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教程(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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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夏英,高圣平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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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208206
版次:3
商品编码:11616158
包装:平装
丛书名: 21世纪民商法学系列教材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5-03-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488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物权法教程(第三版)》分为总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五编,系统介绍了物权法的相关理论,文中除了体系化地讲授本章的基本内容之外,还穿插了立法背景、案例评析,用以说明重要的法律问题,开设理论探讨、实务研究专栏,选取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议问题,列举各派观点,论证自己的主张,为便于学有余力的同学更深入地了解相关信息,特辟深度阅读栏目,推荐进一步阅读的著述。《物权法教程(第三版)》补评上了十二五规划教材,作者做了系统修订。

作者简介

  梅夏英,1970年出生,教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2000年至200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02年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法律顾问,从事公司法、侵权法、物权法及民商法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
  高圣平,湖北仙桃人,中国致公党党员,具有律师、经济师(金融)、国际商务师、企业法律顾问等资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不动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

目录

第一编 物权法总则

第一章 物权法概述
第一节 物权法的概念及特征
一、物权法的概念
二、物权法的特征
第二节 物权法的调整对象和功能
一、物权法的调整对象
二、物权法的功能
第三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物权法定主义
立法背景我国《物权法》应采纳“物权法定”原则抑或“物权自由”
原则
二、一物一权原则
三、公示、公信原则
第四节 物权法的发展趋势以及我国物权法的发展
一、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
二、我国物权法的发展

第二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
一、物权的概念
二、物权与债权的关系
第二节 物权的客体
一、物权客体的概念和特征
理论探讨形财产权利能否作为物权的客体
理论探讨虚拟财产权的客体
二、物的分类
第三节 物权的分类
一、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
二、我国《物权法》中物权的类型
第四节 物权的效力
一、物权效力的概念
二、物权的排他效力
三、物权的优先效力
四、物权的追及效力
理论探讨物权的追及效力能否成为物权的一项独立的效力
五、物权请求权
实务研究我国法律究竟规定了哪些类型的物权请求权

第三章 物权的变动
第一节 物权变动概述
一、物权变动的概念
二、物权变动的原因
三、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的立法模式以及我国的立法选择
理论探讨物权行为理论
立法背景不动产物权变动应当采取登记对抗主义还是采取登记要件
主义
典型案例产权过户登记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意义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的概念
二、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三、不动产登记机构
实务研究在我国,何种机构可以作为不动产登记机构
立法背景我国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何种审查义务
典型案例登记机构的审查义务及责任
四、预告登记制度
典型案例房屋预售合同登记的效力
五、异议登记与更正登记
第三节 动产交付
一、动产交付的概念
二、动产交付的类型
典型案例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转让行为的效力

第四章 物权的保护
第一节 物权保护的概述
一、物权保护的概念
二、物权保护的分类
第二节 物权法上的物权保护方式
一、物权法的物权保护方式概述
二、物权保护的具体方式
典型案例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

第二编 所有权

第五章 所有权概述
第一节 所有权的概念及特征
一、所有权的概念
二、所有权的特征
三、所有权的正当性
第二节 所有权的内容
一、占有权能
二、使用权能
三、收益权能
四、处分权能
第三节 所有权的限制
一、征收
实务研究基于国家利益或商业开发而进行的征收是否属于公共利益
范围
理论探讨程序在征收中的意义
二、征用
实务研究我国征收的补偿标准
第四节 所有权的类型
一、国家所有权
立法背景我国《物权法》是否有必要对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作出
专门规定
二、集体所有权
三、私人所有权
四、社会团体所有权

