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权利平等与地方差异》,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原来我们对“公平”的理解,实在是过于单一和扁平了。我过去总以为,只要规则一样,每个人获得的待遇就应该一样,这就是公平。但是,这本书用大量翔实的案例,特别是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会阶层在权利享受上的差异,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绘。它让我意识到,地域性的经济差距、历史性的权力分配不均,以及由此形成的文化认知差异,都会深刻影响个体和群体对“权利”的感知和争取。 书中对一个老工业区转型过程中,老工人群体权利保障问题的探讨,尤其让我动容。他们为国家发展付出了青春和健康,但在新的经济浪潮下,他们的技能可能过时,他们的社会保障可能面临挑战。仅仅用“一视同仁”的眼光去看待他们,就显得有些刻薄和不近人情。作者并非在鼓吹特权,而是在警示我们,真正的权利平等,需要我们超越冰冷的条文,去理解那些在特定环境下,因历史、经济、文化因素而形成的“结构性劣势”,并为之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和保障。这是一种更为深刻、也更具人文关怀的平等理念。
评分这本书真是把我拉回了现实,让我意识到,那些在新闻里、在理论里听起来高大上的“权利平等”,在现实的泥泞中,是多么的复杂和纠结。我一直以为,只要法律条文公正,一切就理应平等。但《权利平等与地方差异》这本书,通过对不同社会群体在教育、医疗、就业等领域,由于所处地域、家庭背景、甚至性别等因素,所遭遇的实际差异,让我看到了“平等”背后的层层壁垒。 书中对农村留守儿童在教育资源获取上的困境,以及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子女在升学竞争中的劣势,都做了深入的描写。这些差异并非因为他们本身不如别人,而是因为他们身处的环境,让他们从一开始就站在了不平等的起跑线上。作者并没有回避这些残酷的现实,而是通过分析这些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它们如何进一步固化社会阶层,来强调理解和解决这些“地方性”的不平等,是实现真正意义上“权利平等”的关键。它逼迫我思考,在追求普遍正义的同时,是否应该对那些因客观条件而处于不利地位的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帮助。
评分这本《权利平等与地方差异》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完全颠覆了我过去对某些社会议题的认知。我一直以为,所谓“平等”就是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绝对概念,一旦触及,便应一视同仁。然而,书中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下社会结构、历史演变以及法律体系的深入剖析,巧妙地展现了“权利平等”在实践层面所面临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作者并非否定平等的核心价值,而是强调,在追求普遍平等的过程中,我们绝不能忽视那些根植于地方土壤的、独特的社会现实与历史遗留问题。 比如,书中对某个偏远山区少数民族的案例分析,就让我深刻体会到,简单地将城市化的法律条文套用过去,非但不能带来真正的平等,反而可能破坏原有的社会平衡,甚至加剧不公。那里的人们,他们的权利诉求、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大都市的居民有着天壤之别。作者并没有给出一个标准答案,而是引导读者去思考,如何在尊重地方独特性、维护传统文化的同时,找到一条真正促进权利平等的可行路径。这种对细微之处的关注,以及对宏大概念的现实解读,让这本书读起来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让我对如何理解和推动社会进步有了更 nuanced 的认识。
评分翻阅《权利平等与地方差异》这本书,就像是在进行一场关于社会公正的深度探索,我之前对于“权利”的理解,似乎过于理想化了。我总是觉得,只要有法律,只要有制度,权利就应该是均等分配的。但这本书通过对不同社会群体,特别是那些边缘化群体,在实际生活中所经历的各种权利受损的案例,让我看到了“权利平等”的脆弱性,以及“地方差异”所带来的挑战。 书中对女性在某些保守地区,在婚姻、就业、乃至人身自由等方面所受到的隐形限制,以及这些限制如何因为地方的传统观念和权力结构而难以改变,让我感到十分沉重。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将这些问题归咎于性别歧视,而是深入分析了地方性的文化习俗、宗教信仰以及基层治理模式,是如何与普遍的权利原则发生碰撞,并最终影响到个体的权利实现。这本书让我意识到,追求权利平等,不仅仅是制定更完善的法律,更重要的是要理解和改变那些根植于地方土壤的、阻碍平等的社会现实。
