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編排體例閤理細化 收錄文件實用全麵
法規鏈接原版 指導案例規範裁判
內容簡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與指導案例:刑事捲(第三版)》有以下四大核心優勢:
(1)收錄全麵。在全麵吸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清理工作成果的基礎上,收錄各類司法解釋文件的文本,共571件,並精心收集大量地方司法文件。
(2)分類細化閤理。邀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相關專傢同誌,對司法解釋予以細心梳理、分類。同時,考慮到部分文件在劃分類彆時可能存在交叉或重疊,為避免重復收錄文件,便於讀者查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與指導案例:刑事捲(第三版)》在目錄中設有“存目”,原處收錄全文,存目處僅標齣文件頁碼,指引讀者檢索文件。
(3)鏈接配套法律法規。對於重要的司法解釋,以腳注的形式指齣瞭與之對應的法條,特彆需要指齣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與指導案例:刑事捲(第三版)》在收錄刑法時,以腳注形式標注瞭各個修正案及立法解釋的內容;同時,在每一部分司法解釋之後,附有相關法律法規全文,以便於讀者準確、及時查找。
(4)精選指導案例。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彆發布瞭《關於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為司法實務中的案例指導工作提供瞭規範依據。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其文件中規定各級法院在審判類似案例時應當參照其發布的指導性案例,而最高人民檢察院則在其文件中規定各級檢察院在辦理同類案件、處理同類問題時可以參照執衍其發布的指導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與指導案例:刑事捲(第三版)》在全麵收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性案例的基礎上,重點收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機構編輯的指導案例,共150件。
內頁插圖
目錄
刑事實體編
一、總則
(一)綜閤
(二)刑法的適用
(三)犯罪
(四)刑罰
(五)刑罰的具體運用
(六)其他
二、分則
(一)綜閤
(二)危害國傢安全罪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
(四)破壞社會主義市場
經濟秩序罪
(五)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六)侵犯財産罪
(七)妨害社會管理
秩序罪
(八)危害國防利益罪
(九)貪汙賄賂罪
(十)瀆職罪
(十一)軍人違反職責罪
刑事訴訟編
一、綜閤
二、管轄
三、迴避
四、辯護與代理
五、證據、司法鑒定
六、強製措施
(一)綜閤
(二)逮捕
(三)羈押
(四)監視居住、取保候審
七、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八、立案及立案標準
九、偵查
十、提起公訴
十一、審判
(一)第一審程序
(二)第二審程序
(三)裁判文書管理
十二、死刑復核程序
十三、審判監督程序
十四、執行
十五、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訴訟程序
十六、贓款贓物處理
十七、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
訴訟程序
精彩書摘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以下簡稱“國辦發99號文”)和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整治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工作製度的批復》(國函[2007)14號)下發後,整治非法證券活動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和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周密部署,重點查處瞭一批大案要案,初步遏製瞭非法證券活動的蔓延勢頭,各類非法證券活動新發量明顯減少,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工作取得瞭明顯成效,相當一部分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但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相關單位也遇到瞭一些分工協作、政策法律界限不夠明確等問題。為此,協調小組專門召開會議對這些問題進行瞭研究。根據協調小組會議精神,現就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工作中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非法證券類案件辦理工作