第六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
理论探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与一物一权原则
第二节 专有权
一、专有权的概念及特征
二、专有权的客体范围
三、专有权的内容
第三节 共有权
一、共有权的概念及特征
二、共有权的客体
立法背景地下车库、车位的归属
三、共有权的内容
第四节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管理
一、管理权的概念
理论探讨成员权的性质和地位
二、管理权的内容
实务研究表决权行使中面积和人数的计算方法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四、物业服务机构
理论探讨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概述
一、相邻关系的概念
二、相邻关系的特征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类型
一、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典型案例霍某诉崔某相邻排水关系纠纷案
二、相邻土地使用关系
三、相邻的损害防免关系
四、越界的相邻关系
五、区分建筑物相邻关系
第三节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第八章 共有
第一节 共有概述
一、共有的概念
二、共有的特征
第二节 按份共有
一、按份共有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按份共有中的应有份额
理论探讨共有人是否可以以其应有份额设定抵押权
三、按份共有的内容
实务研究分管协议的效力
典型案例按份共有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
第三节 共同共有
一、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二、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
三、共同共有的内容
典型案例李某诉王某转让其共有财产纠纷案
四、我国共同共有的类型
五、共有物的分割
第四节 准共有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方式
第一节 善意取得
一、善意取得的概念和意义
二、善意取得的理论依据
三、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立法背景不动产作为善意取得标的的立法取舍
理论探讨以占有改定为交付方式可否适用善意取得
四、占有脱离物与善意取得
五、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典型案例原告李某诉张某返还财产纠纷案
第二节 遗失物的拾得
一、遗失物的概念
二、遗失物拾得的构成要件
三、拾得人的权利和义务
立法背景拾得人是否享有报酬请求权
四、遗失物的归属
五、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准用
第三节 发现埋藏物
一、埋藏物的概念
二、发现埋藏物的构成要件
三、发现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埋藏物发现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 先占
一、先占的概念及意义
立法背景我国《物权法》是否有必要设立先占制度
二、先占的构成要件
三、先占的法律效果
第五节 添附
一、添附概述
立法背景我国《物权法》是否有必要设立添附制度
二、附合
三、混合
四、加工
第六节 取得时效
一、取得时效的概念和意义
二、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
三、取得时效的法律效果
四、取得时效的中断、中止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用益物权概述
第一节 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
二、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实务研究用益物权的客体
三、用益物权的社会意义
第二节 用益物权的体系
一、用益物权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二、我国的用益物权体系
理论探讨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权的区别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概述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立法背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认定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
理论探讨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一、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
二、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
一、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理论探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理论探讨合作社道路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优化配置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收回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提前交回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
四、承包地被征收
五、承包地灭失或使用价值丧失
六、承包方死亡且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
实务研究未按约定在承包的土地上种植作物,应否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一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概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名称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
立法背景是否应将空间利用权规定为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意义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与变动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理论探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民事合同性质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动
实务研究因土地不及时开发而收回的法律后果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关系
实务研究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研究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实务研究国有企业破产时,偿划拨的土地能否列入破产财产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概述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宅基地使用权与地上权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与消灭
一、宅基地使用权初始取得方式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继受取得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效力
一、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实务研究宅基地使用权单独处分的效力
二、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理论探讨走进用益物权的宅基地使用权
第四节 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 地役权
第一节地 役权概述
一、地役权的概念
二、地役权的法律特征
三、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关系
四、地役权的制度价值
第二节 地役权的种类
第三节 地役权的取得
第四节 地役权的内容
一、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供役地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节 地役权的消灭

第十五章 特许物权
第一节 特许物权概述
一、特许物权的定义
二、特许物权的性质
第二节 渔业权
一、渔业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养殖权
三、捕捞权
第三节 采矿权
第四节 海域使用权
第五节 取水权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十六章 担保物权总论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理论探讨担保物权的性质
二、担保合同与担保物权的设立
立法背景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和独立性
理论探讨主合同效导致担保合同效时担保人过错的认定
实务研究主合同导致担保合同效时担保人责任的性质
理论探讨损害赔偿金是否属于担保物权的法定担保范围
理论探讨流质契约的存废
典型案例流质契约的认定与效力
三、反担保制度
理论探讨反担保的性质
实务研究反担保是否可以采取留置方式
四、担保物权的消灭
五、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的责任承担
理论探讨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的责任优先问题
典型案例同一债权既有人的担保又有物的担保的责任分担
立法背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并存时不存在求偿问题
六、我国《物权法》担保物权编及其适用

第十七章 抵押权(上)——不动产抵押权
一、抵押、抵押权及其种类
二、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
实务研究国有企业的抵押人资格问题
实务研究国家机关和公益法人的抵押人资格问题
实务研究《公司法》之下的公司对外担保能力
理论探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金融化
理论探讨抵押权是否可以担保将来发生的债权
实务研究房地产抵押权中的“房地一致”
实务研究农村村民的房屋是否可以设定抵押权
三、不动产抵押权效力所及的标的物的范围
理论探讨抵押权是否及于设定后抵押财产新增的从物
理论探讨抵押权的效力与抵押财产所生法定孳息
四、不动产抵押权对抵押权人的效力
五、不动产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
典型案例抵押物的转让
典型案例抵押权的竞存
六、不动产抵押权和租赁权的冲突与处理
典型案例不动产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并存
七、不动产抵押权的实现和消灭
典型案例抵押权的实现条件
理论探讨我国《担保法》和《物权法》关于公力救济途径规定的
检讨
实务研究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实现
立法背景抵押权应有存续期间的限制
典型案例抵押权是否有存续期间的限制
理论探讨抵押权存续期间是否可以约定
典型案例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第十八章 抵押权(下)——特殊抵押权
第一节 动产抵押权
一、动产抵押权及其制度功能
二、动产抵押权的登记
理论探讨动产抵押登记不具有创设权利的功能
三、动产抵押权和动产质权的竞存及其处理
理论探讨先抵押后出质的处理
典型案例抵押权与质权的并存
第二节 浮动抵押权
立法背景我国引入浮动抵押制度的必要性
一、浮动抵押权的设立
实务研究浮动抵押权登记与固定抵押权登记的区别
二、浮动抵押权的效力
立法背景浮动抵押权的效力休眠期
三、浮动抵押财产的确定
第三节 最高额抵押权
一、最高额抵押权的意义
实务研究最高额抵押权中“连续发生的债权”的认定
理论探讨最高额抵押权的从属性
二、最高额抵押权的设立
实务研究是否可以设立概括性最高额抵押权
三、最高额抵押权的效力
典型案例最高额抵押权的处分
四、最高额抵押权的确定
立法背景最高额抵押权债权确定期间的计算

