些,否则就小些,少些。亨利·米勒自己扔给自己一颗石子,然后火山爆发了,暴风雨来了,火灾了,地震了。古希腊的著名混子们辩论哲学和法学,南北朝的名士们斗机锋,都有说死的例子,如果那些场景记录下来,可能和亨利·米勒约略相似吧。
亨利·米勒是文学大师。崇拜者说,美国文学始于亨利·米勒,终于亨利·米勒。他一旦开始唠叨,千瓶香槟酒同时开启,元气横扫千军。亨利·米勒是唯一让我感觉像是个运动员的小说家,他没头没尾的小说读到最后一页,感觉就像听到他气喘吁吁地说:“标枪扔干净了,铁饼也扔干净了,铅球也扔干净了。我喝口水,马上就回来。”
我记得第一次阅读亨利·米勒的文字,天下着雨,我倒了杯茶,亨利·米勒就已经坐在我对面了,他的文字在瞬间和我没有间隔。我忽然知道了他文字里所有的大智慧和小心思,这对于我毫无困难。他的魂魄,透过文字,在瞬间穿越千年时间和万里空间,在他绝不知晓的北京市朝阳区的一个小屋子里,纠缠我的魂魄,让我心如刀绞,然后胸中肿胀。第一次阅读这样的文字对我的重要性无与伦比,他的文字像是一碗豆汁儿和刀削面一样有实在的温度和味道,摆在我面前,伸手可及。这第一次阅读,甚至比我的初恋更重要,比我第一次抓住我的小弟弟反复拷问让他喷涌而出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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