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一个是少年老成的天才影星,一个是自带热搜体质的资源小花。
他们看似不配,却因戏生情。
袁想:顾斐,如果你的粉丝嫌弃我怎么办?
众粉丝:放心,我们不会给你这个机会让顾斐哄你的!
继《有情可圆》热卖后
飞言情工作室再度推出娱乐圈甜爱蜜恋!
作者介绍
因酱,爱八卦爱农药,爱写娱乐圈,擅长小甜饼言情小说,微博:因因因因因因因
内容介绍
他是炙手可热的天才影星,她是带资进组的三线女演员。
因为一次莫名其妙认错人,袁想开始了一段莫名其妙的人生。
先是跟男主角顾斐的绯闻在各大网站屠版三天三夜,带着一大把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好资源进了娱乐圈。
她的人设是“强推之耻,万年捧不红”,唯一让人感兴趣的点是她的幕后推手,这已被列入了娱乐圈四大未解之谜。
就在所有人都好奇是谁在捧袁想的时候,顾斐暗搓搓地建了一个小号,叫“今天袁想红了吗”。
目录
第一章
这条微博让袁想愣了神,事情的发展竟比她想象中的要糟得多。这已经不是一起单纯的莫须有的偶像恋情曝光事件。
第二章
顾斐的声音里听不出情绪:“周导不放心你,让我过来看看。”
第三章
袁想自从在王逸林那里NG了九十七次,一直都没再接到去拍戏的通知。
第四章
那个拥抱是有点潮湿的,却很温暖,很安心。她躲在他怀里,电梯静静上升,周围的一切仿佛都静止了。
第五章
顾斐的亲吻温柔而包容,他慢慢舔舐她的嘴角,吮吸她的唇瓣,像在品尝一道甜品。
第六章
顾斐说:“你第一次来重庆,我不放心。”
第七章
顾斐曾经给过袁想一把家里的备用钥匙,袁想估计他已经睡了,洗完澡拿好明早需要的东西,一个人上了他家的楼,打算偷偷潜入他家里,神不知鬼不觉地躺在他身边。
第八章
顾斐抱紧她。她好喜欢他抱紧她的动作,那让她感觉自己被需要,以及被爱,那是一种让人立刻拥有无限满足感的动作。
第九章
顾斐把她推开,在黑暗中目光灼灼地凝视她的眼:“不是的,我介意的是你瞒着我。”
第十章
袁想情急道:“不行,我是明星,会被拍到的。”
顾斐挑了挑眉:“我们都在媒体面前公开了,有什么好担心的。”
在线试读
第一章
“黄昏是我一天之中视力最差的时候。”
——《恋爱的犀牛》
袁想很少在晚饭之前临时出门,这次是因为兰一提前从曼哈顿回来,刚下飞机就给她打电话。
出门之前她照例向易铭打招呼:“哥,我出门了。”他正头戴VR眼镜歪在沙发上,聚精会神地打《荒野猎人》,完全没有听到她说话。她穿好鞋子,一只脚踏出门的时候,蒋管家正走进客厅,从茶几上撤走果盘,并没有看她一眼,更没问她去哪儿、还回不回家吃饭。
袁想已经习惯了这种情形。她走进电梯,电梯镜子里映出她年轻美好的脸,还挂着刚刚摆给易铭看的笑容,有点僵硬,半天没收回来。
下楼有点早,人还没到,她靠在墙边,拿出手机刷了会儿微博。
兰一说他是一个人偷偷回国的,这会儿狗仔都以为他还在上东区拍真人秀,所以他可以大胆地来袁想家的小区接她。她等他的时候,点开微博搜索他的名字,第一条弹出来的就是真人秀的官博。
《花吃了那少年》官方:最新路透,国民小公举兰兰男友力大爆发,承包了全组的行李。
配图是曼哈顿街头的一角,兰一左手拎、右手扛、身后背着大包小包的照片,表情夸张,漂亮的鼻子皱成一团,却丝毫不影响颜值。染成浅棕色的发丝被汗水凝在额头前,衬得皮肤雪白。兰一的皮肤向来极好,几乎白过了袁想,再加上脸庞小而精致,他公司给他的定位是雌雄莫辨的美少年。
转发和点赞已经相当可观,评论成了重灾区,粉丝们在评论里感慨“心疼我兰”“姐姐们也忍心让兰兰一个人拿这么多东西”“兰兰脾气真好”,感慨着感慨着就聊了起来,评论数多过了官博粉丝量。
袁想看了会儿微博,抬起头,人来了。
远远走来一个个头高高的男孩子,穿着黑色帽衫,戴着帽子,帽檐压得低低的,墨镜遮住眼睛,只露出小半张尖尖的脸。那可不就是兰一?
兰一不是真名,他原名兰裔,袁想更喜欢这个名字。只是他公司觉得“裔”这个字笔画多难写且略微生僻,便请了圈里的大师帮忙重新改了名,就叫兰一,好认,而且容易记。
她已经看到了他,他却仿佛心不在焉似的,径自从她面前走了过去。她便跟上前,像往常一样挽住他的胳膊:“你往哪儿看呢?”
