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試指南針講義攻略:吳鵬行政法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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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鵬 著
圖書標籤:
  • 司法考試
  • 行政法
  • 吳鵬
  • 指南針
  • 講義
  • 攻略
  • 法考
  • 2017
  • 教材
  • 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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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09381687
版次:1
商品編碼:12153884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6-12-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56
字數:399000

具體描述

産品特色

編輯推薦

  吳鵬《行政法講義攻略》與《行政法真題攻略》互為補充,囊括瞭司考必備的四項資料:基礎講義,重點法條及司法解釋、曆年真題解析、一套在手,即可通關。

  考生使用時,每看完《行政法講義攻略》的一講,可接著做行政法《真題攻略》對應章節真題,趁熱打鐵,將知識轉化為答題能力。


內容簡介

  吸納行政法命題人zui新研究成果對本書相關內容進行瞭修訂和充。

  對zui新司法解析進行瞭試讀。

  完善瞭行政法的解題模式,對常考的綜閤性知識點進行瞭更加精闢對比總結,增加瞭2017年度可能考察的知識點。


目錄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 1

第二章 行政組織與公務員 / 10

第一節 行政機關 / 10

第二節 公務員 / 13

第三章 行政行為 / 19

第一節 抽象行政行為 / 19

第二節 具體行政行為 / 24

第四章 行政處罰 / 28

第一節 行政處罰的種類與設定 / 28

第二節 行政處罰的實施機關、管轄與適用 / 30

第三節 行政處罰的決定程序 / 31

第四節 行政處罰的執行程序 / 33

第五節 治安管理處罰 / 35

第五章 行政許可 / 41

第一節 行政許可的設定 / 41

第二節 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 / 42

第三節 行政許可的實施程序 / 43

第四節 行政許可的費用 / 46

第五節 監督檢查 / 47

第六節 法律責任 / 49

第六章 行政強製 / 52

第一節 行政強製的種類和設定 / 52

第二節 行政強製措施實施程序 / 53

第三節 行政機關強製執行程序 / 55

第七章 政府信息公開 / 58

第八章 行政復議 / 66

第一節 行政復議受案範圍 / 66

第二節 行政復議參加人和行政復議機關 / 67

第三節 行政復議的申請與受理 / 70

第四節 行政復議的審理、決定和執行 / 76

第九章 行政訴訟 / 82

第一節 行政訴訟概述 / 82

第二節 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 83

第三節 行政訴訟的管轄 / 88

第四節 行政訴訟參加人 / 92

第五節 起訴和受理 / 99

第六節 審理和判決 / 100

第七節 行政訴訟的特殊製度與規則 / 103

第八節 行政案件的裁判 / 117

第九節 行政訴訟的執行與非訴行政案件的執行 / 120

第十章  國傢賠償 / 129

第一節 國傢賠償概述 / 129

第二節 行政賠償 / 130

第三節 司法賠償 / 132

第四節 國傢賠償方式標準和費用 / 136


精彩書摘

考點一、閤法行政原則

1. (2011/2/78/多選)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傢對政府行政活動提齣的基本要求,而閤法行政則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下列哪些做法違反閤法行政的要求?

A. 因蔬菜價格上漲銷路看好,某鎮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麥子改種蔬菜

B. 為解決殘疾人就業難,某市政府發布《促進殘疾人就業指導意見》,對錄用殘疾人達一定數量的企業予以奬勵

C. 孫某受他人脅迫而毆打他人緻輕微傷,某公安局決定對孫某從輕處罰

D. 某市政府發布文件規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運輸貨物,應事前得到當地交通管理部門的準許,並繳納道路特彆通行費

[解析]閤法行政原則在結構上包括兩個方麵:一是行政機關必須遵守法律,即“依法行政”。行政機關違反法律作齣的規定和決定,不能取得法律效力。二是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授權活動,即“無法律無行政”。沒有法律根據,行政機關不得作齣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閤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

A項錯誤,應選。本項中,鎮政府的行為,沒有法律依據,而且違反生活常識,是不閤法的。真題的邏輯是,題目上沒有錶述的信息,視為不存在。

B項正確,不選。本項中,市政府的行為,有法律依據,是閤法的。

C項錯誤,應選。《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9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三)齣於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本項中,孫某受他人脅迫,公安局決定從輕處罰,是不閤法的。

D項錯誤,應選。①《行政許可法》第15條第2款規定:“地方性法規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應當由國傢統一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格、資質的行政許可;不得設定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登記及其前置性行政許可。其設定的行政許可,不得限製其他地區的個人或者企業到本地區從事生産經營和提供服務,不得限製其他地區的商品進入本地區市場。”本項中,市政府的文件是其他規範性文件,不是省級政府規章,無權設定行政許可。進而言之,即使是省級政府規章,也不得限製外地公司到本地從事生産經營。②《行政許可法》第58條第1款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許可和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所以,隻有法律、行政法規纔能規定收費。本項中,市政府的文件規定收費,也是不閤法的。

[提示叮嚀]① A項、B項是反義關係,一個沒有法律依據,一個有法律依據,當然是一對一錯。② C項,請注意《治安管理處罰法》與《行政處罰法》在“受他人脅迫”規定上的衝突。《行政處罰法》第27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2. (2013/2/76/多選)閤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則。下列哪些做法違反瞭閤法行政要求?

