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似长夜萤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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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好时 著
图书标签:
  • 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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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救赎
  • 长篇小说
  • 情感
  • 青春
  • 细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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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得到大惊喜!!
出版社: 贵州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21119278
版次:1
商品编码:12366575
包装:平装
丛书名: 小幸运系列03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8-06-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88
字数:223000
正文语种:简体中文

具体描述

产品特色

编辑推荐

  高定服装大拿与牙医的故事
  一场甜到牙痛的秘密暗恋
  他是那些年里她生命中无数过客之一,她不记得他。
  而她是他生命里的光,是他心里的姑娘。
  爱于她他,是幽幽萤火,照亮长夜森林。
  1.“小幸运”青春暗恋系列。有个优秀少年从年少一直默默暗恋你,你甚至不知道有他的存在。让每个少女都羡慕向往得嗷嗷的暗恋。
  2.作者卫好时,暗恋文黑马作者,文风超美,剧情曲折,温暖有爱。情话十级!已出版《而你情深似海》被千万读者热捧!
  3.《爱似长夜萤火》情节曲折,人设丰富。从六岁到二十六岁的暗恋,情感甜,过往虐,故事暖。甜中带虐,倍觉甜和心疼。故事及人物的情感层次丰富,抽丝剥茧,拨开一层还有一层真相,总有惊喜。
  4.高定服装大师的忠犬属性以及情话撩人,让人甜得情不自禁的微笑。献给所有暗恋以及正在恋爱的你们。

内容简介

  年轻牙医颜晏拜托高定大师唐宗琅修复母亲的遗物——一件旗袍,唐宗琅露出与她相同的纹身“荷鲁斯之眼”,原来他是多年前一场车祸的故人,她救了他,也因此,她的手受伤,只能从对手指灵敏度要求高的心外科转到了牙科。
  而后,颜晏在长达半年的旗袍修复过程中,对温柔儒雅的唐宗琅日生好感。却惊觉,他喜欢她,也许在很早之前就生了根发了芽……
  无论是四年前的车祸,还是此时此刻,唐宗琅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靠近她——
  六岁时,他在家门口抢过她的糖;初中时,他偷偷尾随她去学校及秘密基地;高中时,他远远隔着校门看过她;大学时,他曾偷吃了两百颗糖,只为了能去医院挂她的号看看她;而此刻,她因他的爱,陷入了一场无妄之灾……
  原来,有个人爱你很久很久……久到浸入了时间,久到如影随形……
  唐宗琅(撩人情话十级):
  1.颜宴,我想我是入了魔,很早以前就入了魔。
  2.我喜欢的人,她笑的时候,我总想问她,是不是在眼睛里偷偷藏满了星辰。
  3.她要白,要瘦,齐肩卷发,眼睛有大又亮,可是就算有天她变黑了,变胖了,剪了难看的毛寸头,我也会喜欢她。
  4.对你的喜欢藏不住,就理直气壮好了。
  5.我喜欢你,是那种在满足你贪心后想再给你一颗糖的那种喜欢。
  6.因为想见她的时候,天南海北都顺路。
  7.唐夫人真是这个世上可爱的人。
  8.你说你不爱自己的人生,可我爱你。

作者简介

  卫好时:喜欢有趣的人,有趣的故事。文风清新恬淡,活泼俏皮。笔下无论人物还是情节,都美好得令人心生向往。已出版《而你情深似海》。

目录

第一章荷鲁斯之眼的重逢
第二章莲子种星河
第三章横也缱绻,竖也蜿蜒
第四章拂上尘的旧事
第五章谁不是可怜人
第六章祭祖生变
第七章一夕一枯荣
第八章去去复停停
第九章阳九之厄
第十章远道故人回

精彩书摘

  楔子
  后来,他们认识很久的时候,唐宗琅终于忍不住的问到,“颜宴,我是谁?”
  颜宴疑惑的看了看她,却看到他面色严肃,倒是低了低头认认真真的想了想,给出答案,“你是唐宗琅啊。”
  他是那些年里颜宴生命中无数过客中的一个,她不记得他。
  而颜宴是唐宗琅生命里的光,是他心里唯一的姑娘。
  六岁,他抢了颜宴的白兔糖。
  在十六岁的那天,还给她一颗。
  剩下的那些糖,他用了一辈子。
  他想要告诉颜晏,他爱她,爱了很多年,以后还会爱下去。
  这一次他只想抓住她的手,再也不松开
  第一章荷鲁斯之眼的重逢
  1.
