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简·爱自幼父母双亡,投靠冷酷的舅母,但舅母无情地抛弃了她。她在一所慈善学校做了六年的学生和两年的教师。十八岁时,简·爱受聘到桑菲尔德府学当家庭教师,认识了主人罗切斯特。两人都被对方独特的气质和丰富的感情所吸引,于是不顾身份和地位的巨大差距深深相爱了。正当他们举行婚礼时,有人证明罗切斯特的前妻还活着。简·爱知道他们不可能有平等的婚姻,于是选择了离开。后来,简·爱意外遇见了她的表兄妹们,并从叔叔那里继承了一笔遗产。但她无法抵御对罗切斯特的刻骨思念,于是便回到了已经失去了财富、身体也遭到火灾严重摧残的罗切斯特身边,毅然跟他结婚。在爱的沐浴下,罗切斯特找回了幸福和健康。
夏洛蒂·勃朗特(1816—1855),英国小说家,英国文学史上著名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生于贫苦的牧师家庭,曾在寄宿学校学习,后任教师和家庭教师。1847 年,夏洛蒂·勃朗特出版著名的长篇小说《简·爱》,轰动文坛。夏洛蒂·勃朗特善于以抒情的笔法描写自然景物,作品具有浓厚的感情色彩。
宋兆霖(1928—2011),浙江金华人,著名学者、翻译家。译著有《呼啸山庄》 《简·爱》《赫索格》《奥吉·马奇历险记》《最后的莫希干人》《间谍》《双城记》《大卫·科波菲尔》等。
第一章
那天,再出去散步是不可能的了。没错,早上我们还在光秃秃的灌木林中漫步了一个小时,可是打从吃午饭起(只要没有客人,里德太太总是很早吃午饭),就刮起了冬日凛冽的寒风,随之而来的是阴沉的乌云和透骨的冷雨,这一来,自然也就没法再到户外去活动了。
这倒让我高兴,我一向不喜欢远出散步,尤其是在寒冷的下午。我觉得,在阴冷的黄昏时分回家实在可怕,手指脚趾冻僵了不说,还要挨保姆贝茜的责骂,弄得心里挺不痛快的。再说,自己觉得身体又比里德家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安娜都纤弱,也感到低人一等。
我刚才提到的伊丽莎、约翰和乔治安娜,这时都在客厅里,正团团围在他们的妈妈身边。里德太太斜靠在炉边的一张沙发上,让几个宝贝儿女簇拥着(这会儿既没争吵,也没哭闹),看上去非常快活。我嘛,她是不让和他们这样聚在一起的。她说,她很遗憾,不得不叫我离他们远一点,除非她从贝茜口中听到而且自己亲眼目睹,我确实是在认认真真地努力养成一种更加天真随和的性情,更加活泼可爱的举止——也就是说,更加轻松、坦率、自然一些——要不,她说什么也不能让我享受到只有那些知足快乐的小孩才配享受的待遇的。
“贝茜说我干了什么啦?”我问。
“简,我可不喜欢爱找岔子和寻根究底的人;再说,一个小孩子家竟敢这样对大人回嘴,实在有点不应该。找个地方坐着去。不会说讨人喜欢的话,就别作声。”客厅隔壁是一间小小的早餐室。我溜进那间屋子。那儿有个书架。我很快就找了一本书,特意挑了一本有很多插图的。我爬上窗座,缩起双脚,像土耳其人那样盘腿坐着,把波纹厚呢的红窗帘拉得差不多合拢,于是我就像供奉在这神龛似的双倍隐蔽的地方。
褶裥重重的猩红窗帘挡住了我右边的视线,左边却是明亮的玻璃窗,它保护着我,使我免受这十一月阴冷天气的侵袭,又不把我跟它完全隔绝。在翻书页的当儿,我偶尔眺望一下冬日午后的景色。远处,只见一片白茫茫的云雾,近处,是湿漉漉的草地和风雨摧打下的树丛。连绵不断的冷雨,在一阵阵凄厉寒风的驱赶下横扫而过。
我重又低头看我的书——我看的是比尤伊克插图的《英国禽鸟史》。