对方转过脸,薄唇微张:“嗯?”他鼻尖上落着颗浅浅的痣,这几乎是他整张脸上唯一的瑕疵,却让他看上去更迷人。
这张脸明显不是兰一,但又好像在哪里见过。袁想一时忘了放开手,直到捏在手里的手机响了一下,是兰一发来了信息:“快来,我在你家小区北门。”
她总算回过神,低声说了句“对不起,认错人了”,后退两步。对方大度地点点头,继续走,她也走,他们恰好同一个方向,同一段路,一前一后。袁想有点尴尬,而对方毫不在意,由她跟着,出了小区便过马路钻进了一条巷子里。
直到这时,她还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
兰一已经在门口等她,原来他是开着车来的,看到她出来,他便打了闪灯,这是他们之间的暗号。袁想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坐上去,人还没坐稳,脑袋就被勾过去亲了一口。
“想想,我们好久没见了,我好想你。”
袁想喜欢听他用这么亲昵的语气与自己说话,低着头笑了笑,车门没关好,她推开重新关了一下,给自己系上安全带。
兰一边开车边伸手从座位旁掏出个蓝色的小盒子,他给她带了礼物,袁想接过来拿在手里,光看盒子的颜色就能认出是蒂芙尼,打开一看,是只玫瑰金手镯。袁想开心地从盒子里取出手镯,戴在自己纤细的手腕上,给他看。
“袁想想戴什么都好看。”
这还是他第一次送她礼物。
他们俩交往的时间说长不长,有一年多了,但进展缓慢。因为兰一与日俱增的人气,还有繁忙的工作,他们私下见面的时间极少。除了兰一的经纪人,知道他俩恋情的人屈指可数,就连兰一同组合的成员都不知情。
袁想摸着手镯,沉浸在巨大的喜悦里,然而还没开心多久,她就发现不对。
“你的戒指呢?”
“什么?”兰一诧异道,看了一眼左手,果然空空如也。
他们刚在一起时买了对戒,戴在各自的左手中指上。兰一很少摘下它,袁想经常看到他在接受采访、上综艺节目、开演唱会时戴着它。也是很奇怪,他戴了那戒指一年多,并没有人质疑他还是否单身,粉丝们似乎都自动过滤了他手上的戒指。
袁想又问了一遍:“戒指呢?”
兰一恍恍惚惚地愣了半天,魂不守舍地说:“我录节目之前拿掉了,忘了戴上,可能落在那边的酒店了。”
袁想皱了皱眉,她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但她没有表现出来,短暂的皱眉过后,又恢复了笑容,甜甜的,十分乖巧:“这镯子很好看,我特别喜欢,谢谢兰一。”
兰一似乎松了口气,也笑了。
心里却有了个疙瘩,袁想在兰一的车上没坐多久,就说:“兰一,你送我回家吧,今晚我爸爸要回家吃饭,我不能出来太久。”
兰一格外顺从,乖乖地说:“好的。”开到红绿灯处,掉了头。
送她到小区门口,兰一还缠着她要抱要亲,腻歪了一会儿,她才下了车,边慢慢往回走,边拿出手机。翻到《花吃了那少年》的最新官博,袁想点开大图,仔仔细细地看兰一提着包的左手。
一双美得令人窒息的手,指节修长有力,中指上戴着一只银色的指环,亮晶晶的,在太阳光的折射下隐去了半截,挡在食指后,几乎不易察觉。
这不是戴着吗。袁想扯了一下嘴角,电梯上行时,她感到微微的晕眩。重新刷新了微博首页,她一直关注着一大堆与兰一有关的博主,各种关于他的动态都弹上来,她一张一张地点开看,戒指,戒指,戒指,明明都戴着。
所以他是什么时候摘下了戒指?
视线移到手腕上的那只玫瑰金手镯上,她脑海中一个念头闪过,这礼物也许不是简单的纪念品,而是愧疚的补偿。她被自己的这个念头狠狠地蜇了一下,从脚底凉到天灵盖。
他从来不送自己礼物,连她生日也没送过。
电梯升到指定楼层,停下,她久久没往外迈,手指在屏幕上滑动着,刷新了一遍又一遍。一条新的微博跳出来,是微博上知名的娱记,蔡大眼,常常以偷拍和跟拍挖掘艺人的一手八卦。这条微博只有短短的三个字:周一见。
“想想?”
一声呼唤把她从思绪中叫醒,她这才发现电梯门早已开了关、关了又开。一个双鬓微白的中年男人站在电梯前,身段修长,气质儒雅,他手里盘着一对油光锃亮的文玩核桃,应该是要下楼散步。
“哎……”她收回思绪,叫他,“爸爸。”
易哲应了一声,继而问:“怎么在电梯里站着,吃过饭没?”他把她拉出电梯,关切地拍了她一下,“来,我给你下碗小馄饨。”
馄饨是现包的鲜虾馅,咬一口就知道是蒋管家的手艺,只是蒋管家极少做这种精致却麻烦的点心,通常只有易哲在家的时候袁想才能沾光吃上一点。袁想吃他一碗馄饨也务必要让自己看上去欢天喜地,欣然道:“爸爸,我正好饿了,这馄饨真好吃。”
易哲并非她生父,她能寄住在财大气粗的易家,完全仰仗于他毫无条件的关照与慷慨,所以她对待他的态度比易家其他人都要更小心翼翼。易哲手里盘着核桃,看着她吃,慈祥地笑笑:“去哪儿了?”
