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 證據法學 原則 規則 案例 易延友著 法律齣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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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 八聯法律圖書專營店
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9712709
商品編碼:23408506524

具體描述



商品參數

 

書名:證據法學 原則 規則 案例 

作者:易延友著 

齣版社:法律齣版社

書號:9787519712709

齣版社時間:2017.11

頁數:633

開本:16

定價:80.00

 

 



     

 

目錄

di 一編總論

di 一章證據法概論

第二章證據製度的曆史沿革

第三章證據法的理論基礎

第二編證據

第四章關聯性

第五章品格證據

第六章證人作證與交叉詢問

第七章鑒定意見

第八章傳聞

第九章特免權

第十章實物證據

第三編證明

第十一章證明責任

第十二章推定

第十三章司法認知

第十四章自認與自白

第十五章證明標準

 

 



     

內容簡介

《證據法學:原則  規則  案例》是以規則論—原理論—應用論為邏輯主綫,以他國製度為參照,以相關案例為補充,並輔以簡潔直觀的插圖、錶格、拓展閱讀等多元化教學元素,對證據法的基本原理、具體製度和適用程序進行分析與闡釋的證據法學教科書。緊密貼閤教學實際,不同於我國傳統證據法學教科書,《證據法學:原則  規則  案例》通過知識點與案例的有效解釋,實現規則講解、原理講授與實踐應用融於一書,是學習證據法學不可多得的優秀教科書。

 

本書與市麵上其他證據法教材的*大區彆在於:這是一本以可采性為核心內容的證據法教材。

我主張證據法學的知識體係應當以可采性為中心,教材和課程體係也應當以可采性規則為主要內容。這是因為,除瞭可采性規則以外,其他與證據有關的規則要麼屬於自然科學,從而不具備法學的品格;要麼依附於法學的其他門類,根本無法承擔起證據法學作為一門獨立的知識體係之重任。如果不以可采性為中心,則學生在看完一本教材或修完一個學期的證據法學課程之後,要麼感覺到證據法學知識性不強,看來看去淨是一些大道理,或者純粹是一些經驗之談,學術門檻很低;要麼感覺這門學科知識雜亂,不成體係;要麼感覺這門知識完全可以並入其他學科或課程當中。隻有當證據法學以可采性規則為中心的時候,它作為一門學科知識的獨立性、科學性、復雜性和完整性纔能得到充分展示,證據法學的魅力也纔能得到充分體現。

可采性規則主要存在於英美證據法中。證據法既然應以可采性為中心,其知識體係也就 然以英美證據法為核心內容。當然,我國法律體係中也有零星的關於證據可采性的規則。我們在講授英美證據法課程時,對我國已經建立或移植的證據規則也應當提及;在證據規則日益受到重視,甚至日益繁多的情況下,我們也應當重點講授那些已經建立或移植的證據規則。這樣,在如何傳授證據法知識上,就麵臨兩種路徑:一種是把英美證據法知識貫穿到中國相關證據規則中;另一種則是把中國證據法知識融入英美證據法中。由於我國法律中關於可采性的證據規則迄今為止尚不成體係,在此前提下,如果按照di 一種路徑,也就是以中國法為中心來建構證據法學的知識體係,這個學科很可能就是支離破碎的。以此為框架來傳授證據法學知識,學生學習到的證據法知識 然是零散的、碎片化的和不成體係的。其對知識的運用也 將是一知半解的和毫無章法的。如同一部被撕掉瞭大半部分的闢邪劍譜,練此神功之人除瞭首先 須自我傷害以外,其實並沒有什麼大的收獲。因此,作為一門專門的法學學科,證據法學仍然應當而且隻能以英美證據法為核心,在英美證據法的知識框架內,對照我國的相應規定加以講述。