一般来说,我对这本书的文字部分不大感兴趣,但是有几页导言,虽说我还是个孩子,倒也不能当作空页一翻而过。其中讲到海鸟经常栖息的地方,讲到只有海鸟居住的“孤寂的岩石和海岬”,讲到挪威的海岸,从最南端的林讷斯内斯角到最北的北角,星罗棋布着无数岛屿——那里北冰洋卷起巨大的漩涡,在极地荒凉的岛屿周围咆哮,还有大西洋汹涌澎湃的波涛,注入风狂雨暴的赫布里底群岛。
不能不加注意就一翻而过的,还有讲到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的荒凉海岸的地方,还有“那辽阔无垠的北极地带,那些一片冷寂、渺无人烟的地区,那儿常年雪积冰封,经过千百个严冬的积聚,已经成了一片坚实的冰原,晶莹光亮,就像阿尔卑斯山上层层叠叠的高峰,环绕地极,使得严寒更加集中起它的无穷威力”。对这些一片惨白的区域,我有我自己的想法,它虽然蒙蒙咙咙,像所有依稀浮现在孩子脑海中那些似懂非懂的概念,但又出奇地生动。这儿页导言里的文字,和后面的插图有着密切关系,使得那些屹立在波涛汹涌、浪花飞溅的大海中的礁石,搁浅在荒凉海岸上的破船,还有那从云缝间俯视着沉舟的幽灵般的冷月,都变得更加意味深长了。
我说不出在那片冷冷清清的墓地上,笼罩着一种什么情调,那里有刻有碑文的墓碑,一扇大门,两棵树,破墙围着的低矮地面,还有一弯初升的新月,表明已是黄昏时分。
两艘船停泊在滞凝不动的海面上,我相信那准是海上的幽灵。
魔鬼从后面按住窃贼背上的包裹,我赶紧把这一页翻了过去。这情景太可怕了。
这一幅也一样,头上长角的黑色怪物高坐在岩顶上,望着远处一群围着绞架的人。
每幅画都在讲述一个故事。对我这么个理解力还不强,鉴赏力也不够的孩子来说,常觉得它们神秘莫测,不过也感到十分有趣,就跟贝茜有时候讲的故事一样。在冬天的夜晚,碰上她心情好的时候,她会把熨衣桌搬到儿童室的壁炉旁,让我们坐在周围。她一边熨平里德太太的挑花褶边,把她的睡帽帽檐熨出褶裥,一边就讲些爱情和冒险的小故事,来满足我们这些全神贯注、急着要听故事的小听众。这些小故事大多来自古老的神话和更古老的谣曲,或者是(我后来发现),来自《帕美拉》和《莫兰伯爵亨利》。
在我的膝头摊着比尤伊克的书时,那会儿我真快活,至少在我是如此。我什么都不怕,就怕有人来打扰我,可偏偏这么快就有人来打扰了。早餐室的门给打开了。
“嘿!忧郁小姐!”约翰·里德的声音在叫唤。接着他突然停下不作声了,发现房间里显然没有人。
“见鬼,她上哪儿去了?”他接着说:“丽茜!乔琪!(他在叫他的姐妹)琼不在这儿。告诉妈妈,她跑到外面雨地里去了——这个坏东西!”“幸亏我拉上了窗帘。”我心里想,同时急切地希望他不会发现我藏身的地方。靠约翰·里德自己是一定发现不了的,他这人眼睛不尖,头脑也欠灵。可是伊丽莎刚往门里一探头,就马上说道:“她在窗座上呢。准是的,杰克。”我赶紧跑了出来,我一想到会让这个杰克给硬拖出来就吓得发抖。
“你有什么事吗?”我局促不安地问道。
“应该说‘你有什么事吗,里德少爷?’”这就是他的回答。“我要你过来。”说着他在一张扶手椅上坐下,做了个手势,示意要我过去站在他面前。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学生,比我大四岁,我才十岁。按他的年龄来说,他长得可以说过于高大肥胖,肤色灰暗,显得不健康,他脸盘宽大,粗眉大眼,腿肥臂壮,手脚都很大。他吃起饭来总是狼吞虎咽的,结果弄得肝火很旺,两眼昏花,双颊松垂。眼下,他本该在学校里,可是他妈妈把他接回家来已住了一两个月,说是“因为他身体不好”。他的老师迈尔斯先生断言,只要他家里少给他送点糕饼甜食去,他准能过得很好。可是做母亲的却听不进这种刺耳的意见,宁愿抱着比较高雅的看法,把约翰的脸色不好归因于用功过度,或许还归因于想家。
