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 王泽鉴著 王泽鉴民法研究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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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鉴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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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 时代出版官方旗舰店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289631
商品编码:24621170669
品牌:APGTIME

具体描述





基本属性: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289631

版次:1

包装:平装

丛书名: 民法研究系列 

开本:456000

出版时间:2017-12-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9

字数:430

正文语种:32开


内容简介:


《损害赔偿》为王泽鉴先生全新新力作。损害赔偿是民法的核心制度,作者编写本书旨在综合整理分析判例与学说,参照比较法上的发展,阐述损害赔偿法的构造原则与解释适用的基本问题。本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由浅入深,论述精细,注重实例分析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同名作品繁体字版率先出版,大陆简体字版及时补充并更新了作者对大陆新近通过的《民法总则》中相关条文的说明。


作者简介:


王泽鉴先生,一九三八年六月二日生,台北人。司法院大法官,成功高中毕业,国立大学法律学系学士、硕士。在大学法律研究所学习期间,以名考取公费留学,后赴德国海德堡大学深造,半年后转学至慕尼黑大学,师承德国法学家卡尔·拉伦茨(Karl Larenz)教授研究民法及法学方法论,于1968年获该校法学博士学位。随后任教于大学法律系,讲授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民法物权、比较民法等课程。

此外他创办台大法学论丛,并出版台大法学丛书,前者已有三十余卷,后者多达数百册。先生精通数国语言,曾先后在德、英、美、澳等国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学说及判例研究、民法总则、民法债编、民法物权等法学专著近二十册。据统计,先生著作之转引率高居华人法学界位,先生对中国法学研究水准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启发与法学人才之培育等,均可谓贡献至伟,堪称华人民法人。

王泽鉴从不在外校兼课,但东吴大学校长端木恺曾三顾茅庐上门请求,东吴成了他兼任过的学校。(民国80年代,王泽鉴曾于国立中兴大学法商学院(今台北大学)法律系兼任过民法总则)。


试读章节:


序言:

损害赔偿是民法的核心制度,本书旨在综合整理分析判例与学说,参照比较法上的发展,阐述损害赔偿法的构造原则与解释适用的基本问题。

 

20165月间,曾在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图书馆校阅本书,想起早年师从Karl Larenz教授学习民法的情景,并反省检视多年来研究民法的思考方法,更深刻地认识到法学上的概念形成与利益评价,以及如何运用请求权基础方法解析案例,尤其是致力于结合体系思考与法律原则,建构损害赔偿法释义学(法教义学)的体系。诚如萨维尼所强调,法学的进步在于方法的更新,希望本书能有助于地区损害赔偿法的进步与开展。

 

损害赔偿法的发展体现了民事责任的变迁,zui近“zui高法院”林大洋庭长发表“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之分与合”的论文〔《法令月刊》第67卷第10期,第6077页(2016)〕,以说明“zui高法院”如何引导理论与实务的发展。1972年我撰写了一篇关于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竞合的论文,评释“zui高法院”1972年台上字第200号判决〔拙著《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395页(1975)〕,认为应检讨法条竞合说,改采请求权竞合说。当时“zui高法院”推事游开亨写了一封信给我,肯定拙见。其后游推事又寄给我一份“zui高法院”采取请求权竞合说的判决书。数年后,游庭长的家人告知我,游庭长不幸逝世,生前嘱咐要我在追思会上致词。德高望重的法学界前辈对后辈的爱护鼓励,尤其是实践理论与实务的沟通交流,活化了法律的生命,人格风范,思之念之,永难忘怀,促使我持续不断地从事民法的教学研究。

1988111日,“zui高法院”1988年第19次民事庭会议明确采取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竞合说。在此基础上,1999年“民法”债编修正增订“民法”第227条之1:“债务人因债务不履行,致债权人之人格权受侵害者,准用第192条至第195条及第197条之规定,负损害赔偿责任。”更进一步整合了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完善了民事责任体系,促进了损害赔偿法的发展。

 

本书能够顺利完成,应向本书所参引著作论文的作者表示敬意,尤其要感谢挚友曾世雄教授经典巨著《损害赔偿法原理》的启发及鼓励。zui要感谢的是   的恩典,保守我的身心,坚定我的心志,以卑微的工作彰显祂的荣耀。


 王泽鉴

2017年12月15日


目录:


简   目


di一章 社会、保护国家与损害赔偿制度

di一节 社会与保护国家

第二节 的

第三节 损害赔偿制度

 