毋庸迴避,我所主張的這種路徑 然麵臨這樣的疑問:為什麼不講中國證據法,非要講英美證據法?或者說,為什麼不以中國法為中心,非要以英美法為中心?問題在於,這個世界上是不是存在一門叫作“中國證據法”的課程或學問?我認為並不存在。在佛教、佛學傳入中國之前,沒有一個正常人會愚蠢到發齣這樣的追問:為什麼不講中國佛學?在玉米沒有傳入中國以前,也不會有人問:為什麼不吃中國玉米?我們可以在大學裏開設中國民法、中國刑法、中國刑事訴訟法等課程,那是因為我們有民法總則、刑法典、刑事訴訟法典等作為該學科的基本研究對象。但是,中國沒有證據法典;在訴訟法典中也很少有關於證據可采性的規則。因此,在大學法學院開設的證據法學課程,一開始就應當是作為一門比較法學而存在,是一門係統性地介紹英美證據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規則和實施狀況的課程,而不是以研究和闡釋中國證據法為目的的課程,至少主要不是以此為目的。學生們在掌握英美證據法體係化知識的前提下,也不妨害對中國有關證據規則的瞭解和掌握。也隻有在這個基礎上,學生們學習並掌握這些知識,纔能夠既讓彆人對他們颳目相看,又讓他們對自己肅然起敬。所以,在一部比較完備的證據法典頒布之前,中國的學者在講授證據法學時仍然應當而且隻能以英美的證據法知識為基本框架,纔能達到體係化地傳授證據法知識的目的。

基於以上原因,我將本教材的重心放在瞭證據可采性規則上。盡管全書仍然分為三編:總論、證據和證明,但第二編“證據”基本上隻涉及證據的可采性問題,不涉及證據的審查判斷。有關證據可采性規則的論述,占到全書篇幅的三分之二。

在形式方麵,本書將全部內容分為“規則”“案例”“評注”“思考”等闆塊。規則及其原理的介紹是教材的基本內容,也是要求學生 須掌握的內容。評注主要是對規則或案例的反思與評價。思考則是對某一個規則或案例所體現問題的進一步追問。由於證據規則本身比較復雜,為便於學習和理解,本教材使用瞭大量的案例來說明規則的含義,基本上每一個規則之下都有一個案例。三分之二左右的案例是美國的案例,隻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案例是中國案例。我也希望盡可能地使用中國的案例。但既然我們認定世界上本不存在所謂“中國證據法學”這樣一門學科,更多地援引美國證據法案例也就心安理得瞭。其中有些案例非常經典,我認為完全值得學生花時間全文通讀。對於這樣的案例,我隻做瞭很少的刪節。但是,至少有一半左右的案例,我是將課堂講授的錄音直接整理成文字,也就是對案例進行瞭剪裁。經過剪裁的案例,更容易理解。

寫作這本教材的*初動因,是由於我講授的證據法學課程在三年前的一次學生評教中,在全校同類課程中得分*高,為全校di 一。這讓我大受鼓舞。我分析學生喜愛這門課程的*主要原因,是該課程體係化程度高,邏輯性強,知識量大,再加上課堂講授以案例為主,就顯得這門課既有理論含量,又有實務內容。盡管我的證據法課程主要是講授英美的證據規則,看上去貌似與我國司法實踐沒有太大關係,甚至讓人覺得一門課程的核心內容居然是彆國法律,說起來總有些心虛。即使是將每一個規則與具體的案例結閤起來,那些案例也隻是美國的案例,反映的是美國的司法實踐,摺射的是美國的社會生活,與我等何乾。沒想到,學生對我的課程評價頗高。這至少說明,我潛心研究的這些規則和精心挑選到課堂上講授的這些案例,還是有些意思的;也說明,證據法課程是可以成為精品的。

因此,這本教材的文字*初是根據清華大學2014年春季學期法律碩士生證據法學課程的課堂錄音整理而成。一開始我隻想把它改寫成一本講義性質的專著,並沒有想到要把它寫成教材。後來覺得還是寫成教材更有價值,因此又在原來的錄音整理稿上對文字進行修訂,增加瞭評注和案例等內容,尤其是在第二編各章增加翻譯瞭一些美國證據法上的經典案例,在第三編則盡可能地從眾多中國案例中選擇瞭一些適閤本教材的案例。

在這裏,我要感謝法律齣版社的丁小宣先生和陳慧編輯。沒有丁小宣先生親自鼓勵,本教材可能遙遙無期。沒有陳慧編輯的策劃和催促,本教材可能根本不會問世。我要感謝清華大學2013級法律碩士生全體同學。沒有他們在課堂上的深度參與和對授課的高度認可,我也不會想到要齣一本證據法教材。我還要特彆感謝我指導的2013級法律碩士生李文倩、鬍麗蓉、黃建文、何平平、聶亭亭、宋立強、張偉等同學,他們的辛勤付齣,是我得以在錄音文字版的基礎上進一步修改的前提。另外,書中第七章和第十章、第十五章個彆案例的翻譯,得到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吳慧敏同學、馬勤同學的鼎力相助。教材*後的校訂,得到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生丁宇魁,碩士生薑雅坤、梁風培、侯堯、硃宗祺、陳雙亞妮等同學的幫助。在此一並嚮他們緻以誠摯的謝意!

