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試指南針講義攻略:柏浪濤刑法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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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浪濤 著
圖書標籤:
  • 司法考試
  • 刑法
  • 柏浪濤
  • 2017年
  • 指南針
  • 講義
  • 攻略
  • 法考
  • 教材
  • 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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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得到大驚喜!!
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09380185
版次:1
商品編碼:12066966
包裝:平裝
叢書名: 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指南針攻略套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6-11-01
用紙:膠版紙

具體描述

産品特色

編輯推薦

柏神刑法大作,

給你一雙穿透迷霧的眼睛,

引導你與刑法的心靈相通,

讀懂它的語言,傾聽它的心聲,

說不定你會愛上它……

愛上刑法,司考原來如此簡單


內容簡介

  《刑法攻略》(第九版),重裝上市:

  一、全新修訂

  1.根據刑法學*新研究成果(包括張明楷、周光權老師的*新學術研究),對本書相關內容進行瞭修訂和補充。

  2.對*新司法解析進行瞭解讀。

  3.完善瞭總則內容和分則某些罪名的判斷標準,增加瞭一些2017年度可能考查的知識點。

  二、必備資料“四閤一”

  《刑法攻略》與《真題攻略》互為補充,囊括瞭司考必備的四項資料:(1)基礎講義;(2)重點法條及司法解釋;(3)曆年真題解析;(4)模擬訓練題。力求一套在手,即可通關。

  讀者使用時,每看完《刑法攻略》的一講,可接著做《真題攻略》本講真題,趁熱打鐵,將知識轉化為答題能力。

  三、柏老師配套視頻、音頻精講課件

  可登陸“上律指南針”官網免費觀看或下載。


作者簡介

柏浪濤:清華大學刑法學博士,著名司考輔導專傢。其一,能寫。著有*暢銷的司考教材《刑法攻略》。其二,能講。授課風格,隻講判斷標準,少講復雜學說;力求直擊考點,減少考生負擔。其三,能研究。清華大學博士畢業後,在德國波恩大學從事兩年博士後研究;在《法學研究》、《中外法學》等期刊發錶數篇學術論文。

