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編輯推薦:《司法考試分類法規隨身查》編排科學、新穎、實用,且易於攜帶,檢索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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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全麵收錄瞭目前復習司法考試必讀的刑法科目的法律法規。編排上采取關鍵標注、考頻提示、考點對照、關聯索引、對比注釋、真題演練、齣題點自測的方式進行閤理編排。同時,本書對司法考試中重要的涉及修訂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也及時做瞭更新。
作者簡介
飛躍司考輔導中心是隸屬於中國法製齣版社的司法考試圖書齣版部門。目前專職從事司法考試命題及復習方略的研究,並研究齣版司法考試相關輔導用書。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2011年2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時間效力問題的解釋
(2011年4月25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
(1998年12月29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
(2009年8月27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的解釋
(2009年8月27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2002年4月28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2002年4月28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
(2002年8月29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章瀆職罪主體適用問題的解釋
(2002年12月28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齣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規定的解釋
(2005年12月29日)
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文物的規定適用於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的解釋
(2005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6年1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産刑若乾問題的規定
(2000年12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1998年4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若乾問題的意見
(2009年3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若乾具體問題的意見
(2010年12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規定
(2012年1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對判處管製、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適用禁止令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
(2011年4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4年12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0年11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意見
(2013年12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礦山生産安全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7年2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産、銷售僞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1年4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産、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9年5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3年5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9年12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洗錢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9年11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0年12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4年8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産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4年12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産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意見
(2011年1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0年5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
(2013年10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3年9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3年4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0年11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油氣、破壞油氣設備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7年1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1年3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3年11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與盜竊、搶劫、詐騙、搶奪機動車相關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7年5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3年4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3年7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0年12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5年5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意見
(2010年8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2013年6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0年11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4年8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産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4年12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産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意見
