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说起来挺吓人的行当,其实也为混口饭吃。
温家嫡女温定宜年幼时,父亲犯事,一夜之间,繁华崩塌,锦衣玉食的日子仿佛梦一场。全家死的死、流放的流放,只剩下她一个,被奶妈子救了出来。
为了谋生,定宜扮成小子,拜在顺天府最有名的侩子手乌长庚门下做学徒。寒来暑往的,长到了十七岁。
这天出门没看黄历,一不留神把七王爷给得罪了。对方是天潢贵胄,看她和看只蝼蚁没什么区别,眼看着定宜就要被人拉下去当瓜切了,命悬一线之际,踱过来一个人,随口几句话,救了她一条小命。
他穿着石青绣团龙的公服,轮廓颀秀,侧脸如玉,那份俯瞰众生的尊荣叫她终身难忘。
很久很久以后,有一次定宜问起他对自己的第一印象。他挑起一道眉,说:“小个儿,娘娘腔,站在大太阳底下歪个头、眯个眼儿,像个二愣子。”
定宜:“……”
##作者笔下的人物很有特点,被塑造的很丰满。言语中京味儿足足的,调侃起来把人笑死。
评分##花了一晚,哭了好多。不敢被爱是什么赶脚。幸福来的太突然是什么赶脚。
评分##七爷快把我给笑死了
评分##前52章是经典,这拍成电视剧得多有意思啊!就是导演能不能不用小鲜肉,就找老戏骨!我心里头的女主是年轻时候的袁立。后从53章开始就败了,后面人性格完全不连戏啊……都换了个人似的
评分前部分神作,后部分有些烂尾,结尾流俗。七爷这个角色刻画得鲜活,跃然纸上,简直没得挑。中间穿插着好些小细节让人 忍俊不禁。在一堆无良恶俗小说中偶然发现的珍品。然而后来专门去找作者其它小说,简直不能和这部的自然清新相比,其他的太过言情了
评分##真是有意思,我出生在后海北沿,醇亲王府以前是我妈单位所在地,后来搬家到了灯市口,上学到了同福夹道
评分##一开始真是吸引人。小树也是我喜欢的类型,无论生活给了什么,都坚强向上地过下去。师徒情简直哭死我。男主反而没有什么亮点,温柔隐忍的不得势王爷,身有耳疾。我并不太喜欢京城的人斗嘴皮子,所以后来王爷认出小树是定宜相许终身之后就没什么动力读了,不过不得不说作者个人风格很强。
评分##后面有点儿做,但总体很不错。
评分##后面有点儿做,但总体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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