內頁插圖

目錄

  第一講 刑法論 / 1

  一、刑法概說 / 1

  二、刑法的解釋 / 2

  三、刑法的基本原則 / 7

  四、刑法的效力 / 11

  第二講 犯罪構成 / 15

  一、定罪體係:兩階層的犯罪構成體係 / 15

  二、定罪方法:三段論推理 / 19

  第三講 行為主體 / 23

  一、自然人 / 23

  二、單位犯罪 / 25

  第四講 行 為 / 29

  一、危害行為 / 29

  二、不作為犯的概念 / 31

  三、不真正不作為犯的成立條件 / 34

  第五講 危害結果 / 41

  一、分類 / 41

  二、結果加重犯 / 41

  第六講 因果關係 / 44

  一、條件說(兩個要素的案件:行為→結果) / 44

  二、相當因果關係說(三個要素的案件:行為→介入因素→結果) / 48

  第七講 客觀(違法)阻卻事由 / 53

  一、正當防衛 / 53

  二、緊急避險 / 61

  三、被害人承諾 / 63

  四、其他阻卻事由 / 65

  第八講 主觀要件 / 67

  一、犯罪故意 / 67

  二、犯罪過失 / 71

  三、無罪過事件 / 73

  四、各種罪過形式的區分 / 74

  五、事實認識錯誤 / 77

  第九講 主觀(責任)阻卻事由 / 84

  一、責任年齡 / 84

  二、責任能力 / 86

  三、違法性認識錯誤(法律認識錯誤) / 89

  四、期待可能性 / 91

  第十講 犯罪形態 / 93

  一、犯罪預備 / 93

  二、犯罪未遂 / 94

  三、犯罪中止 / 98

  四、犯罪既遂 / 101

  第十一講 共同犯罪 / 108

  一、共同犯罪的一般原理 / 108

  二、正犯(實行犯) / 112

  三、狹義共犯(教唆犯和幫助犯) / 116

  四、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 / 124

  五、共同犯罪的特殊問題 / 127

  六、共同犯罪的處罰規定 / 133

  第十二講 罪 數 / 135

  一、行為單數 / 135

  二、行為復數 / 138

  三、數罪 / 141

  第十三講 刑罰的體係 / 143

   一、主刑 / 143

  二、附加刑 / 147

  三、非刑罰處罰措施 / 150

  第十四講 刑罰的裁量 / 153

  一、量刑情節 / 153

  二、纍犯 / 154

  三、自首 / 156

  四、立功 / 159

  五、數罪並罰 / 162

  六、緩刑 / 166

  第十五講 刑罰的執行和消滅 / 169

  一、減刑 / 169

  二、假釋 / 171

  三、刑罰的消滅 / 174

  第十六講 分論概說 / 178

  一、罪名 / 178

  二、注意規定與法律擬製 / 179

  第十七講 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 183

  一、侵犯生命、身體的犯罪 / 183

  二、侵犯性權利的犯罪 / 187

  三、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 192

  四、侵犯名譽、司法的犯罪 / 202

  五、侵犯婚姻傢庭的犯罪 / 206

  六、普通罪名 / 207

  第十八講 財産犯罪 / 213

  一、取得型財産犯罪的共性知識 / 213

  二、盜竊罪 / 216

  三、侵占罪 / 227

  四、搶劫罪 / 229

  五、搶奪罪 / 238

  六、詐騙罪 / 241

  七、敲詐勒索罪 / 251

  八、職務侵占罪 / 255

  九、普通罪名 / 256

  第十九講 危害公共安全罪 / 259

  一、危險方法型犯罪 / 260

  二、交通型犯罪 / 264

  三、恐怖型犯罪 / 272

  四、槍支犯罪 / 273

  五、普通罪名 / 275

  第二十講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 277

  一、生産、銷售僞劣商品罪 / 277

  二、走私罪 / 280

  三、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 284

  四、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 287

  五、金融詐騙罪 / 296

  六、危害稅收徵管罪 / 309

  七、侵犯知識産權罪 / 313

  八、擾亂市場秩序罪 / 316

  第二十一講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 322

  一、擾亂公共秩序罪 / 322

  二、妨害司法罪 / 338

  三、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 348

  四、妨害文物管理罪 / 350

  五、危害公共衛生罪 / 351

  六、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 353

  七、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 354

  八、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 359

  九、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 362

  第二十二講 貪汙賄賂罪 / 365

  一、貪汙罪 / 365

  二、挪用公款罪 / 369

  三、受賄罪 / 372

  四、行賄罪 / 378

  五、普通罪名 / 380

  第二十三講 瀆職罪 / 384

  一、重點罪名 / 384

  二、普通罪名 / 387

  第二十四講 危害國傢安全罪 / 389

  一、重點罪名 / 389

  二、普通罪名 / 390


精彩書摘

  第一講 刑法論

  一、刑法概說

  刑法=犯罪 刑罰。刑法學是一門技術活,主要任務是如何定罪,如何量刑。

  (一)刑法的機能

  1.法益保護機能。這是指刑法通過懲治犯罪來保護法益。法益,是指通過刑法來保護的國民的生活利益。例如,刑法設立故意殺人罪,保護的法益是人的生命;設立盜竊罪,保護的法益是人的財産。每一個罪名的背後都有一個需要保護的法益。

  2.人權保障機能。這是指刑法在打擊犯罪的同時,也應保障人權,嚴格依據刑法來定罪處罰。刑法不僅是“善良人的大憲章”,也是“犯罪人的大憲章”。過去,我們往往隻強調刑法的任務是打擊犯罪。實際上,若將刑法的任務僅限於此,那麼沒有刑法,打擊犯罪時更爽。因為沒有約束,想怎麼打擊就怎麼打擊。因此,製定刑法,就是為瞭強調,在打擊犯罪時不能侵犯人權。

  [提示]法益保護與人權保障之間存在緊張關係。刑法學的主要任務就是平衡二者的緊張關係。例如,《肖申剋的救贖》中因冤枉被下獄的男主角,越獄後如果被抓瞭迴來,要不要判他脫逃罪?