第十九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一、质权及其性质
理论探讨权利的“占有”
二、动产质权的设立
实务研究货币可否为质押财产
理论探讨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
三、动产质权的效力
理论探讨转质
典型案例承诺转质与责任转质
四、动产质权的实现
第二节 权利质权
一、权利质权概述
二、票据质权
实务研究票据质权之设立是否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为必要
实务研究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可否出质
三、存单质权
典型案例存单核押的效力
四、股权质权
五、应收账款质权
立法背景应收账款可以出质
实务研究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的构建及其评价
典型案例应收账款质权的设立
六、知识产权质权
理论探讨专利权质权的登记与专利证书的交付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章 留置权
一、留置权的权利属性和制度功能
二、留置权的成立
理论探讨留置财产是否仅限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
典型案例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理论探讨留置财产与债权之间的牵连关系
典型案例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发生之间的关系
三、留置权的效力
理论探讨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竞存及其处理
四、留置权的实现
五、留置权的消灭

第五编 占有

第二十一章 占有及其分类
一、占有的意义
理论探讨占有的性质
二、占有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三、占有的功能
四、占有的分类
典型案例占有的分类

第二十二章 占有的取得、变更、消灭
一、占有的取得
二、占有的变更
三、占有的消灭

第二十三章 占有的效力与保护
一、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
立法背景占有推定效力
二、占有的状态推定效力
三、占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四、占有人的自力救济
五、占有保护请求权
典型案例占有保护请求权