A. 某規章規定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時,不得妨礙被許可人正常的生産經營活動

B. 行政機關要求行政處罰聽證申請人承擔組織聽證的費用

C. 行政機關將行政強製措施權委托給另一行政機關行使

D. 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時發現直接關係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設備存在安全隱患,責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

[解析]A項正確,不選。《行政許可法》第63條規定:“行政機關實施監督檢查,不得妨礙被許可人正常的生産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許可人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B項錯誤,應選。《行政處罰法》第42條第1款規定:“行政機關作齣責令停産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C項錯誤,應選。《行政強製法》第17條第1款規定:“行政強製措施由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實施。行政強製措施權不得委托。”

D項正確,不選。《行政許可法》第68條第2款規定:“行政機關在監督檢查時,發現直接關係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責令停止建造、安裝和使用,並責令設計、建造、安裝和使用單位立即改正。”



精研細解,緻勝未來: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行政法精要與實戰演練 本書聚焦於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的行政法模塊,旨在為廣大考生提供一套全麵、深入且高度契閤考情的復習資料。本書並非簡單的法條匯編,而是基於曆年考點分布、命題趨勢以及最新法律法規變動所精心策劃的應試寶典。 第一部分:行政法總論體係重構與脈絡梳理 本部分緻力於為考生構建清晰、穩固的行政法知識體係框架。我們深知,行政法學概念繁雜,體係龐大,初學者往往無從下手。因此,本書首先從宏觀視角切入,詳細解析行政法在整個法律體係中的地位與作用,闡述其公法屬性與私法元素的交織。 行政法基本原則的深度解析: 不停留於錶麵的概念闡述,而是結閤鮮活的司法判例,深入剖析“依法行政”、“效率與公平的平衡”、“比例原則”、“信賴保護原則”等核心原則在具體行政行為中的適用邏輯與限製條件。例如,在信賴保護原則的闡述中,我們將區分不同類型的信賴利益的保護強度,並列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判例進行對比分析。 行政主體與行政組織: 詳盡梳理行政主體的層級劃分、職權來源與組織關係。重點解析“行政機關的委托行政”、“行政組織的授權與行政協議”等易混淆、高頻考點,結閤2016年以來的新修訂的規範性文件,確保信息的前沿性。 行政職權與行政裁量: 這是行政法學理論與實務結閤的關鍵點。本書將行政權力的行使邊界作為核心,詳細講解行政裁量的概念、類型(自由裁量與斟酌裁量)、裁量權力的法定限製、以及司法審查的介入點。特彆設置“裁量濫用”的典型情形分析,輔助考生在判斷題中精準鎖定答案。 第二部分:行政行為的效力、瑕疵與救濟的實戰路徑 行政行為是行政法的核心內容,也是曆年考試中分值占比最大的部分。本書采用“發生—效力—撤銷/確認”的邏輯鏈條,進行立體化講解。 行政行為的成立與效力: 嚴格區分行政事實行為與行政法律行為,重點梳理行政決定的生效要件與附條件的行政行為的效力轉換機製。針對“默示許可”等爭議性問題,提供主流學說和實務傾嚮的參考。 行政行為的瑕疵救濟: 這是區分高分考生的關鍵領域。本書不僅講解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啓動條件、程序差異,更側重於“銜接”與“選擇”。 行政復議: 詳述行政復議的範圍限定、前置程序的功能、以及“一事不再理”的適用邊界。 行政訴訟: 深入剖析原告資格的認定(特彆是利害關係人的認定)、被告的確定(包括對規範性文件的間接審查請求)、訴訟請求的提齣(撤銷、確認違法、給付之訴的界限)。我們特彆為考生梳理瞭“訴因的法定化”與“訴訟請求的對應性”的解題技巧。 行政事實行為與執行行為的審查: 針對近年來考察難度增加的行政事實行為(如行政檢查、行政指導),本書提供具體的司法審查路徑和案例分析,明確界定哪些事實行為可以被直接訴訟挑戰,哪些需要通過其他途徑間接救濟。 第三部分:行政強製法:強製措施的法定性與程序正當性 行政強製是保障行政目標實現的最後防綫,其限製公民權利的力度最大,因此程序審查最為嚴格。 行政強製的種類與適用條件: 詳細區分行政即時強製、行政強製執行(直接強製與間接強製)。重點闡述“強製措施的必要性、適當性與比例性檢驗標準”。 強製執行的法定啓動程序: 強調“先給付義務履行期”、“催告”的法定地位,以及申請法院強製執行的法定情形。本書特彆整理瞭易被混淆的“行政機關自行強製執行”與“申請法院強製執行”的適用界限對比錶。 行政強製的救濟與補償: 講解因行政強製措施造成的財産損失或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認定,以及對違法強製措施的及時救濟途徑。 第四部分:行政程序法:從告知到參與的權利保障 行政程序的法治化是現代法治國傢的標誌。本部分圍繞“程序正義”展開論述。 一般行政程序: 重點剖析聽證製度的啓動條件(涉及重大利益關係時)、聽證程序的組織與效力。針對“書麵審理優先”的原則,分析其在復雜案件中的操作實踐。 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詳述陳述、申辯、迴避、查閱捲宗等核心程序權利,並結閤實務案例說明這些權利在考試中如何被轉化為選擇題的乾擾項或判斷題的陷阱。 行政信息公開與行政公開告知: 結閤《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最新司法實踐,解析信息公開的範圍、例外情形,以及公民對拒絕公開決定提起的訴訟的審查重點。 第五部分:行政賠償與國傢賠償法:責任的認定與計算標準 行政賠償是公權力行使的最終“刹車”機製。 區分行政賠償與行政補償: 明確界定兩者在法律性質、請求基礎和請求對象上的根本區彆。 行政賠償的歸責原則: 深入分析違法行為緻損的無過錯責任原則,以及特定行為(如程序違法)的過錯責任認定標準。 賠償範圍與計算: 詳細列齣人身自由限製、人身傷害、財産侵犯等不同類型損害的法定賠償標準,並提供最新的年度賠償金數額參考,確保計算的準確性。 本書特色與學習方法指導 1. 緊扣真題,反嚮設學: 本書的每一章節、每一個知識點後,均附有近五年的真題解析(或改編的模擬題),以“考什麼,就講什麼”的原則組織內容,確保學習的靶嚮性。 2. 圖錶化梳理: 對於流程復雜的法律關係(如行政復議前置、法院強製執行流程),采用流程圖和對比錶格進行梳理,以增強記憶效果。 3. 實務判例嵌入: 理論講解與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導性案例或典型案例緊密結閤,幫助考生理解抽象法條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化應用,提高分析和論述題的思維深度。 本書目標讀者: 參加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的法律專業學生、法律職業資格考生,以及所有希望係統提升行政法理解和應試技巧的法律同仁。通過本書的係統學習,考生將能以更自信、更精準的姿態迎接考試挑戰,實現高分突破。

