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通過對本書《休想掏公司財務的洞》的閱讀,能讓企業防患於未然,減少不必要的風險與損失,讓企業發展得更順利。
62個真實案例,專業化內容無門檻分析;可操作性改進方案,企業財務風險管控案例完全手冊。
復旦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李若山作序
內容簡介
《休想掏公司財務的洞》是以案例的形式呈現,通過案例分析財務記賬、采購、人事、銷售、信息係統、資産等展現公司財務的漏洞,每個案例都是真實的,也是很多企業都會發生的,本書旨在通過這些案例的解讀告誡讀者防著這些行為挖公司財務的洞,也希望讀者能夠在初期發現挖洞的“人”,構建更完善的財務體係,做到企業價值的很大化。
作者簡介
高垚,復旦大學會計學博士,上海立信銳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閤夥人,注冊信息係統審計師(CISA),復旦大學軟件學院特聘講師,上海立信會計學院兼職副教授,長期從事內控課題研究,並主持和參與過上百傢大中型企業的內部控製谘詢與培訓實務。
楊芳,復旦大學會計學博士,上海立信銳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閤夥人,財政部企業內部控製標準委員會谘詢專傢、上海證券交易所培訓部特聘講師、中國企業聯閤會谘詢委員會委員、復旦大學總裁班核心講師、廈門大學EDP特邀講師,寜波大學特邀講師。
陳皓,經濟學碩士,上海立信銳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研發部總監,長期從事內控案例和課題研究,具有多年內部控製與風險管理項目經驗,在報刊上發錶內控案例數十篇。
目錄
財務篇 ■
案例1 “真真假假”繳款書
案例2 齣納截留資金近韆萬元,財務管理存漏洞
案例3 費用報銷的舞弊防範與內部控製
案例4 商場現假收訖章,購物狂免費購物
案例5 醫保工作人員監守自盜 僞造發票熟練套取醫保金
案例6 內控不嚴密,外企也舞弊
案例7 業務人員收取承兌匯票:效率下的黑洞
案例8 銀行賬戶管理中的主要風險與內控應對
案例9 為愛開“血口”:女齣納侵吞公款數百萬元
案例10 銀行裏的票據大挪移
案例11 現實中的“黃金大劫案”
案例12 私刻印章、僞造閤同的“空手道”
采購篇 ■
案例1 虛構公司巨額貨款采購,采購員囂張侵吞公款
案例2 貧睏縣更換課桌椅“次品”,招標采購令人存疑
案例3 詐騙不成原告成被告,偷雞不成蝕把米
案例4 “急單”舞弊:緊急流程下的管理漏洞
案例5 “熱心”的技術部長
案例6 膠囊裏的秘密
案例7 小小采購員的“發財”之路
案例8 政府采購招投標環節的風險與控製
案例9 買假貨偷吃差價 采購部長損公肥私被判刑
案例10 評標專傢權力尋租 招投標流於形式
人事篇 ■
案例1 常規業務需審慎,企業發錢要發準
案例2 “注水”簡曆泛濫 注意招聘細節防上當
案例3 “80後”女子造假吃空餉 一年15萬元鋃鐺入獄
案例4 被篡改的工資單
案例5 工資發放中的“蟻貪”
案例6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閤同引發的內控思考
案例7 逃犯變身副校長,背景不查要遭殃
案例8 僞造工資單:財務科職員騙取工資數萬元
案例9 美女空姐吐槽遭解雇,公司全力應訴終獲勝
案例10 離職員工變“黑客”,在係統安裝“定時炸彈”
銷售篇 ■
案例1 收銀員虛榮心作祟 侵吞80多萬元給網友送禮
案例2 寶馬“驚魂”:4S店的內鬼
案例3 保修卡上也有“李鬼”
案例4 侵占資産報復公司 銷售人員終落法網
案例5 收銀員虛假打摺,營業款不翼而飛
案例6 酒店前颱收銀員侵占營業款你防範得瞭嗎?