第二章 损害赔偿法的规范体系、目的、归责原则及发展趋势

di一节 损害赔偿法的规范体系

第二节 损害赔偿法之目的

第三节 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第四节 损害赔偿法的发展

第五节 回顾与瞻望

 

第三章 损害赔偿之债、请求权基础及体系构造

di一节 损害赔偿之债

第二节 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

第三节 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与责任范围

第四节 损害赔偿的体系构造及案例解说

 

第四章 损害概念、损害分类、损害的计算时点

di一节 概说

第二节 损害概念

第三节 差额说理论的建构

第四节 损害分类

第五节 损害的计算时点

第六节 两个核心问题

 

第五章 损害归责

di一节 问题说明

第二节 责任成立因果关系与责任范围因果关系

第三节 因果关系

——条件关系、相当因果关系、法规目的论

第四节 合法性替代行为

第五节 假设因果关系(损害的保留原因)

 

第六章 损害赔偿的方法及内容

di一节 恢复原状与金钱赔偿

第二节 财产上损害赔偿

第三节 非财产上损害的金钱赔偿

——慰抚金

 

第七章 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

——损害赔偿人的范围

di一节 问题说明:债权人利益理论

第二节 契约责任的请求权人

第三节 侵权责任:直接被害人与间接被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四节 第三人损害求偿

 

第八章 损害赔偿的范围

——减免损害赔偿的三个制度

di一节 损益相抵

——“民法”第216条之1

第二节 与有过失

——“民法”第217

第三节 损害赔偿的酌减

——“民法”第218

 

第九章 惩罚性赔偿

di一节 填补性损害赔偿与惩罚性赔偿

第二节 美国法上的惩罚性赔偿

第三节 中国地区法上的惩罚性赔偿

第四节 结论:美国惩罚性赔偿的继受与本土化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索引


详 目:

 

di一章 社会、保护国家与损害赔偿制度

di一节 社会与保护国家

一、社会

二、保护国家

第二节 的

di一款 行政法与危险

一、管制行政法

二、行政管制危险手段

三、行政管制危险原则

第二款 刑法与危险

第三款 私法与

一、契约法

二、侵权行为法

三、不作为请求权

第四款 法秩序的统一性与各部门法律的协力义务

一、保护他人之法律

二、整合型的特别民法

三、环境法

第三节 损害赔偿制度

di一款 国家保护义务与损害赔偿或补偿制度的建立

第二款 损害赔偿法的建构

一、规范体系

二、损害赔偿法的重要性

三、学说理论的建构

四、损害赔偿案例法

五、比较法的发展:德国法的继受

六、大陆民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损害赔偿法的建构

七、研究课题及方法

 

第二章 损害赔偿法的规范体系、目的、归责原则及发展趋势

di一节 损害赔偿法的规范体系

一、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

二、责任法与赔偿法

三、得请求赔偿的损害:概念和思考方法

四、任意规定、排除及限制

五、宪法与损害赔偿法

第二节 损害赔偿法之目的

di一款 损害填补

一、损害填补与“民法”第213条的基本原则

二、全部损害赔偿与禁止得利原则

三、加害人的故意过失与资力

四、全部损害赔偿原则及其限制

第二款 损害

一、损害的功能

二、与有过失与损害

三、责任保险与损害

四、损害的经济分析

第三款 惩罚制裁

一、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

二、慰抚金

三、惩罚性赔偿金

四、结语

第三节 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

di一款 契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过失责任

二、无过失责任

第二款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一、过失责任

二、衡平责任

三、无过失责任(危险责任)

第三款 无过失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因某种合法或可危害他人行为而享受利益者,应就因此所生损害负赔偿责任

二、使用他人之物

三、担保、信赖责任

第四节 损害赔偿法的发展

一、责任原因的扩大

二、损害赔偿范围的扩大

三、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选择自由的扩大

第五节 回顾与瞻望

 

第三章 损害赔偿之债、请求权基础及体系构造

di一节 损害赔偿之债

一、债之关系

二、赔偿之债的种类

第二节 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

一、契约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类似契约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三、无因管理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物权关系上的损害赔偿

五、不当得利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六、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七、属关系上的损害赔偿

八、其他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三节 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与责任范围

一、责任成立规范

二、责任范围规范

第四节 损害赔偿的体系构造及案例解说

di一款 体系构造

第二款 案例解说:产前遗传诊断失误案件:Wrongful BirthWrongful Life

一、问题

二、甲妇对丙医院及丁检验员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三、得请求赔偿的损害

 

