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战争艺术概论》:欧美军官必修教材
★与《孙子兵法》《战争论》相提并论,问鼎三甲
★军队训练、布阵、开战、行军、宿营、攻城、围困、管理,统统汇聚书中
★战争是门令人恐怖、充满激情的戏剧艺术,全部密码均在集中兵力
内容简介
若米尼是近代国防思想的奠基人,他把国防放在军事和经济工作的首位,认为国防是X重要的工作。同时提倡“全民皆兵”的预备役制度。他极其推崇拿破仑的歼灭战,即集中优势兵力,主动进攻,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若米尼是拿破仑成功的见证人,在军事理论上总结了拿破仑战争的规律、经验和教训,因此历史学家认为,“拿破仑只是立功而未立言,把拿破仑的战绩加以理论上的解释,则是若米尼的功劳”。
《战争艺术概论》提出了许多作战指导原则、方法和形式,认为:战争远非是一门精确的科学,而是一出令人恐怖、充满激情的戏剧,是一种艺术;全部战争必须遵循的共同原则和钥锁在于集中兵力,消灭敌人;进攻优于防御,进攻是一种X积极的战斗类型,而防御则是为在适当时机转入进攻所采取的临时待机行动。
作者简介
若米尼(1779—1869),法国拿破仑时期的瑞士裔法国将领、军事理论家,被尊为现代军事思想奠基人之一。其对战争的性质和规律、战略战术、军队建设等各方面从理论上进行了探讨,X早确定战略、战术和后勤学之间的分野,创立了较完善的军事理论体系。他和克劳塞维茨并列为西方军事思想的两大X威。主要著作有《战争艺术概论》《论大规模军事行动》《拿破仑的政治与军事生涯》《战略学原理》。他主张进攻是一种X积极的战斗类型。
目录
第一章 战争的政策·····1
为捍卫权利发动战争········5
政治主守,军事主攻······6
战争的目的·······7
有无盟国参战的战争·········7
干涉性战争·········8
侵略性战争······11
信念战争··········14
人民(民族)战争··········16
国内战争和宗教战争············21
两线作战和两线作战的危险性···········21
第二章 军事政策或战争哲学·········25
军事统计学和军事地理·····28
其他影响战争胜败的因素·······29
军事制度········31
军队统帅和高级作战指挥机关········37
民族的尚武精神和军队的士气···········43
第三章 战略与战略计谋·····49
定义和基本原理············51
战争的基本原理·············55
作战体系··············56
战区··················59
作战基地················61
战略点和战略线········68
作战目标············71
作战正面、战略正面、防线、战略阵地············74
作战地区和作战线···················81
战略线··········103
以临时基地或战略预备队保障作战线···········107
旧式阵地战和现代运动战·············110
补给仓库与行军的关系··········116
边境及其要塞、筑垒线的防御和围攻战·········119
营垒和桥头堡···············126
山地战略行动···············129
大规模入侵和远征战略········137
结论·················143
第四章 大战术与交战·····147
防御阵地和防御交战·········150
进攻交战以及各种战斗队形····155
交战中的迂回机动和过大规模的运动···167
两军行军遭遇战··········170
突然袭击·········171
攻击要塞、筑垒营地或筑垒线,一般性突然袭击···173
第五章 战略战术性混合作战·····179
钳形攻击与大支队·······181
渡河·······186
撤退和追击·······191