非法證券活動是一種典型的涉眾型的違法犯罪活動,嚴重乾擾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破壞社會和諧與穩定。從近期辦理的一些案件看,非法證券活動具有以下特徵:一是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發[2001]11號),絕大多數非法證券活動都涉嫌犯罪。二是花樣不斷翻新,隱蔽性強,欺騙性大,仿效性高。三是案件涉及地域廣,涉案金額大,涉及人員多,同時資産易被轉移,證據易被銷毀,人員易潛逃,案件辦理難度大。四是不少案件涉及到境外資本市場,辦理該類案件政策性強,專業水平要求高。五是投資者多為離退休人員、下崗職工等睏難群眾,承受能力差,極易引發群體事件。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此類違法犯罪活動的嚴重性、危害性,增強政治責任感,密切分工協作,提高工作效率,及時查處一批大案要案,維護法律法規權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投資者的閤法權益。
二、明確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打擊非法證券活動
(一)關於公司及其股東嚮社會公眾擅自轉讓股票行為的性質認定。《證券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國辦發99號文規定:“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開方式嚮社會公眾轉讓股票。嚮特定對象轉讓股票,未依法報經證監會核準的,轉讓後,公司股東纍計不得超過200人。”公司、公司股東違反上述規定,擅自嚮社會公眾轉讓股票,應當追究其擅自發行股票的責任。公司與其股東閤謀,實施上述行為的,公司與其股東共同承擔責任。
(二)關於擅自發行證券的責任追究。未經依法核準,擅自發行證券,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定,以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追究刑事責任。未經依法核準,以發行證券為幌子,實施非法證券活動,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一百九十二條等規定,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責任。未構成犯罪的,依照《證券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三)關於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的責任追究。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證券業務,必須經證監會批準。未經批準的,屬於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應予以取締;涉嫌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之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於中介機構非法代理買賣非上市公司股票,涉嫌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之規定,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所代理的非上市公司涉嫌擅自發行股票,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之規定,以擅自發行股票罪追究刑事責任。非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共謀擅自發行股票,構成犯罪的,以擅自發行股票罪的共犯論處。未構成犯罪的,依照《證券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四)關於非法證券活動性質的認定。非法證券活動是否涉嫌犯罪,由公安機關、司法機關認定。公安機關、司法機關認為需要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進行性質認定的,行政主管機關應當齣具認定意見。對因案情復雜、意見分歧,需要進行協調的,協調小組應當根據辦案部門的要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研究解決。
……
前言/序言
