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文学名著学语言,是掌握英语的方法。既可接触原汁原味的英语,又能享受文学之美,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这套精选的中英对照名著全译丛书,未改编改写、未删节削减,且配有注释、部分书中还添加了精美插图。
要学语言、读好书,当读名著原文。如习武者切磋交流,同高手过招方能渐明其间奥妙,若一味在低端徘徊,终难登堂入室。积年流传的名著,就是书中“高手”。
本套丛书的英文版本,是根据外文原版书精心挑选而来;对应的中文译文以直译为主,以方便中英文对照学习,译文经反复推敲,对忠实理解原著极有助益;在涉及到重要文化习俗之处,添加了精当的注释,以解疑惑。
读过本套丛书的原文全译,相信你会得书之真意、语言之精髓。
阿瑟·柯南·道尔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因成功塑造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一人物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作家之一。他曾在爱丁堡大学学习医学,毕业后作为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1882年回国后开业行医,在此期间开始写作。1887年,《血字的研究》发表。道尔一生一共与了56篇短篇侦探小说以及4部中篇侦探小说,全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本书收录了他的12部经典侦探小说,为中英对照全译版本。
一、波希米亚丑闻
二、红发会
三、身份案
四、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
五、五颗橘核
六、歪唇男人
七、蓝宝石案
八、斑点带子案
九、工程师大拇指案
十、贵族单身汉案
十一、绿玉皇冠案
十二、铜山毛榉案
附录
对夏洛克·福尔摩斯来说,她始终是“那位女人”。我极少听到他用别的什么名字来称呼她。在他心目中,她出类拔萃,光芒盖过了其他任何一个与她同样性别的人。这倒并不意味着他对艾琳·艾德勒抱有什么类似爱情的感觉。一切感情,特别是爱情这种感情,与他那沉着冷静、思维精确并完美平衡的头脑都是相互抵触的。在我看来,他简直就是一架世上所能见到的、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然而作为情人,他却总是把自己置于错误的位置。他从来不会温情脉脉地讲话,或是减轻一些讥讽和嘲笑的口吻。而对观察家来说,这种甜言蜜语却是值得赞赏的——因为通过它可以很好地描绘出人们的动机和品行。但是对于一个训练有素的推理者,容忍这种因素侵扰他所拥有的那种细致严谨的性格,则会导致注意力分散,使他全部的智力成果遭到质疑。一粒落入精密仪器中的沙砾,或是他高倍放大镜镜头上的一条裂纹,所起到的干扰作用都不会比一种在他天性中掺入的强烈情感来得更大。然而对他来说还有一个女人——已故的艾琳·艾德勒——留存在他那模糊的不确定的记忆之中。
最近我几乎没有碰到福尔摩斯。我的婚姻拉远了我们彼此间的距离。我自身的完满幸福以及作为一个男人第一次感到自己成为一家之主而产生的以家庭为中心的乐趣,已经足够吸引我全部的注意力了。可是福尔摩斯,却以他那完全的吉卜赛人的不羁灵魂,对一切形式的世俗礼仪不屑一顾,依旧住在我们贝克街的公寓中,埋在他那堆旧书里面。他一个星期服用可卡因,下一个星期又充满雄心壮志,就这样交替地处于药物所引起的困倦和他自身热烈性格所带来的旺盛精力’之中。和往常一样,他依旧深深沉醉于对犯罪行为的研究,用他那非凡的技巧与高超的观察能力去追踪线索,破解谜题,而那些谜题都是官方警察认为没有解决希望而被放弃了的。我时不时地会听到一些关于他的行动的模糊记述,例如他应召到敖德萨去办理特雷波夫谋杀案,侦破了怪异的亭可马里的阿特金森兄弟惨案,以及最后他是如何精妙且成功地为荷兰皇家完成了一项使命,等等。关于这一切有关他行动的痕迹,我与每一位读者一样,仅仅是从每天的报纸上得知的。除此之外,关于这位过往的朋友和搭档,我几乎是一无所知。
某天晚上——准确地说是1888年3月20日的晚上——我从上位病人那里返回(如今我重新开始行医),碰巧经过贝克街。那所房子的大门,我至今记忆犹新。在我心里,总是把它与我追求的东西和“血字的研究”一案中那些神秘的事件联系在一起。当我走过那座大门的时候,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想再次见到福尔摩斯,想了解现在他那非凡的智慧正倾注在什么样的问题上。他的房间被灯光照得雪亮,当我抬头仰望时,看到了他那瘦高的黑色侧影两次从窗帘上掠过。他在屋里急切地快步走着,头垂在胸前,两手在背后紧握着。我对他的每一种精神状态和生活习惯都十分了解,他的态度和举止已经清楚地向我表明——他又开始卫作了。他刚刚从药物制造的睡眠中起身,正热衷于寻找某些新问题的线索。我按下了电铃,随后被引进了这所我曾经居住过的房子里。
他显得不是很热情,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不过我认为他还是很高兴看到我的。他几乎一言不发,但是目光友善,指着一张扶手椅示意我坐下,随后扔过他的雪茄烟盒,并示意我可以用放在角落里的酒精瓶和煤气炉。然后他站到壁炉前,以他那独特的自我省思的神态望着我。
“你很适合结婚嘛,”他评论道,“华生,我猜自从我们上次会面以来,你的体重增加了7.5磅。”
“是7磅!”我回答。
“我想应当比7磅要多。华生,我想只比7磅多一点。而且据我的观察,你又开始行医了吧。你以前可没有和我说过你又打算去工作了。”
“那么你又是如何知道的呢?”