當然,本書缺點錯誤在所難免。歡迎大傢批評指正!

易延友

2017年9月1日

 



《證據的邊界:現代訴訟中的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 (一部深刻剖析證據製度革新與實踐難題的重量級著作) --- 【本書概述】 在當代訴訟的競技場中,證據不僅是支撐論點的基石,更是衡量司法公正與效率的標尺。本書並非對既有法條的簡單羅列或注釋,而是以一種跨越學科壁壘的宏大視野,對現代證據法學所麵臨的深刻挑戰與未來走嚮進行瞭一次徹底的、穿透性的審視與重構。它摒棄瞭傳統教條主義的窠臼,直麵信息爆炸時代下證據的生成、汙染、采納與評價的復雜性,為理論研究者、實務工作者乃至關注法治文明進程的公眾,提供瞭一套審慎而富有洞察力的分析框架。 本書的核心關切在於:在追求“真實”的司法目標與保障“程序正義”的憲法要求之間,如何劃定證據適用的審慎邊界? 作者以嚴謹的邏輯和翔實的跨國比較材料為支撐,深入探討瞭證據製度的“本體論”——即證據究竟是什麼,以及證據的“工具論”——即證據如何有效地服務於裁判。 --- 【核心內容深度解析】 第一部分:證據的本體論重塑——從“物證中心”到“信息關聯” 本書開篇即對傳統證據理論進行瞭強有力的批判性繼承。作者認為,在以口頭化、直接審理為特徵的傳統訴訟模式下形成的證據理論,已無法完全應對現代復雜案件的需求。 1. 電子證據的時代性挑戰與非傳統證據的地位確認: 詳細剖析瞭數字時代下,數據完整性、來源的可信度(Chain of Custody)認證的睏難。重點分析瞭“元數據”的法律地位,探討瞭人工智能生成內容(AIGC)在法庭上應被視為“證據”還是“輔助工具”的界限。本書提齣瞭一個具有前瞻性的觀點:證據的價值不再僅僅取決於其物理載體,而更多地取決於其信息流的完整性、時間戳的可溯源性以及關聯分析的有效性。 2. 科學證據的“黑箱”睏境與司法審查的深化: 不同於將科學鑒定意見視為天然可靠的傾嚮,本書用大量篇幅探討瞭“達伯特標準”(Daubert Standard)在不同法域的本土化適用問題。它深入剖析瞭“科學的局限性”如何投射到司法判斷中,強調瞭法官在麵對高度專業化的科學證據時,必須具備的“科學素養的最低門檻”,以及如何有效運用技術谘詢專傢來穿透科學證據的“黑箱”,避免被僞科學或片麵的專傢意見誤導。 3. 默示證據與推定規則的邊界壓縮: 對於沉默、不閤作甚至虛假陳述在庭審中的法律後果進行瞭精微的考察。本書區分瞭“程序上的不閤作”(如拒絕提供文件)與“實體上的沉默”(如被告保持緘默),探討瞭如何在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不被侵犯的前提下,構建閤理的反麵推論機製,以應對日益隱蔽的民事欺詐和復雜的經濟犯罪。 第二部分:證據的程序性規製——公正與效率的永恒張力 本部分聚焦於證據如何被閤法地引入和使用,這是確保程序正義的核心環節。 1. 證據開示製度(Discovery)的效能與濫用: 本書對英美法係中成熟的證據開示製度進行瞭深刻的比較研究,並著重探討瞭在大陸法係背景下引入或改革證據開示的必要性與風險。作者詳盡分析瞭“證據囤積”(Evidence Hoarding)和“舉證責任倒置”(Burden Shifting)可能帶來的程序負荷,並提齣瞭一套旨在平衡當事人信息獲取權與訴訟經濟性的“彈性開示模型”。 2. 傳聞證據的“例外性”與“必要性”的再平衡: 傳聞證據規則是證據法中最具爭議的領域之一。本書並未停留在傳統的“可信性”瑕疵分析上,而是引入瞭“對審判質量的影響度”這一新維度。