深入理解中國特色刑事司法:權威、實務與前沿探索 本書緻力於為法律實務工作者、法學研究人員及關注中國司法改革的各界人士,提供一套全麵、深入、前沿的刑事司法理論與實務研究的權威指南。 它聚焦於新時代背景下,中國刑事司法體係在立法、司法解釋和指導案例指導下的最新發展脈絡、核心爭議焦點以及未來可能演進的方嚮。 本捲並非簡單匯編已有的規範性文件,而是立足於對中國刑事法律製度進行結構性、功能性、曆史性的深度剖析。全書內容圍繞中國刑事司法實踐中最具挑戰性、最需要精確把握的領域展開,旨在構建一個多維度的理論分析框架和實務操作指南。 第一部分:中國刑事法治的曆史演進與理論基石 本部分首先追溯瞭新中國成立以來,刑事法律製度,特彆是與最高司法機關解釋權相關的曆史變遷。重點分析瞭從早期的分階段立法嘗試到形成現行《刑事訴訟法》和《刑法》的漸進式發展路徑,並探討瞭在不同曆史時期,最高司法機關如何通過司法解釋在填補立法空白、統一裁判尺度方麵所扮演的關鍵角色。 理論基石部分,深入探討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語境下,“依法治國”與“黨的領導”在刑事司法領域中的辯證統一。詳細闡述瞭我國堅持的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的平衡原則,特彆關注程序保障在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之間的動態調整。研究瞭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對刑事證明標準、庭審實質化帶來的深刻影響,並結閤近年來對非法證據排除、認罪認罰從寬製度的司法適用情況,剖析瞭理論模型在復雜現實麵前的調試與落地。 第二部分:實體法規範的精細化解讀與適用前沿 本捲的實體法部分,聚焦於刑法分則中實踐爭議最大、對社會影響最深遠的罪名體係。我們摒棄瞭機械的法條羅列,轉而采用“問題導嚮”的研究方法,針對以下核心領域進行瞭詳盡的闡釋和辨析: 1. 經濟金融犯罪的界限重塑: 麵對數字經濟和金融創新的快速發展,本書重點分析瞭非法集資、洗錢、內幕交易等犯罪的司法認定標準。重點梳理瞭近年來針對新型金融工具和虛擬資産相關的犯罪行為,最高司法機關如何通過最新司法解釋和指導案例明確“非法性”、“情節嚴重性”的量化標準。分析瞭在經濟糾紛與犯罪行為之間劃定邊界的復雜性與必要性。 2. 職務犯罪與反腐敗的法治化路徑: 深入剖析瞭受賄罪、貪汙罪在“數額”與“影響”考量上的最新變化。本書特彆關注瞭行賄犯罪的懲治導嚮變化,以及如何通過司法解釋來區分一般商業賄賂與具有特定政治影響力交易的法律適用差異。同時,對職務侵占罪等與國有資産保護相關的犯罪,探討瞭財産數額認定的特殊性。 3.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動態調整: 針對網絡空間、食品藥品安全等新業態帶來的新型危害,本書詳述瞭如何將傳統刑法概念(如“危險”、“公共安全”)延伸適用於新興領域。例如,對網絡攻擊、惡意傳播有害信息等行為的定性研究,以及在環境汙染犯罪中,如何科學評估“嚴重汙染”的程度及其法律後果。 4.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精細化控製: 重點分析瞭涉及隱私權、個人信息保護的刑事規製。本書梳理瞭在《個人信息保護法》實施後,相關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標準如何與新立法精神進行銜接。對於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傳統人身犯罪,則側重於對“緻人重傷”、“情節嚴重”等模糊概念的實證分析與尺度把握。 第三部分:訴訟程序中的關鍵環節與疑難問題攻剋 程序法部分是本書的另一核心支柱,它緊密圍繞刑事訴訟的“四大中心”和“三大改革”展開,旨在為實務操作提供可復製、可檢驗的解決方案。 1. 證據開示與質證的實質化: 詳細解析瞭“以審判為中心”改革對證據裁判規則的重塑。重點論述瞭“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不同訴訟階段的適用差異,特彆關注瞭公安、檢察機關在偵查過程中如何構建閤法的證據鏈。對鑒定意見、筆錄等言詞證據的補強、交叉詢問和去職務化處理進行瞭詳盡的案例分析。 2. 認罪認罰從寬製度的深度應用與風險防範: 本部分不滿足於製度介紹,而是深入探討瞭適用該製度時,如何確保“自願性”和“真實性”的有效性。細緻分析瞭在量刑建議的範圍確定、法院對量刑建議的審查權邊界,以及對被告人撤迴認罪的法律後果等操作層麵的核心痛點。 3. 強製性措施的精準使用與監督: 全麵梳理瞭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押的法定情形與限製條件。重點剖析瞭羈押必要性審查製度的運行機製,以及如何通過法律文書和司法行為,體現對限製人身自由措施的嚴格比例原則。 4. 辯護律師的權利保障與有效介入: 本部分站在律師執業權益保障的高度,探討瞭會見權、閱捲權、調查取證權在實踐中遭遇的阻礙。結閤指導案例中對阻礙辯護行為的糾正,提齣瞭保障辯護律師充分行使權利的具體路徑和法律依據,以期從根本上提升庭審中的控辯平衡水平。 第四部分:指導案例的篩選邏輯與裁判說理藝術 本部分旨在提升讀者的司法裁判說理能力,這是衡量司法質量的關鍵指標。我們選取瞭一批最具代錶性的、由最高司法機關發布的指導性案例,對其內在的裁判邏輯、價值取嚮和法律適用技巧進行深度解構。 分析內容包括: 案例的教化功能與統一尺度作用: 探討指導案例如何從個案中提煉齣普遍性的裁判規則,及其對下級法院的指導強度和範圍。 說理的結構與力度: 剖析優秀司法文書中,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價值權衡三者的有機結閤方式,特彆是如何在復雜的社會背景下,清晰闡明裁判的價值正當性。 對新法、舊法的銜接處理: 梳理瞭在重大司法解釋或法律修改背景下,指導案例如何展示新舊法條的平穩過渡和適用順序。 本書的整體風格力求嚴謹而不失洞察力,權威而不失實踐關懷。它不是教科書式的理論綜述,而是針對中國特色刑事司法實踐中“真問題”的深度解答,是法律專業人士在復雜多變的司法環境中,尋求確定性和專業性的重要參考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