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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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中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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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71372
版次:6
商品编码:12029633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6-12-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420
字数:544000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法学专业学生、教师
  本教材对各部门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全书体系合理、文字简明、篇幅适中、解读法律准确、重点突出,具有很高的教学参考价值。

内容简介

  本教材第五版出版以来,我国相继颁布及修订了一些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2013年10月25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5年3月15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4年1月30日公布的《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根据这些新的规定,结合第五版出版以来我国法制建设发展的新情况,作者对相关章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及时全面地反映了新的立法和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及各学科领域法学理论的新发展、新变化。

目录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法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法的运行/
第三节法与国家、政策和道德/
第四节社会主义法制/
第五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二章宪法/

第一节宪法概述/
第二节我国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我国的国家机构/
■第三章刑法/

第一节刑法概述/
第二节犯罪与犯罪构成/
第三节犯罪的形态/
第四节刑罚论/
第五节罪刑各论/
■第四章刑事诉讼法/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第三节审判程序/
第四节执行程序/
第五节特别程序/
第六节国家赔偿/
■第五章民法/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自然人/
第四节法人/
第五节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代理/
第七节物权/
第八节债权/
第九节人身权/
第十节民事责任/
■第六章知识产权法/

第一节知识产权法概述/
第二节著作权法/
第三节专利法/
第四节商标法/
■第七章婚姻法与继承法/

第一节婚姻法/
第二节继承法概述/
第三节法定继承/
第四节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五节遗产的处理/
■第八章经 济 法/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合同法/
第三节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四节反垄断法/
第五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第六节公司法/
第七节保险法/
第八节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九章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民事诉讼法概述/
第二节民事诉讼的几项主要制度/
第三节审判程序/
第四节执行程序/
第五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十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节行政法概述/
第二节行政组织/
第三节抽象行政行为/
第四节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节行政处罚/
第六节行政许可/
第七节行政强制/
第八节行政程序/
第九节行政复议/
第十节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章国 际 法/