  3.規製機能。這是指刑法既是行為規範,又是裁判規範;既規製人們的行為,又規製法官的裁判活動。

  (二)刑法的淵源(錶現形式)

  1.刑法典。新中國第一部刑法典是1979年頒布的(想一想,新中國成立後30年間竟沒有刑法典)。現行刑法是1997年頒布的。

  [注意]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就是對刑法典做的小修小補。目前共有9個刑法修正案。

  2.單行刑法。這是指國傢在刑法典之外單獨針對某一類犯罪規定的刑法規範。至今有效的單行刑法隻有一個:1998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

  3.附屬刑法。這是指附帶規定在經濟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規範。有些國傢的法律有此做法,例如德國、日本將許多交通領域的犯罪規定在道路交通法中。在我國,除瞭上述單行刑法,隻有刑法典有權規定犯罪和刑罰,因此我國目前沒有附屬刑法。

  二、刑法的解釋

  刑法學主要是對刑法條文的解釋學。解釋條文,是刑法學的基本功。因此,刑法的解釋曆來是司法考試的重點。

  (一)解釋的效力

  1.立法解釋: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的解釋。

  [注意1]刑法修正案屬於立法,不屬於立法解釋,它是刑法典本身的內容。

  [注意2]刑法典中的解釋性規定不屬於立法解釋。例如,刑法第93條第1款規定:“本法所稱國傢工作人員,是指國傢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這不屬於立法解釋,而是刑法典的內容。

  2.司法解釋: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檢察院所作的解釋。

  3.學理解釋:學術機構或學者個人的解釋。

  [效力等級]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學理解釋沒有法律效力。

  (二)解釋的技巧

  對一個條文術語的含義,需要通過解釋技巧得齣解釋結論。常考的解釋技巧有:

  1.平義解釋

  這是指按照該用語最平白的字麵含義來解釋,即所謂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2.擴大解釋(又稱擴張解釋)

  這是指對用語解釋後的含義大於字麵含義,但該含義仍處在該用語可能的含義範圍內。

  例1,將自動取款機解釋為“金融機構”,就是對“金融機構”的擴大解釋。

  例2,丟失槍支不報罪是指警察丟失瞭槍支竟然不匯報,造成嚴重後果。如果警察被搶劫瞭槍支、被騙去瞭槍支,也不匯報,造成嚴重後果,顯然也應定丟失槍支不報罪。這就要求該罪中的“丟失”不能僅僅理解為“遺失”,而應擴大解釋為“非自願而失去對槍支的占有”。

  [注意]擴大解釋這種方法本身是被允許的,但是其解釋後的結論並不一定具有可適用性。例如,將網絡上的虛擬財産解釋為“財物”,沒有超齣“財物”可能的含義範圍,屬於擴大解釋。但是,將這種擴大解釋的結論適用到具體的財産犯罪中(如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等),是否閤理,則需要具體分析。

  3.縮小解釋(又稱限製解釋)

  這是指對用語解釋後的含義小於字麵含義。例如,丟失槍支不報罪的成立要求造成嚴重後果。該嚴重後果是指槍支被不法分子撿到用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由此導緻的嚴重後果。如果不法分子撿到槍支後,在陽颱把玩時,由於過失,導緻槍支掉落砸死瞭行人。這種後果不應視為該罪的嚴重後果。這就要求對該罪的嚴重後果進行縮小解釋,僅限於撿拾者將槍支當作凶器,故意用於違法犯罪而導緻的嚴重後果。上述陽颱案中的槍支隻起到一個花盆的作用。

  4.反對解釋(又稱反義解釋)

  這是指根據用語的正麵錶述,推導齣其反麵含義,也即從“A”推導齣“-A”。例如,14周歲及以上的人要對故意殺人罪負責。據此,小於14周歲的人便不需對故意殺人罪負責。

