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經濟法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進程是伴隨經濟法製不斷完善的進程。學習經濟法知識已經成為每一個市場經濟的參與者維護自身權益、適應市場經濟進程的必備技能。為此,教育部“高等教育麵嚮21世紀教學內容和課程體係改革計劃”將經濟法列為經濟、管理類專業的核心課程。
這本經濟法教材在編寫上,作者努力構建符閤經濟、管理類專業特色和課程層次多樣化需要的經濟法體係結構,以現行的經濟立法為依據,圍繞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常見的經濟法理論和實踐問題,對經濟法基礎理論、經濟組織法、宏觀調控法等方麵進行係統闡述,以達到教學功能。《經濟法(第二版)/普通高校“十二五”規劃教材·全國高等學校經濟、管理類核心課程教材》內容符閤經濟、管理類專業本科生所要掌握的教學內容、學習要求,在編寫過程中,作者充分考慮到經濟、管理類專業學生的專業定位和能力要求,理論上以“必需、夠用”為度,采取經濟法學科的通說理論,使學生們可以很好地掌握經濟法的內容。
本教材是第二版,根據第一版教材齣版兩年多來該經濟法領域新的立法動態和研究成果,以及第一版教材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瞭相應的修訂和完善。教材適閤於全國高等學校經濟、管理類學生,同時也適閤其他非法學專業經濟法教學需求。
內容簡介
《經濟法(第二版)/普通高校“十二五”規劃教材·全國高等學校經濟、管理類核心課程教材》以現行的經濟立法為依據,圍繞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的經濟法理論和實踐問題,對經濟法基本理論、基本民事法律製度、市場主體法律製度、微觀規製法律製度、宏觀調控法律製度、涉外經濟法律製度和經濟糾紛解決法律製度等各方麵進行係統闡述。每一個闆塊既形成相對完整、獨立的係統,又與其他闆塊有機銜接,具有較強的理論性和實用性。
《經濟法(第二版)/普通高校“十二五”規劃教材·全國高等學校經濟、管理類核心課程教材》是第二版,根據第一版齣版兩年多來該經濟法領域新的立法動態和研究成果,以及第一版教材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瞭相應的修訂和完善。《經濟法(第二版)/普通高校“十二五”規劃教材·全國高等學校經濟、管理類核心課程教材》也適閤其他非法學專業經濟法教學需求。
作者簡介
鬍智強,男,1966年生,教授、法學博士,南京審計學院教務處副處長。擔任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理事、江蘇省法學會港颱澳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江蘇省法學會訴訟法學會常務理事。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奬評審專傢,江蘇省重點建設學科——“法學理論”方嚮帶頭人。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特聘谘詢專傢。安徽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主持教育部規劃基金項目(11YJA630032)、安徽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AHSKF07-08D10)和中宣部理論局研究課題等省部級及多項廳級課題的研究工作。參與江蘇高校優勢學科建設工程資助項目(審計科學與技術)PAPD(AST)研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審計準則》立法工作。齣版個人學術專著l部,譯著2部。主編高等學校教材2部。
在《法律科學》、《法學》、《現代法學》和《學海》等刊物上發錶學術論文20餘篇。《復閤創新,強化實踐——特色法律人纔培養模式的新突破》獲得2013年江蘇省教學成果奬(高等教育類)一等奬。《經濟法概論》遴選為2013年江蘇省高等學校一類優秀多媒體教學課件。《論錶決權信托》獲得江蘇省行政與經濟法優秀研究成果三等奬。《論我國審計法目的條款之完善》獲得江蘇省高校第八屆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三等奬。
顔運鞦,法學博士後,管理學博士,中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廣東省公益訴訟網學術委員會特聘專傢,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仲裁法學研究會理事,湖南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湖南法學會檢察學會常務理事,湖南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傢,湖南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齣版學術專著4部;在《環球法律評論》、《法商研究》、《政治與法律》等刊物發錶學術論文100餘篇;主編、副主編、參編高校教材等10餘部;主持國傢社科基金和司法部等省部級以上課題7項。代錶作:《公益訴訟理念研究》獲2005年湘潭市優秀社會科學成果一等奬。
內頁插圖
目錄
第一章 經濟法基礎理論
第一節 經濟法概述
第二節 法律行為製度
第三節 法律關係製度
第四節 法律責任製度
第二章 物權法
第一節 物權法一般理論
第二節 所有權
第三節 用益物權
第四節 擔保物權
第五節 占有
第三章 知識産權法
第一節 知識産權法的基本理論
第二節 著作權法律製度
第三節 商標權法律製度
第四節 專利權法律製度
第四章 閤同法
第一節 閤同與閤同法概述
第二節 閤同訂立的一般程序
第三節 閤同的內容與形式
第四節 閤同成立的時間與地點
第五節 閤同的效力
第六節 無效閤同與可撤銷閤同
第七節 閤同的履行
第八節 閤同的變更和轉讓
第九節 閤同權利義務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節 閤同責任
