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 破産審判手冊 郭毅敏主編 破産審判實務 破産方麵書籍 企業破産法 強製清算 民事裁定 圖片色

正版 破産審判手冊 郭毅敏主編 破産審判實務 破産方麵書籍 企業破産法 強製清算 民事裁定 圖片色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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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 楓林藝揚圖書專營店
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1890948
商品編碼:28706902202
叢書名: 破産審判手冊

具體描述

基本信息:

版次:版  

書號:7511890948  

條碼:9787511890948  

圖書名稱:破産審判手冊  

定價:148

作者:郭毅敏 主編  

版彆:法律  

齣版日期:  2016-3-1

 

內容簡介:

     破産審判涉及的法律問題廣泛,需要處理的法律關係復雜。為方便法官和其他從事破産法律實務的人士查找和適用破産方麵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及其他規範性文件,深圳市中人民法院公司清算和破産審判庭組織法官們編輯瞭這本《破産審判手冊》。

 

目錄

篇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及規範性文件

一、企業破産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

(2007年6月1日)如無特彆說明,該日期為文件實施日期。注明修正或修訂的,為修正或修訂的日期。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若乾問題的規定(一)

(2011年9月26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若乾問題的規定(二)

(2013年9月16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産案件若乾問題的規定

(2002年9月1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施行時尚未審結的企業

破産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規定

(2007年6月1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個人獨資企業清算是否可以參照適用企業破産法規定的破産清算程序的批復

(2012年12月18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被止的民辦學校如何組織清算問題的批復

(2010年12月31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債權人對人員下落不明或者財産狀況不清的債務人申請破産清算案件如何處理的批復

(2008年8月18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産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

(2007年6月1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産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

(2007年6月1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破産企業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産財産等問題的批復

(2003年4月18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稅務就破産企業欠繳稅款産生的滯納金提起的債權確認之訴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2012年7月12日)

高人民法院給重慶市人民法院的復函

(2002年7月16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上市公司破産重整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2012年10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若乾問題的規定(一)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産案件司法職能作用的通知

(2011年9月21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審理企業破産案件中適用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産案件若乾問題的規定》的通知

(2002年12月26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高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産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高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産案件確定管理人報酬的規定》幾個問題的通知

(2007年4月12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正確審理企業破産案件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乾問題的意見

(2009年6月12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藉用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償還任務尚未落實的企業破産申請問題的通知

(2009年12月3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審理和執行被風險處置證券公司相關案件的通知

(2009年5月26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部分人民法院凍結、扣劃被風險處置證券公司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0年6月22日)

二、強製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013年12月28日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乾問題的規定(二)

(2014年2月20日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乾問題的規定(三)

(2014年2月20日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公司強製清算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2009年11月4日)

第二篇地方性規定

一、廣東省有關企業破産與強製清算的規定

廣東省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産案件若乾問題的指導意見

(2003年9月25日)

廣東省人民法院全省部分法院破産審判業務座談會紀要

(2012年7月2日)

廣東省人民法院關於不宜在大部分債權人未同意的情況下準許申請人撤迴對被申請人破産清算申請的復函

(2011年1月13日)

廣東省人民法院關於破産衍生訴訟案件歸口由破産審判業務庭審理的通知

(2012年5月30日)

深圳市中人民法院破産案件立案規程

(2015年2月5日通過)

深圳市中人民法院破産案件審理規程

(2015年2月5日通過)

深圳市中人民法院公司強製清算案件審理規程

(2015年3月19日通過)

深圳市中人民法院破産案件機構管理人名冊編製辦法

(2012年9月27日通過)

深圳市中人民法院破産案件管理人分管理辦法

(2013年5月16日通過)

深圳市中人民法院破産案件管理人工作規範

(2015年2月5日通過)

深圳市中人民法院破産案件管理人考核辦法

(2013年7月25日通過)

深圳市中人民法院管理人報酬確定和支取管理辦法(試行)

(2014年3月18日)

深圳市中人民法院破産案件管理人援助資金管理和使用辦法

(2015年3月12日修訂)

二、其他省市有關企業破産的規定

北京市人民法院企業破産案件審理規程

(2013年7月22日)

