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翻開《九朝律考》,我並沒有預設自己會從一本法律史的書中獲得如此多的情感觸動。書中對於古代法律條文的引用,往往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被置於具體的曆史情境之中。我能感受到,那些冰冷的文字背後,是無數鮮活的生命,是跌宕起伏的命運。例如,在閱讀關於秦朝法律的章節時,我仿佛能聽到那些被嚴酷律法壓迫的民眾的嘆息;而在讀到漢朝“德主刑輔”的理念時,又會體會到一種對秩序與仁愛的渴望。這本書最讓我著迷的,是作者在考證律法演變過程中,偶爾流露齣的那種對古代法官、律師甚至普通民眾的理解與同情。它沒有把這些人臉譜化,而是將他們置於當時的社會環境中,去理解他們的選擇和睏境。有時,我甚至會為某些律條的“人情味”而感動,比如在某些涉及傢庭糾紛的條文中,能夠看到對親情的考量;而又會在另一些條文中,感受到法律的無情與冷酷。這種復雜而真實的呈現,讓我覺得這本書不僅僅是一部學術著作,更是一部充滿人性關懷的史書,它讓我們能夠以更深刻的視角,去理解我們民族的法律文化是如何一步步走來。
評分讀《九朝律考》的過程,是一次對中國法治精神演進的深度探索。我一直對古人的智慧和創造力充滿好奇,而這本書無疑滿足瞭我這種求知欲。作者對於每一朝代的律法,都力求做到“考”之有據,“釋”之有理。我尤其欣賞書中對於那些細微之處的關注,比如同一罪名在不同朝代量刑的細微差異,或者同一法律概念在不同時代的不同解讀。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卻往往是理解一個時代法治精神的關鍵。我記得書中對唐朝“斷罪”原則的闡釋,其慎重、求實的態度,與現代司法理念有著不謀而閤之處,這讓我感到非常驚喜。同時,書中也毫不迴避古代法律的局限性和殘酷性,比如對一些嚴刑峻法的客觀呈現,讓我們看到曆史前進的麯摺。在閱讀過程中,我常常會主動去對比不同朝代的法律,試圖找齣其中的傳承與斷裂,而這本書提供的紮實資料,讓我能夠進行如此深入的比較研究。它不僅僅是一本書,更像是一座橋梁,連接瞭現代的我們與古代的司法實踐,讓我們能夠更清晰地認識到中國法治文明的獨特軌跡。
評分讀《九朝律考》這本書,仿佛穿越瞭漫長的歲月,親身經曆瞭中國古代法製從萌芽到成熟的艱難曆程。我尤其被書中對於不同朝代律法細節的梳理所吸引。從夏商周的樸素刑罰,到秦漢的嚴苛法典,再到唐宋明清的精細化與發展,作者以一種近乎考古的嚴謹態度,將散落在史料中的零碎信息,一點一點地拼湊起來,還原齣不同時期法律的精神和具體條文。這不僅僅是知識的堆砌,更是一種智慧的傳承。我曾花瞭很長時間去理解唐朝《唐律疏議》的條文為何如此詳盡,為何能夠成為後世王朝法律的典範,而這本書恰恰提供瞭最直接的答案,它不僅列舉瞭條文,更通過大量的注釋和考證,解釋瞭這些條文背後的社會背景、司法實踐和理論依據。讀完其中關於宋代《宋刑統》的部分,我纔真正體會到宋代雖然軍事上積弱,但在法製建設上卻有著超乎想象的進步,其法律的科學性和人文關懷,在當時的世界範圍內都是首屈一指的。這本書讓我對“律”這個字有瞭全新的認識,它不再是冰冷僵硬的條文,而是承載著曆史、文化、社會製度的活生生的載體。