  成都锦里。
  老城古街总是人满为患,无论春夏秋冬。
  清末民初的古镇建筑风格和街道两边的例如蛋烘糕、棒棒鸡、伤心凉粉、豆花、三大炮以及其他叫不出名字的美食,无一不吸引着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
  除了这些,古街还有一种独属自己的特色,裁缝铺,老式的那种。
  小小的铺面,一般只有三四十平方,外面竖着布招牌。招牌上,那个婀娜多姿的旗袍女子随风摇曳着,她上挑着眉眼,直勾着门外的顾客走进去,即使不买些什么,就光是看看那一水的旗袍,摸摸那水滑的料子,也就不虚此行了。
  人无衣不暖,衣无锦不丽,说的就是成都老城区这个有名的行当。
  “锦里”高定手工店铺就开在武侯祠大街最显眼的地方,在寸土寸金的商业街上占去了三分之一的面积,店面那块大大的黄底黑字的梨木招牌,被太阳一照,晃的人倒是看不清上面的的字了。不过这并不重要,谁会注意这老旧的牌子,时下年轻人喜欢的是新鲜感,而这间店面装修的敞亮,灯也打的亮堂,刷的粉白的墙面,展出台上摆着一排齐整的高定服装,足够吸引人们的眼球。
  这是周末下午三点的商业街,逛街的人很多,“锦里”店里的这四个高大帅气的男性营业员更是引来不少怀春少女的张望,她们在店门口晃了又晃,挽着旁边小伙伴的手,叽叽喳喳吵吵嚷嚷,看见店员望过来,却忙着低下头羞红了半张脸,闹市繁华。
  而推开“锦里”那张员工休息室里的隔断,再走完那条十二层由青石板堆起来的台阶,转个弯后,才会发现内里别有洞天:长长的走廊,两边是蔷薇花架塑成的绿篱,大门为三开间与左右耳房的形状,全木结构,又兼容了南方的敝厅、敝廊和封火墙,庭院寂静,是典型的巴渝建筑。
  一个隔断,两个世界。商业街的吵嚷声都被隔断在外。
  院子的后门开在安静的小巷里,门上没有门牌号,没有标记,是一个很普通的小木门。
  颜晏进入巷口后便开始很认真的在心里默数,“第一家,第二家…”,她一直数到第三十五家。
  到了!她抬起头,默默的打量起眼前这个木门,它实在是太普通了,普通到她没法肯定这就是论坛上大神给的那个地址。
  她低下头去看手机聊天记录上的门牌号,又对着这扇门看了一会儿,停顿几分钟后,又重新倒回巷口,数了第二遍。
  是了,没错,就是这里。
  她滴溜溜的转了转眼睛,心里想着,也许真正的大师都很低调,很有性格,行为朴素,更何况后门也不需要建的太奢华,颜晏企图说服自己,她紧了紧背在肩上的包裹,然后抬起手臂,食指和中指并在一起,轻轻扣响了门。
  等待片刻,门就朝外半开,门里先探出了一个圆脑袋,是个盘子脸,浓眉大眼的年轻人,他上下打量着颜晏,眼神热情却有着分寸感,合适的拉近距离却丝毫不让人生厌,然后他的眉毛眼睛都笑成了一团,十分喜庆,随之让出整个身子,把门全开示意颜晏进来。
  他热情的自我介绍到,“你好,我是唐阿三,那我猜猜”,他故作神秘的晃晃脑袋,“你就是颜姑娘吧”。唐阿三没有用询问的语气,说起你是颜姑娘吧,是很肯定的样子。
  颜晏偏过头,笑的温婉,“是的,我是颜晏,我与唐大师约在今天见一面。”
  颜晏长得很白,眼头圆圆的,眼梢却微微上挑,笑起来像弯弯的月牙,只剩下亮亮的黑眼珠,显得一双眼睛更深邃,好像身体里藏了一颗夜明珠。今天她穿了简单的白色针织衬衫裙,披肩的蓬松卷发,红色的玛丽珍皮鞋,背着一个四四方方包着麻织蓝色斜纹格子的包裹,全身上下没有一件配饰,看起来干净漂亮。
  “我带你过去吧,去见唐…”,唐阿三重复了几遍还没说顺这句话,他看见颜晏朝自己投来有些疑惑的眼神,顿了顿,清了清嗓子,终于捋直了舌头,“去见唐大师”,他挤眉弄眼的收了话尾。
  颜晏要见的唐大师,是一个旗袍制作与修复大师,据说还是个业界颇有盛名的大师。
  这件事要从两周前说起。
  颜晏毕业于瑞典的卡罗林斯卡学院,她在这个世界排行第一的牙科学校读完研究生的最后一天,收到来自市公安局打来的电话,电话里遗憾的告知了颜晏关于她母亲的死讯,煤气中毒,是自杀。
  上一秒颜晏还晃着杯里的红酒,与人庆祝学业终于结束,还沉浸在挣脱学校这个牢笼的雀跃中,就被这条消息硬生生的打破。她耳边根本听不到任何声音,也说不上话来,脸色难看至极。
  旁边的人对望了几眼,颜晏的室友打破这沉静,她轻轻地碰了下颜晏的肩,问到,“Aaron?”