上海法院企業破産案件管理人工作職責指引

(2014年8月25日)

上海市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審理企業法人破産案件若乾問題的解答》的通知

(2006年6月23日)

上海市人民法院關於本市破産案件受理審批的通知

(2006年2月21日)

江蘇省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關於妥善審理破産案件、維護經濟社會穩定若乾問題的討論紀要

(2009年2月3日)

浙江省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企業破産案件管理人工作若乾問題的意見

(2013年2月20日)

安徽省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産案件若乾問題的指導意見

(2004年7月27日)

湖南省人民法院關於實行破産案件收、結案審查備案製度的通知

(2005年5月11日)

青海省人民法院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實施意見

(2007年5月11日)

江蘇省律師協會律師擔任破産管理人業務作指引

(2015年1月27日)

第三篇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司法解釋及規範性文件

一、民事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2009年8月27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2007年10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

(1999年10月1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一)

(1999年12月29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若乾問題的解釋(二)

(2009年5月1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1995年10月1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0年12月13日)

高人民法院對《關於擔保期間債權人嚮保證人主張權利的方式及程序問題的請示》的答復

(2002年11月22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擔保法生效前發生保證行為的保證期間問題的通知

(2002年8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2013年6月29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閤同法

(2012年12月28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閤同法實施條例(節選)

(2008年9月1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節選)

(2004年8月28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法(節選)

(2011年12月31日修正)

工傷保險條例(節選)

(2010年12月20日修訂)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節選)

(2002年3月24日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齣口關稅條例(節選)

(2013年12月7日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節選)

(2013年7月18日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2012年8月31日修正)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2015年2月4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製度若乾問題的規定(節選)

(2008年9月1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4年8月1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案件立案、結案若乾問題的意見(節選)

(2015年1月1日)

二、商事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夥企業法(節選)

(2007年6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節選)

(2015年8月29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節選)

(2015年4月24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節選)

(2014年8月31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節選)

(2015年4月24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産法(節選)

(2009年5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閤作社法(節選)

(2007年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節選)

(2001年10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節選)

(2004年8月28日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節選)

(2007年1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節選)

(2011年1月8日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節選)

(2014年2月19日修訂)

存款保險條例(節選)

(2015年5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節選)

(2014年11月27日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節選)

(2013年5月30日修訂)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節選)

(2008年6月1日)

企業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節選)

(2011年1月8日修訂)

金融資産管理公司條例(節選)

(2000年11月10日)

徵信業管理條例(節選)

(2013年3月15日)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節選)

(2013年7月18日修訂)

金融機構撤銷條例(節選)

(2001年12月15日)

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

(2008年4月23日)

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

(2014年11月23日)

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

(2014年7月23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金融資産管理公司收購、處置銀行不良資産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節選)

(2005年5月30日)

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節選)

(2012年3月1日)

三、刑事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選)

(2015年8月29日修正)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一)

(2013年1月9日)

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節選)

(2006年9月21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節選)

(2011年1月4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節選)

(2013年1月23日)

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節選)

(2013年1月1日)

第四篇破産程序法律文書樣式

一、人民法院破産程序法律文書樣式

(一)通用類文書

1.決定書(指定管理人用)

2.通知書(告知債務人及其有關人員義務用)

3.決定書(指定債權人會議主席用)

4.民事裁定書(確認債權錶記載的無爭議債權用)

5.決定書(臨時確定債權額用)

6.民事裁定書(撤銷債權人會議決議用)

7.決定書(認可債權人委員會成員用)

8.決定書(針對監督事項作齣決定用)

9.批復(許可管理人實施某些行為用)

10.決定書(批準或駁迴債權人會議申請更換管理人用)

11.決定書(依職權更換管理人用)

12.公告(更換管理人用)

13.決定書(許可或駁迴管理人辭職申請用)

14.通知書(調整管理人報酬方案用)

15.通知書(確定管理人應收取的報酬數額用)

16.決定書(認可或駁迴債權人會議關於管理人報酬異議用)

17.拘留決定書

18.罰款決定書

19.復議決定書(維持或撤銷下法院拘留、罰款決定書用)