信息係統篇 ■
案例1 “神奇”的2月29日
案例2 黑客帝國:挪威電信之痛
案例3 收銀係統設計缺陷:收銀機成“印鈔機”
案例4 係統BUG+管理缺陷=收銀舞弊
案例5 萬能的辦事員
案例6 烏雲籠罩:信息安全門事件
案例7 信息係統中的“魅影”
案例8 企業主管利用係統漏洞,虛增客戶員工騙取105萬元
資産篇 ■
案例1 車子去哪兒瞭
案例2 管理漏洞頻現:價值百萬元儀器被偷企業渾然不知
案例3 堂而皇之運走物資,長達數月未被發覺
案例4 業務員聯閤車間主任大肆盜竊200多萬元貨物
案例5 隨意調配物料:“倉鼠”蠶食高價芯片
案例6 “狸貓換太子”
案例7 監守自盜的“碩鼠”
案例8 烏金紙核心配方被盜始末
案例9 重量的加減法
案例10 “天下糧倉”現碩鼠
綜閤篇 ■
案例1 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2 房價每平米850萬元夢靨的背後
案例3 閤同管理中的細節
案例4 作廢章雖小 潛在風險可不小
案例5 昆山爆炸案:安全漏洞下的慘案
案例6 “為報恩”,國企高管挪用巨額公款
精彩書摘
案例1“真真假假”繳款書
案例迴放
2009年3月5日上午,延安市寶塔區檢察院檢察長杜安平在辦公室接到一個舉報電話,稱延安公路管理局某收費站數百萬元車輛通行費虧空,去嚮成謎。杜安平立即把電話打給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劉玉平,並叮嚀這可能是一起特大貪汙舞弊案件。
一聽涉案數字,劉玉平帶領幾名乾警趕緊直奔該收費站。然而,到瞭收費站,劉玉平跟收費站領導一接觸,發現案子沒頭沒腦,收費站自己都說不清錢到底去哪瞭,如何虧空,甚至連虧空的具體數字也不清楚。
2009年3月5日,反貪局迅速成立5個工作組,開始圍繞收費站展開調查,並在當日就初步瞭解到案件真相。
據瞭解,該收費站收費上繳業務全部通過轄區銀行專門賬戶進行,收費站把錢存入銀行,最後到達省財政廳統一的道路通行費專門賬戶。然而,銀行查賬錶明,收費站的賬戶餘額為零,這說明賬戶上的錢分文不少到達瞭財政廳的專門賬戶。於是,反貪局開始懷疑收費站內部齣瞭問題。
通過現場調查瞭解到,該收費站的窗口收費人員分為四個班組,每天有一個班輪休,其他3個班按每班8小時輪值。收費人員將費用收進後,每天統一交給收費站會計,再由會計將錢存入銀行賬戶。所以,反貪局的懷疑對象,首先就鎖定在會計李某身上。
據瞭解,李某對電腦十分精通,這個“80後”的會計至今單身,吃住在單位,工作在自己的辦公室,平時寡言少語,穿著也十分儉樸。檢察官從側麵調查發現,李某本人不吸毒、不賭博,而且沒有做任何生意,也不存在生意虧錢之類的事情,很難把他與貪汙幾百萬元巨款聯係在一起。
然而,當反貪局副局長李愛軍與李某進行接觸談話時,纔問瞭幾句話,李某就承認這些公款全部是他挪用的,都用於瞭網絡賭博,並全輸掉瞭。李某從2008年1月開始,通過辦公室互聯網進入境外賭博遊戲網站,參與“轉輪盤、老虎機、百傢樂”等賭博。為此,他還專門在銀行辦理個人網銀,將挪用來的公款全部轉存進這張銀行卡,然後整日在辦公室裏賭博。
正是由於李某所挪用公款全部輸在境外網絡賭博上,也造成該案中公款無法得到追償,更讓反貪局吃驚的是,李某挪用如此巨額的公款,其作案手法既沒有什麼高智力因素,也沒有什麼高級造假技術。
李某作為財務會計,每天將站上提交的收費匯總收齊後統一存入銀行。存進時,李某要開具一式五聯的《陝西省公路車輛通行費現金專用繳款書》交給銀行檢驗,銀行清點所存款額與繳款書上數字一緻時,會在繳款書上加蓋工作人員私章和“現金收訖”字樣業務用章。
李某拿到銀行蓋章之後的繳款書,除瞭要留四聯給單位作賬之外,還要將第五聯交到延安公路管理局收費管理科備存,收費管理科工作人員將第五聯檢驗無誤後裝入會計憑證作賬,以此確認收費站會計確實將全部收費存入銀行。
據李某交代,他往局裏收費管理科交第五聯繳款書時,發現工作人員大多時候隻掃一眼就收進作賬瞭。於是,他每次把收費現金往銀行存入前,先提取一部分留給自己,然後重開一張與當天存入銀行的收費款額相一緻的繳款書第五聯,並撕一個與“現金收訖”章大小差不多的紙片,蘸上印泥蓋在繳款書上,最後把這張繳款書交到收費管理科工作人員手裏。
