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北京法院商标疑难案件法官评述(2011)》分为上下两篇,上篇收录了38篇北京法院审理的涉及疑难热点问题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及商标侵权案件的案例评析。这些案例均具有一定影响力,且评析均由案件承办法官亲自主笔完成,融入了法官对法律、对案件的思考。下篇针对商标授权确权及侵权认定中的相关法律问题,精心选择了22件典型案件的判决书,以进一步全面展现商标审判新进展,并充分公开再现案件原貌。
本书收录的案例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知识产权报·商标周刊》合作的《拍案说法》栏目的稿件以及《知识产权》等媒体报道的商标大要案,旨在使读者了解目前商标案件审理的最新动态及审判思路。
本书还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与商标案件审判工作有关的一些规范性法律文件,以便于读者使用。
本书是从事商标案件审判的法官、从事商标代理事务的律师、商标代理人及从事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学者、在校学生了解我国法院商标审判最新情况的专业书籍,由于其内容精练严谨,要旨明晰,对企业建立和实施商标战略亦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内页插图
精彩书评
这本新著是北京高院在商标审判和商标法应用研究上积极探索的又一新成果。
——孔祥俊
司法实践是获取知识产权制度真谛的不竭源泉。
——刘春田
北京市中院和高院是中国商标授权确权案件的主管法院,中国人世以来审判了大量相关案件,西院法官从这些案件以及其他民事案件中精心挑选的典型案例和所作的精当评析极其珍贵,不仅对于商标行政审查主管机关有很强的借鉴意义,而且对广大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律师、中外企业的商标工作者以及相关公众,均具重要的参考价值,值得推荐。
——安青虎
目录
上篇 商标疑难案件法官评述
一、商标确权授权行政案件
1.“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理解与适用--评析河南省养生殿酒业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安徽
高炉酒厂商标异议复审行政案
2.商标异议程序中的“任何人”之争--评析化州市梅江酒厂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大家乐资产有限
公司“大家樂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行政案
3.仅有部分投资关系不足以认定为“利害关系人--评析湖南梅兰日兰电器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施耐
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案
4.追认授权不能弥补程序的违法性--评析李云迪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张某商标争议行政案
5.驰名商标同类与跨类保护应适用相同的争议期限--评析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定陶县安
箕富强酵母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案
6.“国”字头商标注册应选择适用法律--评析白喜贵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
7.公众人物姓名不能由他人作为商标注册使用--评析郭晶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
8.是否误导公众应以认知水平为判断标准--评析积水医疗株式会社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
政案
9.属于“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评析剑桥软件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
10.“XO”在其他酒类产品注册具有不良影响--评,析朗姆酒创造产品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
行政案
11.商标标志部分构成要素的使用不等同于商标的使用--评析晋江市纺织服装协会诉商标评审委员会、阿迪达斯有
限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案
12.位置商标注册须取得“第二含义--评析萨塔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
13.《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不是判断商品类似的唯一依据--评析优莎纳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回复审
行政案
14.商标近似与否应考虑知名度和使用情况--评析北京三维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驳
回复审行政案
15.历史传承是认定商标知名度因素之--评析镇江唐老一正斋药业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吉
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案
16.《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中对“在先权利”的理解--评析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
内蒙古华程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商标异议复审行政案
17.《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中“现有”在先权利的理解--评析深圳市东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良记公司商标争议行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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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 商标疑难案件裁判实录
精彩书摘
2008年8月4日,商标局作出(2008)商标异字第06053号《“吉百利”商标异议裁定书》(以下简称第6053号裁定),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2008年9月1日,吉百利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申请。2010年4月19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2010]第08026号《关于第3267318号“吉百利”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以下简称第8026号裁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裁定: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吉百利公司不服该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审理焦点问题在于被异议商标的注册是否属于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第二款的情形。
吉百利公司虽然主张被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侵犯了其商号权,但是并未提交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之前,其商号权使用在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行业上的证据,故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被异议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结论正确。