  颜晏不知道这一晃神过去了多久,她单手揉揉脸,恢复了刚才的笑意,“没事的,你们继续啊,我去趟卫生间。”
  颜晏说话的时候神色无变,可是离开的脚步却加快了不少,看起来有些仓皇,她顺手把红酒杯放在一旁的桌子上,可是酒杯没被放稳,跌落在地上,红酒和玻璃残渣混为一团。
  颜晏从十四岁起就与母亲相依为命,再没有其他亲戚朋友。她对母亲的感情太复杂,母亲对自己非打即骂,实在说不上有多好,可是她听到消息的那一刻却觉得心里有根线断了,人活着还能恨着偶尔念着,可是人死了,再多的感情都没了寄托,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只能从眼睛里找到宣泄的出口。
  第二日颜晏便利索的办理了毕业手续,便回国处理母亲的后事。
  那件旗袍是颜晏在收拾母亲遗物的时候发现的,在衣柜的最下层,那个四四方方的木匣子外包了一层又一层的布,匣子里放了几颗樟脑丸,两张老照片以及一件稍有破损的深红旗袍,她小的时候见过母亲拿出来过,只是那么一两次,拿出来便很快的放了回去,颜晏记得母亲说过,这是她当年结婚时穿的衣服。
  颜晏的母亲生前极喜欢旗袍,一年四季也总是穿着旗袍,她讲究爱干净,决不允许旗袍上沾上一丁点的脏东西,更别提会让旗袍破损。
  可这件珍而重之的旗袍却并不完美。这在颜晏眼里是个遗憾,于是她有心去找人修复它,她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在潜水多年的旗袍论坛上发了求助帖。巧合的是在帖子发出去的第三天,论坛上一个满级的大神便发了一个旗袍修复相关的帖子,并贴出很多自己曾修复过的旗袍的对比照片。这位大神从来没有在帖子里提及自己的身份和名字,只是偶尔会发一些含金量很高的帖子,几年下来也收获了不少忠实拥护者,粉丝中还不乏陈载城、许绣、宋安然这种国内一流的服装设计大师。
  简直是天降神助,颜晏压抑不住的欢喜,在后台私聊了这个大神,结果大神真的回复了自己,在聊到自己手中这件需要修复的旗袍的一些相关细节后,大神明显表示出兴趣来,他说自己喜欢修复旗袍,更喜欢那些富有挑战性的修复工作。他给出住址,约好日子,让颜晏带上旗袍亲自过来一趟。
  于是便有了颜晏的此行,而那件旗袍此时正背在她的肩上。
  颜晏紧了紧斜背在肩上的包袱,一路跟紧了唐阿三,她在想,待会见到大师,要用什么样的方式打招呼才最合适,她脑海里的唐大师坐在浓厚中国风的工作室里,扣子扣到最上面,他拿本书,喝着茶,一本正经的样子,最可能还架着一副眼镜,推眼镜的时候还会一板一眼的说话,她觉得只有这样才与这栋古老房子的气质以及他的职业身份最为般配。
  她设想了很多种,却怎么也没想到眼前的这位唐大师如此年轻,她踟蹰了半响,疑问的打了招呼,“唐大师?”。
  颜晏抬眼悄悄的打量着他,亚麻灰的针织衫,五官立体,眉峰突出,英俊虽然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与颜宴想象中的那种书卷气相差甚远。
  他看到颜晏看过来,笑了笑,虽然只是浅浅的笑,可笑容却达到眼里,他走近几步说,“是我,我是唐宗琅,你好呀,颜晏。”
  颜晏已经很久没有如此认真的和一个异性讲话,上学的时候一直跟着导师做实验,后来作为一个主修正畸的牙科医生,平常她说的最多的话是对病人讲,“躺好,别动,张开嘴,让我们取个牙模”或是“张嘴,请配合我们上麻药”,一本正经,不苟言笑。
  此时她有些紧张,耳尖也有些泛红,说话结结巴巴的,“我把旗袍带过来了,我们之前约好的”,她费劲的试图让自己的语言说的更为流畅,好让他对自己的印象不那么糟糕。
  唐宗琅看着她窘迫的样子,很是绅士的稍稍退后一点儿,温和的说道,“你先拿出来看看吧”,他一边说着一边用眼神示意唐阿三暂时回避一下,他要开始工作了。
  唐阿三的眼神在两人之间飘来飘去,他一边说道,“那你们忙,我先过去了”,可是却非常缓慢的朝着门口移动,他似乎闻到了某种八卦的味道,他才不要错过什么精彩的瞬间呢!
  颜宴欣喜的眨眨眼,应了声好,然后朝着工作台走近几步,解开背着的包裹,小心翼翼的放在桌子上,然后一层层的打开。
  那是件双层筒袖的旧式旗袍,暗红的底色,布料极好,铺在桌子上,远远看去像拢起的红色烟霞,五彩丝线绣的是森森密密的折枝牡丹,如意襟顺着裙摆开衩的位置一路镶滚下去。
  浓郁辛冽的樟脑香随着旗袍的展开铺散开来。
  旗袍保存良好,连一丝褶皱都没有。只是右侧的裙摆焦黑一块儿,大约是三枚硬币的范围,看起来像是被火燎过,那支裙底的牡丹就只剩下半边来,恹恹的耷在上面。
  唐宗琅手指在旗袍上摸索两下,然后抬起头,语气有些为难,“可以修,但是要一年”。
  朝门口慢慢移了两步的阿三,回头看了看摊在桌子上的旗袍,这个破损并不大,以唐宗琅的手艺,最多半年便足够了。
  反常反常,太反常了。阿三把惊讶的掉在地上的下巴捡起来,眼神继续在两人之间晃来晃去。
  唐宗琅继续说道,“这个旗袍是香云纱,时间过得久了,暗色的纹理的还原稍有不慎就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都需要你回想回想,所以,”他顿了顿,“你需要偶尔过来一趟,看看我的选色是否有误。”
  阿三托住又一次惊掉的下巴,瞪大了眼睛,暗暗嘀咕,你不是修理旗袍的时候都不允许别人在旁边呼吸的吗?一定有奸情,不用唐宗琅赶他,他自个欢快的朝外面移动脚步,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把这个想法分享给其他人。
  他跑的太着急,路过门槛的时候,不小心绊了一跟头,“咚”的一声好大的声响,震的地板都摇了三摇。他哎呦哎呦的站起来,哀怨的眼神转过去,却发现两个人都没有看自己,他更伤心,真是没用同情心!