反貪局調查錶明,從2008年1月至案發時,李某個人銀行上發生的賭博轉賬次數高達787次,總計金額達到570餘萬元。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身為國傢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侵吞、騙取巨額公款用於境外賭博,給國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其行為構成貪汙罪,且情節特彆嚴重,應從嚴懲處。但考慮到其犯罪後能夠自首,且認罪態度好,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以貪汙罪一審判處李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資料來源:華商網2009-03-08《延安公路管理局會計用公款網絡賭博輸掉570萬》)
案例分析
在諸多財務舞弊案例中,通常采用的手法都是利用職務之便以及單位所存在的管理漏洞,通過篡改單據上的數據或者僞造相關單據,從而達到截留資金的目的。本案中的李某也不例外,通過僞造繳款書的第五聯達到貪汙公款的目的,隻不過“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瞭卿卿性命”,迷戀賭博的李某終究難逃法律的製裁。
收費站作為收支頻繁的事業單位,雖然規模不一定大,但其現金流量卻十分巨大,按理說,收費站對資金的管控應更加嚴格。然而,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內,李某截留資金高達570萬元,令人更為震驚,李某使用的作假手法卻十分拙劣,並不能稱得上是高明。
那麼收費站究竟存在哪些缺陷,又能通過哪些措施加以控製和防範呢?
1 針對僞造繳款書,應做到繳款書的定期核對
在本案中,李某主要是通過僞造繳款書第五聯的方式實施舞弊,但是案例並沒有詳細描述李某僞造繳款書的手法,據我們分析,存在以下三種可能性。
(1)正確填寫繳款書前四聯交銀行進行蓋章,撕下第五聯由李某手工填寫並蓋上僞造的“現金收訖”章。
這種方法也是俗稱的“陰陽聯”,如果通過這樣的手法進行舞弊的話,那麼上交公路管理局的繳款書第五聯與收費站的前四聯金額是完全不一緻的,如果公路管理局隻是對繳款書第五聯進行保存,而並未定期核對前四聯的話,是很難發現其中問題的。因此,公路管理局隻要設立定期與收費站的繳款書相互核對的機製,就能立即發現李某的舞弊行為。
(2)正確填寫繳款書五聯並操作完成後,再重新開具一張繳款書第五聯並蓋上僞造的“現金收訖”章。
如果通過這樣的手法進行舞弊的話,那麼李某每次實施舞弊時,需要開具兩份繳款書,那麼上交公路管理局的繳款書第五聯與收費站保管的前四聯上的金額以及單據號是不一緻的。
另外,如果每次都需要多開一張繳款書的話,那麼上交公路管理局的繳款書數量與收費站繳款書的實際使用量是不一緻的。如果收費站有相關的繳款書使用登記記錄的話,就能發現異常情況。
(3)李某重新僞造一本繳款書,正確填寫繳款書前四聯後,從僞造的繳款書中重新開具第五聯。
這種方式與上述第一種舞弊手法相似,隻要公路管理局能定期與收費站相互核對繳款書,就能發現金額不一緻的情況。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規範》第二十八條也明確規定:“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設置票據專管員,建立票據颱賬,做好票據的保管和序時登記工作。票據應當按照順序號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廢舊票據管理。負責保管票據的人員要配置單獨的保險櫃等保管設備,並做到人走櫃鎖。”
因此,結閤李某可能采用的作案手段以及國傢相關法規條款,筆者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分析。
一方麵,公路管理局與收費站首先應針對公路收費建立繳款書登記颱賬,公路管理局應當在每次收到繳款書第五聯以後,將單據號、日期、金額等信息進行登記,並且保證是連續編號的。
另一方麵,收費站應當在登記同樣信息的基礎上,要求收費站各窗口工作人員每天清點公路收費,相關會計人員應當將各窗口的公路收費明細進行登記,確保各窗口上繳金額的準確(需要提醒的是應定期檢查收費窗口的監控錄像,防止收費窗口工作人員私吞公路費)。
此外,在建立颱賬的基礎上,公路管理局與收費站之間還應當建立定期的對賬機製,主要核對每天繳款書的單據號以及金額是否存在差異,這樣就能有效防止舞弊事件的發生。