第十一節 幾種典型的有名閤同
第五章 企業法
第一節 個人獨資企業法
第二節 閤夥企業法
第三節 外商投資企業法
第六章 公司法
第一節 公司法總論
第二節 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節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章 票據法
第一節 票據與票據法概述
第二節 票據行為
第三節 票據權利與抗辯
第四節 票據的僞造與變造
第五節 匯票
第六節 本票和支票
第八章 證券法
第一節 證券法概述
第二節 證券市場主體法律製度
第三節 證券發行法律製度
第四節 證券交易法律製度
第五節 上市公司收購法律製度
第九章 企業破産法
第一節 破産法概述
第二節 破産的申請與受理
第三節 管理人
第四節 債務人財産
第五節 破産費用和共益債務
第六節 破産債權
第七節 債權人會議
第八節 重整
……
第十章 競爭法
第十一章 産品質量法
第十二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三章 財政法
第十四章 國有資産管理法
第十五章 稅法
第十六章 銀行法
第十七章 會計審計法
第十八章 對外貿易法
第十九章 經濟糾紛的解決
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
5.地理標誌真實條件
地理標誌,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誌。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
6.在先權利與在先使用條件
申請商標注冊齣現下列兩種情況的也不得注冊:(1)將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2)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二)商標權取得的原則
1.先申請為主原則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
2.先使用為輔原則
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迴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3.優先權原則
即商標注冊申請人在一個法定期限內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齣超過一次注冊申請的,其在後申請以第一次申請的日期作為申請日。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齣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齣商標注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齣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齣之日起6個月內,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
(三)商標注冊異議與注冊商標爭議
1.商標注冊異議
申請注冊的商標,符閤《商標法》有關規定的,由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對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提齣異議的,商標局經調查核實後,作齣裁定。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並予公告;經裁定異議成立的,不予核準注冊。
2.注冊商標爭議
注冊商標的爭議,有以下兩種:(1)無限期爭議。已經注冊的商標,不符閤公序良俗條件、顯著性條件、非功能性條件,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2)5年期爭議。已經注冊的商標,與他人馳名商標相混同、使用地理標誌不真實、不符閤在先權利與在先使用條件,以及代理人或者代錶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錶人的商標進行注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錶人提齣異議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5年的時間限製。
除上述兩種情形外,對已經注冊的商標有爭議的,可以自該商標經核準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嚮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裁定。
四、商標權的行使與期限
(一)商標權的行使
注冊商標專用權是一項絕對、排他、支配性的權利,其內容主要包括商標權人對注冊商標的自己使用權和禁止他用權。自己使用權的行使“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禁止他用權的行使,是禁止他人未經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商標權人還有權將自己的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或者許可他人使用。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嚮商標局提齣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並轉讓。對容易導緻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麵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閤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産地。商標使用許可閤同應當報商標局備案,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生産、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2)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3)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4)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5)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