(二)破産清算程序用文書

20.通知書(執行轉破産時通知債務人用)

21.民事裁定書(受理債權人的破産清算申請用)

22.民事裁定書(受理債務人的破産清算申請用)

23.民事裁定書(受理對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的破産清算申請用)

24.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權人的破産清算申請用)

25.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務人的破産清算申請用)

26.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的破産清算申請用)

27.民事裁定書(維持或撤銷不予受理破産清算申請的裁定用)

28.民事裁定書(駁迴債權人的破産清算申請用)

29.民事裁定書(駁迴債務人的破産清算申請用)

30.民事裁定書(駁迴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提齣的破産清算申請用)

31.民事裁定書(維持或撤銷駁迴破産清算申請的裁定用)

32.通知書(受理破産清算申請後通知已知債權人用)

33.公告(受理破産清算申請用)

34.民事裁定書(宣告債務人破産用)

35.民事裁定書(不足清償破産費用時宣告債務人破産並結破産程序用)

36.公告(宣告債務人破産用)

37.公告(不足清償破産費用時宣告債務人破産並結破産程序用)

38.民事裁定書(認可或不認可債權人會議未錶決的債務人財産管理方案用)

39.民事裁定書(認可或不認可債權人會議未錶決通過的破産財産變價方案用)

40.民事裁定書(認可或不認可債權人會議未錶決通過的破産財産分配方案用)

41.復議決定書(駁迴債權人對破産財産管理、變價或分配方案的異議用)

42.民事裁定書(支持債權人對破産財産管理、變價或分配方案的異議用)

43.民事裁定書(認可或不認可債權人會議錶決通過的破産財産分配方案用)

44.民事裁定書(結破産程序用)

45.公告(結破産程序用)

46.民事裁定書(追加分配破産財産用)

(三)重整程序用文書

47.民事裁定書(受理債權人直接提齣的重整申請用)

48.通知書(受理債權人提齣的重整申請後通知債務人提交材料用)

49.民事裁定書(受理債務人直接提齣的重整申請用)

50.民事裁定書(受理破産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産前裁定債務人重整用)

51.公告(受理債權人或債務人直接提齣的重整申請用)

52.公告(受理破産清算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産前裁定債務人重整用)

53.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權人直接提齣的重整申請用)

54.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務人直接提齣的重整申請用)

55.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務人或齣資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産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産前提齣的重整申請用)

56.民事裁定書(維持或撤銷不予受理重整申請的裁定用)

57.決定書(許可債務人自行管理財産和營業事務用)

58.通知書(受理債權人或債務人直接提齣的重整申請後通知已知債權人用)

59.批復(答復管理人是否同意董事、監事、管理人員轉讓股權用)

60.通知書(答復擔保權人恢復行使擔保權用)

61.決定書(設小額債權組用)

62.民事裁定書(根據申請止重整程序用)

63.民事裁定書(法院直接裁定止重整程序用)

64.公告(根據申請止重整程序並宣告債務人破産用)

65.公告(法院直接裁定止重整程序並宣告債務人破産用)

66.民事裁定書(延長重整計劃草案提交期限用)

67.民事裁定書(批準重整計劃用)

68.民事裁定書(強製批準重整計劃草案用)

69.民事裁定書(不批準重整計劃用)

70.民事裁定書(不批準重整計劃草案用)

71.公告(批準重整計劃或重整計劃草案並止重整程序用)

72.公告(不批準重整計劃或重整計劃草案並止重整程序宣告債務人破産用)

73.民事裁定書(延長重整計劃執行的監督期限用)

74.民事裁定書(止重整計劃的執行用)

75.民事裁定書(延長重整計劃執行期限用)

76.通知書(協助執行重整計劃用)

(四)和解程序用文書

77.民事裁定書(受理債務人直接提齣的和解申請用)

78.民事裁定書(受理破産清算申請後裁定債務人和解用)

79.民事裁定書(不予受理債務人直接提齣的和解申請用)

80.民事裁定書(受理破産申請後裁定不予受理債務人提齣的和解申請用)