  5.補正解釋

  這是指刑法條文用語錶述有明顯錯誤,隻有通過修正、補正來闡明其真實含義。

  例1,刑法第63條第1款規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這裏的“以下”應當不包括本數;如果判本數,就不屬於減輕處罰,而屬於從輕處罰。但是刑法第99條規定:“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因此對刑法第63條的“以下”應進行補正解釋,認為刑法第63條的“以下”是用語錯誤,應解釋為“低於法定最低刑判處刑罰”。

  例2,刑法第191條規定的對洗錢罪的處罰“沒收上遊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其中的“沒收”一詞使用有誤,因為如果上遊犯罪有被害人,則應將犯罪所得返還被害人,而非沒收。因此,這個“沒收”應當補正解釋為“沒收或者返還被害人”。(可參見第二十講“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洗錢罪”的相關內容)

  6.類推解釋

  這是指將不符閤法律規定的情形解釋為符閤法律規定的情形。例如,將強奸罪中的“婦女”解釋為包括男子,就屬於類推解釋。

  (1)性質。類推解釋違反罪刑法定原則,是被禁止的解釋方法,但不禁止有利於被告人的類推解釋。

  [注意1]禁止類推解釋,既針對司法機關,也針對立法機關,換言之,立法機關(如全國人大常委會)也不能進行類推解釋。例如,刑法第267條第2款規定:“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全國人大常委會不能對該款作齣如下立法解釋:攜帶凶器盜竊的,也以搶劫罪論處。因為將盜竊解釋為搶奪,屬於類推解釋。當然,全國人大常委會可以通過立法的方式(如頒布刑法修正案)規定:攜帶凶器盜竊的,以搶劫罪論處。

  由此可見,一個類推解釋的結論,即使被寫進司法解釋或立法解釋,也不能因此否定其類推解釋的性質。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果真如此做,也隻能將其錯誤結論視為一種特殊規定。

  [注意2]正確認識“不禁止有利於被告人的類推解釋”。之所以不禁止,是為瞭公平地保障人權。例如,刑法第389條(行賄罪)第3款規定:“因被勒索給予國傢工作人員以財物,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該規定顯然有利於被告人。但是刑法在第164條(對非國傢工作人員行賄罪)中沒有類似規定。基於公平地保障人權,後者也應有此規定。因此,可以對第389條第3款中的“國傢工作人員”類推解釋為包括非國傢工作人員。這種類推解釋有利於被告人,應被允許。

  但是注意,“不禁止有利於被告人的類推解釋”是例外,不是原則,所以不能作為解釋的大方嚮。有些法官為瞭給被告人脫罪,將強奸解釋為尋釁滋事甚至解釋為無罪,認為這樣做雖然是類推解釋,但因為有利於被告人,所以是允許的。這種看法顯然是錯誤的。

  (2)類推解釋與擴大解釋的區分標準(非常重要)。

  第一,擴大解釋得齣的結論,沒有超齣國民的預測可能性;類推解釋得齣的結論,明顯超齣國民的預測可能性。第二,擴大解釋得齣的結論,在用語可能的含義範圍內(詞語文義的“射程”之內);類推解釋得齣的結論,在用語可能的含義範圍外(詞語文義的“射程”之外)。第三,擴大解釋是對規範的邏輯解釋;類推解釋是對類似事實的類比。

  [總結]易考情形:

  (1)將“金融機構”解釋為包含使用中的運鈔車、自動取款機,屬於擴大解釋。

  (2)將遺棄罪中的“負有扶養義務”的人解釋為既包括傢庭成員,也包括負有扶養義務的其他人,屬於擴大解釋。

  (3)將搶劫罪中的“財物”解釋為包含財産性利益,屬於擴大解釋。

  (4)將“攜帶凶器搶奪,以搶劫罪論處”中的“凶器”解釋為包含用法上的凶器(如棍棒、磚塊、菜刀),屬於擴大解釋。

  (5)將信用卡詐騙罪中的“信用卡”解釋為包含藉記卡,屬於擴大解釋。

  (6)將走私彈藥罪中的“彈藥”解釋為包含彈殼,屬於擴大解釋。

  (7)將組織賣淫罪中的“賣淫”解釋為包含男性嚮不特定女性提供性服務,屬於擴大解釋。

  (8)將侵犯通信自由罪中的“信件”解釋為包含電子郵件,屬於擴大解釋。

  (9)將破壞交通工具罪中的“汽車”解釋為包含大型拖拉機,屬於擴大解釋;將劫持汽車罪中的“汽車”解釋為包含火車、地鐵,屬於類推解釋。如果劫持火車、地鐵,可定破壞交通工具罪。

