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學屍體解剖(GA/T 147-1996)》由中國標準齣版社齣版。
2.2法醫學屍體解剖環境及器械要求
2.2.1法醫剖驗應在具有一定條件和設備的屍體解剖室進行。屍體解剖室設備要求見附錄A(提示的附錄)。
2.2.2如需在現場就地進行屍體剖驗(如發生在農村,偏遠山區的案件),應做好充分準備工作(包括攜帶全套解剖器械,固定液及盛裝檢材容器),選擇光綫充足而又比較僻靜的地方,應用便攜式解剖床或臨時搭成的屍體解剖颱,並應尊重當地群眾的風俗習慣。如現場無充足的光源,又不具備上述條件,法醫應拒絕剖驗,以免造成誤、漏診。
2.2.3法醫學屍體解剖應具備的基本器械見附錄B(提示的附錄)。
2.2.4解剖器械必須乾淨、整齊,避免交叉汙染。
3屍體剖驗
3.1法醫學屍體解剖分類
3.1.1係統解剖,包括顱腔、胸腔、腹腔的剖驗。如根據案件需要僅作一腔的解剖時,應按本標準執行。
3.1.2局部解剖,包括脊髓腔、關節腔、四肢、背臀部及會陰部的剖驗,可根據案件需要時進行。
3.1.3法醫學屍體解剖術式,在進行係統解剖時,屍體均取仰臥位,術者位於屍體右側操作,根據不同要求,可以選擇不同的術式。
3.1.3.1直綫切法:切綫從下頜下緣正中綫開始,沿頸、胸腹正中綫繞臍左側至恥骨聯閤上緣切開皮膚及皮下組織。
3.1.3.2 T字弧形切法:切綫從左肩峰經胸骨上切跡至右肩峰作弧形橫切口,在其中點嚮下作直形縱切口,繞臍左側至恥骨聯閤上緣。
3.1.3.3 Y字形切開法:切綫分彆從左、右乳突嚮下至肩部,再嚮前內側切開至胸骨切跡處會閤,胸腹部切口同上,剝離頜下及胸前皮膚,將皮瓣上翻蓋於顔麵部,暴露頸前器官。
3.1.3.4腦與脊髓解剖術式見3.6所述內容。
3.1.3.5無論選擇何種術式,必須在屍體外錶檢驗後方可進行。如遇有損傷切綫應繞過損傷處,以保留損傷的原始狀況。
3.1.4在進行解剖時,法醫應隨時將剖驗所見口述,指定在旁的記錄者筆錄或攜帶聲發錄音機錄音,術後根據筆錄或錄音進行文字整理,必要時加以繪圖說明損傷位置、形狀、大小和方嚮,為瞭使解剖記錄全麵詳盡,除陽性所見外,也應寫明某些陰性情況。
3.1.5剖驗中對有損傷或病變的器官,應充分暴露清楚後,在原位進行拍照,切取後將髒器衝洗置於清潔背景上,旁置比例尺-並拍照,必要時進行細目特寫照相(如損傷或病變區域、管腔內異物、阻塞等)。對於某些損傷(如皮膚咬痕、工具所緻損傷等)應垂直拍取原大照片,便於比對鑒定。具有創道的損傷,應在原位用探針貫通創道進行拍照,以說明損傷的連貫性和創道方嚮。
3.2胸腹腔剖驗
3.2.1胸腹腔的切開
3.2.1.1將胸部皮膚、皮下脂肪和胸大肌緊貼肋骨麵嚮兩側剝離。
3.2.1.2檢查軟組織有無齣血、水腫,胸骨及肋骨有無骨摺,骨摺的部位及形態,周圍組織有無生活反應。
3.2.1.3用鑷子提起腹膜並切一小口,左手食、中指插入小口中,用刀在兩指間切開腹膜,沿肋弓切斷連於胸壁下緣的肌肉,擴大腹腔。
3.2.1.4 用解剖刀自第二肋軟骨開始,刀刃嚮外側偏斜,沿肋骨與肋軟骨交界處內側約1 cm處逐一切斷肋軟骨及肋間肌,用手探查兩側胸腔內有無積液和積血,並估計其容量。
3.2.1.5 用解剖刀呈“S”形切斷胸鎖關節和diyi肋骨,提起肋弓緊靠胸骨及肋軟骨後壁將橫有胸骨部和縱隔結締組織分離,揭去胸骨暴露胸腔。
3.2.2腹腔檢驗
3.2.2.1打開腹腔後,注意腹膜錶麵是否光滑,有無齣血、滲齣和粘連。
3.2.2.2探查腹腔內有無積血積液,測量其量。如有血性液體時應測量其比重,同時注意有無凝血塊。觀察腹腔內有無積膿或食物殘渣。
3.2.2.3觀察大網膜是否透明,位置是否正常。各髒器位置及相互關係是否正常,有無粘連。
3.2.2.4檢查各髒器有無腫大,有無破裂齣血及病變,胃腸有無脹氣,小腸有無扭轉、套疊。漿膜麵有無充血、滲齣物、穿孔和粘連。腸係膜淋巴結有無腫大。膀胱充盈程度。
3.2.2.5打開網膜囊及胰腺錶麵腹膜,檢查胰腺有無齣血壞死。觀察腹膜後有無齣血或血腫。
3.2.2.6測量橫膈高度(正常右側可達第四肋骨或第四肋間,左側在第五肋水平)。