  这边,颜宴露出感谢,她说,“谢谢你啊,唐大师。”
  她抿抿嘴,又说了一遍,“真的太感谢了,我要怎么感谢你。”抑制不住的欢喜让她动作幅度有些大,放在耳边的头发落下来,她抬手去拢那束头发,袖口有些微微往下滑,露出手腕的纹身来,是一个眼睛的形状,下方还有眼镜蛇形状的长长勾型符号。
  “荷鲁斯之眼”,唐宗琅停下手上的动作,看向那个纹身。
  颜晏垂下手,左手手指微微擦过那个纹身,“是的,荷鲁斯之眼”,从唐宗琅的方向看过去,颜晏的眼神有些放空,她停顿了半响,然后拉下袖子把它遮住。
  唐宗琅的手虚搭在旗袍上,“颜晏,我不需要任何报酬”,他缓缓的将衣袖往上捋,在差不多同样的位置上也有一个相同形状的纹身。
  颜晏惊讶的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样子。
  唐宗琅弯了弯嘴角,“好久不见啊,颜晏。”
  2.
  四年前。
  瑞典南泰利耶高速公路。
  这是一辆由南泰利耶开往梅拉伦湖的旅游中巴车。
  车很破,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老古董了,也可能是从废弃垃圾堆里拾出来的二手货,总之车身斑驳的油漆和破旧的座椅宣告了它的年龄。
  好在这趟旅游的支付金额实在是太便宜,而且游客在起初交钱的时候旅行社就说过,一旦支付概不退款,于是大多游客都抱着将就的心态坐上了车,但是抱怨声无休无止。
  这注定是一个不太愉快的旅途。
  金发碧眼的司机更是摆出一副你们爱怎样就怎样,反正我也不退钱的样子,吊儿郎当的对着后视镜撩了撩自己前额落下的卷发,哼着瑞典当地的民谣,把挂在挡风玻璃前的眼型挂饰拨弄了一番,挂上档放下手刹,然后将油门一脚踩到底,把破旧的中巴车硬是开出兰德酷路泽的速度来。车上吵嚷的很,行李架上装了太多的行李,随着车的左右行驶在乘客头顶颤颤巍巍,晃了又晃,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个危险因子。
  他们忙着打盹,接打电话,与身旁的美丽女郎搭讪。
  车子行驶的速度越来越快。
  有人从座位上伸出半个身子,“诶诶诶,我说你能不能慢点,老子都要晃吐了。”
  旁边人随即附和道,“是啊,速度这么快,太危险了。”
  司机朝后摆摆手,毫不在意,“我可是这的老司机了,这条路我闭着眼睛都能开,我向来如此,你们不要瞎担心。”
  “这是高速公路,告诉你们,什么叫高速,高速高速就是高速度行驶”,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调侃道,“再瞧我们这车,多炫多拉风”,他把双腿高高的架在前面的座椅上,跟着车身的摇晃,晃出了节奏感,“宝贝儿,再浪一点儿吧。”
  乘客哄然大笑,气氛变好了一些。
  颜晏坐在第三排靠窗的位置,她一上车就闻到车里那股难闻的味道,皮革、烟草还夹杂着汗臭味儿。
  她选择了靠窗的位置,可是玻璃却怎么也打不开,她用手在面前扇了扇,那股难闻的气味仍旧驱不散。说实话,她也想下车,可她实在肉疼那给出去的50克朗,她有些懊恼的皱起眉头,将绛色的中领羊毛衫的衣领朝上拉到鼻子上,半张脸缩在衣服里,也不注意什么形象不形象的了。
  路途遥远,颜宴靠在座椅上,半眯着眼,眼睛无聊的东张西望。
  旁边这对年轻的情侣看起来很恩爱,那个黑人女生穿着红裙子白球鞋,靠在男朋友的肩上,白人男生看向她,眼神温柔的化成一滩水,看起来就很美好,美丽无种族之分,爱情也是。
  身旁的这位胖大叔,应该是给自己的女儿打电话,他声音温柔,“甜心,爸爸明天就到家了,还给你准备了一个小惊喜。”他笑起来脸上的肉堆在一起,眼睛被挤的更小,但是却开心的放光。
  颜晏斜前方的男孩儿应该是个亚裔,黑色头发黑色眼睛,亚裔特征很明显,不过由于看不清正脸,颜晏也说不准他是不是混血儿。棒球帽盖住大半张脸,轮廓秀气,男孩儿仿佛感觉到她的视线望过来,有些害羞的将帽子压得更低。
  看起来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一方小世界,爱人与被爱,一路走来虽风尘仆仆却带着人世间的烟火气,颜宴的嘴角弯起小小的弧度来,这样想想,这个漫长的路程也不是那么难熬嘛。
  她的眼神晃到车子的前面,挡风玻璃上那个挂饰看起来很特别,像埃及艳后那浓烈的眼妆,眼头的下方是一个泪滴,眼尾是一条盘起来的眼镜蛇,随着车身的晃动左右的摆动起来,那蛇也仿佛活了起来,悠悠的吐着蛇信子。她盯着看了会儿,有些犯困,半捂住嘴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刚想闭上眼小憩一会儿,却突然感到汽车的紧急刹车,刹的特别急,下一瞬她身体被前后的座椅重重的挤压,一阵天旋地转后,世界颠倒了过来。