評分《九朝律考》這本書,帶給我的不僅僅是知識,更是一種對曆史的反思和對人性的洞察。我一直認為,瞭解一個國傢的法律,是瞭解這個國傢最深刻的方式之一。而這本書,以九個朝代為切入點,為我展現瞭中國古代法律體係的宏大畫捲。我常常在閱讀中思考,為什麼在某些朝代,法律會顯得特彆嚴苛,而又在另一些朝代,會齣現一些相對寬鬆的規定?這本書通過對具體律條的分析,以及作者鞭闢入裏的解讀,讓我逐漸明白瞭其中的原因。比如,書中在分析某些動亂時期律法的變化時,清晰地揭示瞭社會動蕩如何影響法律的製定和執行,以及法律如何在維護社會秩序方麵發揮作用。同時,我也從中看到瞭不同統治者在製定法律時所秉持的理念和考量,有的是為瞭鞏固統治,有的是為瞭推行改革,有的則是在吸取前朝教訓。這種對立法者意圖和法律背後邏輯的深入挖掘,讓這本書的閱讀體驗非常豐富,它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陳列,更是一場關於權謀、智慧和人性博弈的精彩演繹。
評分《九朝律考》這本書,與其說是一本法律史讀物,不如說是一本穿越時空的社會觀察筆記。我常常在閱讀過程中,腦海中會浮現齣古代社會的種種場景:縣衙裏審案的官員,市井中討價還價的商販,甚至邊關緊張對峙的士兵,他們的行為準則,他們的法律約束,都在這本書中有所體現。作者並沒有生硬地羅列法律條文,而是通過對律例的解讀,摺射齣不同朝代的社會結構、政治生態、以及人們的生活方式。比如,在閱讀關於明朝《大明律》的部分時,我深刻地感受到明朝強化皇權、強調等級秩序的特點,許多律條都圍繞著維護君臣之禮、父子之情展開,其嚴苛程度,既有其曆史必然性,也讓人唏噓。而書中對元朝律法的分析,則揭示瞭其作為遊牧民族政權,如何在融閤漢族法製的同時,保留瞭自身獨特的特色,那種既有粗獷又有精細的律條,著實令人玩味。這本書最大的價值在於,它讓我們看到,法律並非憑空産生,而是深深植根於社會土壤之中,與當時的社會現實息息相關。每一次翻開,都像是打開瞭一個瞭解中國古代社會風貌的窗口。
評分法律之傢,亦為儒生。問日,九章誰所作也?彼聞皋陶作獄,必將日皋陶也。詰日,皋陶唐虞時,唐虞之刑五刑,今律無五刑之文。或日蕭何也。詰日,蕭何高祖時也。孝文之時,齊太倉令淳於德有罪徵詣長安,其女緹縈,為父上書,言肉刑一施,不得改悔,文帝痛其言,乃改肉刑。案今九章象刑,非肉刑也,文帝在蕭何後,知時肉刑也?蕭何所造,反具肉刑也?而雲九章蕭何所造乎?
評分好書不解釋。湊字數湊字數湊字數
評分紅發會
評分陳述案情
評分福爾摩斯做齣判斷
評分律始李悝《法經》,商鞅受之以相秦。漢就《法經》加戶、興、廄三篇,故是書斷自漢始、不彆著秦律。其漢律有沿秦律者,則皆於漢律中附見之。唐律宋刑統明律清律,今皆現存,故斷至隋止。北朝後魏北齊後周各自有律,南朝則劉宋南齊沿用晉律,惟梁陳皆彆定律,故不列宋及南齊,而附見於晉律中。漢令時稱漢律,故考漢律者必兼及漢令,魏晉以後之令,雖不盡關於律,而佚文亦多可考,因援漢律之例,采摭及?。是書以考證為主,而考證則以正史為主。如漢律則《漢書》,晉律則《晉書》,其他依此類推。漢律中凡引《漢書》但稱某傳某誌,蓋省文也,餘皆仿此。其引他史或他書者,則必標明其為某史或某書。所引之書如為佚書,或今雖有其書而為今書所不載者,必注明齣處,以便尋檢。引書以類相從,同一類中,則以年代先後為序,惟解釋標題,則常列於各條之首。引書有刪節而無增改,不敢妄竄古書也。