评分我过去对“地方性”的认识,很大程度上停留在风俗习惯、饮食文化这些表面层面。然而,《权利平等与地方差异》这本书,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让我看到了“地方差异”对权利实现的影响之深远。它不仅仅是表面上的不同,而是触及了权利的起点、过程和结果。这本书通过对不同地区在法律执行效率、公共服务提供、以及社会观念接受度等方面的差异性分析,展现了“权利平等”在不同地域所面临的实际挑战。 例如,书中对某个行政效率低下、基层权力不受制约的地区,其居民在维权过程中所遭遇的重重困难,就让我触目惊心。同样是合法的诉求,在不同的地方,可能得到的响应和结果会截然不同。这并非法律条文本身的问题,而是执行层面的“地方性”扭曲,导致了实际的权利不平等。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在谈论权利平等时,不能总是站在宏观的角度,而应该深入到具体的地域,去理解那些制约权利实现的“地方性”因素,并努力去弥合这些因地域差异而产生的鸿沟。
评分这本书好像是张千帆的一部宪法论文集子,张先生的著作读过一些,在中国大陆算是比较前列的,能够运用法律分析的方式来铺陈论述,像一本法律著作品的。相关材料对于这本书的见解内容是,本书是从权利视角对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一次根本重构。大自然对人类是不平等的,人类依靠自身的良知与理性,从天然的不平等中创造出平等的法律秩序。一国宪治的作用正在于解除大自然套在人类身上的枷锁,创造出一种更符合人性的基本秩序。合理的中央和地方关系将远隔万里的不同地方统一在一个国家,并为不同区域、不同种族、不同性别的人提供基本的平等权利。可见,这本书要强跳的一个一个问题,就是树立一个国家权力分散的底线,基本权利的人人平等,任何一个地方的次级法律规范秩序的自主权,都这能建立平等维护基本权利平等的基础上,而不能以任何使用的理由和实利的目的为权利保障制造极差,所谓分步实施、循序渐进不是制造基本权利不平等保护的正当理由。这本书包括了以下章节:第一章 从管制到自由——迁徙权的宪法演变及其对国家统一的意义。这部分内容,我不逃同意作者第一节拟定的题目“欧美收容遣送制度的历史演变”,不能用这个贱视人的尊严和权利平等的不堪词汇去描述欧美国家的治安法治。这其实是个由中国大陆特色的制度。收容遣送简称收遣。我们可以查到以下信息的,就是收容遣送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已被废止的制度,其并非依据法律条例,而是依据国务院相关法规的一种强制行政措施,由民政机关、公安机关实行限制人身自由、收容遣返等措施。这个制度长期以来就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然而他却长期存在,很多共鸣深受其害而不得救援的必要措施,苦不堪言!收容遣送源于建国初期,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从最初对游民的收容发展到对外流灾民、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教育、安置和遣返。可见,这个制度本来就是和人的尊严相互违背的。没有合理的尊才加之,是为了使用的vbuzhengdangmudi不正当目的的才存在的。1982年国务院发布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救济、教育和安置城市中的流浪者,最初是用来对涌入城市的无业人员和灾民进行收容救济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措施,是一种社会救助和维护城市形象的行为。知道2003年,也就是费电发生的那一年,才有一个你叫孙志刚的人用他的生命为我们换来了这个不合理制度的终结。不过他还是变现的形式伪装地存在着罢了。这里涉及的权力就是迁徙权而平等,一个单一制的国家里人民没有两帮之下的那种迁徙权,真是很可以奇怪的事情了,自然需要改变的。
评分东西很好,很强大很好。
评分一本好书,选了几个视角
评分追寻着这位圣路易的踪迹,我们的巴黎之行,首先便寻到了西岱岛上
评分商品名称:权利平等与地方差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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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本来应当平等的权利却从在地方上的差异,原因为何,程度为何,值得人们思考!适合所有宪法学的学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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