“我观察,然后推断出来的。否则我怎么能知道你最近曾淋过雨,还有一个笨手笨脚、粗心大意的女佣呢?”
“亲爱的福尔摩斯,”我说。“你实在太厉害了。如果你活在几百年前,肯定会被处以火刑烧死的。没错,星期四我步行去了趟乡下,回家的路上让雨淋得一塌糊涂。不过我已经换过衣服了,真弄不明白你怎么能推断出来。至于玛丽·珍,她实在是不可救药,我的妻子已经把她打发走了。但是同样的,这件事我也不知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他轻轻地笑起来,来回搓着他那双细长而神经质的手。
“这些事本身非常简单,”他说,“我的眼睛看到,在你左边那只鞋的里侧,也就是刚好被炉火照到的地方,皮革上有6道差不多平行的痕迹。非常明显,这些痕迹是有人为了除去沾在鞋跟上的泥土,而顺着方向刮削造成的。因此,你瞧,我推断出两个结论,你曾经在非常恶劣的天气中外出,你皮靴上那个格外难看的裂痕是伦敦的女用人造成的。至于你重操旧业的事情,如果有位身上带着碘水气味的先生走进我的房间,右手食指上还有硝酸银造成的黑色斑点,大礼帽的右侧鼓起了一块,说明那里曾藏着他的听诊器。如果说不出他是医药界的一位活跃分子,那我可真是够蠢的了。”
他把自己的推理过程解释得如此轻而易举,我不由得笑了起来。“听你给出这些推理时,”我说,“对我来说事情总是显得那样简单,几乎到了可笑的程度,甚至好像我自己也能轻易做到。然而在你解释那些推理过程以前,我对你推理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感到迷惑不解。可是我依旧相信自己的眼力不比你的差。”
“说得没错,”他点燃一支香烟,姿态放松地靠在扶手椅上,回答道,“你的确看到了,但那不是观察。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可是很大的。打个比方,你常看到那个从下面大厅到这间房间的楼梯吧?”
“的确经常看到。”
“有多少次?”
“呃,有几百次了吧。”
“那么,一共有多少台阶?”
“多少台阶?我不知道。”
“就是这么回事!虽然你看到了,但是你并没有观察。这恰恰就是我要说的。现在,我知道一共有17个台阶,因为我不光看了,而且做了观察。顺便说一句,既然你对这些小地方感兴趣,而且你又善于记录我的一两个小经验,你也会对这个东西感兴趣的。”说着他扔过一张放在桌子上的厚实的、粉红色的便条,。“这是上一班邮差刚送来的,”他说,“大声地读出来。”
这张便条上没写日期,也没有签名和地址。
上面写道:“今晚7点45分将有人前来造访,有至关重要之事拟与阁下商谈。近来阁下为欧洲某王室完成的工作表明,委托阁下承办难以公开夸耀之大事,足堪信赖。此类评价广播四方,我等知之甚稔。届时望勿外出。如来客戴有面具,请勿介意,幸甚。”
……
通过阅读文学名著学语言,是掌握英语的绝佳方法。既可接触原汁原味的英语,又能享受文学之美,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对于喜欢阅读名著的读者,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因为有成千上万的书可以选择;这又是一个不好的时代,因为在浩繁的卷帙中,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好书。
然而,你手中的这套丛书,值得你来信赖。
这套精选的中英对照名著全译丛书,未改编改写、未删节削减,且配有权威注释、部分书中还添加了精美插图。
要学语言、读好书,当读名著原文。如习武者切磋交流,同高手过招方能渐明其间奥妙,若一味在低端徘徊,终难登堂入室。积年流传的名著,就是书中“高手”。然而这个“高手”,却有真假之分。初读书时,常遇到一些挂了名著名家之名改写改编的版本,虽有助于了解基本情节,然而所得只是皮毛,你何曾真的就读过了那名著呢?一边是窖藏了50年的女儿红,一边是贴了女儿红标签的薄酒,那滋味,怎能一样?“朝闻道,夕死可矣。”人生短如朝露,当努力追求真正的美。
本套丛书的英文版本,是根据外文原版书精心挑选而来;对应的中文译文以直译为主,以方便中英文对照学习,译文经反复推敲,对忠实理解原著极有助益;在涉及到重要文化习俗之处,添加了精当的注释,以解疑惑。
读过本套丛书的原文全译,相信你会得书之真意、语言之精髓。
送君“开卷有益”之书,愿成文采斐然之人。
这本书的装帧设计真是没得说,拿到手里就感觉沉甸甸的,纸张的质感很棒,印刷清晰度也达到了专业水准,尤其是中英对照的排版,考虑得非常周到。我一直想找一个既能方便阅读原文,又不至于因为语言障碍而影响阅读体验的版本,这套书完美地满足了我的需求。封面设计古朴典雅,与“世界名著典藏”这个系列的名头非常相符,放在书架上都显得很有档次。虽然我还没有完全读完,但仅仅是翻阅和对照着看,就已经能感受到编辑团队在排版和校对上花费的心思。对于那些想要提升英语水平,同时又深爱侦探小说的读者来说,这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配置。而且,全译本的承诺也让人放心,不用担心某些版本为了篇幅或其它原因而进行删节,真正做到了忠实原著的精髓。这不仅仅是一本书,更像是一件值得收藏的艺术品,每次摩挲书脊,都能感受到经典文学的厚重魅力。