主要参考书目

精彩书摘

  导读  物权法总则讨论的是贯穿整个物权法始终的一般性问题。本编从物权法的概念及特征入手,对物权法、物权、物权的变动及物权的保护等进行了较全面的介绍,并重点就物权的原则、物权的效力及物权的登记等展开了较深入的讨论,力求使读者通过本章的学习,能深入了解物权法的一般性知识,打下进一步学习研究的基础。  第一章物权法概述  导读  物权法是大陆法系国家所特有的概念。在大陆法的民法体系中,调整财产关系的法律由物权法和债权法构成。债权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物权法调整平等主体间因物的归属与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自19世纪以来,物权法一直是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我国也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本章从物权法的特点、调整对象、功能、基本原则以及发展趋势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的介绍。  第一节 物权法的概念及特征  一、物权法的概念  物权法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权法,又称为形式意义上的物权法,通常指民法典中有关物权的规定,或者专门的物权法典。就国外立法而言,由于还没有纯粹的 物权法法典,因此,狭义的物权法实际上就是指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规定。而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于2007年3月16日立法通过,因此,狭义的物权法就是指该部 物权法典。广义的物权法,又称为实质意义上的物权法,是指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物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物权关系即民事主体之间在对物的支配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在我国,实质意义的物权法既包括《物权法》,也包括《民法通则》中“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的财产权”部分,以及《宪法》中关于所有权、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权属的有关规定。另外,《担保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海域使用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原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渔业法》、《文物保护法》等单行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中大量与物权有关的规定也都属于实质意义上的物权法。  二、物权法的特征  1.物权法属于私法 物权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因物的归属与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属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应为私法。尽管现代物权法越来越重视从公法上对物权的行使、移转等方面加以必要的干预,但物权法的私法本质并未改变。理由在于:第一,从物权法的具体规定来看,其主要是确认民事主体对其财产所享有的充分自由,是从民事权利角度规范所有权和他物权。即使是物权法所确认的国家所有权,其性质主要还是体现为私法上的权利特质。第二,物权法虽然具有强行性,但从世界各国的物权法来看,并没有规定过多的管理规则。例如在规范国家所有权的内容中,物权法原则上不涉及某些政府部门对国有资产如何管理的问题,而往往由专门制定的国有财产法进行规定。再如对土地的管理,也是通过专门的法律予以调整的,物权法中不宜过多地涉及行政管理的规则。第三,物权法规定的物权保护方法属于私法范畴的方法而不是公法方法。  2.物权法是强行法 所谓强行法,是指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加以改变的法律规则。物权法的强行法特征,集中地表现在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公示方法以及物权的效力等内容必须要由法律作出规定,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加以改变。如我国《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物权法的强行性同时还表现在不动产权利的行使方面,物权法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干预。当然,物权法作为私法,也要贯彻私法自治原则。如物权法确认,物权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自己的独立意志设立、变更以及转移物权;每个所有权人和他物权人可以依法自由行使其权利,他人不得干涉物权人正当地行使权利;物权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抛弃、处分其权利等等。但是,从总体上观察,物权法主要是强行法。物权法的强行性是物权法与合同法的不同之处,合同法多为任意性规范,属于“任意法”,其绝大多数规范可以由当事人通过协议加以改变。  3.物权法是固有法物权法的固有性,是指一国的物权法往往与本国的经济制度、法律传统结合在一起,因而具有强烈的本民族特色。这一特征要求我们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修改物权法,使物权法能够真正体现本国的实际状况和发展目标。例如,中华民国政府在1925年制定的民律第二次草案中,增加了我国传统的典权制度。这即是物权法固有性特征的体现。与物权法相比,债权法则是关于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制度,因此各国的债权法大多具有普遍性。如今,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债权法在许多方面都具有统一性的倾向。  4.物权法是普通法而非特别法 所谓民事普通法,是指适用于全国领域,规定一般事项,并且适用的时间限制的民事法律。民事特别法是指适用于特定的区域,规定特定的事项,或在适用时间上有限制的民事法律。普通法和特别法只有在同一法律部门内部,并且法律规定的事项为同类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区分。物权法是普通法而非特别法,也就是说物权法所规范的是具有相当普遍性或一定程度的稳定性的事项。  5.物权法具有公共性 物权虽然是一种私法上的权利,但权利人对物的支配不可避免地会与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冲突。因此,物权法在关注对于物的归属和利用的同时,不得不将社会公共利益纳入考量范围,这种对公共利益的兼顾即为物权法的公共性。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财产被认为是个人自由意志的表现,是权利人自由的外在领域。在此前提下,作为一种重要的财产权,所有权完全由个人享有,受个人意志支配,不受任何干预和限制,而且应该受到法律的绝对性保护。这种观念虽然有助于促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但势必会引发所有者利益与他人利益及社会利益的冲突,产生某些资源闲置、 阻碍规模经济规模发展的不良后果,以及所有者滥用所有权损害他人利益及社会利益的现象。因此,现代各国在维护所有权基本属性的前提下强调所有权的行使应兼顾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并通过民法上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来限制所有权的自由性,协调权利人、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矛盾。  ……