  (10)將重婚罪中的“結婚”解釋為包含事實婚姻,屬於擴大解釋;將破壞軍婚罪中的“同居”解釋為包含通奸,屬於類推解釋。



2017年司法考試:全新視角下的法律精要解讀 本書旨在為備考2017年國傢司法考試的考生提供一套全麵、深入且極具實戰價值的學習指南。我們深知,司考的廣度和深度對每一位考生都是一個嚴峻的考驗,因此,我們摒棄瞭傳統的、枯燥的法條羅列,轉而采用一種更貼近實務、更注重邏輯建構的闡述方式,力求幫助考生真正掌握法律的精髓而非僅僅是記憶碎片化的知識點。 第一部分:基礎理論的深度重構 本部分將圍繞國傢司法考試的所有科目(包括但不限於:法學理論、憲法學、法理學、中國法律史、刑法學、民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等)的核心概念進行係統的梳理和重構。 一、法理與法史的脈絡貫通: 我們不將法理學視為孤立的哲學思辨,而是將其置於整個法律體係的源頭進行考察。重點剖析法律的本質、規範性、價值取嚮及其在不同曆史階段的演變。特彆關注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影響我國現行法律體係的關鍵流派(如自然法理論、法律實證主義、社會學派法學)的精要,以及中國法律史中重要法律製度(如秦漢的郡縣製對現代公法的影響、唐律的繼承性與創新性)的現代化轉化路徑。 二、憲法與公法的基礎框架: 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其理解的深度直接決定瞭考生對所有公法問題的把握能力。本部分詳述國傢根本製度、公民基本權利與義務的理論基石。我們引入瞭對近年來違憲審查實踐的追蹤分析,探討司法實踐中如何適用憲法規範。在行政法方麵,側重於行政行為的法定性與閤比例性原則的精細化解讀,並結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的最新司法解釋,構建清晰的公權力運行邏輯圖。 第二部分:私法領域的熱點與難點攻剋 民法作為社會生活的基本法,其復雜性在於其體係龐大且與日常生活聯係緊密。本指南力求在宏觀框架下實現微觀知識的精準打擊。 一、民法總則的體係構建: 著重講解民事主體(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設立、運行與終止的內在邏輯。特彆關注民事權利的變動模式,包括代理製度的有效要件與法律後果的界定,確保考生能準確區分有效、無效、可撤銷行為。 二、物權與債權的最新發展: 在物權部分,我們將詳細解析用益物權(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法定內容與實踐爭議。對於債權,重點剖析閤同的成立、效力與違約責任的界限。我們提供瞭大量基於最新司法實踐的典型閤同範本分析,揭示閤同解釋的關鍵技巧,例如對“情勢變更”和“情勢顯失公平”的適用標準進行深入探討。對於擔保法領域,清晰梳理保證責任與物保責任的優先順位和公示規則。 三、侵權責任與人格權的深化理解: 侵權法部分的講解不再局限於過錯責任原則,而是係統闡述特殊侵權形態(如産品責任、環境汙染責任)的歸責模式。人格權部分,結閤大數據時代背景,詳細解析隱私權與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邊界及其救濟途徑。 第三部分:訴訟法與程序正義的保障 訴訟法是實現實體法權利的路徑,程序上的失誤往往導緻實體權利的懸置或喪失。 一、民事訴訟法的證據與審判程序: 本部分細緻梳理瞭證據的審查、采納與證明標準。對於一審、二審、再審程序的銜接與救濟途徑,我們以流程圖形式呈現,確保考生對訴訟時效的計算和中止、中斷有準確把握。同時,針對仲裁與訴訟的銜接問題,給齣瞭實操性的建議。 二、刑事訴訟法的證據規則與人權保障: 重點解析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適用條件與操作流程,這是現代刑事司法公正的生命綫。在辯護權行使方麵,詳細論述瞭律師在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階段的介入時機與權限。對認罪認罰從寬製度的理解和適用,也進行瞭充分的理論鋪陳和案例分析。 第四部分:商法與經濟法的前沿追蹤 商事活動日新月異,對法律的適應性要求極高。 一、公司法的治理結構與股權變動: 深度解析公司僵局的裁判思路、股東知情權與派生訴訟的行使要件。對於新型公司形態(如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規則,進行瞭詳盡的說明。 二、破産法的程序與重整價值: 破産法是市場經濟的“減震器”。我們側重於企業破産重整程序中的關鍵節點控製,以及如何平衡債權人、債務人和職工的利益。 結語:應試策略與心態調整 全書的最後,我們提供瞭一套基於往年真題數據分析得齣的高頻考點分布圖和答題模塊化策略。我們強調,司法考試不僅是知識的較量,更是對法律思維的綜閤考驗。本書所有內容均服務於幫助考生建立起一個結構清晰、邏輯嚴密、能夠應對復雜案例的法律知識體係,從而在2017年的考場上遊刃有餘,順利通過考試。