它細緻區分瞭不同類型的傳聞證據,例如“當下陳述”(Res Gestae)與“事後追溯性陳述”,並論證瞭在特定情況下(如證人死亡或失蹤),法院應如何運用審慎的“替代性可靠性分析”來替代機械的排除規則,以避免實質正義的缺位。 3. 毒樹之果原則(Fruit of the Poisonous Tree)的適用範圍: 重點討論瞭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非刑事領域的延伸性問題,特彆是涉及行政違法行為或民事調查中獲取的證據。作者主張,對非法證據的排除應堅持“目的正當性”原則,即排除的目的是否在於遏製係統性的、惡性的程序違法行為,而非簡單地糾正個案中的技術性瑕疵。 第三部分:證據的評價與裁判——從“心證自由”到“可審查性” 證據的價值最終需要通過法官的心證來實現。本書對這一環節的開放性提齣瞭嚴格的約束。 1. 證明標準的量化嘗試與哲學基礎: 清晰界定瞭不同訴訟類型中的證明標準(如“優勢證據”、“高度可能”、“排除閤理懷疑”)。本書的獨到之處在於,它探討瞭將概率論引入法官心證過程的局限性,並強調,證明標準本質上是一種社會風險分配的工具,而非純粹的數學計算。它呼籲法官在運用這些標準時,必須清晰地闡明其推理過程。 2. 裁判文書的說理責任與邏輯透明度: 本書認為,現代訴訟要求法官的心證過程必須是可外部檢驗的。因此,裁判文書不能僅僅滿足於“認定事實清楚”,而必須詳細展示證據的采納過程、相互印證關係以及對反證的駁斥邏輯。書中提供瞭多個“反麵案例分析”,揭示瞭邏輯跳躍、歸納過度的判決是如何在程序上被輕易推翻的,從而強調瞭裁判者對邏輯嚴謹性的極緻追求。 3. 事實認定的協同機製: 探討瞭在多方當事人參與的復雜訴訟中,如何協調不同當事人提供的、可能相互衝突的事實陳述。書中提齣瞭“事實焦點鎖定機製”,旨在引導當事人提前明確爭議焦點,減少無效的舉證和質證,提高庭審的針對性。 --- 【本書的價值與定位】 《證據的邊界》不僅僅是一部證據法學專著,它更是一部關於司法理性與法律技術的深度對話錄。它以一種毫不妥協的學術勇氣,挑戰瞭長期以來在證據采納與評價中存在的模糊地帶和傳統慣性。 本書的語言風格沉穩、論證細密,拒絕膚淺的口號,專注於對復雜製度的精妙拆解。它將為法學院師生提供一本超越教材的、具有思辨深度的研究指南;為執業律師提供一套升級其訴訟策略、預判法官裁判思路的有力工具;更為司法改革的政策製定者,提供一套基於審慎經驗的、具有前瞻性的製度優化藍圖。閱讀本書,如同置身於一個高精度的實驗室,觀察證據是如何被解構、提煉,最終轉化為公正裁判的科學過程。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的價值遠超我的預期,它不僅僅是一本關於證據法的教科書,更像是一本關於如何構建事實、如何進行有效說服的實用手冊。作者以其深厚的功底和敏銳的洞察力,將證據法學的核心理念融入到一係列精心挑選的案例之中,使得原本枯燥的法律條文變得生動鮮活,充滿實踐意義。我特彆欣賞書中對於證據規則的解讀,不僅僅停留在錶麵,而是深入剖析瞭規則背後的邏輯和價值判斷,以及在實際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復雜情況。這種深入的分析,讓我對證據的理解不再是簡單的“是”或“否”,而是對證據的性質、效力、關聯性有瞭更全麵的認識。書中提供的案例,涵蓋瞭各種類型的案件,從民事糾紛到刑事訴訟,都為我們展現瞭證據在構建事實、影響判決中的關鍵作用。閱讀這本書,就像是與一位經驗豐富的導師進行瞭一場深入的對話,讓我受益匪淺,對我的法律學習和實踐都産生瞭深遠的影響。

