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暌違逾十年,蘇力教授全新力作《大國憲製》!本書將展示,我們的先人,在這塊後來纔被稱為中國的土地上,為瞭活下去,為活得稍稍好一些,以什麼樣的智慧或者“極精練的愚蠢”,一代代閤作、演進和積纍,造就瞭如此的中國。
內容簡介 中國古代憲製作為人類曆史上持久存在的製度經驗,有其自己的邏輯和閤理之處。但近年來社科領域特彆是法學領域,對於中國自己的製度研究較少。作者從法學、社會學、曆史學等多個學科的宏觀視角齣發,對曆史中國的憲製經驗進行瞭總體把握和深度總結,揭示瞭曆史中國韆年傳承、具有強大活力的原因,並力圖闡釋中國在製度文明上獨有的貢獻。本研究從曆史中國所麵臨的至關重要的核心政治問題齣發,逐一闡釋瞭“齊傢”“治國”“平天下”等構成製度,以及軍事製度、官僚體係、經濟製度等,從而重構瞭曆史中國的製度圖景。
作者簡介 蘇力,北京大學博雅講席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天元講席教授,長江學者。祖籍江蘇,1955年愚人節齣生於安徽閤肥。少年(1970年)從軍,再當工人;1978年恢復高考後,復員軍人進瞭北大法學院,獲學士學位;1985年讀研期間,赴美留學,先後獲碩士、博士學位。1992年起任教北大法學院至今。先後獨立發錶論文200餘篇,齣版個人獨著、文集和譯著20餘種。
商品目錄引論:中國的憲製難題
國傢的構成/憲製難題
小農與大國
齊傢,治國與平天下
但,為何憲製?
本書概要
附錄:具體的憲製問題與特定的憲製迴應
第一章:宗法封建變遷中的憲製問題
為什麼宗法製?
從“兄終弟及”到“嫡長繼承”
但必須有精英輔佐——官僚製!
還得分、封、建!
作為製度也作為意識形態的周禮
結語
第二章:齊傢:父慈子孝與長幼有序
農耕社區的組織治理問題
“父父子子”與“父為子綱”
“父慈子孝”
“兄良弟弟”?其實是“長幼有序”!.
社會和國傢視野中的“齊傢”
第三章:齊傢:男女有彆
問題或麻煩
“同姓不婚”,防範生物性亂倫
“授受不親”,嚴防社會性和政治性亂倫
“夫為妻綱”,規訓與製裁
批判性透視和反思
結語
第四章:憲製的軍事塑造
作為憲製問題的軍事
從武功到文治
兵製,軍權管控和製衡
治國與平天下
憲製視野中的長城——功能分析
憲製視野中的長城——經驗與教訓
結語
附錄:不該,卻被遺忘的
第五章:疆域管控與行政區劃
大國的疆域構成
西周的分封製
郡縣製和中央集權
地緣政治與行政區劃
作為邊陲的天下
“羈縻”與“改土歸流”
結語
第六章:度量衡的憲製塑造力
為什麼度量衡?不是貨幣?
從井田製到賦稅製
俸祿製與官僚製
監察與考課
度量衡與貨幣統一
政治理性化以及對遊牧文明的規訓
結語
第七章:經濟的構成與整閤
問題
既是憲製基礎,也是憲製難題
國傢主導的超級基礎建設
重要資源的全國配置
均輸平準,鹽鐵官營
結語:算經濟賬,也要算政治賬
第八章:“書同文”和“官話”
問題
書同文
“語同音”的意義
官話的形成和維係——一個迷和一個猜想
“官話”的政治塑造和利用
“士”的塑造
結語:理解文化憲製
附錄:時空穿越與文化認同
第九章:精英政治與政治參與
精英政治作為憲製共識
伯樂?製度性選拔!
製度演進:推舉、察舉與科舉
經世緻用!
精英政治,那也是政治!
後的評論
第十章:作為製度的皇帝
問題的界定
就算民主是個好東西,但……
精英政治的要件
皇權繼承的製度期待
皇權繼承的操作難題
作為學術理論概念的皇帝
第十一章:“缺失的”公民?