用戶評價

評分

我非常看重輔導書的“答疑解惑”能力,因為在學習過程中,總會有一些模糊不清的地方,如果不能及時得到解答,很容易積少成多,形成知識上的“盲點”。這本《柏浪濤刑法攻略》在這方麵似乎做得相當不錯。我注意到,在一些關鍵的法條解釋或者罪名區分的地方,它會設置一些“提示”或者“辨析”的闆塊,專門針對考生容易混淆或者齣錯的地方進行詳細的說明。比如,在區分“間接正犯”和“教唆犯”時,它不僅列舉瞭二者的區彆,還詳細分析瞭它們在構成要件和處罰上的差異,並配以具體的例證。這種“預判式”的答疑,讓我覺得作者非常瞭解考生的學習難點。此外,我還留意到,書中在講解一些爭議性較大的問題時,會呈現不同的學說觀點,並分析各自的理由,這有助於我拓寬思路,理解法律解釋的多樣性。這種辯證的講解方式,讓我覺得我不是在被動地接受知識,而是在主動地思考和學習。

評分

作為一名司法考試的“老考生”,我對市麵上各種輔導資料的套路並不陌生。很多書往往過於追求“新穎”或者“偏題”,導緻考生將大量的精力投入到那些概率極低的考點上,而忽略瞭基礎和核心。這本《柏浪濤刑法攻略》給我的第一印象是“穩”和“實”。它沒有那種嘩眾取寵的宣傳,而是務實地圍繞司法考試大綱的要求,對刑法知識點進行深入淺齣的講解。我翻看瞭幾頁關於共犯的章節,發現它的論述邏輯嚴謹,層層遞進,能夠讓我清晰地梳理齣不同類型共犯的構成要件和法律後果。更重要的是,它在講解過程中,並非一味地強調理論,而是緊密結閤瞭曆年真題的考察趨勢。我看到它在講解某些難點問題時,會引用一些經典的案例,並分析這些案例在司法實踐中是如何被裁判的,以及這些裁判思路是如何體現在法律條文中的。這種“理論聯係實際”的講解方式,讓我覺得這本書不僅僅是理論的堆砌,而是真正地在教我如何運用刑法知識去解決實際問題。它似乎在告訴我,司法考試考察的不僅僅是記憶,更是理解和應用。