前言/序言


《物权法教程》(第三版):透析物权体系,精耕民事基石 《物权法教程》(第三版)是一部旨在全面、深入阐释中国物权法体系的学术专著。本书在吸收学界最新研究成果、结合司法实践最新动态的基础上,对原版内容进行了系统性梳理、更新与拓展,力求为读者呈现一部更为精准、前沿且易于理解的物权法学习指南。本书并非仅仅是对条文的简单解读,而是致力于构建一个完整、逻辑清晰的物权法理论框架,深入剖析各项物权制度的内在机理、立法意图及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 结构设计:分层递进,逻辑严谨 本书的结构设计充分考虑了学习者从入门到精深的认知规律。全书共分十五章,循序渐进地展开物权法的学习之旅。 第一篇:导论与基础 第一章 物权法的概念与体系:本章首先界定了物权法的基本概念,明确其在整个民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深入分析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如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一物一权原则等,并阐述了这些原则在指导物权制度构建和运作中的核心意义。同时,本章还将梳理物权法的历史演进,简述不同法域在物权法发展上的经验与教训,为理解中国物权法的独特性和前瞻性奠定基础。 第二章 物权变动的基本原理:物权变动是物权法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本章详细解析了物权变动的基本原理,包括其构成要件、法律后果以及物权变动的原因。特别是在合法原因与物权行为理论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区分了单纯的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强调了物权行为的公示要求。 第三章 物权公示:公示是物权法上至关重要的一环,是实现物权效力、保障交易安全和维护物权秩序的基石。本章将系统阐释物权公示的意义、原则、方法及其法律效力。对于不动产和动产的公示方式,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包括登记、占有等不同形式,并分析了公示行为的公信力及其在防止权利冲突、维护交易安全中的作用。 第二篇:物权各论(一)——所有权及其衍生 第四章 所有权:所有权作为最重要、最完整、最核心的物权,是本书的重点。本章将深入剖析所有权的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详细论述了各项权能的法律界限和行使方式。同时,对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如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和法定取得,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探讨了共有制度,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明确各自的法律特征、权利义务以及退出机制。 第五章 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是物权法中处理不动产相邻各方之间权利义务的制度。本章系统梳理了典型的相邻关系,如通行权、用水权、排水权、采光权、通风权等,并详细阐释了相邻各方在行使权利时应遵循的法律义务,即不得妨碍、不得损害的原则,力求在保障不动产利用的同时,促进相邻各方之间的和谐共处。 第六章 共同共有:本章独立成章,旨在突出共同共有这一特殊的所有权形态。本书将详细分析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如全体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统一的权利,以及共同共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关于共有物的管理、处分以及盈余分配等问题。 第三篇:物权各论(二)——用益物权 第七章 用益物权的概述:本章首先对用益物权这一类物权进行总括性介绍,阐明其设立的目的在于实现对他人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以及其与所有权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用益物权的本质特征、设立方式、存续期限以及消灭事由,为后续对各项具体用益物权的理解打下理论基础。 第八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项重要的用益物权,在土地利用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本章将详细解析其概念、取得方式(出让、划拨),以及权利人的权利内容,包括建设、收益和处分。同时,深入探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续期问题,以及在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限制下的具体行使。 第九章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农村居民特有的物权权利。本章将深入分析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性质、取得条件、权利内容以及限制。重点讨论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抵押等问题,并结合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相关政策,解析其在实践中的复杂性。 第十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本章将详细阐释其概念、取得、内容和期限,特别是承包期内的权利保障,以及流转、转包、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的实现方式。同时,关注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承包、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具体应用。 第十一章 抵押权: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中最重要的一种,在维护交易安全、促进资金融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章将系统梳理抵押权的法律特征、设立方式(约定抵押、法定抵押)、效力范围以及实现方式。特别关注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以及权利抵押的特殊规定,并深入分析抵押权与债权优先受偿权的关系。 第十二章 地役权:地役权是一种通过约定,使一方不动产(供役地)为另一方不动产(需役地)提供便利的用益物权。本章将详尽解析地役权的设立、内容、效力以及消灭,并重点阐述了地役权在实际中的应用,如通行地役权、管线铺设地役权等,强调了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特点。 第十三章 典权:典权作为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本章将对其概念、性质、设立、存续和消灭进行深入研究,并分析其在现代法律框架下的适用空间及其与抵押权等担保物权的比较。 第四篇:物权各论(三)——担保物权 第十四章 质权:质权包括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本章将分别对其概念、设立、效力、实现以及消灭进行详细阐述。特别关注动产质权中占有移转的要求,以及权利质权中对特定权利(如股权、知识产权等)的质押规则。 第十五章 留置权: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无需当事人约定,法定即可产生。本章将解析留置权的产生条件、效力范围以及实现方式,并与抵押权、质权进行比较,阐明其在特定交易关系中的作用。 