問題的界定
公民概念的社會曆史語境
村民,國人及其他
作為國人
作為村民
結語
結 語
理論寓意
從傢國天下視角看當代中國
再說憲製,事實與規範之間
附錄:從曆史到理論
參考文獻
一.中文文獻
二.英文文獻和判例
索 引
精彩書摘從國傢的構成(constitution)來看,中國在世界各國中很不可思議。不可思議不在於她作為一個政治共同體的古老,或獨一無的持續至今,而在於她居然會齣現。
這不可能隻是某個人的天啓,或某些人的刻意追求。在特定意義上,中國的構成一定是種種機緣巧閤,因此是偶然。但巧閤和偶然也不會是沒有道理,一定有其內在的脈絡或事理;其中包括瞭人為,因為人想活下去,齣生在某片土地上,近代之前,一般也就隻能在那裏活下去,渴望能活得好一點。這片土地上的人民存活下來瞭,那些人為以及其中的道理、脈絡或事理,也就留存下來瞭。無人刻意,但因長期穩定的自然條件,即所謂“天時”和“地利”,會塑造這裏的人們,在共同適應大自然的過程中形成行為互動的基本格局,即所謂“人和”。無論稱其為不愆不忘的舊章,還是令人敬畏的祖製,甚至生長於此的普通人也未必自覺(也無需自覺),其中至少有些就是這個政治文化共同體的基本製度。就其實在意義,我稱之為構成;就其規範意義,我稱其為憲製。在諸多西文中,一國的構成和憲製是同一個詞,意思全等。
本書關注並試圖從理論上來解說中國的憲製/構成。我省略瞭“曆史”二字對中國的限定,因為這個憲製不僅僅屬於過去,它也一直影響和規定著近現代直至今天的中國。但更重要的理由是,我希望以此錶明,即便不是所有國傢,至少中國這樣的文明國傢,這樣的大國,其憲製是一個結構、整閤和構成的事件,是一個過程。這就意味著,本書追求一種理論敘述,而不是曆史敘述。
引論頭四節討論貫穿全書的四個重要問題。(1) 有何理由特彆關注中國的憲製?特彆是,如今已有許多理論,還有“憲法(也寫作constitution)學”;這個“學”的意味就是說它有普遍解說力,甚至應普遍遵循。(2) 如果中國憲製/構成是特殊的,又何以特殊,有何理由說這一特殊不是刻意標榜,標新立異?(3) 針對西方曆史實踐塑造的憲法理論關注,挪用中國古人的“齊傢,治國,平天下”,我把中國憲製劃分為相互勾連和糾結的這樣三個領域,討論為什麼中國必須同時又必須分彆應對這三個憲製問題。以及(4) 為什麼本書稱憲製,而不是更流行的憲法?對這些問題的分析將便利本書各章展開具體討論,或許有助於讀者整體把握中國構成/憲製問題。後一節則概述本書的基本結構。
國傢的構成/憲製難題
一塊土地上有人類活動就算有瞭“文明”。但這不意味著,自然而然地且必然地,就會齣現一個或一係列政治共同體,構成一個或一些國傢。即便文明古老,山水相連,有共同的祖先因此屬於同一種族或族群,分享瞭共同或相近的文化,所有這些因素或單獨或共同,都未必足以構成(constitute)一個穩定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共同體。
中國人愛說自古以來。但時間並不天然有內在的說服力,相反這裏的時間需要解說。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是目前公認的古人類發源地,但古代人類的幾大文明都不源於此。甚至,直到歐洲人建立殖民地前,這裏一直基本是部落社會。在原生的古代文明中,古埃及、古巴比倫以及古印度文明都比中國文明更久遠,卻全都早就徹底失落瞭;基本是近代以來,靠著外來文明的努力,甚至因外來文明的記錄和保留,纔算重建瞭與這裏的土地有關,卻與這土地上的人民的生活幾乎無關——除旅遊外——的曆史。歐洲文明的重要來源之一,古希臘文明,也是如此。
中國文明早熟的說法也不成立。這隻是用一些語詞來打馬虎眼,似是而非。這種說法隱含瞭一個經驗上不可驗證的關於社會發展普遍和先驗的時間標準。這其實是19世紀和20世紀社會進化觀的産物。
曾有學者斷言,中國大一統和歐洲眾國分立,是因為中國的自然地理條件更易於統一。
這實在錯得離譜。今日中國疆域麵積是與整個歐洲相近。但若就自然地理條件而言,中國遠比歐洲復雜多瞭,交通聯係艱難多瞭。起碼,歐洲沒有沙漠、戈壁、高原以及長江與黃河這類古代人類很難逾越的重大自然障礙。但羅馬帝國在其強大之際也從來不曾統一歐洲,隻統治著環地中海地區。北美大平原也遠比中國的華北(黃淮海)平原遼闊,但在歐洲人殖民之前,那裏一直是部落社會。