  颜宴脑袋里一片空白,半响她才吃力的睁开眼,周围已是一片狼藉。
  司机整个人趴在方向盘上,鲜血顺着裤腿流了一地,车子完全翻倒在路边,半个车身悬在栏杆外。而颜晏自己被倒挂夹在座位上,旁边的乘客正大呼小叫的往外面爬,颜宴试着动了动腿,左腿勉强从椅子下抽了出来,可是她的整条右腿都压在椅子下,麻木的毫无知觉。
  不少的人堵在车门处,用力的砸玻璃,两边重量不平衡,车身猛地一晃,朝着栏杆外往下沉了沉,他们砸玻璃的动作瞬间按了静止键。
  有人抱着头揪着头发,“我不想死。”
  有女人孩子在一旁低低的啜泣声。
  也有人平复下心情,待稍淡定后摸出手机打了救护电话,等待对方电话接通后,自己却坑坑巴巴,语无伦次的述说了现在的情况与车祸位置,可说到最后也有些撕心裂肺,把怨气和害怕都撒到急救电话接线员的身上。
  所有人看起来都自顾不暇。
  颜宴又一次试图动了动右腿,仍是徒劳,她重重的吁了口气,努力平复焦躁的心情,双手撑在椅子上准备再尝试一次。这时她听到前方传来微弱的声音,是流利的中国话,“你怎么样了?”
  这话是对着颜宴说的,她听到熟悉的国语,顿时有些心安,这才注意到那个亚裔男生整个上半身都陷进座椅里,棒球帽上沾满了灰,斜在额前,有蜿蜒的血流顺着眉梢耳朵的方向流下来。
  “还好”,颜宴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身子往前用力的伸了伸,想要把压在男生身上的座椅推到一旁,却突然看见斜前方行李架上一件行李箱正对着男生的头部,摇摇晃晃的要落下来。颜宴是平常擦破一点皮,都会觉得疼到不行的人,好像她身体的痛觉神经比一般人要发达敏感,可此时她却不知哪里生来的勇气,她努力的支起身子来,下意识的用右手挡住,手臂横在那人的额上,硬生生的接下行李箱全部的重量。
  这个行李箱可真重,她的手整个的被压在地板上,一寸骨头一寸肉,连着胳膊也被拉杆划拉出一条又长又深的口子,血顿时涌出来。颜晏的腿部也因为刚才剧烈的移动,血液开始循环,流血量增加,疼痛感逐渐恢复。
  真疼,比小时候挨的每次打加一起还要疼上百倍,颜宴疼的龇牙咧嘴。
  男生怔住了,半响,才嚅嗫到,“你…”,他想说,你不应该挡住它,他还想说,你没事吧,到了嘴边却变成,“谢谢你。”
  他又说,“我…”,应该是我来保护你,却反而拖累了你,“我是唐宗琅,真是谢谢你。”
  他声音很小,还没完全传到颜宴耳朵里,就已经被周围的嘈杂声吞没掉。
  颜宴手臂上温热的血一滴一滴的砸在他的脸上,她还笑的说道,“天涯何处不相逢,再说你也是中国人吧,救同胞嘛,举手之劳而已。”
  她还说,“其实也没那么疼,等会儿救援队就会来了,”她努力的扯出笑来,“伤着手而已,你伤的是头,再被砸一下,万一傻了怎么为祖国做贡献,做栋梁。”
  颜晏的故作轻松反而让唐宗琅在突然间有些难过,两人都还年轻,颜晏也不过是十八九岁的样子,却习惯遇到事情先安慰别人,她说这话的时候自己先笑了起来,可唐宗琅却丝毫笑不出来。
  颜宴能感觉到身体里的血液一点点的流失,唐宗琅再对她说话的时候,她的反应变得迟缓,半响才应一声,唐宗琅能听到身旁的她呼吸频率增快,手臂开始变得比刚才要凉,他有些慌张,朝周围喊道拜托救救她,先止止血也好。他的上半身仍压在座椅下,无法活动。
  可是大部分乘客为了保持车身的平衡,根本不敢过去帮忙,最后还是一个年轻男人脱下衬衣扔了过去,“没有止血带,用这个凑合凑合吧。”
  颜晏拾起那件衬衣,用力的扯成几条碎布条,左手包扎右手的手臂,笨拙且迟缓,她抖着手随意的在手臂上缠了几下,简单的缠绕动作已经耗费了她几乎全部的力气,她重重的喘着气,没有打结只是随意的把布条的尾部塞进前端。
  可没过多久布条上已经浸满了血,唐宗琅看着现在的场面,情绪有些崩溃。
  颜宴微微的动了动身子,疼的倒吸了口冷气,“我还好,只是有些无聊,你陪我说说话。”
  唐宗琅声音有些发抖,“好,好,”他连说了两声好。
  他紧张地样子,却让颜晏生出戏弄的想法,“真是年轻人,”她颇为老成的说,“同志,你要时刻记住,我们要面对死亡不畏不惧,才能战胜它,呐,这也是我们民族精神的一部分啊。”
  唐宗琅朝她看了一眼,静默了半响,“她是我珍而重之的人,我没办法…”他后半句没有说下去。
  颜宴有些二丈和尚摸不着脑袋,想了又想,得出结论,他说的应该是自己喜欢的姑娘,他怕自己死掉,再也见不到那个姑娘。
  她想安慰他,想设身处地的举个自己的例子安慰他,可想了又想,自己这么多年从没有喜欢过谁,好像也没收过情书巧克力这种表达爱意的东西,这可真是件让人难过的事情!
  她叹了口气,眼睛无意中瞟到挡风玻璃旁那个眼型的挂件。
  任何时候,接不下话,适时地转移话题永远都是个完美的决定,她心里开始夸自己的机智。