“有个朋友来找我,就下楼聊了几句。”
“好,好,多交点朋友好。”
袁想不愿意让他们俩的对话变成单纯的寒暄,便主动找话题:“爸爸,你最近在做经纪公司吗?”
“是投了一家。”易哲乐意聊这个,“怎么,你想做艺人?”
“那倒没有,就是关心关心爸爸在做什么。”
说实话,一开始我对这种“娱乐圈”题材的甜宠文是抱着一丝怀疑态度的,总觉得会落入俗套,甜得发腻,或者剧情老套到一眼望到底。但是,这本书彻底颠覆了我的预期。它巧妙地将娱乐圈的浮华与主角之间纯粹的感情线融合在一起,没有为了制造冲突而刻意去写一些狗血的“误会”和“虐恋”。相反,重点放在了两位主角如何在彼此的支持和理解下,共同面对外界的压力,一起成长。作者对娱乐圈的一些“潜规则”和行业内幕的描写,虽然点到为止,但足以让人感受到其中的不易,这让他们的感情线显得更加珍贵和来之不易。看着他们从默默支持到公开并肩作战的过程,那种并肩作战的战友情和爱情的交织,真的非常感人。尤其喜欢那种“你负责在光里闪耀,我负责替你挡住所有黑暗”的设定,甜得理智,不让人反感。
评分这部作品的叙事节奏感掌握得非常高明,就像一位技艺精湛的指挥家在驾驭一支交响乐团。开篇平铺直叙,娓娓道来,像是清晨的薄雾,带着一种温柔的神秘感。随着剧情的深入,节奏开始加快,尤其是在一些关键转折点,比如主角的事业遇到瓶颈或者感情出现小波折时,作者会运用大量的短句和内心独白,将情绪瞬间推向高潮,让人忍不住一口气读完。然后,又会突然放缓,用大段的景物描写或者平静的日常对话来缓冲,让读者得以喘息,回味刚刚发生的一切。这种节奏的交替变化,让阅读体验充满了活力和新鲜感,完全没有那种拖沓或者过于仓促的感觉。每一次阅读,都能在不同的情绪波段中得到极大的满足。
评分这本小说刚入手的时候,就被那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给吸引住了。作者的文字功力真的很扎实,描写人物心理活动细腻入微,让人感觉好像自己就是故事里的主角,跟着一起体验那种初恋的悸动和成长的烦恼。特别是对校园场景的刻画,那种阳光洒在课桌上的感觉,夏日午后的蝉鸣,都描绘得栩栩如生。我记得有几段情节,主角为了一个小小的误会而辗转反侧,那种青涩又笨拙的处理方式,简直太真实了,让我忍不住想起了自己学生时代那些傻乎乎的经历。故事情节推进得不疾不徐,张弛有度,既有让人心跳加速的甜蜜瞬间,也有让人为主角揪心的挣扎。配角的塑造也相当成功,他们不仅仅是烘托主角的工具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线和鲜明的性格,为整个故事增添了丰富的层次感。读完后劲很大,那种回味无穷的感觉,是近几年很少有书能带给我的,绝对值得反复品读。
评分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像是一杯精心调制的饮品,初尝是清新的果香,回味却是醇厚的茶韵。作者的遣词造句非常讲究,没有过多的华丽辞藻堆砌,但每一个词语都像是精准地落在了应该在的位置上,直击人心最柔软的那一块。特别是描写情感转折时,那种克制而又蕴含力量的表达方式,让人印象深刻。例如,一些本该很煽情的场景,作者却用极其平静的口吻去叙述,反而造成了更强大的情感冲击力,让读者自己去体会那份汹涌的暗流。这种“不动声色”的叙事技巧,显示了作者深厚的文学底蕴。它不是那种浮于表面的“撒糖”,而是在扎实的文字基础上,构建起来的温暖而坚韧的情感世界,读完后,心里暖洋洋的,感觉像是被温柔地拥抱了一次。
评分我特别欣赏作者在构建人物关系时所展现出的那种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主角之间的互动,绝不仅仅是简单的“你侬我侬”,而是充满了生活气息的“小默契”。比如,一个眼神、一个习惯性的动作,或者一句只有他们俩才懂的“暗号”,这些细节的堆砌,让他们的爱情显得无比真实和牢固,仿佛他们早就认识了无数个世纪。而且,这本书的高明之处在于,它没有将爱情凌驾于一切之上。主角们都有各自的追求和理想,他们的爱情是建立在互相尊重和鼓励对方实现自我价值的基础上的。看到主角为了各自的事业而努力奋斗,同时又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时,你会觉得,这才是成年人该有的爱情模式:势均力敌,互相成就,而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单方面依附或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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