而且,山水相連就更沒法解說那些由瀝瀝啦啦一係列島嶼組成的國傢瞭。不說日本,不說英倫三島,也不說當年遍及全球號稱日不落的大英帝國瞭。就說菲律賓吧,其疆域邊界竟然是以一係列經緯度交匯點間人為劃定的連綫構成。但這也不奇怪。看看非洲許多國傢的疆界,看看閤眾國中西部許多州/國(states)的疆界,甚至看看不齊整卻隔離朝鮮半島南北的以及當年隔離越南南北的北緯38°和17°綫!然而,挑戰這一斷言的會是,有些國傢山水完全不相連,中間硬生生隔著他國,典型如美國本土與阿拉斯加,一戰後德國本土與東普魯士,以及二戰後俄國本土與加裏寜格勒。也並不都是強國或大國,這類疆域構成的國傢還曾有1956—1971年間的巴基斯坦(由今天的巴基斯坦與孟加拉國構成,中間隔著印度),1958—1961年間的阿拉伯聯閤共和國(簡稱阿聯,由埃及、敘利亞以及北也門構成,中間隔著以色列、約旦甚至沙特)。
哲人、思想傢或偉人的追求和努力會起點作用,但也不能誇大。“天下大同”或“世界和平”之類的願景,即便加上政治傢、軍事傢的文韜武略,也未必總能頂事。古希臘羅馬有普適的自然法傳統,據說曾影響亞曆山大和凱撒大帝建立瞭橫跨歐亞非大陸的帝國。但為什麼隻是帝國——主要靠軍事強力將各地方攏在一起,其內部缺乏持久穩定的政治經濟文化製度的整閤——呢?而且,這些願景或理想其實一直都有,帝國卻如小船說翻就翻瞭。還不止一次。近代就有盧梭,有康德,還設想過永和平的“世界”——其實是歐洲;也有過天驕拿破侖,或許還能掛上希特勒(?)。二戰之後,從煤鋼同盟,都走到歐盟瞭,但“眼看他起硃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瞭”——眼睜睜地看著英國脫歐。一代代歐洲人的努力,如飛蛾撲火,真誠且悲壯。
相比之下,至少從西周開始,中國就是個有模有樣的大國瞭。我不天真,不相信西周真就全麵實踐瞭“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但有曆史記載錶明,西周真還不隻是這兩句小雅,或一種說法。甚或,僅因後世的秦漢,界定瞭學人考察中國憲製的標準和參照係,西周纔一直被標簽為“封建”,不被視為統一的王朝。事實上西周的統一程度,在我看來,可能超過羅馬帝國——想想春鞦時期中原地區的“雅言”,想想更早時候周幽王的“烽火戲諸侯”!戰國時期,就有瞭由土地、人民和政事“三寶”構成的(諸侯)明確的國傢概念,有明確的疆域(country)和文化認同(people/nation),而不隻看政事或君王(state)。特彆是鑒於“天子”概念本身意味著至高無上(sovereign),可以說西周已有瞭完全現代的國傢概念瞭。此後中國確實屢經變革和革命,北方遊牧民族或其他民族多次入主中原,乃至中外的文化本質論者愛說“崖山之後無中國”。但也就一說罷瞭。舊邦維新,自強不息,中國就是一次次舊邦新造。卻不隻是“復盤”,幾乎每一次分閤,都是中國疆域的一次擴大。
但中國這個“國”,相比起西方曆史上的各種國,一直很特彆。她從一開始就不是城邦,也並非歐洲中世紀的封建邦國,也不像馬其頓或羅馬或濛古那樣沒有多少內在政治經濟文化製度整閤的帝國。甚至她不是一個民族國傢——一位美國學人白魯恂就曾告誡其同仁,中國“隻是一個僞裝成(pretending)民族國傢的文明(civilization)”。這個說法其實還不夠味,還不貼切。為瞭本書讀者,我堅持用中文的“國”或“國傢”,不認為中國必須符閤某個西文詞的定義;但白氏的說法還是有助於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的錶述: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傢”。但這個統一並不限於指疆域空間。有鑒於人類曆史上眾多國傢的發生和消失,這個多元一體的中國竟不可思議地穿越瞭時間長河。曆代政治傢思想傢都曾以不同方式強調瞭“百代皆行秦政法”。但在許多方麵,其實還不隻是秦。“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或“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或“溥天之下,莫非王土……”這些詩句都已三韆多年瞭,至今仍鮮活在中國社會生活中,即便沒寫進中小學課本,也沒人專門教,仍不時為普通中國人傳誦,甚至為普通人傳唱——想想鄧麗君的《在水一方》!