内容特色:理论深度与实践结合 本书最大的特色在于将深厚的理论根基与鲜活的实践经验紧密结合。 理论视角:本书不仅对物权法的各项制度进行了清晰的阐释,更注重挖掘其背后的法理依据和立法精神。在分析具体制度时,广泛借鉴了国内外比较法上的研究成果,对不同学说进行梳理和评析,力求使读者在理解法律条文的同时,掌握更深层次的理论。例如,在讨论物权行为独立性问题时,会深入剖析其理论争议,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进行论证。 实践导向:本书在理论阐释中,充分考虑了司法实践的需求。通过引用典型的案例,分析司法解释和法院判决,帮助读者理解法律条文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对于一些在实践中容易产生争议的焦点问题,如不动产登记的效力、抵押权的实现程序等,本书将进行重点剖析,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观点。 条文解读与体系构建:本书并非简单地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而是以体系化的视角,将各个条文置于整个物权法体系之中进行考察。通过梳理不同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帮助读者构建起一个完整、清晰的物权法知识体系,避免孤立地记忆和理解。 前沿性与时效性:本书在第三版中,充分吸收了近年来物权法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以及与物权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民法典》物权编的解读)和司法解释的更新。对于新出现的物权问题和实践中的新情况,也进行了相应的探讨和分析。 学习价值:立体式提升 对于不同需求的读者,本书都能提供有效的学习价值。 法学院学生:本书将是学习物权法课程的得力助手,其系统性的框架、严谨的论证和深厚的理论,有助于学生建立扎实的物权法知识基础,应对课堂学习和考试。 法律实务工作者:对于律师、法官、仲裁员等法律实务工作者,本书提供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通过对法律条文的深入解读和案例分析,有助于提升其在物权法领域的专业能力。 对物权法感兴趣的社会读者:对于希望了解和掌握自己合法权益的社会大众,《物权法教程》(第三版)同样提供了易于理解且内容详实的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认识和运用物权法,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物权法教程》(第三版)致力于成为一部集理论性、实践性、系统性于一体的优秀物权法教材。我们希望通过这本书,能够帮助广大读者深入理解物权法的精髓,掌握物权法的知识,并将其运用于实践,为构建和维护公正、有序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贡献力量。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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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对法律抱有浓厚兴趣的普通读者,我一直觉得《物权法教程(第三版)》这本书在我的书架上占据着一个特别的位置。它不仅仅是一本学术著作,更像是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引导我一步步探索那些看似遥远却又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规则。我特别喜欢书中在讲解每一个法律概念时,都会追溯其渊源和发展演变过程。这使得我对所学的知识不仅仅是“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比如,在阐述占有与所有权的关系时,作者并没有止步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而是深入剖析了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法系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和发展,以及这些演变如何最终形成了我们现行的物权法律制度。这种历史的视角,让我对物权法的理解更加深刻,也更能体会到法律的生命力和适应性。此外,书中对于一些复杂、易混淆的概念,例如善意取得、表见代理等,都进行了非常细致的区分和辨析,并辅以大量的判例分析。我记得在学习“善意取得”时,作者通过一个关于动产买卖的案例,清晰地展示了在何种条件下,受让人可以取得动产的所有权,即使出让人并非真正的所有权人。这个案例的分析非常到位,让我瞬间豁然开朗,解决了之前一直困扰我的几个疑点。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讲解过程中,并没有回避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争议,反而积极将其纳入分析范畴,让读者能够感受到法律的实际应用和解决问题的力量。这种对现实问题的关注,使得这本书的理论内容更加接地气,也更具实践指导意义。读完这本书,我不仅对物权法有了更系统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了一种运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的能力,这对我来说是一种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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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说,《物权法教程(第三版)》这本书,在细节处理上做得相当出色。我尤其喜欢它在讲解一些细微的法律规定时,能够做到旁征博引,并且不厌其烦地进行解释。比如,在讲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时,作者就不仅仅是简单地介绍业主对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所有权,而是深入地分析了区分所有权产生的历史背景、其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例如区分共有部分与区分所有权的界限模糊、业主共同决策机制的效率低下等等。并且,作者在分析这些问题时,会引用大量的学术观点和司法判例,让读者能够看到不同学派的争鸣,以及法院是如何在实践中做出裁判的。这种深度和广度,让我感觉这本书的知识密度非常高,但也因此学习起来非常有收获。我特别注意到,在一些比较抽象的法律概念,如“物权期待权”的性质、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公信力等,作者都进行了非常细致的阐述,并且尝试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力求让读者能够全面理解。例如,在讲解“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时,作者就不仅说明了其法律效力,还分析了为何要赋予登记公信力,以及公信力在保障交易安全中的重要作用。他还探讨了公信力存在瑕疵时,如何通过法律救济来保护相关当事人的权益。这种对细节的关注,让我感觉作者是一位非常认真、严谨的学者,他试图将物权法的方方面面都呈现给读者,并且保证了讲解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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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承认,《物权法教程(第三版)》这本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对学习法律的刻板印象。