用戶評價

評分

拿到這本書的時候,我首先被它簡潔而醒目的封麵設計所吸引。2017年司法考試,這個承載著無數法學生夢想與壓力的數字,配閤著“指南針”的意象,仿佛預示著它將成為指引我們穿越迷茫、抵達勝利彼岸的燈塔。而“吳鵬行政法攻略”則更是點明瞭本書的核心,吳鵬老師在行政法領域的聲譽早已深入人心,他的講義,自然是萬眾期待。我是一名備考多年的考生,深知行政法在司法考試中的重要性,也嘗過不少“坑”,所以對於這樣一本定位明確、名師主筆的攻略,我抱有極高的期望。封麵設計雖然不是重點,但它往往是作者態度的一種體現,這種務實而不失力量的設計,讓我覺得這本攻略不會是空泛的理論堆砌,而是充滿瞭實戰的智慧和經驗。我翻開書頁,紙張的質感也相當不錯,略帶些許磨砂的觸感,適閤長時間翻閱,這一點細節也讓我對這本書的整體品質有瞭初步的好感。當然,內容纔是王道,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吳鵬老師究竟如何將復雜的行政法知識,化繁為簡,呈現在我眼前,讓我能真正地“攻略”它。

評分

總而言之,這本“指南針講義攻略”給我帶來瞭前所未有的備考體驗,它有效地填補瞭我之前在行政法學習中的一些盲區和不足。我原本以為司法考試的行政法部分是一座難以逾越的高山,但在深入研讀這本書後,我發現它已經為我鋪設瞭一條清晰可見的攀登山路。書中的知識體係構建邏輯嚴謹,講解深入淺齣,並且將理論與實踐巧妙地結閤起來,尤其是在案例分析和解題技巧方麵,提供瞭極具價值的指導。我能夠明顯感受到,通過學習這本書,我的行政法知識體係得到瞭極大的完善,對於一些復雜的法律條文和概念的理解也更加透徹,並且在解題的思路上也變得更加清晰和準確。這不僅僅是一次知識的輸入,更是一次能力的提升,讓我對即將到來的考試充滿瞭信心,也讓我更加期待在考試中能夠檢驗自己的學習成果。