2 不相容職務未分離
從案例的細節描述來看,李某在開票的同時,也負責去銀行進行繳款。從這點來看,李某可以直接接觸現金,可以這樣說,李某在一定意義上身兼瞭收費站的“齣納”和“會計”雙重職責。
會計與齣納職責分離,這已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收費站並沒有做到不相容職務的有效分離。所以,收費站應準確識彆諸如此類的不相容職務,如可將這一流程中的繳款人與開票人相互分離,起到相互監督的作用。
另外,案例中並沒有描述收費站繳款書前四聯的保管情況,如果也是李某進行保管的話,那麼李某就能很容易僞造前四聯,這樣即使公路管理局與收費站進行定期核對,也很難發現其舞弊行為。因此,可以考慮在其他齣納人員繳完款並在銀行蓋完章後,將繳款書後的前四聯由收費站其他專人進行颱賬登記以及保管。
3 繳款書上印章的核對
從案例描述來看,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繳款書第五聯上應有銀行加蓋的工作人員個人章和“現金收訖”章,而李某僞造的繳款書上,隻有一個僞造的“現金收訖”章,沒有銀行人員個人章。那麼從中可以看齣,公路管理局在收進繳款書時,並沒有進行嚴格的核對。
針對這一點,可以看齣,公路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的內控意識還比較薄弱,這也是目前行政事業單位開展內控建設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即內部人員的風險意識問題。內控有效的基礎要素就是內控環境,而內控環境中的基礎就是單位的內控文化。由於長久以來的行政化管理,很多單位的財務人員、審核審批人員,或者其他關鍵崗位的業務人員對涉及資金資産的核心流程並沒有形成強烈的反舞弊意識,導緻一些“小蟻貪”層齣不窮。在本案中,如果公路管理局的人員能夠仔細核對上交的繳款書,對缺少銀行工作人員個人章的單據,或者“現金收訖”章存在異常的單據不是簡單掃一眼瞭之,而是仔細進行核對,那麼,李某的舞弊就不可能發生。當然,公路管理局要是能夠做到定期直接派人到銀行領取對賬單,並與銀行實現直接對賬,則能便捷和及時發現異常,杜絕繳款中的舞弊。
自財政部頒布《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製規範》以來,行政事業單位都陸續開展起內部控製的體係建設工作。各地各級行政事業單位應該結閤規範的原則要求,針對自身經濟活動的核心業務環節,進行全麵的風險與缺陷識彆,做好不相容職務的分離、內部有效的授權,以及嚴格的內部監督,真正保證單位的資金、資産以及重要信息的安全。
案例2齣納截留資金近韆萬元,財務管理存漏洞
案例迴放
梁某是佛山市禪城區一傢藥業有限公司的老闆。2010年,梁某發現經營一直比較順暢的公司,卻莫名齣現瞭資金周轉睏難。
梁某公司財務部的齣納名叫黃某,從2001年開始就在公司裏工作。2011年4月,梁某的妻子帶著公司一行員工外齣逛街,無意中發現黃某所穿衣服全部價格不菲。黃某夫婦都是梁某公司的員工,兩人月工資加起來不過一萬多元,黃某齣手卻十分闊綽。
梁某妻子迴傢後將此事告訴瞭丈夫,梁某要求黃某交齣其保管的賬本,經仔細核查發現,當月21日,黃某交給梁某的貨款現金比實際收取的貨款金額足足少瞭2000元。隨著賬本核查的深入,梁某發現,近幾年的賬本均顯示齣黃某繳納貨款金額與實際收取貨款金額嚴重不符的問題。2011年5月,梁某前往派齣所報案。同年7月14日,黃某在公司被警方抓獲。
黃某供認,在自己擔任齣納的時間裏,她發現瞭財務管理的漏洞。原來,該公司主要由業務部負責對外銷售藥品和迴收貨款。每天下班前,業務員或司機都會將當日收取的藥款交迴財務部,由齣納黃某逐一核對並在現金明細簿上登記。下班後,由黃某將當日收取的貨款金額匯總,把總額和接收時間登記在公司現金日記賬簿上,最後再將日記賬簿和現金總數一起交給梁某或其妻子。
黃某發現,梁某及其妻子在接收現金時,隻會核對收到的總貨款與現金日記賬簿登記是否一緻,卻從不核對現金日記簿與現金明細簿是否一緻。現金明細簿一直由黃某保管,待整個簿全部登記完要更換時,纔會交到梁某手裏。此後,黃某采取少登記、少入賬的方式將貨款據為己有。藥款超過2萬元以上的,她都會想辦法截留部分給自己,剩下的再登記和上交。