我之前总觉得法律书籍枯燥乏味,充斥着晦涩的术语。但这本书,在保持学术严谨性的同时,却展现出了一种难得的生动和有趣。作者在讲解法律条文时,经常会用一些生活化的比喻,或者引用一些生动的故事,来帮助读者理解。我记得在讲解“动产占有”时,作者就用了一个“谁拿到了孩子的玩具,就是孩子的玩具占有人”的例子,虽然简单,但却非常形象地说明了占有的事实状态。这种方式,让原本抽象的法律概念变得触手可及。而且,书中穿插的一些历史典故和哲学思考,也为物权法的学习增添了人文色彩。例如,在探讨“物权法定”原则时,作者就简要回顾了物权自由的时代,以及为何后来会转向物权法定,并分析了物权法定背后的社会经济原因。这使得我对这一原则的理解,不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层面,更能体会到其背后深层的制度设计逻辑。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讲解“担保物权”时,并没有简单地罗列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概念,而是通过一个生动的故事,讲述了债权人如何通过设立担保物权来保障自己的债权安全,以及不同担保物权在适用范围、实现方式上的差异。这个故事,让我一下子就明白了担保物权的核心功能和实际应用。总而言之,这本书以一种更加人性化、更富有趣味的方式,带领我走进了物权法的世界,让学习过程充满了探索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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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的角度来看,《物权法教程(第三版)》这本书,最大的价值在于它能够有效地帮助读者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物权法知识体系。作者在内容编排上,遵循了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的原则,使得读者在学习过程中,能够逐步构建起对物权法的整体认知。我特别欣赏的是,书中在介绍完一个大的概念后,总会自然而然地引出与其相关的子概念,并进行详细的讲解。例如,在讲完“所有权”后,就会顺理成章地进入“共有”和“相邻关系”的学习。这种逻辑上的连贯性,让我感觉学习过程非常顺畅,不会出现知识点之间断裂的情况。而且,书中在每一个章节的结尾,都会有一个小结,对本章所学内容进行概括,这对于巩固记忆、梳理思路非常有帮助。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讲解“用益物权”时,不仅详细介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权利等几类主要的用益物权,还对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进行了辨析。例如,在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时,作者就详细阐述了它们在设立目的、权利内容、转让限制等方面的不同,并通过案例进行了生动的说明。这种细致的辨析,让我对这些用益物权有了清晰的认识,也避免了将它们混为一谈。总的来说,这本书让我感觉就像是在构建一栋大厦,作者一步一步地打好地基,搭建框架,最后完成内部的装修,整个过程非常有条理,也让我对物权法的掌握更加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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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说,《物权法教程(第三版)》这本书,对于我这样希望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的读者来说,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作者在讲解法律条文的同时,非常注重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纠纷和司法实践。书中大量的案例分析,让我能够清晰地看到法律条文是如何在实际生活中发挥作用,又是如何解决矛盾和争议的。我尤其欣赏的是,书中在分析每一个案例时,都会先还原案情,然后找出案件中的关键法律问题,接着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最后分析法院的判决理由。这种庖丁解牛般的分析方式,让我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的适用过程,并且能够从中学习到如何分析和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讲解“土地征收”这一涉及民生重大的议题时,书中不仅阐述了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还详细分析了在征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例如补偿标准的确定、安置方式的选择、补偿协议的履行等,并引用了多个相关的司法案例,说明了在这些问题上,法院是如何进行裁判的。这种贴近实际的讲解,让我感觉这本书的知识非常有价值,也让我对物权法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总之,这本书就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在手把手地教我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来处理现实中的各种物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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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物权法教程(第三版)》的时候,我内心是带着一种既期待又有些忐忑的心情。毕竟,物权法这个领域,对很多人来说,都显得既重要又有些晦涩难懂。我一直认为,学习法律,尤其是像物权法这样基础且核心的学科,选对一本好的教材至关重要。这本教程,从我翻开它的第一页开始,就给我留下了一种扎实、严谨的印象。作者在内容编排上,似乎遵循了一个非常清晰的逻辑脉络,从物权的基本概念、种类,到权利的取得、丧失,再到各类具体的物权,如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都进行了层层递进的阐述。我尤其欣赏的是,书中在解释一些抽象的法律概念时,并没有简单地罗列条文,而是引入了大量的典型案例,通过这些生动的案例,让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起来。例如,在讲解不动产登记制度时,作者不仅仅是解释了登记的效力,还详细分析了未登记、已登记但存在瑕疵等不同情况下的法律后果,并引用了现实中发生的争议案例,让读者能够直观地理解法律的适用。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极大地降低了学习难度,也让我在理解抽象概念的同时,能够更好地掌握法律的实际运用。书中的语言风格也比较平实,没有过多的学术术语堆砌,使得非法律专业的读者也能相对轻松地进入学习状态。每章节的结尾,还会安排一些思考题和练习题,这对于巩固所学知识非常有帮助。我常常在读完一章后,会认真思考这些问题,然后尝试自己去解答,这个过程不仅检验了我对内容的掌握程度,也促使我进一步思考和消化。总的来说,这本书为我打开了物权法世界的大门,提供了一个系统、清晰的学习路径,让我感觉踏实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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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物权法教程(第三版)》这本书,最大的优点之一在于其对法律逻辑的清晰呈现。作者似乎非常擅长将一个庞大、复杂的法律体系,分解成若干个逻辑严密的环节,然后层层深入地进行讲解。