81.民事裁定書(維持或撤銷不予受理和解申請的裁定用)

82.公告(裁定受理債務人直接提齣的和解申請用)

83.公告(受理破産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産前裁定債務人和解用)

84.通知書(裁定受理債務人直接提齣的和解申請後通知已知債權人用)

85.民事裁定書(認可或不予認可和解協議用)

86.民事裁定書(和解協議草案未獲通過時裁定止和解程序用)

87.民事裁定書(確認和解協議無效用)

88.民事裁定書(止和解協議的執行用)

89.民事裁定書(認可債務人與全體債權人自行達成的協議用)

90.公告(認可和解協議並止和解程序用)

91.公告(止和解程序並宣告債務人破産用)

二、管理人破産程序工作文書樣式

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管理人破産程序工作文書樣式(試行)》的通知

(2011年10月13日)

(一)通用類文書

1.通知書(要求債務人的債務人清償債務用)

2.通知書(要求債務人財産的持有人交付財産用)

3.通知書(解除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閤同用)

4.通知書(繼續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閤同用)

5.通知書(繼續履行閤同提供擔保用)

6.通知書(迴復相對人催告繼續履行閤同用)

7.告知函(解除財産保全措施用)

8.告知函(中止執行程序用)

9.告知函(告知相關法院/仲裁機構中止法律程序用)

10.告知函(告知相關法院/仲裁機構可以恢復法律程序用)

11.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許可聘用工作人員的報告

12.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許可繼續/停止債務人營業的報告

13.關於擬實施處分債務人財産行為的報告

14.關於提請人民法院確定管理人報酬方案的報告

15.關於提請債權人會議審查管理人報酬方案的報告

16.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調整管理人報酬方案的報告

17.關於提請債權人會議調整管理人報酬方案的報告

18.關於提請人民法院準予管理人收取報酬的報告

19.通知書(要求追迴債務人財産用)

20.通知書(要求相對人撤銷擔保用)

21.通知書(要求債務人的齣資人補繳齣資用)

22.通知書(要求債務人的高管返還財産用)

23.通知書(要求取迴擔保物用)

24.通知書(決定是否同意權利人取迴財産用)

25.通知書(要求齣賣人交付在途標的物用)

26.通知書(是否同意抵銷用)

27.關於破産費用、共益債務清償情況的報告

28.關於債務人財産不足以清償破産費用提請人民法院結破産程序的報告

29.關於×××(債務人名稱)職工債權的公示

30.通知書(迴復職工對債權清單的異議用)

31.關於提請債權人會議核查債權的報告

32.關於提請人民法院確認無異議債權的報告

33.管理人執行職務的工作報告

34.關於×××(債務人名稱)財産狀況的報告

35.關於×××(債務人名稱)財産管理方案的報告

36.通知書(通知召開債權人會議用)

37.關於提議召開債權人會議的報告

38.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裁定××方案的報告(提請人民法院裁定債權人會議錶決未通過方案用)

(二)破産清算程序用文書

39.關於提請債權人會議審議破産財産變價方案的報告

40.《×××(破産人名稱)破産財産變價方案》

41.關於提請債權人會議審議破産財産分配方案的報告

42.《×××(破産人名稱)破産財産分配方案》

43.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裁定認可破産財産分配方案的報告

44.公告(破産財産中間分配用)

45.公告(破産財産分配用)

46.關於破産財産分配執行情況的報告

47.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結破産程序的報告(無財産可供分配用)

48.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結破産程序的報告(分配完結用)

49.關於管理人止執行職務的報告

50.通知書(重整期間決定是否同意取迴財産用)

51.關於提請人民法院止重整程序的報告

52.關於提請審議重整計劃草案的報告

53.關於申請延期提交重整計劃草案的報告

54.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的報告(請求批準經債權人會議錶決通過的重整計劃用)

55.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草案的報告(請求批準經債權人會議錶決未通過的重整計劃草案用)

56.關於重整計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報告

57.關於申請延長重整計劃執行監督期限的報告

58.關於提請人民法院裁定止重整計劃執行的報告

59.管理人執行職務的工作報告(和解程序用)

 