判断被异议商标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误导公众从而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情形,应当考虑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和引证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类别差距。但是,商标的显著性各有不同,即使是驰名商标在不同商品对相关公众产生的影响也存在差异。对于驰名程度越高的驰名商标,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和关注程度亦越高。本案第620863号“吉百利”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一)、第1084196号“吉百利”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二)、第1229280号“吉百利”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三)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日之前在中国是否构成驰名、其驰名程度如何,是判断被异议商标的注册是否属于误导公众从而损害吉百利公司合法利益的重要考量因素。但在本案中,商标评审委员会虽然认定引证商标在巧克力、糖果商品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但是并未围绕吉百利公司的主张对三引证商标是否构成驰名进行评审,也未说明具体理由。所以,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被异议商标的注册不会误导公众,不会与引证商标构成混淆,从而不会损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目之规定,判决:一、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第8026号裁定;二、商标评审委员会就吉百利公司的异议复审申请重新作出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维持第8026号裁定。其主要理由为:一、原审判决认定第8026号裁定“未围绕吉百利公司的主张对三引证商标是否构成驰名进行评审,也未说明具体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第8026号裁定认定“引证商标在巧克力糖果商品上具有较高知名度”,而未采用驰名商标字样,即未支持吉百利公司关于其引证商标驰名的主张。另外,吉百利公司的商标在相关领域和时限内的知名度不能使其当然取得在其他领域的绝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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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序言
知识产权前沿:当代中国商标法理论与实践的深度透视 本书旨在为法律实务工作者、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人员以及关注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与品牌战略的企业人士,提供一部全面、深入且具有前瞻性的商标法理论与实践的综合性著作。 本书聚焦于当前中国商标制度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复杂性、创新性与争议性焦点,立足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判案例,剖析理论基石,阐释实务操作的精髓。 第一部分:商标法基础理论的革新与重构 本部分深度探讨了中国《商标法》自2014年修正以来的理论基础所发生的深刻变化。我们首先梳理了商标法的基本概念——区分功能、显著性、在先使用等,并着重分析了新法背景下,这些传统概念如何与电子商务、社交媒体等新兴商业模式相适应和演变。 1. 商标的本质与功能: 区分识别与品质担保: 深入剖析商标在日益饱和的市场中如何维持其核心的区分功能。探讨了“第二含义”的判断标准在复杂商业环境下的适用性。 商标的价值化: 不再仅仅视为注册凭证,而是研究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在企业估值、投融资以及知识产权证券化中的作用。讨论了商标价值评估方法的演进,特别是考虑品牌声誉、市场占有率等非传统要素的影响。 2. 注册制度的现代化解读: 显著性与可注册性: 详细分析了声音商标、气味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等非传统商标的审查标准。重点梳理了《审查指南》中关于“不良社会影响”和“误导公众”的界定,探讨了司法实践中对这一主观性标准的客观化处理路径。 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适用边界: 结合中国特有的地域品牌发展需求,研究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在维护区域公共利益与保障个体经营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平衡点。分析了相关行业协会在管理和授权使用中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驳回复审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系统梳理了商标驳回复审程序的法定要件与审查重点,对比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现并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审查思路与法院行政诉讼中对“个案公正”的追求之间的潜在张力。 第二部分:商标侵权与民事责任认定的前沿挑战 本部分聚焦于商标权人最为关切的侵权认定及救济措施,特别关注互联网环境下的新型侵权行为。 1. 侵权认定的复杂性: 近似性判断的量化与司法实践: 深入探讨了“呼叫相似”、“外观近似”、“含义近似”在不同审级中的权重变化。引入了对大数据分析在判断相关公众注意程度中的应用前景的探讨,分析了如何有效利用消费者调查数据来支撑近似性认定。 攀附与淡化: 详细区分了商标侵权中的“善意使用”(如合理使用、描述性使用)与“恶意攀附”之间的界限。特别关注了“搭便车”行为的认定,包括对知名商品特有装潢的保护范围界定。 2. 电子商务平台的法律责任: “通知-删除”规则的再审视: 评估了电子商务平台在处理侵权投诉中,从单纯的技术服务提供者向更积极的“安全港”或“避风港”角色转变的法律要求。探讨了平台主动审查义务的边界,以及如何避免因过度干预而导致的“红旗侵权”风险。 关键词广告与链条式侵权: 分析了利用他人在搜索引擎中的商标购买关键词广告的行为的合法性争议。梳理了涉及多方参与(生产商、销售商、广告商)的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分配原则。 3. 损害赔偿的实现与惩罚性赔偿: 可得利益与侵权获利的举证难度: 提供了在不同类型侵权案件中,如何有效计算和证明法定赔偿、实际损失和侵权获利的方法论。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详细分析了《商标法》中关于故意侵权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最新司法解释和判例,强调了“情节严重”的量化标准,为权利人提供了更强的威慑工具。 第三部分:行政程序与司法审查的互动机制 本部分侧重于商标争议解决的立体化路径,特别是商标异议、撤三、无效宣告等行政程序的效力及其在司法审查中的地位。 1. 商标无效宣告程序的策略运用: 不予注册绝对理由的深入剖析: 重点分析了基于公共秩序、国家利益以及特定标志性符号(如国旗、军徽)保护的无效情形。 显著性与不良影响的再审视: 探讨了在无效程序中,商标显著性相对于初审阶段的审查标准有何不同,以及如何通过后续证据(如使用证据、市场声誉)来补强商标效力。 2. 行政诉讼中的审查重点: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分析了法院在审查商标评审决定时,对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介入程度。探讨了法院在事实认定(如在先使用事实的认定)与法律适用之间的权限划分。 程序正义的保障: 关注了当事人参与行政复议和诉讼程序的权利保障,特别是听证、举证时限等程序性环节的司法监督。 第四部分:特殊领域与未来趋势展望 本书最后一部分将视角投向商标法实践的前沿热点,探讨其对未来商业环境的指导意义。 1. 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 认定标准的动态演变: 分析了随着市场传播速度的加快,驰名商标的认定需要考虑的地域范围、传播媒介和持续时间等要素的变化。 跨品类保护的逻辑基础: 探讨了《商标法》中对非类似商品/服务范围内的“淡化”与“不正当利用”的保护,其理论基础在于对品牌信誉价值的最高度保护。 2. 知识产权的国际化与对等保护: “一带一路”与海外维权: 简要分析了中国商标在“走出去”战略中,如何利用《马德里体系》进行国际注册,并探讨了中国法院在审理涉及域外商标权纠纷时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问题。 3. 数字化转型与虚拟产权保护: 元宇宙、NFT与商标的交叉领域: 展望了数字资产、虚拟商品和服务中对商标权的潜在侵犯形式,以及现有法律框架在应对这些新型商业形态时的适应性和局限性。 本书以严谨的法律分析、丰富的案例支撑和高度的实务关照,力求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深入、具有启发性的商标法知识体系。它不仅是对现有法律实践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发展趋势的理性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