军队行军宿营········199
登陆作战·····200
第六章 战争勤务或调动——军队的实用艺术·····203
战争勤务概念··············205
侦察和查明敌人动向的其他方法········214
第七章 军队的战斗部署和单独或联合使用三个兵种·····219
战斗线上的部署·········222
步兵的部署和使用·226
骑兵···············234
炮兵·········241
步兵、骑兵、炮兵的联合使用····245
第八章 结论····247
后记···255
√
精彩书摘
自序
当人们都热情欢呼和平时,出版一本战争著作似乎有些不合时宜,然而,他们所期待的那种工业发达、财富暴增的局面,未必就是全体社会成员意为之献身的对象。正如安西尔昂在他的名著《欧洲政体革命概论》中写的,虽然战争永远是灾难,但它是建国救国所必需的,也是永远避免社会解体所必需的。
俄国沙皇曾下令将我的《论大规模军事行动》翻译成俄文,但它并不是一部完整的著作。我决定在其基础上补充一些内容,于是1829年我仓促地完成了《对战争主要问题的分析评论》,当时我只考虑到把《对战争主要问题的分析评论》作为《战争艺术》的附录,并未将其视为独立的著作。
之后,沙皇又要求我对《论大规模军事行动》加以补充,作为皇太子的教材。因此,我又对该文进行了补充,使之成为一本完整的著作。
我专门为《论大规模军事行动》增加信念战争、民族战争、最高作战指挥、军队士气、防线、战区、战线、预备队、临时基地、山地战战略,以及判断敌人的运动等内容,此外我还对该文的其他章节进行了修改。考虑到一些书商的意见,我决定为这本书起一个新名字,《战争的艺术》。
《战争的艺术》是我对战争最高思辨的最后见解。该书的第二版,我又再添加了一些章节,如作战基地和作战正面,战争勤
务或调动军队的应用艺术,远距离大规模入侵,战略线和迂回战斗线的机动,等等。同时,我还对其他章节内容进行了补充。
根据本书的氛围和目的,我并未对应用细节作过细的探讨,只是提供了一些可供参考的著作。这些细节问题有助于更好地思考大规模作战艺术。当然,各人有各人的特质、天赋、能力结合实际进行思考,无须我再具体地指导他们。我的作用,相当于一个指明方向的路标。
如果读者能从书中找到这些问题的基础,并加以应用,我将倍感荣幸。这本书体例可能存在不足的地方,行文上一些技术术语多次重复,还请你们多加原谅。但是,这是一本包含诸多复杂定义的指导性著作,不可避免地要重复某些词汇和思想,更不可能辞藻华丽,我只能力求做到明确清晰。
可能有人会责怪我过于钟爱定义,这点我不得不承认,我认为,这正是我的价值所在。建立一门人们至今陌生的科学的基础,首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统一其各组成部分的不同名称,便于研究者区分和分类。我也要承认,这些定义有些还需要进一步地提高。我也不会说我是权威,是绝对正确,所有更好的定义,我都将很荣幸地采纳。
最后,再说明一点,我常常反复使用一个案例是为了方便读者。因为读者不可能记得所有的战役,也不可能拥有足够多的藏书,所以只要了解我所举出来的案例,便能理解我的论证,至于那些熟悉军事史的人来说,他们也不会认为本书案例不足。
若米尼
1837年3月6日
第一章战争政策
本章我们要研究的内容,有助于政治家判断战争的时机是否恰当,战争的动机是否正当,并且有助于政治家们决定采取何种行动,以求达到战争的目的。
国家之间进行战争的目的,大致如下:
捍卫某些权利。
满足社会利益,如商业、工业利益,以及涉及民族繁荣的一切利益。
支援其存亡关系本国安全或政治均势的邻国。
履行同盟义务。
推行、压制、保卫某种学说。
为本国利益而扩大本国的影响和势力。
保证国家的独立不受任何威胁。
为雪国耻的报复。
纯粹的征服和侵略欲望。
不同的既定目标将引发不同类型的战争,而不同类型的战争其采取行动的性质、兵力数量、战斗范围,也都会有所不同。
可以确定的是,这些战争具有变数,战争可以是进攻作战,
也可以是防御作战;发动战争的一方也可能转为防御,而遭到攻击的一方,只要准备得当,也可以转为主动进攻。双方地位的差别,也会产生一些复杂的情况,如:
可能是两个国家之间的战争。
可能是一个国家对抗结成同盟的其他几个国家。
可能是同盟与一个国家交战。
一个国家可能是战争的主力,也可能是辅助力量。
在上一条的情况下,一个国家可能在战争伊始参战,也可以在战争爆发后加入。
战场可能在本国境内,也可能在敌国或盟国境内。
如果侵略他国,则入侵距离可长可短,战争行为可能是理智的,也可能是盲目的。
战争可能是民族之间的反对战争。
国内战争和宗教战争也是可能发生的,更是危险和不幸的。
一旦决定战争,就必须依照战争艺术的原理进行战争。我们需要承认,情况不同,各种战争的特点也会各有千秋。例如,团结一致、众志成城抵抗20万入侵法军的时候,西班牙军队的行动与其向维也纳进军的时候完全不同,也不同于当年(1809)为迫使敌人接受和平条件而向其首都进军的时候。这20万法军,难道要不顾莱茵河和因河之间、多瑙河与易北河之间的各国与人民,一意孤行地向维也纳进军吗?显然,对一支军队而言,每次作战方法大同小异,但对于军队的统帅而言,事实却并非如此。
我们称除外交政策方面所进行的关于军队统帅方面的考虑为“军事政策”或“战争哲学”,因为它既不全部属于外交范畴,又不全部属于战略范畴,但是它对政治家和军队统帅的计划具有
最重要的意义。
接下来,我们开始分析外交范畴的各个要素。
为捍卫权利发动战争
在发动战争前,必须权衡利弊——从社会利益出发,这场战争是否于本国有利。当一国对邻国提出权利要求,并不一定意味着要用武力来实现这个要求,很多时候需要适当地变通以达到目的。
为了恢复无可争议的权利而进行的、可使国家获得与牺牲相当的利益的战争,才是正确的战争。很不幸,我们的时代,争议和异议太多了,如继承权、遗嘱权、婚姻权等,以这些权利为目的的战争,其实都是为了获得利益。路易十四当政时,他继承西班牙王位本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而且也得到了家族的支持,更是顺应西班牙的民心,但是他的继承权仍在欧洲激起了轩然大波,进而出现了一个反对其继承王位的欧洲同盟。
奥法交战之际,腓特烈二世从古老的档案中找到理由,率兵占领西里西亚,使普鲁士帝国的势力增加了一倍。假设腓特烈大帝没有成功,他将会遭到指责和反对,这次行动也就是错误的,但他成功了,这次行动时机适宜,规模巨大,并且得到了人们的原谅。
对于此类战争,无规律可循,精髓就在于伺机而动。战争应该遵循发动战争的目的。此类战争,首要任务是占领土地,采取进攻手段迫使敌人让步。所有的行动都要以双方的军事装备为前提。在这类战争中,有一个问题至关重要,即不要引起第三方的妒忌,免得它干涉,方法就是向其邻国做出一些必要的保证。
政治主守,军事主攻
当一国面临某邻国借口有权收回某块土地而发动战争时,它是不会坐以待毙的,该国人民有着坚定的信念,不会轻易屈服,而是用全部力量去捍卫这块土地,所以,它不应该消极地等待敌人的进攻,而应该力争主动,先发制人,攻入敌国。
通常发动这样的战争比较有利,但在本国境内待机破敌也不是不可以。一个政权稳固、没有任何后顾之忧、无须担心第三方入侵的大国,更适合在敌国境内作战。这样,不但自己的国土不会遭到战争的破坏,而且还可将战争的损失转移到敌国身上,另外,还可争取一些道义上的影响,激发本国军队的斗志。但从纯军事观点来看,在本国作战的军队也有很大的优势,因为可控制一切天然屏障和人工的有利位置,能得到全国人民的支持和帮助,做到地利与人和。
毋庸置疑,上述原理对所有战争都适用。但是,战略原理是不可变动的,而战争政策却因受到民意、局势、军政长官的影响而时常变动。正是这些变化,使得人民相信,战争是没有固定规律的。这是多么粗浅而错误的论断啊!我要阐明的是,军事科学是有原理可循的,想要在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遵循这些原理,只有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它才可灵活变通,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军事行动计划,即使是在进行这类修改时,也要遵守战争艺术原理。当我们在制定对法国、奥地利或俄国的作战计划时,肯定是与对土耳其或其他东方国家的作战计划不同,因为后者的实际情况是:勇敢、人数众多,但纪律松散、毫无秩序、不善机动等。