《現代企業重組與風險防範實務全書》 本書導言: 在瞬息萬變的全球經濟環境中,企業麵臨的挑戰日益復雜,從技術革新到市場競爭的加劇,無不考驗著企業的生存能力和管理智慧。特彆是在宏觀經濟結構調整的大背景下,如何有效識彆、管理和化解潛在風險,成為保障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本書旨在為企業管理者、法律專業人士以及相關監管機構提供一套全麵、係統且極具實操性的現代企業重組與風險防範的理論框架和實務操作指南。我們深知,僵化的理論無法應對鮮活的商業現實,因此,本書的每一章節都緊密圍繞當前市場痛點和實際案例進行深入剖析,力求提供兼具前瞻性與落地性的解決方案。 第一章:企業生命周期與戰略性風險識彆 本章首先對現代企業的生命周期進行階段性劃分,從初創期的快速擴張到成熟期的穩定運營,再到轉型期的陣痛與調整。我們重點探討瞭在不同階段企業最容易遭遇的戰略性風險。這包括市場定位模糊導緻的“錯失風口”風險、核心技術迭代緩慢帶來的“技術懸崖”風險,以及過度依賴單一市場或客戶群體的“集中度過高”風險。 我們引入瞭“情景規劃法”作為風險識彆的核心工具,指導讀者構建“最好情況、最可能情況、最壞情況”三種情景下的企業運營模型。通過詳細的案例分析,展示如何通過定性和定量相結閤的方法,提前量化潛在的財務衝擊和運營中斷的概率。本章特彆強調瞭企業文化在風險防範中的“軟約束”作用,指齣缺乏風險意識的企業文化是導緻係統性風險爆發的內在根源之一。 第二章:公司治理結構優化與內部控製體係重構 有效的風險防範,始於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本章深入剖析瞭當前主流公司治理模式的優缺點,並針對股權結構復雜、決策鏈條過長等問題,提齣瞭優化方案。我們詳細闡述瞭董事會專業委員會(如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的設立標準、職權範圍及有效運作機製。 在內部控製方麵,本書摒棄瞭傳統的“事後審計”思維,倡導建立“嵌入式”和“預防性”的內控體係。內容涵蓋瞭全麵的“流程內控”設計,例如采購審批權限的精細化設定、資金使用的多級復核機製。針對財務舞弊和信息披露不實等高風險領域,本書提供瞭基於大數據分析的異常交易識彆模型,幫助企業實時監控潛在的道德風險和閤規漏洞。同時,我們詳細介紹瞭如何構建一個適應數字化轉型的IT內控環境,確保數據資産的安全性和業務流程的順暢性。 第三章:産業鏈協同與供應鏈韌性構建 在高度全球化的今天,企業的風險不再局限於自身邊界,而是延伸至整個産業鏈。本章聚焦於供應鏈的韌性與穩定性。我們分析瞭近年來因自然災害、地緣政治衝突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導緻的供應鏈中斷案例,歸納齣脆弱供應鏈的共同特徵,如“單一供應商依賴”、“物流瓶頸集中”等。 本書提齣瞭“多源化采購策略”和“地理分散布局”的供應鏈優化路徑。更進一步,我們探討瞭如何利用區塊鏈技術和物聯網(IoT)技術,實現供應鏈的端到端透明化管理,從而提高對原材料短缺、運輸延誤的預警能力。此外,本章還包含瞭一套針對供應商的綜閤評估體係,不僅考察其財務健康狀況,還評估其環境、社會及治理(ESG)錶現,以規避因供應商違規操作帶來的聲譽和法律風險。 第四章:債務結構優化與資本市場閤規運作 企業的資本結構是其抵禦外部衝擊的“安全墊”。本章係統梳理瞭不同融資工具的特性及適用場景,包括長期信貸、可轉債、私募股權融資等。我們詳細解析瞭如何通過科學的債務期限匹配和利率風險對衝,構建一個穩健的資本結構。 針對當前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本書提供瞭非破産重組的債務管理策略,例如與金融機構進行“債轉股”談判、資産證券化(ABS)的結構設計等。在資本市場閤規方麵,本書重點講解瞭信息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與完整性”原則,並結閤最新的證券法規,指導企業有效管理內幕信息和重大事項的決策流程,避免因信息披露不當導緻的行政處罰或民事訴訟。 第五章:數字化轉型中的數據安全與知識産權保護 數字化轉型是提升競爭力的必由之路,但同時也帶來瞭新的風險維度——數據泄露和知識産權流失。本章深入探討瞭《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等最新法規對企業數據管理提齣的嚴格要求。我們提供瞭構建企業級數據治理框架的實用步驟,包括數據分類分級、數據跨境傳輸的閤規路徑、以及用戶同意機製的有效設計。 在知識産權(IP)保護方麵,本書強調瞭專利組閤的戰略布局,並教授如何建立“主動防禦體係”,利用技術手段監控潛在的侵權行為。對於涉及核心技術的交易,我們提供瞭詳盡的盡職調查清單,確保在並購或閤作中,關鍵技術資産不被低估或非法轉移。 第六章:危機管理與不良資産的價值重塑 盡管做瞭充分的準備,企業仍可能遭遇嚴重的經營危機。本章的核心在於“危機管理”的快速響應機製和“不良資産的價值重塑”。我們構建瞭一個多部門協同的“危機處理小組”模型,明確瞭在突發危機(如重大安全事故、高管離職風波)發生時,企業應如何迅速采取行動,控製輿情,並穩定核心業務。 在不良資産處理方麵,本書側重於非司法途徑的價值恢復。我們分析瞭資産置換、剝離非核心業務闆塊、以及通過引入戰略投資者進行“引戰紓睏”的實操細節。本章特彆強調瞭如何通過專業的法律和財務分析,將看似“壞賬”的資産重新包裝,挖掘其潛在的殘餘價值,實現“化危為機”。 結語:麵嚮未來的韌性企業文化 本書的最終目標,是幫助企業構建一種超越短期績效的“韌性文化”。這種文化鼓勵適度的創新試錯,珍視透明溝通,並將風險管理視為企業戰略的核心組成部分,而非僅僅是閤規部門的負擔。我們相信,隻有將風險防範的理念深植於企業的血液之中,纔能確保企業在任何風暴中都能穩健前行,實現基業長青。本書的每一部分都是為瞭服務於這一終極目標。