评分这本书给我的整体感觉,就是“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必有其道理”。它所探讨的主题,比如理性与非理性的较量、对社会不公的反抗,以及友谊的力量,都是超越时代的。我发现自己越来越依赖这种纯粹的、基于逻辑和观察力的叙事结构,它能有效地训练我的专注力和批判性思维。每当我对现实生活中的某些复杂情况感到困惑时,翻开这本书,跟着福尔摩斯冷静地分析证据、排除干扰,总能找到一种清晰的思路。这种阅读体验带来的“心流”状态,是很多快餐式娱乐无法比拟的。它不仅是一套侦探故事集,更像是一本关于如何清晰思考的入门指南。我毫不犹豫地会向所有追求高质量精神食粮的朋友们推荐它,因为它带来的价值,远远超出了购买书本所付出的价格。
评分说实话,我平时读书节奏比较慢,尤其对经典文学总带着一丝敬畏,生怕自己理解不了其中的深层含义。但是这本“福尔摩斯历险记”的阅读体验出乎意料的流畅。虽然故事背景设定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充满了一些旧时代的风土人情,但人物的性格刻画得极其鲜明立体,让人很容易产生代入感。福尔摩斯那种近乎偏执的天才形象,以及他与伙伴之间那种亦师亦友又充满幽默感的对话,读起来非常过瘾。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叙事中巧妙地融入的社会观察,不仅仅是破案,更是对当时社会百态的一种侧写。这种兼具娱乐性和思想性的作品,对于提升一个人的思维广度很有帮助。每次读到关键的推理部分,都像喝了一杯上好的红茶,醇厚而回味悠长,让人在享受故事的同时,也学到了一些观察世界的新角度。
评分我最近迷上了那种需要动脑筋、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所以毫不犹豫地入手了这本。它那种英式推理的严谨和逻辑之美,简直是令人着迷。作者构建的世界观非常成熟,每一个案件的设置都像是精密的仪器,每一个线索的出现都恰到好处,既不会过于突兀,也不会显得多余。阅读过程中,我常常会忍不住停下来,试图自己去推断真相,那种与书中人物一同抽丝剥茧的感觉,比看电影刺激多了。这种智力上的博弈,让人完全沉浸其中,暂时忘记了现实中的烦恼。比起那些节奏过快、靠动作场面撑起来的现代悬疑小说,这种古典的、注重心理侧写的侦探故事,更能满足我对深度阅读的渴求。读完一个章节,总会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接下来的发展,这大概就是经典作品经久不衰的魔力所在吧。
评分作为一个资深的书虫,我对不同译本的质量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很欣慰地发现,这个“中英对照文全译本”的翻译质量相当高,它成功地在保持原文韵味和中文表达流畅性之间找到了一个绝佳的平衡点。很多地方,直译的生硬感被巧妙地规避了,译者显然对原著的语境和福尔摩斯那特有的英式幽默有着深刻的理解。我特意对比了几个关键的、描述性强的段落,发现这个译本在词语的选择上更为精准和考究,准确传达了原作者想要营造的那种阴郁又充满智慧的氛围。对于非英语母语的读者来说,这种高质量的翻译简直是福音,它让复杂的英式长句变得易于理解,同时也保留了原著那种文学性的光泽,而不是沦为简单的信息转述。这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语言转换,让文学的魅力得以跨越语言的障碍,抵达每一位读者的内心深处。
评分纸质挺好的,字也清晰,买来为了提高英语的,嘿嘿,喜欢!
评分很不错的,一次愉快的购物!
评分开plus会员。送的优惠券买的。很便宜。很实惠。
评分中英文对照阅读,对学习外语帮助比较大。我以前就是通过大量阅读来提高英语的。英文学习,英语思维。学习思想,感悟人生。
评分价格优惠,看起来不错,凑单买的!
评分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评分第一次买的丢了,很好的书,便再买一本,很值得学英语的人买,很方便很地道
评分啦啦啦啦,福尔摩斯探案集,好东西
评分书的外观感觉给压得太实了,不怎么好看。字体排版还ok,只能适合普通翻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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