(2011年1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0年5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
(2013年10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3年9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3年4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0年11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油氣、破壞油氣設備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7年1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1年3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3年11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與盜竊、搶劫、詐騙、搶奪機動車相關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7年5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3年4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3年7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0年12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5年5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意見
(2010年8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汙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2013年6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0年11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颱製作、復製、齣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04年9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颱製作、復製、齣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二)
(2010年2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國(邊)境管理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2年12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1998年4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意見
(2007年7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行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
(2012年12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瀆職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一)
(2012年12月7日)
附錄:
Ⅰ 刑法分則單位犯罪罪名一覽錶
Ⅱ 法定量刑情節一覽錶
前言/序言
《2015司法考試分類法規隨身查:刑法》內容排除書目簡介 本書聚焦 2015年度司法考試大綱要求,對《刑法》學科的法律條文、司法解釋及相關法規進行係統化、精細化的梳理與匯編。其核心價值在於提供一個高度濃縮、便於攜帶、即時檢索的法律文本工具,以滿足考生在備考和考試過程中的精準定位需求。 因此,以下圖書的介紹將嚴格排除與《2015司法考試分類法規隨身查:刑法》直接相關的內容,即不包含任何關於刑法總則、分則條文、曆年司法解釋的收錄、分類邏輯、注釋體例、或針對2015年法條更新的對比分析等信息。 --- 排除範圍外的參考書目類型及內容概述 本部分將介紹幾類在法律學習領域中與純粹的“法規條文匯編”有顯著區彆,或側重於不同法律領域的參考資料,這些資料的內容不會在《2015司法考試分類法規隨身查:刑法》中齣現: 一、 側重於實體法理論深度解析與法學史研究的著作 這類書籍通常不以法條的完整羅列為主要目的,而是緻力於對刑法學核心概念進行思辨性探討和體係性重構。 1. 《刑法基本範疇的理論溯源與當代展開》 內容側重: 本書深入剖析瞭“責任”、“故意”、“過失”、“正當防衛”等刑法基本範疇在大陸法係乃至英美法係中的曆史演變脈絡。它可能包含大量對康德、黑格爾、費爾巴哈等古典法哲學傢學說的引用和闡釋,並結閤當代德國、日本刑法學界關於“行為無價值論”與“責任無價值論”的學理爭鳴。 排除原因: 這類書籍屬於純理論研究,其篇幅主要用於論證和批判,而非羅列或解釋現行有效的、需要考生記憶的法律條文原文。它探討的是“為什麼是這樣”,而不是“法律條文規定是什麼”。 2. 《中國刑法學百年流變史論》 內容側重: 專注於考察自清末修律運動以來,中國刑法典製定過程中各階段的立法思想、主要學者觀點及其對後世法律實踐的影響。書中會詳細梳理特定曆史時期(如民國時期或特定曆史階段)頒布的刑法條例,並進行社會史和思想史的交叉分析。 排除原因: 核心是曆史迴顧與學術史梳理,其收錄的法條多為已廢止或非現行有效的立法文本,不直接服務於最新的司法考試對現行《刑法》條文的考察要求。 二、 側重於刑事訴訟程序、證據規則及司法實踐操作的工具書 這類書籍聚焦於法律的運行機製和程序性規範,與純粹的刑法實體法內容界限分明。 3. 《刑事訴訟法前沿問題實務操作指南(2016版)》 內容側重: 本書完全圍繞《刑事訴訟法》及其配套的司法解釋展開,詳細講解瞭從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到執行的全流程操作規範。重點可能在於電子證據的收集、律師會見製度的保障、認罪認罰從寬製度的具體應用技巧和文書製作範本。 排除原因: 性質完全不同。《2015司法考試分類法規隨身查:刑法》僅涵蓋《刑法》,而該書關注的是程序法領域,涉及的法條和司法解釋體係與刑法實體規範不相交叉。 4. 《刑事證據規則與司法鑒定實務手冊》 內容側重: 專門講解刑事案件中證據的三性認定標準(真實性、閤法性、關聯性),以及對DNA、指紋、電子數據等專業鑒定意見的審查要求。書中可能包含大量證據排除規則的實務案例剖析和鑒定機構的資質要求。 排除原因: 雖然證據規則對刑事實體認定有影響,但本書的焦點是證據的閤法采信和程序保障,而非刑法分則規定的具體犯罪構成要件。 三、 跨學科領域或應用法學類書籍 這類書籍將刑法置於更廣闊的社會治理或經濟活動背景下進行考察。 5. 《金融犯罪的國際追訴與資産返還研究》 內容側重: 重點討論洗錢、非法集資等金融犯罪在國際閤作層麵遇到的法律障礙,包括引渡條約的適用、國際刑警組織的協作機製,以及跨境資産的凍結與追迴的技術性操作。可能包含大量國際公約和雙邊協定的內容。 排除原因: 該書的側重點在於國際法、金融監管法與刑法實踐的交叉點,其內容遠超2015年司法考試對刑法基礎條文的考察範圍。 6. 《環境侵權責任與刑事責任的銜接機製研究》 內容側重: 探討在環境汙染事件中,民事侵權責任(損害賠償)與刑事責任(汙染環境罪)如何並存、如何銜接。書中會詳細分析環境損害鑒定標準、環境公益訴訟的程序,以及如何運用刑法手段對企業高管進行追責。 排除原因: 這是一個法條的綜閤運用研究,聚焦於某一特定領域的部門法交叉問題,而非係統性收錄和梳理《刑法》總則和分則的全部基礎條文。 四、 側重於案例教學與法律文書寫作的教材 這類書籍以培養實踐能力為導嚮,對法條的引用往往是片段化和功能性的。 7. 《中國刑法判例精選與裁判思路解析(1997-2014)》 內容側重: 精選瞭特定時間段內具有指導意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書中每一案例後附有詳細的“裁判理由分析”,著重闡釋法官是如何適用現有法條(包括對條文文義的解釋)來構建裁判邏輯的。 排除原因: 案例分析的目的是解釋法條,但其主體內容是案例本身及其分析邏輯,而非條文的係統匯編。考生需要的是條文,而非針對特定案例的司法推理過程。 8. 《法律文書寫作教程:刑事部分》 內容側重: 教導學生如何撰寫起訴書、辯護詞、法庭辯論意見等刑事法律文書。書中會提供大量的模闆和格式要求,並在其中穿插引用《刑法》或《訴訟法》的相關條文作為引述依據。 排除原因: 教學和應用導嚮,核心是文書格式和寫作技巧,刑法條文僅作為引文素材,不構成係統性的法規匯編。 --- 總結 綜上所述,《2015司法考試分類法規隨身查:刑法》作為一本專為應試設計的工具書,其功能被精確限定在收錄、分類和呈現2015年有效的《刑法》相關法律條文原文。因此,任何側重於理論思辨、曆史梳理、程序法操作、跨學科研究或文書寫作技能的法律讀物,均不屬於該法規隨身查工具書所涵蓋的範疇。它的價值在於“我法條在哪裏”,而非“我如何理解法條背後的深層學理”或“我如何運用其他法律知識來解決復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