战争的目的
战争的最终目的是争权夺利。以西班牙王位继承争夺战与腓特烈二世占领西里西亚为例,其目的都是为了争夺利益。
这种争权夺利的战争大致可分为两类:强国夺取有利的天然疆界,以获得政治或贸易上的优势;尽力削弱最具威胁的敌人的力量,或者遏制其力量的增长。后者属于武装干涉,一个国家很少在没有盟国支援的情况下,单独攻击其强敌,这种战争通常以联盟的方式进行,这种联盟是利用盟国与敌人之间的冲突形成的。
这些政治问题,比军事关系更大、更复杂,军事行动的问题我将在后文中谈及,所以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有无盟国参战的战争
其他条件相同,有盟国参战的战争总比没有盟国参战的战争更容易取胜。这是合乎自然规律的。一个强国可能比联合起来反对它的两个弱国更容易取胜,然而,有邻国支援的战争总是比孤军作战更有利。这样不仅可以依靠盟国增强自己的实力,也可在很大程度上削弱敌国的实力,因为敌国不仅要以大部分兵力对付盟国的援军,还要在有可能受到进攻的疆界设防。
没有弱小的敌人,也没有弱小的同盟,一个大国,无论多么
强大,如果它轻视弱小国家或同盟,都将得到轻敌的教训,这是不可撼动的真理。
干涉性战争
干涉性战争是一个国家在可能进行的所有战争中,最适合、最有利的战争。原因很简单,进行干涉性战争的国家,可以改变战争力量对比,它可以选择最有利的时间参战,使军队采取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行动。
干涉分为两大类:一、干涉邻国的内政;二、干涉邻国的外交。
虽然干涉邻国的内政很常见,但是政治家们也从未发表过一致的意见,所以,在这里我们不讨论干涉邻国内政是否合理的问题。罗马人的辉煌历史,一部分得益于干涉别国,而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也是干涉的结果。并非所有的这种干涉都能成功,奥地利在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行动,就引火烧身,几乎使本国遭到毁灭。
干涉邻国外交是比较合法和常见的,也比较有效。
我认为,一个国家是否有权干涉别国内政,值得怀疑,但在甲国将混乱和纷争向外扩散,危及乙国时,乙国是有权对甲国进行干涉的。
介入邻国的外部战争有以下理由:
同盟的义务。
为了维持政治均势。
避免爆发的战争产生于己不利的后果,并从中获益。
无数的例证说明,有些国家的覆灭原因就是:当一个国家容忍敌国无限扩张时,这个国家就一定会衰败;即使是较弱的国
家,只要适当地运用自己的力量,也可成为政治均势的缔造者。这足以证明,干涉性战争是有利的。
从军事观点上来看,作为第三方参战的军队明显具有决定性力量。这种决定性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它对开战两军所处地理位置是否有利。1807年冬季,拿破仑渡过维斯瓦河,冒险抵达柯尼斯堡城下,后方受到奥地利军队威胁,前方又面对俄国的大军,如果这时奥地利派出一支大军向奥得河进军,可能拿破仑就彻底失败了。当时法国军队认为,只要回到了莱茵河,他们就是幸运的。可事实上,所有情况表明这是不可能的。奥地利军队没有进攻,而是按兵不动,想等军队集结到40万才动手,等到兵力达到40万时,已经是两年后了,当然,奥军失败了。如果奥军抓住机会发动进攻,结局可能就是,奥地利主宰欧洲的命运了。
由于对内政和外交的干涉,又产生了以下几种战争:
(一)一个国家按照盟约要求,辅助性地参加干涉性战争,只派出辅助军队。
(二)为援助弱小盟国,保卫其领土,将战区转移到远离本国国土的地区,作为主力参国。
(三)几个强国联合反对一个强国,地理位置接近的国家,可能作为主力参战。
(四)可在战争爆发后参战,也可在宣战前干涉。