評分

一本令人拍案叫絕的法律實踐指南!這本書真的不是那種枯燥的理論說教,而是非常接地氣地講解瞭證據法學在實際中的應用。讀完之後,我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經驗豐富的律師,對如何收集、呈現和反駁證據有瞭非常清晰的認識。作者在書中列舉瞭大量真實案例,這些案例都經過精心挑選,能夠精準地展現證據規則在不同情境下的適用。不僅僅是講解規則,更重要的是分析瞭規則背後的邏輯和法官在判決時考量的因素,這對於理解法律的“為什麼”至關重要。我尤其喜歡作者在分析案例時那種嚴謹又不失靈活的思路,他能夠從不同角度解讀案情,給齣多種可能的證據運用策略,讓我看到瞭證據法學的博大精深。書中的語言通俗易懂,即使是初學者也能輕鬆掌握。而且,他對一些疑難復雜的問題也能夠深入淺齣地剖析,提供極具參考價值的見解。這本書讓我對證據法學的理解不再停留在書本上,而是真正將其內化為解決問題的工具,簡直是法律從業者和法律愛好者的必備寶典!

評分

這本書簡直是一場思維的盛宴,它不僅僅是關於證據法學,更是一次對邏輯推理和批判性思維的深度訓練。作者以一種非常獨特的視角,將抽象的證據規則剝離開來,展現瞭它們如何在現實的司法衝突中發揮作用,又是如何被巧妙地運用甚至挑戰。書中那些精心挑選的案例,不僅僅是生動的敘述,更是一個個精密的邏輯謎題,引導讀者去思考“如果我是法官,會怎麼判?”,或者“對方的證據鏈是否存在漏洞?”,讓我不禁反復推敲,鍛煉瞭自己的分析能力。我特彆欣賞作者在解讀案例時那種抽絲剝絲般的嚴謹,他能夠準確地抓住案件的關鍵點,並從中提煉齣具有普遍意義的證據法學原理。讀這本書的過程,就像是在跟一位經驗老到的偵探學習破案,每一個細節都充滿玄機,每一個推理都值得玩味。我感覺自己的觀察力、邏輯判斷力和說服力都得到瞭極大的提升,這對於我理解法律的運作機製,甚至是生活中遇到的各種信息,都有瞭全新的視角。

評分

拿到這本書的時候,我還有些擔心它會過於學術化,難以閱讀。但事實證明,我的擔憂是多餘的。作者以一種極為巧妙的方式,將證據法學的核心內容梳理得井井有條,既有理論的深度,又不失實踐的指導意義。書中引用的案例,都是精心挑選的典型案例,能夠非常直觀地展示證據規則的運用,以及不同證據形式在訴訟中的作用。我尤其喜歡作者在分析案例時展現齣的邏輯性和條理性,他能夠清晰地指齣案件的關鍵證據,以及這些證據是如何支持或反對某一事實主張的。這本書讓我深刻理解瞭“證據是事實的載體”這句話的含義,也讓我對如何更好地收集、呈現和質證證據有瞭更清晰的認識。讀這本書的過程,就像是在進行一次高效的思維訓練,讓我能夠更快地抓住案件的 Guts,並且能夠更有條理地進行分析和論證。這本書絕對是我近期閱讀的最有價值的法律書籍之一。

評分

這本《證據法學》簡直是為我量身定做的!我一直覺得證據法學聽起來很枯燥,但這本書完全顛覆瞭我的認知。作者以一種非常生動有趣的方式,將那些晦澀的法律條文變成瞭一個個鮮活的故事。書中大量的案例分析,讓我仿佛置身於真實的法庭,感受著控辯雙方的智慧交鋒。我尤其喜歡作者對每一個案例的解讀,他不僅僅是陳述事實和判決結果,更重要的是深入剖析瞭證據在整個案件中的作用,以及如何運用證據來構建有利的論點,或者如何去質疑對方的證據。讀這本書,讓我明白瞭證據收集和呈現的藝術,也讓我看到瞭法律的嚴謹與人性化的一麵。作者的語言風格非常吸引人,他能夠用最平實的語言解釋最復雜的概念,讓我在輕鬆愉快的閱讀中,就掌握瞭大量的證據法學知識。這本書不僅僅是我的學習資料,更是我的精神食糧,讓我對法律的興趣更加濃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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