约翰对他的母亲和姐妹没有多少感情,对我则抱有一种恶感。他欺侮我,虐待我,一星期绝不是两三次,也不止一天一两回,而是连续不断。
我身上的每根神经都怕他,只要他一走近我,我骨头上的每一块肌肉都会吓得直抽搐。有时候我都被他给吓呆了,因为无论他恫吓也罢,折磨也罢,我都无处申诉。仆人们都不愿意为帮我对付他而得罪了他们的小主人。
里德太太对此则完全装聋作哑,她从来看不见他打我,也从来听不见他骂我,虽然他经常当着她的面打我骂我。不用说,他背着她汀我骂我的次数就更多了。
我已经对约翰顺从惯了,于是便走到他椅子的跟前。他朝我伸出了舌头,足足有三分钟之久,就差没伸断舌根。我知道他就要动手打我了,一边心里担心着挨打,一边凝神打量着这就要动手打我的人那副丑陋可厌的嘴脸。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从我脸上看出了我的心思,因为他二舌没说,突然狠狠地给了我一拳。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跟前倒退了一两步才站稳身子。
……
这次阅读体验中,《红楼梦》无疑是最为考究的一部。曹雪芹的文字功力,简直可以用“鬼斧神工”来形容。它不仅仅是一部大家族的兴衰史,更是一部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涵盖了园林艺术、服饰饮食、诗词歌赋、中医哲学乃至宗教信仰。我尤其沉迷于对大观园的想象与描摹,那里的每一处景致、每一处题匾,都与居住者的性格和命运紧密相连。宝黛钗三人的情感纠葛,那种“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的悲剧性对立,让人读来唏嘘不已。更令人惊叹的是,书中对女性群像的塑造,王熙凤的精明强悍、探春的远见卓识、湘云的豪爽可爱,无一不是栩栩如生,她们的悲剧性结局,是时代与性格共同作用的结果。阅读此书,需要极大的耐心去品味那些诗词曲赋,去理解那些繁复的礼节,但一旦沉浸其中,便能体会到那种极致的繁华与骤然凋零的巨大落差所带来的审美震撼。它是一部需要用一生去反复阅读和体悟的旷世奇书。
评分为了换换口味,我转而阅读了《傲慢与偏见》。与前两部作品的沉重感截然不同,简·奥斯汀的文字就像一杯精致的下午茶,带着维多利亚时代上流社会的优雅和辛辣的讽刺。伊丽莎白·班纳特的机敏和达西先生的倨傲之间的火花,简直是文学史上最经典的“欢喜冤家”范本。作者高超之处在于,她用极其克制的笔触,描绘了那个时代女性在婚姻市场中的困境与追求。每一个人物的对话都充满了潜台词,看似是关于舞会和礼仪的交谈,实则暗藏着对社会阶层、财富继承权以及个人品格的精妙审视。我特别喜欢奥斯汀对环境的白描,那种对乡村庄园布局、对衣着细节的精准捕捉,构建了一个虽小却真实可信的社交世界。伊丽莎白如何从误判达西的“傲慢”到最终认识到自身“偏见”的过程,展现了心智成熟的复杂性。这本书读起来非常轻松愉悦,但回味起来,却能感受到作者对人性弱点和时代弊病的犀利批判,那份智慧是跨越时代的。