第一节国际公法/
第二节国际私法/
第三节世界贸易组织法/

精彩书摘

  第七节物权
  一、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权利。物权具有以下特征:
  1 物权是权利人对于物的权利。物权的客体是物。这里的物,原则上是有体物,但也包括无形物,例如担保物权也有在其他权利之上设立的,如土地使用权抵押、知识产权质押。
  2 物权是由权利人直接行使的。物权的特征在于直接支配其标的物,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思对其标的物直接行使其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行为的介入。在这一点上物权与债权不同,债权人的债权必须依赖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才能实现。
  3 物权以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并享受其利益为内容。物权作为财产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因此,物权的内容在于享有利益。物权的利益分为三种:①物的归属;②物的利用;③就物的价值而设立的债务的担保。
  4 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物权的排他性是指物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其行使物上权利的干涉,而且同一物上不能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例如一间房屋上不能同时有两个所有权。
  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保护原则
  物权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的法律。物权法平等保护各个民事主体的物权,是由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的。我国《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作为物权主体,不论是国家、集体还是私人,都应当给予平等保护。
  (二)一物一权原则
  一物一权原则是指一物之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同时成立多个所有权。这有利于确立社会财富的归属关系,定分止争。一物一权的“权”不包含他物权,允许所有权人在自己所有的物上设定以使用为目的的用益物权或以担保为目的的担保物权,这是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的方式和实现所有权价值的途径,并不违反一物一权原则。
  (三)物权法定原则
  关于物权的创设,立法上有两种体例:①放任主义,即物权的创设依当事人的意思,法律上不予限制;②法定主义,即法律规定物权的种类及内容,不允许当事人依其意思设定与法律规定不同的物权。现代各国民法,大都采取法定主义而排斥放任主义。我国《物权法》亦采法定主义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之所以要采取法定主义原则,是因为物权具有排他性,通常要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就会有害于交易安全。法律从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出发,为便于物权的公示,将物权的种类和内容明文规定,仅允许当事人在法定的物权范围内进行选择,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
  按照物权法定原则的要求:①物权的种类不得创设,即不得创设法律未规定的新种类的物权;②物权的内容不得创设。
  (四)物权公示原则
  物权公示是指物权在设立、变动时,必须将物权设立、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非经法定方式公开,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物权公示的目的在于使利益相关人知晓物之权属状态,以作交易之决计。
  三、物权的种类
  1 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所有权。他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由于他物权的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某一方面对物的支配,故也是物权的形式。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大类。
  2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区分。不动产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典权等都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方法、成立要件等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占有,而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为登记。
  3 主物权与从物权。这是以物权是否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本身就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它们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
  4 所有权与限制物权。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而限制物权则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如土地所有人在自己土地上为他人设定的地上权。限制物权实际上是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设定的所有权上的负担,起着限制所有权的作用。
  5 民法上物权与特别法上物权。这是以物权所依据的法律的不同所进行的区分。民法上物权是指在民法典中所规定的物权,特别法上物权则指土地法、海商法等特别法所规定的物权。对两者区分的意义在于,特别法上物权,如果该法有特别规定,应当首先适用该法,在其没有规定时,才适用民法。
  6 所有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财产,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内容的物权,如地上权、地役权、耕作权等。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设定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而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是以取得物的交换价值为目的而设定的权利。区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意义在于它们的设定和功能不同。用益物权就物的实体而利用,被称为实体支配权;担保物权就其标的物卖得的价金清偿债务,注重的是标的物的一定价值,而非对物本身的支配,因而被称为价值权。
  四、物权的变动
  (一)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是指不动产物权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公示方法,分为登记要件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两种模式。
  1 登记要件主义。指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不动产物权不发生变动。例如,当事人买卖房屋必须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要件主义为基本原则。
  我国《物权法》还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在民法上被称为“区分原则”,即区分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的效力。当事人即使没有办理登记,也只导致物权不能发生有效变动,合同仍然生效。
  2 登记对抗主义。指未经登记,物权变动只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若第三人不知道物权发生变动,则物权变动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我国采登记对抗主义模式的情形包括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变动,宅基地使用权的变动,地役权的变动,动产抵押权的变动等。
  (二)动产物权的变动
  我国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其中,交付分为现实的交付和观念的交付。现实的交付是指动产物权的出让人将动产的占有实际地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直接占有该动产。观念的交付是指在特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特别的约定,并不实际地交付动产,而采用一种变通的交付方法。观念交付主要包括:
  1 简易交付。指动产物权转让前,如果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了该动产,就无须再实际交付,从法律行为发生效力时起直接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例如受让人通过租赁、借贷、委托等方式实际占有了该动产,则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生效时起,视为交付。
  2 指示交付。指动产物权转让时,如果该动产已经由第三人占有,转让人可以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实际交付。
  3 占有改定。也称继续占有,指动产物权转让时,如果转让人希望继续占有该动产,当事人双方可以订立合同,特别约定由转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而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五、物权的效力
  物权的效力是指物权的优先效力和物权请求权效力。
  (一)物权的优先效力
  物权的优先效力,是指权利效力的强弱,即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利益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的,具有较强效力的权利排斥或先于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物权的这种优先效力体现在两个方面:
  1 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在同一标的物上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某物已为债权的标的,如就该物再成立物权时,则物权有优先的效力。例如,甲允诺将一辆汽车出卖给乙,乙就取得了请求甲交付该辆汽车的债权,但后来甲又将这一辆汽车出卖给丙,并交付给丙,丙取得了该已交付汽车的所有权,较乙的债权优先,这时乙只能要求甲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而不能要求获得该辆汽车的所有权。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有极少数的例外。例如,不动产租赁使用权,在民法上也属于债权,如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以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在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乙仍然可以对丙主张其租赁使用权。
  (2)在债权人依破产程序或强制执行程序行使其债权时,在债务人的财产上成立的物权具有优先效力,即在债务人的财产上设有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人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 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这种优先效力,是以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确定物权效力的差异。一般说来,两个性质上不能共存的物权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物上,故而后发生的物权当然不能成立,如在某人享有所有权的物上,他人不得再设立所有权。如果物权在性质上并非不能共存,则后发生的物权仅于不妨碍先发生的物权的范围内得以成立,就是说后发生的物权不得不让先发生的物权居于优先地位。如就同一物上设立数个抵押权,则先发生的抵押权优于后发生的抵押权。再如抵押权设立后再设立地上权时,地上权因抵押权的实行而消灭。但于地上权设立后再设立抵押权时,地上权不因抵押权的实行而消灭。
  (二)物权请求权效力
  物权的权利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对妨害其权利实现的人请求除去其妨害,称为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包括返还请求权、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预防请求权三类。物权请求权是保障物权人对于物的支配权所必需的,它是物权所特有的效力。
  ……