我特别欣赏的是,在每一章的开篇,作者都会先对本章的重点内容进行概述,然后引出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学理解释,最后再通过案例来加以印证。这种结构化的讲解方式,让我能够快速把握章节的核心要义,并且不易迷失在细节之中。举个例子,在学习“所有权”这一核心概念时,作者首先阐述了所有权的基本特征,如绝对性、排他性、永久性等,然后详细分析了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在讲解每个权能时,都引用了大量的案例,例如,在分析“收益权”时,就列举了出租房屋、收取租金等典型情形,并通过案例说明了收益权的行使边界和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这种由表及里、由宏观到微观的讲解方式,让我对所有权的概念有了非常全面且深刻的理解。此外,书中对于一些关联性较强的概念,例如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和相邻关系等,都进行了清晰的区分和联系,避免了读者在理解过程中产生混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讲解“共有”时,不仅区分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还详细阐述了不同共有形式下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共有物分割的原则和方法。这种严谨的逻辑分析,让我对物权法的理解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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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说,起初我对《物权法教程(第三版)》抱有的期待值是比较高的,毕竟是“第三版”,想必在内容上会有不少的更新和优化。拿到书后,我最先关注的就是它在最新法律发展动态方面的体现。读下来发现,这本书的确在紧跟时代的步伐,对于近些年物权法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都有所涵盖和探讨。例如,在讲解不动产抵押权时,书中对一些新型抵押方式,如最高额抵押、融资租赁中的抵押权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结合了最新的司法解释和相关案例。这对于我们理解和应对当前复杂的经济活动中的物权法律关系非常有帮助。同时,我注意到作者在讲解一些相对冷门的法律概念时,也保持了足够的耐心和细致。比如,在涉及相邻关系时,书中不仅仅罗列了常见的几种相邻权,还深入探讨了噪音、污染、光照等引发的相邻纠纷,并分析了相关的判例,给出了判断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法律依据。这种全面性,让我感觉这本书的内容非常丰富,几乎涵盖了物权法的所有重要方面,而且讲解得都很透彻。书中的图表运用也恰到好处,一些复杂的法律关系,通过图表的形式呈现出来,可以帮助我们更直观地理解。例如,在讲解物权变动的原因时,书中就用了一个流程图,清晰地展示了法定原因、意定原因等不同情况下的法律效果。这对于我这种视觉型学习者来说,简直是福音。总的来说,这本书在内容的新颖性和全面性上都做得相当不错,既有理论深度,又不失实践指导意义,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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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物权法教程(第三版)》这本书,在内容的时效性和前瞻性方面做得相当出色。作者并没有仅仅停留在对现有法律条文的阐述,而是积极关注了物权法领域的发展趋势,并且对一些新兴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我特别欣赏的是,书中在讲解一些比较新的概念,例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问题”等时,都能够做到言之有物,并且引用了最新的政策和司法解释。这对于我们理解和应对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型物权法律关系非常有帮助。例如,在讲解“居住权”这一新设的用益物权时,作者就详细分析了其设立的条件、权利内容、登记要求等,并且探讨了居住权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例如居住权的期限、转让、抵押等。我还注意到,书中在讨论一些前沿的法律问题时,例如“数字资产的物权属性”、“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等,虽然这些问题可能还没有形成成熟的法律规定,但作者仍然尝试从物权法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解读,展现了一种前瞻性的学术眼光。这种对未来法律发展的关注,让我感觉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教材,更是一本能够启发思考、引领探索的学术读物。总而言之,这本书在内容的时效性和前瞻性上都做得相当到位,既能满足当下学习的需要,也能为我们思考未来的法律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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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物权法教程(第三版)》,我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在帮助读者建立正确的法律思维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作者在讲解每一个法律问题时,不仅仅是给出了一个答案,而是引导读者去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去思考不同的法律观点,去权衡不同的法律后果。我特别欣赏的是,书中在讨论一些有争议的法律问题时,作者会呈现不同的学术观点,并进行比较分析,让读者了解法律并非铁板一块,而是存在着不同的解读和发展空间。例如,在探讨“添附”制度时,作者就详细介绍了各国学说对添附性质的不同理解,以及在处理添附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这种对不同观点的呈现,让我学会了如何批判性地看待法律问题,而不是简单地接受一个既定的结论。而且,书中对于一些概念的界定,都非常精确,并且会解释为什么需要这样界定。例如,在区分“物权”和“债权”时,作者就详细分析了它们在效力、对象、实现方式等方面的根本区别,并且通过大量的案例,让读者清晰地看到了这两种权利在实践中的不同作用。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讲解“登记”这一重要环节时,不仅仅是描述了登记的程序,更是深入分析了登记在物权法中的核心地位,以及登记错误、登记瑕疵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他强调了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重要公示方式,对于维护交易安全、稳定财产秩序的重要性。这种对法律原理的深入挖掘,让我受益匪浅,也让我对物权法的理解更加深入和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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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质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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