第四章 损害概念、损害分类、损害的计算时点

di一节 概说

一、问题的提出

二、得请求赔偿的损害

第二节损害概念

一、学说及判例:差额说与自然的损害概念

二、实务上见解:公平正义及社会通念的评价

三、研究课题

第三节 差额说理论的建构

一、差额说的意义及历史背景

二、差额说

三、差额说的肯定及损害的规范评价

第四节 损害分类

di一款 所受损害及所失利益

di一项 “民法”第213条第1项规定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二项“民法”第216条的规范目的及解释适用

一、规范目的

二、所失利益的概念、法律适用及排除

三、举证责任

第二款 财产上损害及非财产上损害

第三款 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

第四款 履行利益的损害及信赖利益的损害

第五节 损害的计算时点

di一款 恢复原状

第二款 金钱赔偿

一、实体法上的准据时点

二、诉讼法上的准据时点

第六节 两个核心问题

一、损害的规范评价

二、非财产上损害的财产化

 

第五章 损害归责

di一节 问题说明

第二节 责任成立因果关系与责任范围因果关系

一、双重因果关系

二、分析说明

第三节 因果关系——条件关系、相当因果关系、法规目的论

di一款 思考架构的构成

一、相当因果关系的构造

二、相当因果关系的适用:三层次检查

第二款 条件关系:因果关系的等值性

di一项 意义及功能

第二项 因果关系的态样

一、多数因果关系

二、作为与不作为的因果关系

三、直接因果关系及间接因果关系

四、物理的因果关系与心理的因果关系

五、经由第三人行为引起权益侵害的因果关系

六、被害人自己的行为肇致权益受侵害及损害

第三项 责任成立的条件因果关系

一、实务案例

二、综合分析

第四项 责任范围的条件因果关系

第五项 条件因果关系不能合理限制损害归责

第三款 相当因果关系——条件关系的相当性

di一项 基本理论

一、构造及功能

二、判断基准

三、故意侵害行为

四、举证责任

五、两个应予区别的思考层次

第二项 责任成立的相当因果关系

一、肯定案例

二、否定案例

第三项 责任范围因果关系

一、问题说明

二、否定案例

第四款 规范目的论

di一项 规范目的论与相当因果关系

第二项 规范目的论的依据

一、契约责任

二、侵权责任

第三项 规范目的论的适用

一、责任成立与规范目的

二、规范目的与责任范围

第五款 思考方法、体系构成、案例研究

di一项 思考方法

第二项 体系构成、案例研究——损害赔偿法上的请求权基础

一、体系构成

二、案例研究

第四节 合法性替代行为

di一款 问题说明

第二款 劳工违法终止契约,雇主得否请求征才广告费用?

第三款 医生未尽说明告知义务

第五节 假设因果关系(损害的保留原因)

di一款 问题说明

第二款 损害体质

一、人身伤害

二、物之毁损

第三款 直接损害(客体损害)与间接损害(财产结果损害)

