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考生在復習本《教材》時,應結閤閱讀相應的標準、規範。本《教材》每章後均附有習題,方便考生練習以鞏固知識。我們編寫的《一級注冊建築師考試曆年真題與解析》收錄瞭曆年的真實試題(知識題),深受考生歡迎。《曆年真題與解析》分為5個分冊,以對應一級《教材》的5個分冊。並對2004-2012年的試題注明瞭考試年份。我們還將2012年、2011年和2010年3年一級各科目的試題集中放在各分冊的後麵,個彆分冊今年還增加瞭2013年、2014年的試題《曆年真題與解析》對二級考生也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目錄
序
前言
第十三章 法律法規
第一節 法規基本體係
第二節 與工程設計有關的法規
第三節 設計文件編製的有關規定
第四節 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的有關規定
第五節 注冊建築師的權利、義務及注冊、執業等方麵的規定
第六節 房地産開發程序
第七節 工程監理的有關規定
第八節 城鄉規劃管理方麵的規定
習題
參考答案
第十四章 建築經濟
第一節 建設程序與工程造價的確定
第二節 建設項目費用的組成
第三節 建設項目投資估算
第四節 建設項目設計概算的編製
第五節 施工圖預算的編製
第六節 建築麵積計算規範
第七節 建築工程技術經濟指標及部分建築材料價格(參考)
習題
參考答案
第十五章 建築施工
第一節 砌體工程
第二節 混凝土結構工程
第三節 防水工程
第四節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
第五節 建築地麵工程
習題
參考答案
附錄1 全國二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大綱
附錄2 全國二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規範、標準及主要參考書目
附錄3 2014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建築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
附錄4 解讀《考生注意事項》
附錄5 對知識單選題考試備考和應試的建議
精彩書摘
《二級注冊建築師考試教材 第三分冊:法律、法規 經濟與施工(第十一版)》:
第二節 與工程設計有關的法規
一、建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是1997年11月在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上通過的,2011年進行瞭修訂,自2011年7月1日起執行。建築法是建設工程領域的基本法,是建設工程領域內各級法規及部門規章的製定和實施的指導。
建築法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築許可、建築工程的發包與承包、建築工程監理、建築安全生産管理、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麵的內容。其中和建築設計直接相關的條文包括如下的內容:
建築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必須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勘察設計文件應當符閤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技術規範以及閤同的約定。設計文件選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閤國傢規定的標準。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並在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是2000年1月30日國務院以279號令頒布的。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瞭參與工程建設活動各方的權力、責任、義務等。在總則中規定從事建設工程活動,必須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持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原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不得超越權限審批建設項目或者擅自簡化基本建設程序。和建築設計有關的條文是:
(一)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勘察、設計單位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或者以其他勘察、設計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勘察、設計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勘察、設計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所承攬的工程。
勘察、設計單位必須按照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並對其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
注冊建築師、注冊結構工程師等注冊執業人員應當在設計文件上簽字,對設計文件負責。
設計單位應當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建設工程設計。
設計文件應當符閤國傢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注明工程閤理使用年限。
設計單位在設計文件中選用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閤國傢規定的標準。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築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産綫等外,設計單位不得指定生産廠、供應商。
設計單位應當就審查閤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嚮施工單位做齣詳細說明。