  她努努嘴,示意他看过去。
  “很特别的东西是不是。”
  他点头,“是荷鲁斯之眼。”
  什么荷鲁斯之眼,颜宴此时只想睡觉,她眼皮好沉,“那个什么眼的,晃来晃去,晃的我眼睛都花了,晃得我好困,”她失血过多,脑部血氧不足,困意袭来。
  唐宗琅用脸轻轻的碰了碰她那只受伤的胳膊,颜宴疼的低咒出声,也不困了,神情一瞬间变得清明起来,“唉,我说你这人还有没有同情心,我这胳膊受伤了,就是铁是钢,也合不着你这样碰啊。”
  颜晏咬牙切齿的瞪着他。
  “你别睡,我给你讲讲荷鲁斯之眼。”
  他的声音低沉有着让人着魔的磁性,“荷鲁斯之眼是法老的守护神荷鲁斯的眼睛,又称乌加特之眼,具有神圣的含义,代表着神明的庇佑与至高无上的君权。古埃及人也相信荷鲁斯之眼能在他们复活重生时发挥作用,例如在埃及第十八王朝的法老图坦卡门的木乃伊上也绘有有荷鲁斯之眼。它象征牺牲、愈合、恢复和保护,简单点说就是有庇护的意思。”
  颜宴觉得有些可笑,“它能庇护什么呢,我们不还是遭遇了车祸,困在这里,救护车到现在还没来”,她觉得和一个马上就要休克的人来讨论愈合,恢复这些词简直让人心生气闷。
  不过看在他声音好听的份上,她开始有些喜欢这个故事,“你的声音真好听,像讲睡前故事一样,让人听着更犯困,别吵我,我先休息会儿。”
  她支撑不住的闭上眼睛,随后痛感一点点消退,她觉得睡着也是件好事,起码感受不到痛了。
  隐约中,她似乎听到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一声又一声,焦迫且急躁,可是她想着又有些想笑,这是在异国,谁会认识自己呢,果然临近死亡,会令人产生幻觉。
  颜宴觉得这次她亲身尝试了休克,以后再也不会忘记休克的名词解释了,是什么来着:机体遭受强烈的致病因素侵袭后,由于有效循环血量锐减,组织缺血缺氧,后面是什么?她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昏昏沉沉的闭上眼睛。
  她最后的念头是,如果这次能活下来,那么她就勉勉强强相信荷鲁斯之眼这个故事好了。
  ……

好的,这是一部关于古老家族的兴衰与一个年轻女子寻求自我救赎的史诗般故事的图书简介,书名为《风起陇西》。 --- 《风起陇西》 一、陇西望族:风雨飘摇中的荣耀与衰败 故事的开端,将读者带入汉末魏晋之际的陇西郡,一个素有“沃野千里,甲兵强盛”之称的边陲重镇。世代扎根于此的李氏家族,是陇西望族中声望最高的一支。他们以世袭的将门身份,在汉朝末年群雄逐鹿的乱世中,凭借卓越的军事才能和深厚的宗族根基,为朝廷镇守边疆,威名显赫。 李氏家族的府邸“怀瑾堂”矗立于渭水之畔,雕梁画栋,气势恢宏,是陇西繁华的象征。然而,这份荣耀并非一帆风顺。历经百年的光环之下,家族内部的暗流涌动已非一日之寒。权力的分配、世代的更迭,以及对朝廷忠诚度的不同解读,使得李氏一族的凝聚力正逐渐瓦解。老一辈的掌舵者,李定远将军,虽老骥伏枥,仍试图用他残存的威望维系家族的体面,但家族内部的派系斗争,早已如跗骨之蛆般侵蚀着这个曾经坚不可摧的堡垒。 特别是对土地和政治资源的争夺,使得同出一脉的兄弟之间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大房专注于武勋的继承与军职的巩固,而二房则试图将家族影响力延伸至中原的士族阶层,通过联姻与科举,寻求更长远的政治庇护。这种内在的分裂,如同埋藏在坚硬岩石下的裂隙,只待一声惊雷便会轰然崩塌。 二、裴晚星:身世之谜与命运的抉择 故事的视角,聚焦于李家长孙女,裴晚星。她并非李氏的嫡系血脉,而是当年李定远将军收养的一位孤女。晚星自幼聪慧过人,容貌清丽,但她的身世始终是一个谜团,这使得她在家族中处于一种微妙而尴尬的地位——备受宠爱,却又带着一层不容忽视的隔阂。 晚星的童年是在诗书礼乐中度过的,她精通音律,尤爱研习兵法,这让她在李家男儿中显得尤为突出。然而,平静的表象下,她始终在追寻着自己身世的真相。她隐约记得,在记忆深处的某个角落,有一片竹林,竹叶沙沙作响,还有一双温柔却带着忧伤的眼睛。 随着家族矛盾的日益尖锐,晚星的命运也开始被推向风口浪尖。大房希望将她嫁给一位边疆戍卒,以巩固军功,而二房则计划将她许配给一位中原士族子弟,以换取政治上的支持。面对家族利益的摆布,晚星心中燃起了强烈的反抗意识。她不愿成为家族棋局中的一颗棋子,她渴望掌握自己的命运,去探寻那段被尘封的过去。 三、边陲风云:战火中的抉择与成长 李氏家族的颓势,很快被外部的战火所放大。北方的游牧部落在新的首领带领下,开始频繁侵扰陇西边境,局势骤然紧张。李定远将军虽然老迈,但仍旧挂帅出征。晚星,在一位神秘的隐士的指点下,开始秘密学习家族中失传已久的上古阵法,试图在即将到来的风暴中找到保护家园和自己的力量。 