一、直接客体损害

二、间接财产结果损害

……


好的,以下是一份关于其他民法领域著作的详细图书简介,旨在介绍该系列在不同法律议题上的深入探讨,完全不涉及“损害赔偿”这一特定主题,同时保持专业、详实的风格。 --- 《民法基础理论与现代挑战:王泽鉴民法研究系列精选(不含损害赔偿专题)》 导言:法治精神的基石与当代实践的交融 本卷精选自王泽鉴教授在民法基础理论、私法自治、以及一系列核心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精辟论述。王泽鉴教授的民法研究,素以严谨的逻辑思辨、深厚的法史根源探究、以及对现代社会变迁的敏锐洞察而著称。本册旨在聚焦于民法学体系中更为宏观的结构性问题,以及那些支撑整个私法秩序运转的根本原则,从而为法律专业人士和研究者提供一个不以特定救济规则为中心的、更具架构性的理论视角。 全书的视野横跨民法总则的体系建构、物权法的权利本位、合同法的意思表示理论,以及亲属继承法中的伦理基础,力求展现民法如何在当代复杂多变的社会关系中,保持其核心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 第一编:民法总则——私法体系的逻辑起点 第一章: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与意思表示研究 本章深入剖克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尤其聚焦于意思表示这一核心要素的内在机理。详细辨析了表示主义与默示主义的理论张力,探讨了意思表示瑕疵(如错误、诈欺、胁迫)在不同法律体系下的归责边界。研究内容不仅涵盖了传统民法对意思表示的解释学方法,更拓展至网络化交易背景下,电子信号与传统文本之间效力认定的复杂性。例如,对于“可得信赖利益”与“履行利益”的区分,以及在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况下如何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平衡,均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此外,本章也对“意思表示撤回”的时点认定、以及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缺失”与“效力待定”状态之间的逻辑衔接,作出了清晰的界定。 第二章:主体制度与法人格的理论重构 本部分着重考察民事主体制度的演进,超越了单纯的自然人与法人分类的描述,深入探讨了法人在现代经济活动中的角色异化与法律规制。王教授系统梳理了法人独立性原则的理论基础及其在集团企业中的实践困境。重点分析了“法人人格否认”的构成要件,强调其作为一种例外规则,必须在严格的衡平原则下适用,避免对私法自治的过度干预。同时,对“非营利法人”与“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的内部治理结构差异,以及其在公益事业中的法律地位进行了详尽的比较分析。 --- 第二编:物权法——权利的绝对性与公示原则 第三章:物权法定原则的理论基础与例外适用 物权法作为私法中权利保障的刚性体现,其核心在于物权法定原则。本章详细阐述了为何民法典坚持对物权的严格限制,以维护交易安全和公示的公信力。研究内容包括对“用益物权”的类型限定、以及“担保物权”的公示要件的严格要求。重点讨论了相邻关系中,权利行使的“必要性”与“最小侵害”原则的法理基础,探讨了在不动产利用过程中,如何以邻为壑的界限来确保物权能发挥其社会功能而不致于过度扩张。 第四章:占有与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权衡 占有制度是物权变动的过渡性状态,本章聚焦于占有保护的独立性与公示制度的效率价值。对“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要件——“无处分权人的转让”、“善意”与“无重大过失”的认定标准,进行了细致的界入。尤其关注在动产的实际交付与票据凭证之间的关系中,如何理解“占有等同于所有权”的推定效力,以及该推定在现代知识产权客体化趋势下所面临的挑战。 --- 第三编:债法原理——契约自由与情势变更 第五章:合同有效性与情势变更理论的深化研究 本部分是债法理论的核心。作者对“契约自由”原则的现代界限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为自由必须以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公平为前提。本章的重点篇幅集中在对“情势变更”理论的精细化研究。详细分析了情势变更的发生前提——“基础事实的消失”与“履行不能的给付不均衡性”,以及法院在裁量变更或解除合同时所应遵循的比例原则。本研究特别批判了将情势变更滥用为一般风险分配工具的倾向,强调其应严格限制于不可预见且非当事人可克服的重大事变。 第六章:不当得利与法定债务的衡平关系 探讨了非基于合同或侵权而产生的法定给付义务——不当得利。本章着重区分了“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的理论差异,并对“受领人有权受领”这一阻却事由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深入界定。研究强调,不当得利制度的最终目标在于恢复财产的既有状态,而非惩罚或补偿,其适用必须严格围绕“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这一核心要件展开,避免与不当的债权债务关系产生混淆。 --- 第四编:亲属法与继承法——家族关系的基础规范 第七章:亲属关系的法律原理与制度变迁 本章避开了涉及特定财产损害的议题,转而关注亲属法中的身份关系构建。详细分析了婚姻的法律本质——从传统身份制向契约化、平等化发展的轨迹。重点探讨了夫妻财产制中,约定财产制与法定财产制的内在逻辑张力,以及现代社会中对“夫妻共同生活中的日常家事代理权”的限缩与解释。此外,对亲子关系确认中的亲缘真实性与法律推定效力之间的冲突,提供了详尽的法理分析。 第八章:继承法中的意思自治与法定继承的平衡 继承制度作为财产权在自然人死亡后的延伸,本章分析了遗嘱自由与法定继承顺序之间的价值排序。深入研究了遗嘱的要件,特别是对“遗嘱人真意”的探知方法,以及如何应对日益复杂的公证遗嘱与自书遗嘱之间的效力冲突。本部分也对“特留份”制度的设立目的——即保障特定近亲属的生存权——进行了深入的法哲学探讨,论证其在现代个人自由至上的价值观下,依然具有存在的必要性与局限性。 --- 结语:面向未来的民法研究 本卷所涵盖的议题,共同构筑了民法典赖以生存的理论支柱。王泽鉴教授的研究方法,始终坚持从私法精神的纯粹性出发,对每一个法律制度进行溯源和解构,旨在提供一个既尊重历史传统,又能有效应对现代社会复杂性的理论框架。阅读本卷,将有助于深化对民法“权利、义务、行为、责任”四大支柱的理解,为构建一个公正、有序的私法秩序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用户评价

