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译经典,值得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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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正如我前面讲的,斯拉法列的几个方程组与他表述的思想间可能有出入,这是什么意思?问题在于,斯氏的生产系统究竟是一个实物的生产系统(像里昂惕夫那样)还是带有名义价格向量的生产系统?如果是前者,这个系统,那就该写成:AX+Y=X,其中A是里昂惕夫消耗矩阵,Y是国民收入,X是投入要素向量;但按斯氏自己列的方程组,写成矩阵则应该是:A‘P+Y=BP,P是价格向量,A’中的元素是每部门每种产品的投入量,B则是产出矩阵,是个对角矩阵(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意识到B是对角阵)。但矛盾的是,如果按后者,那为何斯拉法在第10节却规定N部门的劳动投入量之和为1呢?这明明是说系统中的Lj是劳动投入系数啊。而且他在23节和其他多处地方都表示要“寻找不变的价值尺度”,也就是说要以某商品作为标价品为其他产品提供相对价格;若采用名义价格向量,是做不到这点的。最后,若某一部门发生按斯拉法所说的生产方法转变,用名义价格向量是无法解释为何其他部门的产品投入不会变化、总产品价值不受影响、等号两端的投入-剩余之和与总产品还能保持相等。
评分内容感觉很切合实际。还没细读。
评分当然,斯拉法的这本小册子还有很多值得发掘的内容:比如基本-非基本品的差别(这个与生产部门独立性有关)、著名的“标准产品”概念、还有技术转折的问题、多产品的联合生产部门(用于处理固定资本的问题)......这本小册子值得发展的内容可能甚至比斯拉法当初写作时的目的更多,比如本人就从这个生产系统中推导出了一个货币中性的条件,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自己试下。(当然“货币中性”是个有待说明的东西。我所说“货币中性”仅指无论货币数量如何变动,产品间的相对价格不变,即系统中的价格存在唯一的一组解)
评分内容感觉很切合实际。还没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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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正如我前面讲的,斯拉法列的几个方程组与他表述的思想间可能有出入,这是什么意思?问题在于,斯氏的生产系统究竟是一个实物的生产系统(像里昂惕夫那样)还是带有名义价格向量的生产系统?如果是前者,这个系统,那就该写成:AX+Y=X,其中A是里昂惕夫消耗矩阵,Y是国民收入,X是投入要素向量;但按斯氏自己列的方程组,写成矩阵则应该是:A‘P+Y=BP,P是价格向量,A’中的元素是每部门每种产品的投入量,B则是产出矩阵,是个对角矩阵(我花了很长时间才意识到B是对角阵)。但矛盾的是,如果按后者,那为何斯拉法在第10节却规定N部门的劳动投入量之和为1呢?这明明是说系统中的Lj是劳动投入系数啊。而且他在23节和其他多处地方都表示要“寻找不变的价值尺度”,也就是说要以某商品作为标价品为其他产品提供相对价格;若采用名义价格向量,是做不到这点的。最后,若某一部门发生按斯拉法所说的生产方法转变,用名义价格向量是无法解释为何其他部门的产品投入不会变化、总产品价值不受影响、等号两端的投入-剩余之和与总产品还能保持相等。
评分那斯拉法的线性生产系统和没有资本边际产品的利息率有什么关系?那就是线性生产系统的要素是没有边际产品的!如果各位能比较下里昂惕夫生产函数和现在到处使用的C-D或CES生产函数的区别,就会发现,前者的要素不存在替代性,而后两者却存在着完全的要素替代性。也就是说在后两种生产函数中若其他要素投入量不变,一种要素投入增加,那么总产出依然会有所增加,这增多的产出就是那一种多投入要素的边际产品(当然由于生产函数的凸性会导致边际产出越来越少);但里昂惕夫型则不同,所有投入要素必须是等固定比例的,如果单独一种要素投入增多是不会使产出增多的。新古典承袭自克拉克的“边际产品分配律”在线性生产系统中就显得很尴尬了,而斯拉法也借此反驳了这一教条。当然斯拉法是站在古典学派的循环生产系统的传统上借助剩余产品的概念解释利息和工资的,而新古典则是以纯交换经济的模式讨论问题(事实上只有两个时期)。可以看下Geanakoplos的这篇论文对比下两者的区别:“OVERLAPPING GENERATIONS MODELS OF GENERAL EQUILIBR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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