评分翻开这本《世界十大文学名著》的合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种厚重而又充满历史感的封面设计,纸张的质感也颇为讲究,散发着油墨的清香,让人忍不住想立刻沉浸其中。我特意挑选了其中收录的《战争与和平》来细细品味。托尔斯泰的笔触之细腻,简直令人叹为观止。他不仅仅是在讲述拿破仑战争的宏大叙事,更是在深入挖掘人性在历史洪流中的挣扎与选择。皮埃尔那份对人生意义的迷惘与追寻,安德烈公爵那种对荣耀的渴望与幻灭,都被刻画得入木三分。你仿佛能听到圣彼得堡沙龙里的窃窃私语,闻到战场上硝烟弥漫的气息。尤其让我震撼的是,作者在描绘那些宏大战争场面的同时,又穿插了大量家庭生活的琐碎与温情,这种强烈的对比,让人物形象更加立体丰满,也让读者深刻体会到,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最打动人心的永远是那些最朴素的情感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部巨著的结构之复杂精妙,人物关系之盘根错节,无不展现出一位文学巨匠对人类社会全景式的把握。初读时或许会被庞大的人物谱系稍稍绊住脚步,但一旦进入状态,那种被史诗般的叙事裹挟着前进的快感,是其他任何作品都难以比拟的。
评分我手头的这本选集里,《百年孤独》的篇章,简直就是一场魔幻现实主义的盛宴。马尔克斯的想象力如同脱缰的野马,在马孔多的七代人身上肆意奔腾。那种家族宿命般的循环往复,以及层出不穷的奇特事件——比如失眠症的瘟疫、飞升上天的女子、流血不止的死亡——都以一种极其冷静、近乎新闻报道般的语气娓娓道来。这并非是单纯的猎奇,而是作者用超乎寻常的笔法,来映射拉丁美洲那段充满魔幻色彩又饱含悲剧意味的历史现实。每一次阅读,我都会被那种浓烈的宿命感所压迫,仿佛看到了时间是如何无情地碾过一代又一代人,而所谓的“孤独”,并非个体的情感低落,而是一种群体性的、与世界隔绝的文化困境。我尤其欣赏作者对时间流逝的处理,它不是线性的,而是螺旋上升的,过去、现在、未来常常在同一段落中交织。读完合上书本,马孔多那种炎热、潮湿、弥漫着香蕉种植园气味的氛围,久久不能散去,让人对“记忆”与“遗忘”的主题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这本书的语言本身就是一种迷宫,需要你全神贯注地去破译。
评分最后,我翻到了《一千零一夜》的选篇。与之前那些结构严谨、主题明确的作品不同,这本集子散发着一种原始的、充满异域风情的生命力。它更像是一口深不见底的知识的井,从“山鲁佐德”向国王讲述的第一个故事开始,就彻底打破了现实的界限。阿里巴巴的神奇洞穴、辛巴达的七次远航,那些精妙绝伦的桥段,充满了东方的浪漫想象和对财富、冒险的渴望。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它的“故事套故事”的结构,每一次看似要结束,又会引出新的叙事线索,无穷无尽,仿佛永不疲倦的口述传统。它让人感受到人类最古老的娱乐方式——分享经历和编织梦想。我欣赏这种文本的流变性和开放性,每一个故事都像是一颗闪烁的宝石,独立存在,却又共同构筑了一个光怪陆离的哈里发时代的世界。它带来的不是深沉的哲学思辨,而是一种纯粹的、对奇遇的向往和对未知世界的探索欲,读起来让人心神为之一振,充满了对远方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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