用戶評價

評分

評價一: 最近迷上瞭一部關於企業重組和破産的紀錄片,讓我對這個領域産生瞭濃厚的興趣。片中深入剖析瞭幾傢曾經輝煌如今卻麵臨倒閉的企業,從它們的興衰過程中,我看到瞭市場經濟的殘酷與機遇並存。特彆是其中一集,詳細講述瞭一傢大型製造業企業如何一步步走嚮破産的邊緣,從最初的訂單減少、資金鏈斷裂,到最後的裁員、資産拍賣,每一個環節都充滿瞭令人唏噓的細節。導演通過采訪原高管、一綫員工、供應商以及法律專傢,多角度展現瞭這場“企業死亡”的陣痛。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即便在企業走嚮終點時,依然有人在努力挽救,有人在為維護員工利益奔走呼號,有人則在法律的框架下尋求最後的解決方案。雖然這部紀錄片並沒有直接涉及法律條文,但它所呈現的真實案例,卻讓我對破産審判的復雜性、人性的掙紮以及社會責任有瞭更深刻的理解。它讓我意識到,每一個企業背後都有無數個傢庭的生計,每一次破産審判都不僅僅是法律程序,更是一場關於責任、公平與希望的較量。這種現實的衝擊力,遠比枯燥的理論知識來得更為動人和警醒。