(二)有關的罰則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注冊執業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未受聘於一個單位或者同時受聘於兩個以上單位,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停止執行業務或者吊銷資格證書;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發包方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將所承攬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轉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閤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25%以上50%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條例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可處10萬以上30萬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勘察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進行勘察的;
(2)設計單位未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工程設計的;
(3)設計單位指定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的生産廠、供應商的;
(4)設計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製性標準進行設計的。
……
前言/序言
我國正在實行注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製度,從接受係統建築教育到成為執業建築師之前,首先要得到社會的認可,這種社會的認可在當前錶現為取得注冊建築師執業注冊證書,而建築師在未來怎樣行使執業權力,怎樣在社會上進行再塑造和被再評價從而建立良好的社會資源,則是另一個角度對建築師的要求。因此在如何培養一名閤格的注冊建築師的問題上有許多需要思考的地方。
一、正確理解注冊建築師的準入標準
我們實行注冊建築師製度始終堅持教育標準、職業實踐標準、考試標準並舉,三者之間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所謂教育標準就是大學專業建築教育。建築教育是培養專業建築師必備的前提。一個建築師首先必須經過大學的建築學專業教育,這是基礎。職業實踐標準是指經過學校專門教育後又經過一段有特定要求的職業實踐訓練積纍。隻有這兩個前提條件具備後纔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實際就是對大學建築教育的結果和職業實踐經驗積纍結果的綜閤測試。注冊建築師的産生都要經過建築教育、實踐、綜閤考試三個過程,而不能用其中任何一個去代替另外兩個過程,專業教育是建築師的基礎,實踐則是在步入社會以後通過經驗積纍提高自身能力的必經之路。從本質上說,注冊建築師考試隻是一個評價手段,真正要成為一名閤格的注冊建築師還必須在教育培養和實踐訓練上下工夫。
二、關注建築專業教育對職業建築師的影響
應當看到,我國的建築教育與現在的人纔培養、市場需求尚有脫節的地方,比如在人纔知識結構與能力方麵的實踐性和技術性還有欠缺。目前在建築教育領域實行瞭專業教育評估製度,一個很重要的目的是想以評估作為指揮棒,指揮或者引導現在的教育嚮市場靠攏,圍繞著市場需求培養人纔。專業教育評估在國際上已成為瞭一種通行的做法,是一種通過社會或市場評價教育並引導教育圍繞市場需求培養閤格人纔的良好機製。
當然,大學教育本身與社會的具體應用需要之間有所區彆,大學教育更側重於專業理論基礎的培養,所以我們就從衡量注冊建築師第二個標準——實踐標準上來解決這個問題。注冊建築師考試前要強調專業教育和三年以上的職業實踐。現在專門為報考注冊建築師提供一個職業實踐手冊,包括設計實踐、施工配閤、項目管理、學術交流四個方麵共十項具體實踐內容,並要求申請考試人員在一名注冊建築師指導下完成。
理論和實踐是相輔相成的關係,大學的建築教育是基礎理論與專業理論教育,但必須要給學生一定的時間使其把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去,把所學和實踐結閤起來,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和專業水平。
大學專業教育是作為專門人纔的必備條件,在國外也是如此。發達國傢對一個建築師的要求是:沒有經過專門的建築學教育是不能稱之為建築師的,而且不能進入該領域從事與其相關的職業。企業招聘人纔也首先要看他們是否具備紮實的基本知識和專業本領,所以大學的本科建築教育是必備條件。
三、注意發揮在職教育對注冊建築師培養的補充作用
在職教育在我國有兩個含義:一種是後補充學曆教育,即本不具備專業學曆,但工作後經過在職教育通過社會自學考試,取得從事現職業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曆;還有一種是繼續教育,即原來學的本專業和其他專業學曆,隨著科技發展和自身業務領域的拓寬,原有的知識結構已不適應瞭,於是通過在職教育去補充相關知識。由於我國建築教育在過去一段時期底子薄,培養數量與社會需求差距很大。改革開放以後為瞭滿足快速發展的建築市場需求,一批沒有經過規範的建築教育的人員進入瞭建築師隊伍。而要解決好這一曆史問題,提高建築師隊伍整體職業素質,在職教育有著重要的補充作用。
繼續教育是在職教育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它特指具有專業學曆背景的在職人員從業後,因社會的發展使得原有知識需要更新,要通過參加新知識、新技術的學習以調整原有知識結構、拓寬知識範圍。它在性質上與在職培訓相同,但又不能完全畫等號。繼續教育是有計劃性、目標性、提高性的,從整體人纔隊伍和個人知識總體結構上作調整和補充。當前,社會在職教育在製度上和措施上還不夠完善,質量很難保證。有一些人把在職讀學曆作為“鍍金”,把繼續教育當作“過關”。雖然最後證明拿到瞭,但實際的本領和水平並沒有相應提高。為此需要我們做兩方麵的工作,一是要讓我們的建築師充分認識到在職教育是我們執業發展的第一需求;二是我們的教育培訓機構要完善製度、改進措施、提高質量,使參加培訓的人員有所收獲。
二級注冊建築師2017教材 第三分冊:法律、法規 經濟與施工(第十一版)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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