前言/序言

  自本书2013年1月第四次修订以来,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取得进步,法律的制定、修订工作持续进行和深化:2013年10月25日修改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修改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并于2015年5月1日实施;2015年3月15日修改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同时生效实施。2014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这些新的重要的法律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本教材为适应3年来我国法制建设发展的新情况,对部分章节做了修改和补充,及时全面地反映了最新的立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及各学科领域法学理论的新发展、新变化。此次修订继续保持了体系合理、文字简明、篇幅适中、解读法律准确的风格特色,结构上仍保持不变,在第八章增加了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文字与内容上仍保持原有的简明风格,重点突出,语言准确,表达顺畅;原则上各部分仍严格控制在原有字数范围内,确实需要扩大的,也根据情况适当增加了篇幅。
  本次修订由陈光中教授担任主编,写作分工如下:
  舒国滢:第一章;
  焦洪昌:第二章;
  阮齐林:第三章;
  郑旭:第四章;
  刘凯湘:第五章;
  孙颖:第六、七章,第八章第八节;
  管晓峰:第八章第一至七节;
  纪格非:第九章;
  王万华:第十章;
  李居迁:第十一章。
  全书由陈光中审查定稿。还需要说明的是,本书第四版第九章、第十章的作者分别为陈桂明、于安,第五版、第六版第九章、第十章的作者是以第四版的内容为基础修改、补充编写而成的。
  对于本书的修订,作者均付出了辛勤劳动,孙颖教授还协助主编做了许多工作。由于时间和水平所限,本教材难免有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指正。
  编者
  2016年9月


