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与记忆》探讨了神圣或神秘的河流、森林和高山等对文化想象力的影响。有力地说明人们被自然所塑造的程度不亚于他们塑造自然的程度。本书不是把风景作为孤立和个别的现象,而是作为连续的全景,视角跨越欧洲和美洲、东方和西方,融合个人记忆和群体经历,涵盖诗歌、传说、绘画、雕塑、建筑、园林等诸多方面,从多样的风景体验中挖掘出深层文化记忆,重寻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精神纽带。《风景与记忆》探讨了神圣或神秘的河流、森林和高山等对文化想象力的影响。有力地说明人们被自然所塑造的程度不亚于他们塑造自然的程度。本书不是把风景作为孤立和个别的现象,而是作为连续的全景,视角跨越欧洲和美洲、东方和西方,融合个人记忆和群体经历,涵盖诗歌、传说、绘画、雕塑、建筑、园林等诸多方面,从多样的风景体验中挖掘出深层文化记忆,重寻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精神纽带。《风景与记忆》探讨了神圣或神秘的河流、森林和高山等对文化想象力的影响。有力地说明人们被自然所塑造的程度不亚于他们塑造自然的程度。本书不是把风景作为孤立和个别的现象,而是作为连续的全景,视角跨越欧洲和美洲、东方和西方,融合个人记忆和群体经历,涵盖诗歌、传说、绘画、雕塑、建筑、园林等诸多方面,从多样的风景体验中挖掘出深层文化记忆,重寻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精神纽带。《风景与记忆》探讨了神圣或神秘的河流、森林和高山等对文化想象力的影响。有力地说明人们被自然所塑造的程度不亚于他们塑造自然的程度。本书不是把风景作为孤立和个别的现象,而是作为连续的全景,视角跨越欧洲和美洲、东方和西方,融合个人记忆和群体经历,涵盖诗歌、传说、绘画、雕塑、建筑、园林等诸多方面,从多样的风景体验中挖掘出深层文化记忆,重寻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精神纽带。《风景与记忆》探讨了神圣或神秘的河流、森林和高山等对文化想象力的影响。有力地说明人们被自然所塑造的程度不亚于他们塑造自然的程度。本书不是把风景作为孤立和个别的现象,而是作为连续的全景,视角跨越欧洲和美洲、东方和西方,融合个人记忆和群体经历,涵盖诗歌、传说、绘画、雕塑、建筑、园林等诸多方面,从多样的风景体验中挖掘出深层文化记忆,重寻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精神纽带。《风景与记忆》探讨了神圣或神秘的河流、森林和高山等对文化想象力的影响。有力地说明人们被自然所塑造的程度不亚于他们塑造自然的程度。本书不是把风景作为孤立和个别的现象,而是作为连续的全景,视角跨越欧洲和美洲、东方和西方,融合个人记忆和群体经历,涵盖诗歌、传说、绘画、雕塑、建筑、园林等诸多方面,从多样的风景体验中挖掘出深层文化记忆,重寻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精神纽带。《风景与记忆》探讨了神圣或神秘的河流、森林和高山等对文化想象力的影响。有力地说明人们被自然所塑造的程度不亚于他们塑造自然的程度。本书不是把风景作为孤立和个别的现象,而是作为连续的全景,视角跨越欧洲和美洲、东方和西方,融合个人记忆和群体经历,涵盖诗歌、传说、绘画、雕塑、建筑、园林等诸多方面,从多样的风景体验中挖掘出深层文化记忆,重寻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精神纽带。《风景与记忆》探讨了神圣或神秘的河流、森林和高山等对文化想象力的影响。有力地说明人们被自然所塑造的程度不亚于他们塑造自然的程度。本书不是把风景作为孤立和个别的现象,而是作为连续的全景,视角跨越欧洲和美洲、东方和西方,融合个人记忆和群体经历,涵盖诗歌、传说、绘画、雕塑、建筑、园林等诸多方面,从多样的风景体验中挖掘出深层文化记忆,重寻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精神纽带。《风景与记忆》探讨了神圣或神秘的河流、森林和高山等对文化想象力的影响。有力地说明人们被自然所塑造的程度不亚于他们塑造自然的程度。本书不是把风景作为孤立和个别的现象,而是作为连续的全景,视角跨越欧洲和美洲、东方和西方,融合个人记忆和群体经历,涵盖诗歌、传说、绘画、雕塑、建筑、园林等诸多方面,从多样的风景体验中挖掘出深层文化记忆,重寻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精神纽带。
评分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评分奉天司。嘉庆十九年
评分苏抚咨:张张氏因前夫之子范香屡犯偷窃,管教不悛,该氏起意谋死,用信和面做饼两个,恐家女分食,嘱其背地独吃。范香揣人怀中,至附近庙内白吃一个,分给住庙之程铎、程善父子同食一个,均毒发殒命,将该氏依“谋杀而误杀旁人一家二命例”斩决。惟程铎父子二命之死,非该氏意料所及,其谋杀亲子,罪止满徒。声明请旨定夺,奉改斩候。
评分第一章 朴素之文
评分直督咨:高洪良因与杨王氏通奸谋勒伊妻,伤而未死。例无明文,惟妻之与夫其名分与子孙于祖父母父母并重,比照“尊长谋杀卑幼、依故杀法伤而未死减一等律、于夫殴妻致死故杀亦绞律”上,减一等,满流。该犯恩义已绝,且讯明伊妻,情愿离异,不准收赎。
评分直督咨:高洪良因与杨王氏通奸谋勒伊妻,伤而未死。例无明文,惟妻之与夫其名分与子孙于祖父母父母并重,比照“尊长谋杀卑幼、依故杀法伤而未死减一等律、于夫殴妻致死故杀亦绞律”上,减一等,满流。该犯恩义已绝,且讯明伊妻,情愿离异,不准收赎。
评分直隶司。道光元年
评分直督咨:高洪良因与杨王氏通奸谋勒伊妻,伤而未死。例无明文,惟妻之与夫其名分与子孙于祖父母父母并重,比照“尊长谋杀卑幼、依故杀法伤而未死减一等律、于夫殴妻致死故杀亦绞律”上,减一等,满流。该犯恩义已绝,且讯明伊妻,情愿离异,不准收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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