評分

對於行政法這樣一門與實際案例聯係緊密的學科,理論的講解固然重要,但如果沒有與時俱進的案例分析和解題技巧的指導,就如同紙上談兵。這本書在這一點上錶現得尤為搶眼,讓我驚喜連連。它不僅僅停留在對法律條文的羅列和解釋,更著重於如何將這些條文應用到實際的考試題目中。我發現書中穿插瞭大量的典型案例分析,這些案例不僅貼近現實,而且涵蓋瞭行政法考試中最常齣現的各類題型。更重要的是,作者針對每個案例,都進行瞭詳細的剖析,從案件事實梳理,到適用的法律條文選擇,再到最終的論證過程,都一步一步地展示得淋灕盡緻。這種“手把手”的教學方式,讓我能夠清晰地看到解題思路的形成過程,學習到如何提煉案情關鍵信息,如何運用法律術語進行精準錶述。我之前一直苦於無法將理論知識轉化為解題能力,而這本書無疑為我指明瞭一條切實可行的道路,讓我對自己的備考信心倍增。

評分

這本書最讓我印象深刻的,莫過於其對細節的打磨和對考生心理的洞察。作為一本“攻略”性質的書籍,它顯然不僅僅是知識的搬運工,更像是一位經驗豐富的“考場引路人”。我注意到,在講解一些相對晦澀的法律概念時,作者並沒有采用過於生硬的學術語言,而是巧妙地運用瞭一些比喻、類比,甚至是一些生動的生活化場景來輔助說明,這極大地降低瞭理解的門檻。同時,書中對於一些“易錯點”和“易混淆點”的提示,簡直是“神來之筆”,總能在你即將陷入誤區的時候及時拉你一把。我個人就曾多次在這些地方栽跟頭,而這本書的齣現,就像擁有瞭“預警係統”,能夠提前告知我潛在的陷阱,讓我能夠有針對性地進行復習和鞏固。這種對細節的關注,以及對考生備考過程中可能遇到的睏難的深刻理解,讓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教輔材料,更像是一位貼心的“備考夥伴”,時刻給予我最需要的指導和鼓勵。

評分

翻閱本書,我最直觀的感受就是排版設計非常人性化,邏輯清晰,重點突齣。對於行政法這樣龐雜的學科,如果沒有一個好的梳理框架,很容易讓人頭暈腦脹。這本書在這方麵做得相當齣色,每個章節的劃分都很明確,並且在引入新的概念或理論時,都有清晰的背景介紹和理論淵源的簡要梳理,這對於理解記憶非常有幫助。我尤其欣賞的是,書中對一些關鍵考點的標注做得非常細緻,例如通過不同顔色的字體、加粗,甚至是旁邊的小圖標,都能迅速將我的注意力引嚮那些最容易齣錯或者最常考的地方。此外,章節內部的結構也很有條理,往往是先概述,再分點論述,最後輔以一些小總結或者提示,這種層層遞進的學習方式,讓我能夠一步一個腳印地掌握知識。我作為一個學習能力相對較弱的考生,這樣的編排設計簡直是福音,它就像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師,在講颱上循循善誘,用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將知識點傳遞給我,讓我覺得備考過程中的睏難被大大緩解瞭。

評分

京東物流還上無比的迅速,書不錯,但願自己能堅持

評分

好好加油,好好學習,為自己努力

評分

心疼自己,書那麼多,還那麼厚,不想和民法好瞭?????

評分

刑訴很有趣!書的質量很好!好好學習!

評分

Very thankful for your excellent service of the JD, especially the logistics is so fast that on my view, it is the second best consumer experiencing while the first one is still to be found. Meanwhile, the aftersales service of your good enterprise is also notable due to your brilliant hardship on solving kinds of problems of our costomers, thus lead to a better shopping experience. Best regards.

評分

京東物流還上無比的迅速,書不錯,但願自己能堅持

評分

國電投集團擬7月初發行公司債。平安 光大 聯閤主承。發行方案擬為:基礎發行規模10億元,可超額配售不超過10億元;債券分2個品種,品種一:期限2+1年(債券存續期第2年末,附加發行人上調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迴售選擇權),基礎發行規模5億元;品種二:期限3+2年,基礎發行規模5億元;引入品種間迴撥選擇權,迴撥比例不受限製,在總規模內根據市場需求調整各債券品種的發行規模。

評分

考前衝刺精華筆記——

評分

★厚大講義實務演練,隨學隨練——錘煉講義精華,以題帶點,以點帶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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