《法律的基石:通往法治的路径》 本书旨在为初学者提供一个系统而深入的法律世界入门指南。我们相信,理解法律不仅是专业人士的职责,更是每个公民参与社会、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本书将带领读者穿越错综复杂的法律条文,探索法律背后的精神与逻辑,帮助读者构建起坚实的法律知识框架。 第一章:法律的起源与演进 我们将从人类社会最古老的法律形态开始,追溯法律的萌芽如何与人类文明一同发展。从习惯法、宗教法到成文法的出现,我们将梳理法律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所经历的变革与演进。本章将重点探讨法律的社会功能,以及法律如何从简单的行为规范演变为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公平正义的复杂体系。我们会审视不同文明对法律的不同理解和实践,从而理解法律的普适性与特殊性。 第二章:法律的基本概念与原则 本章将聚焦法律的“骨架”,剖析那些构成法律体系最核心的概念和普遍适用的原则。我们将深入浅出地解释“法律是什么”、“法律从哪里来”等根本性问题,并详细阐述诸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等基本法律原则的内涵与意义。读者将了解法律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此外,我们还将介绍法律推理的基本方法,帮助读者理解法官是如何运用法律进行判决的。 第三章:法律部门的划分与特征 法律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部门。本章将逐一介绍这些主要法律部门,包括但不限于: 宪法: 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们将探讨宪法的地位、原则以及其对其他法律的指导作用。 民法: 规范人与人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我们将深入解析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法核心内容,帮助读者理解日常生活中涉及的各类民事关系。 刑法: 界定犯罪行为、规定刑事责任的法律。本章将介绍刑法的基本原则,如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并对常见犯罪类型及其处罚进行说明。 行政法: 调整国家行政机关与其管理对象之间关系的法律。我们将探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内容,帮助读者了解国家行政权力的运行规则。 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规范诉讼活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法律。本章将介绍诉讼的基本程序、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院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 其他重要法律部门: 视情况,我们还将简要介绍经济法、劳动法、环境法、国际法等与现代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部门,勾勒出法律体系的广阔图景。 第四章:法律职业与司法实践 本章将带领读者走进真实的法律世界,了解法律是如何在实践中被运用和实现的。我们将介绍不同法律职业的角色与职责,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读者将了解司法机关的运作流程,以及法律援助、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我们还会探讨法律职业的伦理道德要求,以及其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 第五章:法律与社会发展 法律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它与社会的发展紧密相连。本章将探讨法律在推动社会进步、解决社会问题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将分析法律如何适应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社会观念的变化,以及法律改革的驱动因素和面临的挑战。读者将认识到,法律既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也是社会变革的推动者。 第六章:作为公民的法律权利与义务 理解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本章将聚焦公民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详细阐述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以及公民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我们将引导读者如何识别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应对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在法律框架内积极参与公共事务。 结语:拥抱法律,共塑未来 本书的最终目标是 empowering(赋予能力)读者,使其能够自信地面对法律,并将其视为解决问题、实现价值的有力工具。我们希望通过这些内容的讲解,读者能够克服对法律的陌生感和畏惧感,建立起对法律的理性认识和尊重,并最终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构建法治社会的公民。法律的学习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本书将为你提供一个坚实的起点,开启你探索法律奥秘的精彩旅程。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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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一个普通求知者的视角来评价《法学概论(第六版)》。初次接触这本书,就被它厚实而沉甸甸的质感所吸引,仿佛握住了知识的分量。书中的内容,正如其名,是对法学这一庞大领域的一次系统梳理。它并没有直接跳入深奥的法律条文,而是从“法是什么”、“法的起源”、“法的基本职能”等最基础的问题入手,为我这个“门外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尤其让我受益匪浅的是,书中对不同法律体系的介绍,比如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以及它们各自的特点和演变过程,这为我理解全球化的法律格局提供了初步的认识。作者在阐述法律原则时,往往会追溯其历史渊源和哲学基础,这让我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对法律的敬畏感油然而生。我注意到书中对于“正义”和“法律”之间关系的探讨,这是我一直以来都非常感兴趣但又难以深入理解的问题。这本书从不同角度阐释了法律在追求正义过程中的作用和局限性,这给我带来了全新的思考。此外,书中对于法治精神的强调,以及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都让我深刻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必要性。阅读这本书的过程,就像是进行一次思维的拓展,不断挑战我对现有社会秩序和规则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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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第六版)》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严谨但不失生动”。作为一本学术性较强的著作,它在概念的界定、理论的阐述上都力求精确,没有丝毫含糊。书中的每一个法律术语,都经过了严谨的定义和论证,这对于想要深入理解法学理论的读者来说,是非常宝贵的。