《GA/T 147-1996 法醫學屍體解剖》這本書,對於我這樣非專業背景但熱衷於法醫案件推理的讀者來說,無疑是一扇瞭解真相的窗戶。我一直覺得,理解屍體解剖的過程,就像是在閱讀一個無聲的證人留下的最後信息,而這本書,很可能就是那個翻譯這份“語言”的專業詞典。我尤其關心書中關於損傷類型鑒定的部分,比如如何區分活體損傷和死後改變,如何通過傷口的形態、深淺、邊緣特徵來判斷凶器的性質和使用方式。這些細節往往是案件偵破的關鍵。我也希望能看到書中對特殊死亡情況的討論,例如溺水、火災、電擊等,這些情況的屍體解剖往往需要特殊的技巧和知識。當然,我也理解這是一本標準,可能更側重於規範性,但我仍然期待它能提供一些案例分析,哪怕是簡化的,也能幫助我更好地理解書中的理論。這本書的齣版年份,讓我在閱讀時也忍不住思考,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法醫是如何剋服睏難,還原事實真相的。
評分作為一名曾經在大學期間旁聽過法醫學相關課程的愛好者,《GA/T 147-1996 法醫學屍體解剖》這本書無疑是令人期待的。我印象深刻的是,法醫學不僅僅是簡單的解剖,更是一門融閤瞭醫學、生物學、化學、甚至物理學等多學科的綜閤性學科。這本書的名字直指核心——屍體解剖,這讓我推測書中定然會對解剖學的基本原理、不同器官係統的解剖結構以及在屍體解剖過程中的觀察要點進行詳細的介紹。我特彆好奇書中是如何描述解剖過程的,是否會有圖示或者詳細的操作步驟。此外,對於死亡原因的判斷,除瞭外傷,內因也是至關重要的。我希望書中能夠涵蓋對常見內科疾病、中毒、藥物反應等在屍體解剖中的錶現,以及如何通過組織學、毒理學等方法進行輔助診斷。1996年的齣版時間,也意味著這本書可能代錶瞭那個時期中國法醫學界的權威認知,對於理解學科的發展脈絡具有一定的曆史意義。
評分我最近在尋找能夠深入瞭解法醫學司法實踐的書籍,偶然發現瞭《GA/T 147-1996 法醫學屍體解剖》。這本書的標題非常直接,讓我能快速定位其核心內容。我個人對法醫學報告的撰寫流程非常感興趣,因為我認為一份嚴謹、清晰的屍體解剖報告,是連接法醫學證據與司法判決的重要橋梁。這本書是否會詳細闡述報告的結構、內容要求、以及如何準確、客觀地記錄檢驗結果和得齣結論?這對我來說非常重要。此外,我還希望書中能夠涉及一些關於屍體檢驗中的倫理問題,例如傢屬的知情權、屍體處理的規範等,這些在實際操作中同樣不容忽視。雖然我並非專業人士,但我相信通過閱讀這本書,能夠更清晰地理解法醫學在維護社會公正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專業法醫所承擔的巨大責任。對於這本書的齣版年代,我倒是覺得,標準化的文件往往具有一定的時效性,但基礎的解剖學知識和方法論應該是相對穩定的。
評分剛拿到《GA/T 147-1996 法醫學屍體解剖》這本書,還沒來得及深入研讀,但從目錄和一些零星的翻閱來看,它似乎是一本非常注重理論基礎和實踐指導的著作。我個人對法醫學這個領域一直抱有濃厚的興趣,尤其是在刑偵劇和相關新聞報道中,屍體解剖的環節總是顯得尤為關鍵和神秘。這本書給我的初步印象是,它應該會係統地梳理法醫學屍體解剖的整個流程,從最初的現場勘驗、屍體檢驗,到具體的解剖操作,再到最後的病理分析和報告撰寫,應該都有詳盡的闡述。我特彆期待書中能夠詳細講解各種常見死亡原因的解剖特徵,比如鈍器傷、銳器傷、中毒、窒息等等,希望能從中學習到如何通過屍體上的痕跡來推斷緻傷物、緻傷方式以及死亡時間。另外,這本書的年代背景——1996年,也讓我想到瞭那個時期法醫學技術可能還處於一個什麼樣的發展階段,與現在相比,可能有哪些進步和革新,這本身也很有研究價值。總的來說,這本書給瞭我一種專業、嚴謹的感覺,讓我對法醫學屍體解剖這個學科有瞭更立體、更深入的認識框架。
評分讀到《GA/T 147-1996 法醫學屍體解剖》這個書名,我的腦海中立刻浮現齣嚴謹、科學、一絲不苟的畫麵。我一直認為,法醫學屍體解剖是探索生命終結秘密的窗口,也是還原真相的基石。這本書,很可能就是這扇窗口的“說明書”。我對於書中關於法醫在解剖過程中如何進行係統性、規範性操作的描述非常期待,例如,從確定死亡時間到進行逐層解剖,再到提取組織樣本進行病理分析,每一個環節都至關重要。我還想瞭解書中是如何處理復雜情況的,比如屍體高度腐敗、高度碳化,或者死者有特殊疾病史等,這些情況下的解剖策略和難點在哪裏。這本書的年代背景,讓我聯想到那個時代法醫工作者所麵臨的挑戰,或許在技術手段和設備上不如現在先進,但他們依靠紮實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依然能夠做齣準確的判斷,這一點非常令人敬佩。我希望能從中學習到一些實用的觀察技巧和思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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