评分

作为一名对法律理论抱有浓厚兴趣的普通读者,我一直在寻找能够系统性地梳理民法基本概念的读物。这本书无疑满足了我的需求。它以“损害赔偿”为切入点,将民法的诸多重要原则融会贯通。我尤其欣赏书中对“因果关系”的严谨论证,这是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关键前提。书中详细阐述了条件因果、相当因果等不同学说,并结合大量案例进行说明,让我深刻理解了法律上对因果关系的判断,并非简单的“有因必有果”,而是经过了更为审慎的考量。此外,书中对“减轻损害”的义务的讨论,也让我认识到,受害人并非完全被动,在损害发生后,也有一定的责任去减轻其损失,这体现了法律的合理性和公平性。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一次思维的拓展,让我看到了法律理论的魅力,也为我今后更深入的学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评分

坦白讲,一开始是被“民法研究系列”这个标签所吸引,我一直认为民法是社会关系的基石,而“损害赔偿”又是民法中最为贴近生活、也最容易引发争议的领域。翻开这本书,我惊喜地发现,王泽鉴先生的文笔虽然严谨,但逻辑清晰,即使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也能相对容易地理解。书中关于“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对比分析,让我对法律的公正性有了更深的体悟。原来,并非所有产生损害的行为都需要追究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在某些情况下,仅仅因为造成了损害,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种“无过错责任”的理念,在保护受害人利益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书中对侵权行为的分类和构成要件的讲解,也让我对各种侵权行为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例如,如何区分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以及在不同侵权行为下,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有何不同。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法律书籍,更像是一堂生动的法学教育课,让我从另一个角度审视社会运行的规则。

评分

作为一名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与合同打交道的从业者,对“损害赔偿”理论的深入理解,直接关系到风险管控和权益保障的有效性。这本书为我提供了一个系统性的框架。书中对于违约责任的探讨,特别是如何界定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如何计算合理的赔偿金额,给了我极大的启发。我曾经遇到过一些复杂的合同纠纷,双方对于损失的认定和赔偿范围争执不下,如果当时能有书中这样的理论指导,或许能更有效地解决问题。书中对“可预见性原则”的阐释,让我理解到,并非所有的损失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法律在平衡双方利益时,也有其审慎的考量。此外,书中对于免责事由的分析,也帮助我更好地识别合同中的风险点,并提前采取预防措施。总而言之,这本书为我提供了一套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理论工具,让我在面对合同纠纷时,能够更加游刃有余,更加自信。

评分

初次翻开这本书,就被那沉甸甸的纸张和王泽鉴先生严谨的笔触所吸引。虽然我并非法律科班出身,但对于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损害”以及随之而来的“赔偿”问题,一直有着强烈的好奇。从日常生活中的交通事故,到工作中的合同纠纷,亦或是邻里之间的小摩擦,似乎都离不开“损害”与“赔偿”的影子。这本书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向导,带我一步步地走进法学领域,用清晰的逻辑和扎实的理论,解析了那些原本晦涩难懂的法律概念。我尤其喜欢其中对“损害”分类的细致阐述,从财产损害到人身损害,再到精神损害,每一个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让我意识到损害的维度远比我想象的要丰富。而关于“赔偿”的部分,书中对各种赔偿方式、计算标准的介绍,更是让我眼前一亮,原来一个看似简单的赔偿背后,蕴含着如此多的考量和平衡。读这本书的过程,与其说是学习,不如说是一次知识的洗礼,让我对公平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对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权益有了初步的认识。

评分

这本关于“损害赔偿”的专著,带我进入了一个更为精妙的法律世界。我一直在思考,为何有些伤害看似微小,却会引发巨大的赔偿,而有些明显的损失,赔偿金额却相对有限。本书的深入探讨,让我看到了法律背后更为宏观的考量。书中对“损害的量化”这一难题的分析,尤其引人入胜。如何将精神上的痛苦、身体上的残疾等非财产性损害,转化为具体的金钱赔偿,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问题。王泽鉴先生通过对判例和学说的梳理,展现了法律在解决这些复杂问题时所做的努力和平衡。我了解到,法律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不仅要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还要顾及社会经济承受能力、个案的特殊性等多方面因素。这种细致入微的分析,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也看到了它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体权益方面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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