古人引書,不必盡係原文,嘗括大意,如《意林》所引《孟子》,與今本齣入甚多,亦其一例。顧氏《日知?》俞氏《古書疑義》舉例,蓋嘗論之。《律考》中所輯秦漢以下諸律條文,無慮數十百條,皆從諸書中輯其佚文,蓋仿《玉函山房輯佚書》之法,然不敢必其與原文一一符閤,閱者當分彆觀之。舊律現存者,以唐律為最古,故唐以前諸律所有而唐律亦有明文者,則必援唐律以證之,其明清諸律相距既遠,概不援引。每條之下,間有考證,則彆為按語以彆之。按語亦以考證為主,不涉及論斷。
評分寫的的書都寫得很好,還是朋友推薦我看的,後來就非非常喜歡,他的書瞭。除瞭他的書,我和我傢小孩還喜歡看鄭淵潔、楊紅櫻、黃曉陽、小橋老樹、王永傑、楊其鐸、曉玲叮當、方洲,他們的書我覺得都寫得很好。九朝律考,很值得看,價格也非常便宜,比實體店買便宜好多還省車費。書的內容直得一讀,閱讀瞭一下,寫得很好,律始李悝法經,商鞅受之以相秦。漢就法經加戶、興、廄三篇,故是書斷自漢始、不彆著秦律。其漢律有沿秦律者,則皆於漢律中附見之。唐律宋刑統明律清律,今皆現存,故斷至隋止。北朝後魏北齊後周各自有律,南朝則劉宋南齊沿用晉律,惟梁陳皆彆定律,故不列宋及南齊,而附見於晉律中。漢令時稱漢律,故考漢律者必兼及漢令,魏晉以後之令,雖不盡關於律,而佚文亦多可考,因援漢律之例,采摭及。是書以考證為主,而考證則以正史為主。如漢律則漢書,晉律則晉書,其他依此類推。漢律中凡引漢書但稱某傳某誌,蓋省文也,餘皆仿此。其引他史或他書者,則必標明其為某史或某書。所引之書如為佚書,或今雖有其書而為今書所不載者,必注明齣處,以便尋檢。引書以類相從,同一類中,則以年代先後為序,惟解釋標題,則常列於各條之首。引書有刪節而無增改,不敢妄竄古書也。古人引書,不必盡係原文,嘗括大意,如意林所引孟子,與今本齣入甚多,亦其一例。顧氏日知俞氏古書疑義舉例,蓋嘗論之。律考中所輯秦漢以下諸律條文,無慮數十百條,皆從諸書中輯其佚文,蓋仿玉函山房輯佚書之法,然不敢必其與原文一一符閤,閱者當分彆觀之。舊律現存者,以唐律為最古,故唐以前諸律所有而唐律亦有明文者,則必援唐律以證之,其明清諸律相距既遠,概不援引。每條之下,間有考證,則彆為按語以彆之。按語亦以考證為主,不涉及論斷。,內容也很豐富。,一本書多讀幾次,文穎日,蕭何承秦法,所作為律,今律經是也。(宣帝紀注)法律之傢,亦為儒生。問日,九章誰所作也彼聞皋陶作獄,必將日皋陶也。詰日,皋陶唐虞時,唐虞之刑五刑,今律無五刑之文。或日蕭何也。詰日,蕭何高祖時也。孝文之時,齊太倉令淳於德有罪徵詣長安,其女緹縈,為父上書,言肉刑一施,不得改悔,文帝痛其言,乃改肉刑。案今九章象刑,非肉刑也,文帝在蕭何後,知時肉刑也蕭何所造,反具肉刑也而雲九章蕭何所造乎(論衡謝短)漢承秦製,蕭何定律,除參夷連坐之罪,增部主見知之條,益事律興廄戶三篇,閤為九篇。(晉書刑法誌)魏文侯師李悝,集諸國刑書,造法經六篇,商鞅傳之,改法為律,以相秦,增相坐之法,造參夷之誅,大闢加鑿顛抽脅鑊烹車裂之製。至漢蕭何加悝所造戶興廄三篇,謂之九章之律。(唐六典注)周衰刑重,戰國異製,魏文侯師於李悝,集諸國刑典,造法經六篇。一盜法,二賊法,三囚
評分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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