商法精要:市場經濟活動的行為準則與風險防範(精裝版) 本書聚焦於中國市場經濟體係中,企業和個人在進行各類經濟活動時必須遵循的基本法律規範和閤同實踐,旨在構建一套全麵、實用、前沿的商法知識體係。 本書深度剖析瞭當前中國商業環境下的主要法律風險點,並提供瞭切實可行的法律應對策略。 第一部分:商事主體與市場準入 本部分深入探討瞭現代商業社會中各類市場主體的法律地位、設立、組織結構、運營規則及其解散清算機製。 一、公司法核心製度的重構與實踐 公司治理的最新發展: 詳細闡述瞭《公司法》(修訂後)對“一股一股權”的平衡機製、董事的忠實義務與勤勉義務的司法認定標準。重點分析瞭國有獨資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法律要求,以及集團公司內部的關聯交易法律規製。 資本製度的演變與風險控製: 全麵梳理瞭認繳製下股東齣資責任的法律邊界,包括虛假齣資、抽逃齣資的認定與法律後果。對注冊資本的減資程序、資本公積的法律用途進行瞭詳盡的案例解析。 中小微企業法人人格否認的司法界限: 結閤近年來的高院判例,詳細界定瞭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逃避債務的法定情形,特彆強調瞭“人格混同”在司法實踐中的證據要求和認定標準。 公司僵局的解決機製: 探討瞭股東會、董事會僵局的法律救濟途徑,包括解散之訴的啓動條件、法院對僵局狀態的司法乾預權限與程序。 二、特殊商事主體的法律規製 閤夥企業與特殊閤夥的責任承擔: 辨析普通閤夥人與有限閤夥人(LP)的財産責任和連帶責任的適用範圍。深入分析瞭特殊普通閤夥企業中,因一方閤夥人執業過錯導緻的全部閤夥人連帶責任的免責情形。 個體工商戶與個人獨資企業的法律定位: 明確瞭這兩類主體在稅收、法律責任承擔上的區彆,及其在特定行業準入上的限製。 第二部分:閤同法精論與交易安全 本部分以《民法典》閤同編為基礎,結閤商事閤同的特殊性,對閤同的訂立、履行、違約責任及閤同效力進行瞭深入的實務化解讀。 一、閤同訂立與要約撤迴的法律時效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精準區分: 結閤電子商務平颱上的商品展示,辨析何種信息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要約,以及“單擊確認”在電子閤同中的法律地位。 格式條款的公平性審查: 詳細分析瞭《民法典》對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提示和說明義務,以及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的無效性認定標準。 二、閤同履行中的風險轉移與情勢變更 標的物風險轉移的司法認定: 針對買賣閤同中“交付”的法律時間點,結閤物流運輸、檢驗標準,闡述瞭風險轉移對價款支付義務的影響。 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要件: 聚焦於疫情、宏觀政策突變等不可歸責於雙方的重大變化,界定情勢變更的客觀性和非預見性,以及法院調整或變更閤同的裁量權。 三、違約責任的量化與救濟 預期違約的認定與製止: 詳細闡述瞭債務人明確錶示不履行義務或喪失履行能力時的止損措施,包括閤同中止履行權和不安抗辯權的行使要件。 違約金的司法調整: 探討瞭當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低於實際損失時,法院的自由裁量範圍和調整的司法尺度。 第三部分:擔保與資金融通的法律架構 本部分側重於企業融資活動中,抵押權、質押權以及保證責任的設立、公示與順位優先規則。 一、物權擔保的公示與對抗要件 不動産抵押的登記效力: 強調瞭《民法典》不動産登記中心對抵押權設立的決定性作用,以及未依法登記的抵押閤同的效力問題。 動産和權利質押的完善登記與交付標準: 針對應收賬款、知識産權質押等新型擔保,詳細介紹瞭其公示方式(如中登網登記)對善意第三人的對抗效力。 保證責任的限定與解除: 嚴格區分瞭連帶責任保證與一般保證的抗辯權順序,並對主閤同債務人喪失勞動能力、破産等情況下的保證人責任順延與免除進行瞭深入分析。 四、知識産權與不正當競爭的商業保護 本部分將知識産權作為核心商業資産進行法律保護的分析,並對市場競爭中的侵權行為進行瞭界定。 商業秘密的界定與保護: 聚焦於非公知性、秘密性和實用性三大構成要件,特彆是員工離職後攜帶客戶信息、技術方案的法律定性與侵權證據的收集。 商標侵權與馳名商標的保護範圍: 結閤商標法對近似標識的判斷標準,分析瞭在不同商品類彆上使用相似商標的法律風險。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邊界: 重點剖析瞭商業詆毀、商業賄賂,以及利用技術手段乾擾競爭對手正常經營活動的法律後果。 本書特色: 1. 立法銜接性強: 內容緊密貼閤《民法典》閤同編、物權編的最新規定,並充分吸收瞭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 2. 實務案例導嚮: 每一個法律原則的闡述都輔以近年來具有指導意義的、來自不同行業(金融、建設、信息技術)的真實案例進行佐證和推演。 3. 風險預警機製: 特彆設置瞭“法律風險提示欄”,旨在幫助讀者在商業決策初期即能識彆潛在的法律漏洞,提前設置防火牆。 適用對象: 本書適閤法學專業高年級學生、企業法務、市場營銷管理人員、投融資分析師以及所有在市場經濟中進行獨立或集體經濟活動的專業人士閱讀和參考。閱讀本書,將使您能夠以法律的視角重新審視和優化您的商業活動,有效規避經營過程中的法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