據查明,2006年3月至2011年7月,黃某利用職務便利,通過上述方法侵占被害公司貨款9107692。15元。得手後,黃某大肆揮霍上述贓款,先後在高檔樓盤購買房屋兩套、地下室車位兩個、小汽車一輛。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黃某還在某高檔美容美體中心開卡預存近390萬元,至案發時該卡餘額剩約165萬元,僅用於美容花銷便高達225萬元。
禪城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黃某的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2011年12月,黃某的傢屬與被害公司就黃某名下的一處房産和兩個車位達成瞭退贓協議書。之後禪城區法院依法做齣判決,黃某因觸犯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財産100萬元,黃某利用贓款購買的其他房産、車輛予以變賣、拍賣,再連同被凍結的銀行賬戶、美容客戶卡內的資金、購買的股票權益等全部退賠或抵償給被害公司。
距黃某案判決不到一個月,禪城區檢察院又公布瞭一起職務侵占罪。某玻璃製品有限公司的齣納吳某同樣因非法侵占公司財産150多萬元被禪城區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經查明,吳某是順德人,案發前在所屬公司任會計,負責會計、報稅、海關報關、外管局核銷等工作。2003年9月18日,當年50歲的吳某利用職務便利,在某銀行開設瞭對公賬戶,用於接收由稅務局退給公司的齣口退稅款。2003年9月至2010年12月,吳某通過該賬戶先後收取公司齣口退稅款63筆,共計人民幣1808070。13元。其中1543702。64元被其占為己有,用於償還房貸、購置汽車、美容消費以及日常開支等。2012年4月28日,民警在禪城區張槎某酒樓將吳某抓獲。
佛山市禪城區檢察院於2013年通報瞭這兩起職務侵占的舞弊案例。在通報的同時,檢察官指齣這兩個案件有兩點值得反思:一是犯罪分子一再放縱個人貪念;二是被害公司財務管理製度所存在的隱患也不容忽視。兩起案件涉案金額之大,時間跨度之久亦屬少見。
(資料來源:廣州日報2013-01-23《小齣納貪錢逾910萬貪靚擲390萬》)
案例分析
多年來,關於齣納截留企業資金的問題屢見不鮮。這從側麵反應瞭目前我國很多企業,尤其是中小型民營企業,財務風險防範的具體措施還是相當薄弱,有很多企業在一些關鍵業務環節上連最基本的管控都沒有;有些企業雖然有一些管控製度,但是並沒有真正執行到位,或者對於這些管控措施沒有事後的檢查與監督,導緻製定的管控措施流於形式。
在第一個案例中,我們發現齣納黃某之所以能肆無忌憚地在長達6年的時間內舞弊現金達900多萬,其原因有如下幾點。
首先,公司存在大量的現金收款業務。從案例中我們看齣該藥業公司每天下班前,業務員或司機都會將當日收取的藥款交迴財務部,由齣納黃某逐一核對並在現金明細簿上登記。這錶明公司存在以現金方式收取貨款的情況。
現金是企業生産經營過程中流動性最強和風險最高的資産形態,為瞭降低現金管控風險,大多數企業采取銀行轉賬及劃款等方式進行貨款支付(部分特殊行業除外),因此存在大量現金收款給齣納截留資金提供瞭有利條件。企業銷售和現金收款環節容易齣現差錯和舞弊風險,在缺少現金收款審核程序的條件下,齣納人員往往會抓住現金收款環節中的漏洞,私自扣取部分現金,積少成多,引發資金鏈問題,影響企業整體財務狀況。
其次,公司的現金日記賬和現金明細賬都是由齣納黃某保管並進行登記的,且除瞭老闆梁某及其妻子會核對收到的總貨款與現金日記賬登記是否一緻,卻從不核對現金日記賬與現金明細賬是否一緻。這也就給瞭黃某實施銷售資金截留的大好機會。
現金日記賬是齣納根據每日資金收付情況編製的流水賬,現金明細賬是會計收到發票等各項票據時編製的會計賬簿。本案例中現金日記賬與現金明細賬都由齣納黃某進行登記,在財務管理崗位上完全沒有不相容職責相互分離的概念。
可能有些管理者認為,如果企業本身規模不大,為瞭減少人員成本及開支,公司財務人員身兼數職的情況情有可原,反而可以提高辦事效率,但是我們也不得不提醒這些企業的管理者們,企業關注成本收益、提高經營效率固然重要,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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