根据盟约要求,派出少量兵力干涉时,这个国家只处于辅助地位,作战的指挥权属于主要进行作战的国家。当作为联盟成员,派出大量军队参战时,情况则又有不同。
在这些战争中,情况各有不同。七年战争时,俄国是奥、法
两军的辅助力量,但是在它占领普鲁士之前,它是北部作战的主
力。当费尔莫尔和萨尔特科夫率军进入勃兰登堡后,他们就只为奥地利而战。他们这种远离本国的军队,只能依赖盟军的行动。
远离本国的远征,是危险的、困难重重的,1799年和1805年发生的战争就是例证。后文我将从军事观点研究和讨论这些远征。远征往往会使军队遇到危险,但又有有利的一面,那就是使本国国土远离战争的侵扰,大大减少敌人入侵的危险。对军队和将领而言,远征虽然十分艰巨,但对国家和人民而言,远征其实是有益的。
在此类战争中,最主要的问题是:选择作战总司令;明确各国在作战时的责任;制定完全符合各国利益的目标。历史上,多数同盟恰恰因为忽略了这些问题而失败。
第三类干涉性战争,我们可以称其为时机有利的战争,因为它不仅可以全力参战,还可以接近本国国界作战,所以它可算得上是最有利的战争。奥地利在1807年就是这样,结果它错失了良机。1813年,奥地利又获得了一个类似的机会。当时,奥地利与萨克森接壤,拿破仑刚刚在萨克森集中兵力,奥地利只要从后方突袭易北河地区的法军,就能战胜法军。在此情况下,稳操胜券的奥地利投入了20万兵力,之后它恢复了对意大利统治,这是它丧失了15年之久的权利。在这场干涉性战争中,奥地利在军事和政治方面都获得了很大的利益。
奥地利之所以能大获全胜,一方面是因为这次干涉距离本国很近,它可以调集大批兵力;另一方面是因为它是在战争已经爆发的情况下参战的,可以选择最佳时机全力以赴地作战。这两种优势有着巨大的决定性作用。
一些很弱小的国家,只要善于把握局势、捕捉战机,也能在
战争中获胜。1552年,选帝侯莫里斯·萨克森反对卡洛斯一世,虽然后者是西班牙、西西里、那不勒斯等国国王,曾经打败过弗朗索瓦一世〔1〕,甚至一度控制法国,但这次战争,卡洛斯一世被打败了。1706年,萨瓦公爵和维克托·阿梅杰对路易十四宣战,从而彻底改变了意大利战争的进程,迫使法军退至都灵城,萨瓦公爵树立起一座不朽的丰碑。有多少政治家能与这两位伟大的人物并肩呢?
我想我已经把及时进行干涉性战争的意义与优点讲得够深刻了。
……
前言/序言
我们的战争观:不好战!不畏战!决战必胜!
——写在《战争论》丛书出版之际
马克思曾说,战争是推动人类文明前行的火车头。他形象地指出了,战争机器如同推土机一般,碾过历史的血肉之躯,于荆棘中开疆拓土,前行的轨道上沾满血腥。生命在战争面前是那么地脆弱。残忍,是战争诞生以来形成的秉性。战争同暴力几乎就是一对同义词,暴力是战争的本质属性,也是马克思主义的战争观。即使进入现代战争模式之中,诸如贸易战、金融战、外交战、黑客战、网络战、病毒战、舆论战等,其本质仍然是残酷的,充满暴力的。所以,我们认为,所谓的“武器仁慈化”、“战争非暴力化”、“战争泛化”等观点是不妥当的。因为,当前形势下,战争将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作为国人,必须时刻对各种战争形态保持高度警惕,因为战争的根本法则,依然是保存自己、消灭敌人!
正因为战争的本质是残忍的,同时它又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常态现象。所以,对于战争的看法,自古以来就分为多种复杂的看法。比如,西方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写到:战争是强迫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奥地利铁血宰相俾斯麦认为,这个时代的重大的问题不是靠演说和决议所能解决的,这些问题只有靠铁和血才能解决。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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