在一次针对陇西粮仓的突袭中,晚星展现了惊人的军事才能。她凭借对地形的熟悉和对古阵法的灵活运用,成功协助守军保住了物资,并因此赢得了军中年轻将领的尊重。其中,她结识了戍边校尉沈昭,一个出身寒门,却胸怀大志的正直之人。沈昭的出现,打破了晚星在李家固有的枷锁,他看到了晚星的智慧与勇气,而非仅仅是她显赫的出身。 然而,家族内部的倾轧并未因外部战火而停止。二房为了私利,竟暗中向敌方泄露了部分军情,企图通过削弱大房的军功来提升自己的政治地位。当晚星偶然发现这份通敌的证据时,她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揭发,则意味着家族彻底分裂,可能加速陇西的沦陷;隐瞒,则背负着对大义的愧疚。 四、怀瑾堂的倾覆:烈火中的救赎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陇西城遭遇围困之际。敌军利用了李氏家族内部的矛盾,通过反间计成功扰乱了李家军的部署。在关键时刻,李定远将军力竭病倒,家族的重担落在了尚不成熟的继承人肩上。 裴晚星毅然决然地站了出来。她联合了心存正义的族人以及沈昭的边军,决定不再被旧有的规矩束缚。她将自己所学的一切付诸实践,不仅在战场上布置了精妙的防御工事,更重要的是,她直面了家族中的叛徒。 在怀瑾堂的最后一场对峙中,晚星揭露了二房通敌的真相。面对家族的败落和背叛,她没有选择简单的复仇,而是展现了超越年龄的远见。她利用自己掌握的最后一点政治资源,与投靠朝廷的新兴势力进行了艰难的谈判,以她个人的名誉和未来为担保,换取了对陇西城百姓的赦免,以及对李氏核心骨干的保护。 最终,陇西之战以惨烈的胜利告终。李氏家族的昔日荣光随之烟消云散,怀瑾堂化为焦土。然而,在废墟之上,裴晚星没有选择逃离,她选择了留守。她放弃了显赫的姓氏,以新的身份,开始重建一个基于能力而非血缘的社区。她与沈昭,共同承担起在乱世中守护一方百姓的责任。 《风起陇西》讲述的,并非一个简单的家族兴衰史,而是一个关于如何在历史的洪流中,挣脱宿命的枷锁,以个体微弱却坚韧的力量,去雕刻时代面貌的壮阔篇章。它探讨了忠诚与背叛、血缘与选择、荣耀与责任的复杂议题,描绘了一幅在边塞烽火中,人性光辉与阴暗交织的生动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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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一开始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差点就想把它放下了。它的叙事节奏非常缓慢,开篇花了大量的篇幅去描绘一个看似与主线毫无关联的场景,那种对细节的执着,对于习惯了快节奏叙事的现代读者来说,确实是一种挑战。但当我坚持读到第三章之后,我开始明白作者的用意了。这是一种“慢镜头”的叙事策略,它不是在讲一个“发生了什么”的故事,而是在剖析“为什么会这样”。作者构建的世界观非常自洽,人物的行为逻辑虽然有时候显得古怪甚至反常,但深入骨髓的孤独感和对自我存在的困惑,却是我在很多其他文学作品中难以寻觅的真实。我尤其喜欢那些充满哲学思辨的段落,它们没有给出标准答案,只是抛出问题,邀请读者一同在迷雾中探索。这本书像是一面镜子,照出的不是我期待看到的完美形象,而是我努力想要隐藏起来的那些棱角和脆弱。对于寻求阅读快感的人来说,它可能过于晦涩,但对于热衷于挖掘人性深层结构的人来说,它简直是一座宝藏,值得反复咀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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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对“关系”进行解构的力作。它没有聚焦于轰轰烈烈的爱情或友谊,而是专注于那些介于亲密与疏远之间的灰色地带——那些因为误解而错失,因为沉默而滋生的隔阂。作者对于非语言交流的捕捉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眼神的闪躲、指尖无意识的轻敲、一个停顿的长度,都承载着千言万语。我发现自己常常在阅读时,会不由自主地联系到自己生活中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它不是一本“治愈系”的书,相反,它让你直面人际交往中的无力感,那种“我努力靠近,但我们之间总隔着一层玻璃”的深刻体验。