例如,在讲解“法律的效力”时,书中细致地分析了不同法律规范的溯及力、地域效力、时间效力等,并引用了大量的法条和判例来支持其观点,这使得我对法律的内在逻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然而,作者并没有因此而牺牲掉书籍的可读性。相反,他在大量理论阐述的同时,巧妙地穿插了一些引人入胜的案例分析和历史典故,这使得原本可能显得枯燥的法律知识,瞬间变得鲜活有趣。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在探讨“法律的演进”时,不仅梳理了法律发展的脉络,还引用了一些古代法典和著名案例,让读者能够通过历史的视角来理解法律的变迁和发展。这种理论深度与生动趣味性的结合,让我在阅读过程中,既能感受到知识的力量,又不至于感到疲惫。它就像是一位博学的老师,用严谨的逻辑引导你思考,又用生动的故事吸引你继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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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第六版)》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条理清晰,结构严谨”。作为一本法学入门书籍,它最成功的地方在于,能够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学科,分解成一个个易于理解的模块,并且将这些模块有机地串联起来。我喜欢它从最基础的“什么是法律”开始,逐步深入到法律的各个分支和基本原则。在每一章的开头,作者都会给出本章的导读,明确本章的学习目标和内容概要,这让我能够提前对本章的内容有一个整体的把握,也方便我在阅读过程中进行对照和理解。书中的每一个概念,无论是“法律渊源”、“法律规范”,还是“法律关系”、“法律责任”,都得到了详尽而准确的解释,并且在讲解过程中,会不断地进行类比和对比,这极大地帮助我区分那些容易混淆的概念。我注意到,书中在介绍完一个大的章节后,往往会有一个小结,对本章的内容进行概括性的总结,这对于我巩固记忆非常有帮助。而且,书中还设置了一些思考题和练习题,虽然我还没有深入练习,但这些题目已经展现出作者希望引导读者主动思考和探索的意图。这种循序渐进、层层深入的编排方式,让我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十分充实和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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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概论(第六版)》,我不得不说,它是一本非常“接地气”的法律入门读物。在我拿到这本书之前,我对法律的印象就是严肃、冰冷,甚至有点遥不可及。但这本书的出现,完全颠覆了我的这种刻板印象。作者在书中大量引用了生活中的具体案例,无论是生活中常见的合同纠纷,还是社会热点的法律事件,都被巧妙地融入到对法律概念的讲解中。这使得原本枯燥晦涩的法律条文,立刻变得鲜活起来,仿佛就在我身边发生。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书中在讲解“民事法律行为”时,举了许多关于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的例子,这些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情境,通过这些例子,我很容易就理解了什么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这种“以案说法”的方式,不仅加深了我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更让我体会到了法律的实用性和重要性。而且,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流畅,读起来没有那种学术论文的生硬感,更像是朋友间的交流,这极大地降低了我的阅读门槛。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不仅学习到了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我开始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开始思考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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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学概论(第六版)》这本书,我最想强调的是它的“可读性”。作为一本概论性质的书籍,我原以为会充斥着大量枯燥的术语和理论,读起来会非常吃力。然而,这本书的作者显然非常有教学经验,他用一种非常通俗易懂、循序渐进的方式来讲解复杂的法律概念。书中的语言简洁明了,没有过多的学术腔调,即使是我这样完全没有法律背景的读者,也能轻松理解。在解释一些抽象的法律原则时,作者总是会穿插生动形象的比喻和贴近生活的例子,比如在讲解“法律责任”的时候,他会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违约、侵权行为来举例说明,这样一来,原本抽象的理论就变得具体化了,也更容易被我这个初学者所接受和吸收。此外,书中逻辑结构也十分严谨,层层递进,从宏观的法律体系到具体的法律部门,再到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都衔接得非常自然,不会让人感到突兀或者不知所云。这种清晰的逻辑线索,极大地帮助我构建了一个关于法学的整体认知框架。我还注意到,书中在引入新概念时,都会提前铺垫,或者与之前讲过的知识点联系起来,这避免了知识点的孤立,让我的学习过程更加连贯和顺畅。不得不说,这本书的编写者非常懂得如何让法律知识“走”进读者的心里,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书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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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第六版)》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扇通往法律殿堂的启蒙之门。在翻阅这本书之前,我对法律的认识可以说是模糊不清,甚至带着一些刻板印象。但这本书以其平易近人的语言和清晰的逻辑,一点点地消除了我原有的误解,并勾勒出了一个我从未想象过的法律世界的轮廓。它让我明白,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社会正常运转的润滑剂,是维护个体权益的坚实盾牌。书中对法律的价值、功能以及与道德、政治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这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不再仅仅将其视为一种强制性的规定,而是理解了其背后的社会意义和人文关怀。我特别喜欢书中关于“法的精神”的章节,它不仅仅是罗列法律条文,而是试图去阐述法律背后所蕴含的理性、公正、秩序等核心价值,这些价值对于构建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至关重要。作者在讲解法律现象时,常常会引用一些经典的案例和思想家的观点,这使得整个讲解内容更加充实和有说服力,也让我得以窥见法律思想的流变和发展。阅读过程中,我时常会停下来思考,将书中的内容与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事件联系起来,这极大地提升了我的学习兴趣和理解深度。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仅传授了知识,更重要的是激发了我对法律的求知欲和探索精神,让我渴望了解更多关于法律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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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学概论(第六版)》这本书,我想说它是一本“思想的启发者”。