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新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講座》這本書,我迫不及待地翻閱起來,第一感覺就是“厚重”且“專業”。這絕對不是一本泛泛而談的法律普及讀物,而是針對法律專業人士量身打造的深度解析。我一直覺得,執行程序是民事訴訟中最為復雜、也最為考驗執行力的環節,它牽涉到各種財産形式、多方主體以及復雜的法律關係。這本書的題目就點明瞭核心,聚焦於“新”的民事訴訟法在執行程序上的變化,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法律的每一次更新,都可能帶來執行思路和操作方式的調整。我非常好奇,書中是否會對一些引起廣泛關注的新增條款,比如關於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更新、限製消費措施的細化,甚至是強製執行的期限和地域管轄等問題,做詳細的論述?我期望它能提供一套清晰的脈絡,讓讀者能夠迅速掌握新法精神,並瞭解這些新規對實踐操作的具體影響。此外,我尤其關注在執行程序中,如何更好地平衡效率與公正。如何在保障債權人閤法權益的同時,也避免對被執行人的閤法財産造成不當損害?書中是否會對這方麵的內容進行深入探討,並給齣一些操作性的建議?
評分看到《新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講座》這本書,我內心是充滿期待的。執行程序,說到底就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如何落地,是實現司法公正的最後一道關卡。而民事訴訟法在執行程序上的每一次更新,都意味著相關法律實踐的重大調整。我尤其想知道,這本書是否會深入探討一些在實踐中經常遇到的難題,比如如何有效執行“隱匿”的財産?如何處理被執行人名下的多項財産,如何確定執行的優先順序?或者是在涉及到多個債權人、多個債務人的復雜執行案件中,如何進行公平有效的分配?我猜想,這本書的作者一定在執行領域有著深厚的造詣,能夠洞察到法律條文背後的邏輯,並且能夠將其轉化為清晰易懂的語言。我期待書中能夠提供一些前沿的執行理念和方法,例如如何運用科技手段提升執行效率,如何構建更完善的失信懲戒體係,甚至是在國際執行領域,有哪些值得藉鑒的經驗。總而言之,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為我提供一套係統性的執行程序知識體係,幫助我更好地理解和運用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從而在實際工作中解決更多難題,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閤法權益。
評分終於等到這本《新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講座》上市瞭,我一直都很關注這方麵的法律更新,特彆是關於執行程序這塊,可以說是民事訴訟的“最後一公裏”,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閤法權益能否真正實現。這本書的齣現,對我來說簡直就是及時雨。我翻閱瞭一下目錄,感覺內容非常紮實,不僅涵蓋瞭民訴法在執行程序方麵的最新修訂,還對一些實踐中經常遇到的疑難雜癥進行瞭深入的解讀。比如,在財産查控方麵,這本書是不是會詳細介紹一些新的技術手段,例如如何利用大數據進行財産綫索的挖掘,以及在跨境執行中,如何協調國際閤作機製?這些都是非常實用的內容。而且,我特彆期待書中能有豐富的案例分析,畢竟法律條文的理解,脫離瞭具體的情境,往往顯得生硬和抽象。如果能結閤近年來一些有代錶性的執行案件,從法律條文的適用、程序流程的推進、再到最終的執行效果,進行層層剖析,我相信這對於我們這些法律工作者來說,將是寶貴的學習材料,也能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和運用法律。我猜想,本書的編纂者一定對執行程序有著深刻的理解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否則很難寫齣如此貼近實務的著作。
評分《新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講座》這本新書一齣版,我就第一時間下單瞭,實在是太期待瞭!之前在學習民事訴訟法的時候,執行程序的部分就一直覺得內容繁多,而且實際操作起來更是睏難重重,很多地方都需要結閤最新的司法解釋和地方性規定來理解。所以,一本專門針對“新”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的講座,對我來說簡直就是福音。我尤其好奇,書中對於一些“硬骨頭”的執行案件,比如涉及公司股權、動産抵押、不動産查封拍賣等環節,是否會有更詳細的指導?很多時候,我們遇到的執行難題,並非源於法律條文本身的模糊,而是如何將法律條文準確地運用到復雜多變的現實案件中。這本書是否會提供一些具體的操作指南,比如在財産申報、調查令的申請使用、拍賣程序的瑕疵救濟等方麵,給齣一些實用的技巧和注意事項?我希望它能夠成為一本既有理論高度,又不乏實踐指導的工具書,幫助我們在日常工作中少走彎路,提高執行效率,最終更好地實現公平正義。
評分這本書的齣現,感覺像是為我打開瞭新世界的大門。《新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講座》這個書名就充滿瞭吸引力,特彆是“執行程序”這四個字,對我來說,這部分內容一直以來都是學習民事訴訟法的重點和難點。新民訴法的修訂,對執行程序帶來瞭哪些具體的改變?我特彆關注那些能夠直接影響到案件執行效率和質量的條款。比如,在財産保全方麵,是否會有更便捷、更高效的措施?在執行和解方麵,是否會有更完善的程序和保障?我一直覺得,執行程序雖然是民事訴訟的最後一道防綫,但也是最容易齣現問題的地方,稍有不慎,債權人的權益就可能得不到保障。因此,一本能夠係統梳理這些新變化,並且提供深入解讀的書籍,是多麼的寶貴。我非常期待書中能有對各種類型執行案件的深入分析,例如涉及夫妻共同債務的執行、涉及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的執行,以及涉外執行的復雜性等等。如果書中能結閤豐富的案例,詳細闡述法律條文的適用、執行過程中的難點破解、以及如何應對執行異議等問題,那將對我的工作非常有幫助。
評分強製遷齣房屋被搬齣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傢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評分第二百四十七條財産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應當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拍賣被查封、扣押的財産;不適於拍賣或者當事人雙方同意不進行拍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關單位變賣或者自行變賣。國傢禁止自由買賣的物品,交有關單位按照國傢規定的價格收購。
評分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嚮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産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産。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産不得超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評分強製遷齣房屋被搬齣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傢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評分第二百四十六條 被查封的財産,執行員可以指定被執行人負責保管。因被執行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評分最高院人員組織編寫的書實務指導性很強,但定價都較高。
評分第二百四十一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産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評分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傢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評分有關單位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轉交,並由被交付人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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