这本书的语言是冷峻而精准的,没有多余的形容词堆砌,每一个词语的选择都像是深思熟虑的,带着某种目的性。它迫使我重新审视自己对待他人的方式,那份微妙的界限感和自我保护机制,究竟是保护了自己,还是隔绝了真正的连接?读完后,我久久不能平静,脑海中不断回放那些沉默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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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新近读完的书,给我的触动实在太深了。它不像那些情节跌宕起伏、非要抓住你眼球的流行小说,反而像是一部细腻的散文诗,用近乎偏执的笔触描绘了人物内心世界的幽微起伏。作者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入木三分,那些最细微的情绪波动,比如清晨阳光穿过百叶窗在墙上投下的光影,或者雨后泥土散发出的湿润气味,都被捕捉并赋予了某种象征意义。阅读的过程中,我常常需要停下来,不是因为情节的转折,而是因为某个句子、某个比喻,像一把小小的钩子,一下子钩住了我过去某段模糊的记忆。它探讨的议题非常私人化,关于“失去”与“寻找”的主题贯穿始终,但处理得极其克制,没有歇斯底里的大喊大叫,只有一种沉在心底的、经久不散的微凉。我特别欣赏作者对环境氛围的营造,每一个场景都带着强烈的代入感,仿佛我不是在阅读,而是走进了另一个时空,体验着主角们那种既疏离又亲密的复杂情感纠葛。这本书无疑是需要慢品,需要回味,适合在一个安静的午后,泡一杯清茶,让思绪随着文字缓慢地流淌。它不追求速度,只在乎深度,着实是一次美妙的精神漫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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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阅读这本书的感受,那一定是“宿命感”。全书弥漫着一种挥之不去的、如同古老预言般的沉重氛围。故事的背景设定在一个非常具体却又带有一丝魔幻色彩的小镇上,这个地方似乎天然就带着某种诅咒或宿命的印记,所有角色都在这个框架内挣扎,试图逃脱,却又不断被拉回原点。作者很擅长使用象征手法,比如反复出现的某种天气现象,或者某种特定的物件,它们不再是简单的道具,而是成为了角色命运的载体。情节的发展不是线性的推进,而是螺旋式的上升,每一次看似的突破,最终都会导向更深层次的困境。阅读体验非常消耗心力,因为你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去捕捉那些隐藏在日常对话下的暗流。这本书的结局是开放的,却又充满了必然性,让人在合上书页时,体会到一种宏大叙事下的个体渺小。我个人认为,它更偏向于文学实验,而不是大众娱乐,但它的艺术价值是毋庸置疑的,值得每一位热爱深度文学的读者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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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的总体感觉,可以用“精雕细琢的空旷”来形容。结构上,它玩了很多不按时间顺序叙事的技巧,前言和后记像两个迷宫的入口和出口,中间穿插着无数回忆的碎片和未完成的对话。我花了很大力气去梳理这些线索,试图拼凑出一个完整的画面,但最终发现,也许这种“不完整”本身就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核心:生活本身就是由无数个未解的谜团构成的。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人物的内心独白,那些文字如同密集的电流,时而刺痛,时而麻痹。主角的挣扎、犹豫、最终的妥协或反抗,都写得极其坦诚,毫不回避人性的阴暗面。这本书的文字风格非常多变,有时像精准的外科手术刀,剖开真相;有时又像蒙着薄纱的月光,朦胧而富有诗意。它更像是一部艺术品而非单纯的读物,你需要放下功利心,用心去感受那种独特的艺术张力。读完之后,我感到一种释然,仿佛经历了一次彻底的情感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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