評分

評價四: 我最近讀瞭一本關於商業倫理的書,它探討瞭在復雜的商業環境中,企業如何平衡利潤追求與社會責任。書中通過一些引人深思的案例,分析瞭企業在追求經濟利益的過程中,可能齣現的各種道德睏境,以及這些睏境如果處理不當,最終會給企業帶來怎樣的災難性後果。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關於“道德滑坡”和“企業文化侵蝕”的分析,作者指齣,一些企業為瞭追求短期利益,可能會犧牲長期的商業信譽,甚至觸犯法律的底綫。當企業陷入財務危機,不得不麵對破産時,往往是其長期的商業倫理缺失所埋下的伏筆。書中探討瞭在破産過程中,如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和道德責任,以及如何通過公正的審判,來維護債權人和員工的閤法權益,同時警示後來的企業。雖然這本書的重點在於商業道德的探討,但它所提齣的關於責任、公平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與破産審判所要實現的價值高度契閤。它讓我明白,一個健康的商業社會,不僅需要有效的法律製度,更需要企業自身建立起堅實的商業倫理基石。

評分

評價三: 最近在讀一本關於社會學理論的書,特彆是其中關於“組織衰敗”和社會結構變遷的部分,給我帶來瞭很多啓發。作者從社會係統的角度,分析瞭各種組織(包括企業、政府機構甚至非營利組織)是如何在長期的運作過程中,由於內部僵化、外部環境變化、或者戰略失誤而逐漸走嚮衰敗。書中引用瞭大量的案例研究,有些是曆史上著名的企業倒閉案例,有些則是對一些長期麵臨睏境的機構的觀察。我特彆對其中關於“信息不對稱”和“利益衝突”如何導緻決策失誤,最終引發組織崩潰的分析很感興趣。作者提到,在一些麵臨危機的組織中,內部的溝通機製往往會失效,決策者可能無法獲得真實的信息,或者被小團體利益所裹挾,從而做齣錯誤的判斷。這種現象在企業破産的過程中,往往是導緻問題的根源之一。雖然這本書並非直接討論法律,但它所揭示的組織運行的內在規律,與企業破産審判所要解決的問題有著韆絲萬縷的聯係。理解組織為何會失敗,有助於我們從更深層次理解破産的成因,以及在審判過程中如何更有效地介入和乾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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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二: 我一直對金融領域的演變史很感興趣,特彆是上世紀末本世紀初那段充滿動蕩和變革的時期。那個年代,亞洲金融危機爆發,無數企業和金融機構麵臨嚴峻考驗,一些甚至因此走嚮瞭破産的境地。我最近看瞭一本關於那段曆史的書,它不僅僅是簡單地羅列事件和數據,而是通過大量的曆史資料和人物訪談,生動地描繪瞭當時金融市場的恐慌、決策者的焦慮以及普通民眾的無奈。書中詳細描述瞭當時一些大型企業的融資睏境,它們如何在債務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終不得不麵對清算和重組的命運。我尤其關注其中關於一些不良資産處理和債務重組的案例,作者深入淺齣地分析瞭當時所麵臨的法律和操作上的難題,以及各個參與方(包括債權人、債務人、政府、以及當時的法律從業者)如何在這個復雜的局麵中博弈。雖然書中的筆墨主要集中在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分析,但它所揭示的,正是企業在極端經濟壓力下,如何與法律製度互動,如何尋求齣路的縮影。它讓我意識到,法律的製定和執行,往往是應對突發經濟危機的重要工具,而破産審判,正是這個工具箱中最關鍵的一環。

評分

評價五: 我最近對“信息經濟學”這個領域産生瞭濃厚的興趣,特彆是它在分析市場失靈和信息不對稱方麵的應用。我讀瞭一本相關的學術專著,它通過數學模型和案例分析,解釋瞭在信息不對稱的環境下,市場是如何齣現問題的,以及政府和法律製度應該如何乾預。書中提到,在金融市場和商業交易中,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對稱往往是導緻風險和損失的重要原因。而企業破産,很多時候也是由於信息的不透明,導緻投資者、債權人無法準確評估風險,最終釀成大禍。作者分析瞭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如何通過信息披露製度、監管機製來降低風險,並探討瞭在企業破産清算過程中,如何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信息不對稱帶來的問題,例如資産評估、債權確認等環節。雖然這本書的語言比較學術化,但它所闡述的邏輯清晰、論證嚴謹,讓我對信息在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性有瞭全新的認識。它讓我理解,破産審判不僅僅是解決債務問題的程序,更是信息不對稱環境下,如何通過法律手段來恢復市場秩序、實現公平分配的一個重要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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