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对法律的理解可能还停留在表面的规则和条文上。但这本书,它不仅仅是在传递知识,更重要的是,它在引导我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书中在讲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则时,比如“自由”、“平等”、“公正”等,作者并没有简单地给出定义,而是从不同的哲学角度、历史角度去阐述这些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这让我开始反思,法律在追求这些价值的过程中,是如何与现实的复杂性相互作用的。我尤其喜欢书中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探讨,它让我认识到,任何权利的享有都伴随着相应的义务,而这种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正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关键。阅读这本书的过程,就像是在进行一场思维的体操,不断地挑战我对事物的既有认知,并鼓励我去探索更多的可能性。书中提出的许多问题,并没有给出标准答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思考和判断,这种开放式的引导,极大地激发了我的独立思考能力。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法律不仅仅是一种工具,更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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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拿到这本《法学概论(第六版)》,书页泛着新书特有的油墨香,感觉就十分踏实。作为一名法律小白,我之前对法学的认知几乎为零,脑子里只有影视剧里那些戏剧性的庭审场面,感觉法律离我的生活很遥远,又带着点神秘感。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全面”和“系统”。它并没有一开始就抛出那些晦涩难懂的概念,而是从最基础的“什么是法”开始,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地揭开法律的面纱。我尤其喜欢它在解释基本概念时,总是会引用一些贴近生活的例子,比如交通规则、合同签订、邻里纠纷等等,这样一来,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瞬间就变得生动起来,仿佛就在我身边发生。书中对法律的起源、发展、以及在社会中的作用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让我逐渐理解到法律并非冰冷的条文,而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的基石。它解释了为什么我们需要法律,以及法律如何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例如,在谈到法律的渊源时,书中不只是列举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还细致地讲解了不同渊源之间的关系和效力等级,这对我理解法律体系的层级结构非常有帮助。而且,作者的语言风格也十分亲切,没有那种高高在上的学究气,读起来就像是在和一位知识渊博的长辈聊天,潜移默化地将知识灌输给我。这种循序渐进的教学方式,让我这个初学者不会望而却步,而是能保持学习的兴趣和动力。我还在书中看到了关于法律部门的介绍,从民法、刑法到行政法、经济法等等,每一种法律部门都进行了简要但清晰的概述,让我初步了解了法律领域的广度和深度。这让我意识到,法律学是一个庞大而精密的体系,需要系统地学习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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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法学概论(第六版)》这本书,我的第一反应是它的排版设计。不是说有多么华丽,而是那种朴实无华、重点突出的风格,让我觉得非常适合阅读和学习。每一章的开头都有清晰的目录,章节内部的小标题也划分得十分合理,这使得我在阅读过程中能够快速定位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或者在复习时能够高效地回顾。书中的图表运用也恰到好处,比如在解释法律原则或者法律关系时,往往会配上一张逻辑清晰的图表,这比纯粹的文字描述更容易理解和记忆。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书中在介绍一些重要的法律概念时,比如“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都会用粗体或者特殊的字体进行标注,并且在旁边给出详细的解释和区分,这对于区分这些看似相似但内涵完全不同的概念非常有帮助。作者在举例时,也尽量选择了一些当下社会比较热点和容易引起共鸣的案例,比如关于网络欺凌、隐私权侵犯等问题,这让我感觉法律并非陈旧过时,而是始终与时代同步,并致力于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这本书的理论深度和实践指导性并存,既有宏观的理论框架,又有微观的具体应用。例如,在探讨法律的适用范围时,书中详细阐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解释了这一原则在不同情境下的体现,让我对公平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此外,书中的术语解释部分也做得非常扎实,每一个重要的法律术语后面都会有明确的定义和出处,对于我这个新手来说,避免了因术语不理解而产生的阅读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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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在拿到《法学概论(第六版)》之前,我对于“法学”这个词,总觉得带着一种高不可攀的距离感。它在我脑海中,总是与法庭、律师、法官这些专业人士联系在一起,感觉离普通人的生活很远。然而,这本书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的看法。它让我明白,法律无处不在,并且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书中在介绍法律概念时,总是会结合大量的社会现象和生活常识,例如,在讲解“合同法”时,就用到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签订的各种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在讲解“侵权责任法”时,则举了许多生活中常见的交通事故、产品质量问题等案例。这种“化繁为简,联系实际”的讲解方式,让我这个法律小白,也能轻松理解那些原本觉得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我尤其欣赏的是,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法律的价值”和“法治精神”,让我认识到,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规则,更是一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的有力武器。这本书不仅教授了知识,更重要的是,它激发了我对法律的兴趣,让我开始关注社会中的法律问题,并思考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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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很快书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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