評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很有意思,深邃的藍色背景搭配金色的“指南針”和“攻略”字樣,瞬間就抓住瞭我的眼球。我一直覺得司法考試就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一本好的輔導書就像是一艘導航精準的船,能幫助我們在迷茫中找到方嚮。這本書的這個設計,恰恰傳達瞭這種“指引迷津”的核心理念,感覺很踏實。包裝的材質也很有質感,拿在手裏沉甸甸的,不像有些輔導書輕飄飄的,讓人覺得內容可能也很單薄。我翻瞭幾頁,排版清晰,字體大小適中,閱讀起來非常舒服,即使長時間研讀也不會感到疲勞。每部分的標題都很醒目,邏輯結構也很清楚,這一點對於我這種需要快速抓住重點的考生來說尤為重要。而且,紙張的質量也很好,書寫起來順滑,不會齣現洇墨的情況,這對我來說是剛需,因為我習慣在書上做大量的筆記和標注。整體而言,從外觀到內涵的初步感知,都讓我覺得這是一本值得認真對待的學習資料,它似乎在告訴我,準備司法考試的旅程,從此有瞭可靠的嚮導。

評分

收到這本書的時候,我最先關注的是它在知識體係梳理方麵的錶現。司法考試的刑法部分,知識點龐雜,體係龐大,如果不能有一個清晰的框架,很容易陷入細節的泥潭。我翻閱瞭這本書的目錄和部分章節,發現它在章節劃分和知識點歸納上做得非常到位。它不僅僅是簡單地羅列條文和案例,而是試圖構建一個由易到難、由點到麵的學習路徑。我注意到它在介紹某些概念時,會先從宏觀的理論基礎講起,然後逐步深入到具體的罪名、構成要件、量刑情節等,這種由宏觀到微觀的邏輯順序,非常有助於我理解和記憶。而且,它在引入案例時,也不是隨意的堆砌,而是緊密結閤所講解的法條和理論,能夠有效地幫助我理解抽象的法律規定如何應用於實踐。此外,我還驚喜地發現,它在一些比較晦澀的知識點旁邊,會配以一些形象的比喻或者圖示,這對於我這種文科生齣身,對抽象概念理解有一定難度的人來說,簡直是福音。感覺這本書不僅僅是知識的搬運工,更像是知識的“翻譯官”,將復雜的法律條文轉化為更易於理解和吸收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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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選擇司法考試輔導書時,除瞭內容本身的質量,還會特彆關注其“應試指導”的有效性。畢竟,考試的最終目標是取得好成績。這本書在這一點上,給瞭我不少驚喜。它在章節講解結束後,會附帶一些“考點精析”或者“易錯點提醒”的內容,這能夠幫助我迅速鞏固所學知識,並及時發現自己的薄弱環節。我看到,在講解某個重要罪名時,不僅詳細闡述瞭其構成要件,還會列齣曆年真題中與該罪名相關的考查方式,比如“某甲的行為構成何罪?”、“分析某乙的行為是否屬於XXX罪的既遂形態?”等等。這種“題目導嚮”的講解,讓我覺得非常實用。而且,書中還會提供一些“解題技巧”或者“思維導圖”的建議,這些都是幫助考生在考場上快速反應、準確答題的寶貴經驗。我感覺這本書不僅僅是在傳授刑法知識,更是在傳授“如何學好刑法並考好刑法”的策略。它似乎在為我的司法考試之路,鋪設瞭一條清晰且高效的“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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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續堅持理論學習,以學促改,努力提高廣大教職工和 學生的的理論水平和政治素養。 1. 每單周下午進行 xx 學院全體 教工黨員政治理論學習, 實行簽到製。 2. 每雙周下午由團總支配 閤各學生黨支部進行學生黨員政治理論學習。 3. 高年級以學生黨 員為主,每學期進行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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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很棒,行政法快學完瞭,李佳講得很棒,適閤沒有基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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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簡單但是沒有什麼破損贊一個!快遞很給力,送的快而且沒有彎摺破損!指南針的書印刷質量非常好,紙張質量也好。比瑞達的書強太多瞭,瑞達的書(正版啊本人買的正版)又厚又貴,質量也不好,彩色的字印刷的都歪瞭,還有氣味,誰買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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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版,希望17年通過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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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過過過過過過過過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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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浪濤老師的刑法攻略確定不錯講的比較透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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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女孩 我們曾擦肩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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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的訴訟法都比較復雜,尤其是民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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