這就産生瞭一個問題,究竟什麼因素促成瞭中國的發生和構成?因為在這個憲製問題上,並沒有什麼中國之前的“自古以來”,也沒有從一開始就在那兒熠熠生輝的中國的原點或中國原型,從此注定瞭中國,無論是人種的、文化的、政治的或疆域的。即便有,我們也不可能迴到那個創世紀或大爆炸的原點,觀察這個沐浴著神光的起源,捕獲其精確本質,洞悉其純粹的全部可能以及它蘊含的此後的持久同一性。這片今天稱為中國的土地,不僅經曆瞭很多王朝,在王朝之前也曾有眾多的部落或部落聯盟。曆代王朝中,有大一統的,也有分裂割據、並存或對峙的。統一治理整閤瞭中國的王朝統治者,有來自典型農耕地區的(如秦漢),也有來自典型遊牧或漁獵民族的(如元、清),還有無論血統或文化上都相當混雜的(如隋、唐)精英集團。但就這樣一點點,一點點,一點點地,就從“東夷、南蠻、西戎、北狄”這些看似完全異己的多元材質中,閤久必分,分久必閤,構成瞭後代的這個中國。
因此,有理由也有必要考察在東亞這片土地給定的天時地利中呈現的“人和”,也即政治學和法學視角中的中國憲製,或曆史演化視角中的這個政治經濟文化共同體的衍生和構成。這個共同體的長期存活足以證明這些基本製度有令人無法拒絕和不能低估的強大正當性。
小農與大國
任何國傢的,尤其是大國的,基本製度都一定嵌在該國的天時地利中。
直觀上看,華北平原,中華文明重要的發源地和後世中國的核心區,位於亞洲東部,麵對太平洋,近海島嶼很少,相距也頗遠,加之夏鞦季莫測的颱風,就自然條件而言,這片土地,遠不如古希臘羅馬及包括北非在內的地中海周邊地區便於交流和商貿。地中海位於歐亞大陸西南,不受熱帶氣鏇(颱風或颶風)威脅;說是海,其實也就是嵌在歐亞非大陸之間的一大鹹水湖;南歐島嶼和半島很多,與北非沿岸相距不遠;這一地區海上交通便利,成本低,自然風險小。因此,東亞大陸的人財物的交流以及文化交流都要比環地中海地區睏難多瞭。在這種條件下,要實現跨地區的政治社會整閤和治理難度也大多瞭。甚至同北美大陸的平原相比,在這一地區也沒有什麼理由早早就齣現一個以穩定疆域為基礎的超大型政治文化共同體。
這個共同體的齣現很可能首先與農耕有關。華北平原地勢平坦,水土適宜,氣候溫和,適閤農耕,從關中平原一直嚮東,直抵大海,這片廣袤土地上早早就齣現瞭星羅棋布的由小農構成的村落。雖然高度同質,小農經濟並不天然趨嚮形成大的社會共同體,更甭說大的政治共同體瞭。
傳統小農其實趨嚮於自給自足。基本的生産消費單位大緻是男耕女織的核心傢庭或略大的傢庭,對土地持久精耕細作,種植糧食和桑麻(宋元之後,逐步以棉花替代瞭麻),養殖不多的傢畜、傢禽,偶爾或還有漁獵。甚至男耕女織的描述也太粗略。至少,在中國的小農傢庭中,幾乎所有傢庭成員,包括老人和兒童,都會以人盡其力各盡其能的方式參加傢庭財富和福利的創造。何止是“田夫拋秧田婦接,小兒拔秧大兒插”,“大兒鋤豆溪東,中兒正織雞籠,喜小兒無賴,溪頭臥剝蓮蓬”,甚至光屁股的牧童或漁童都以特定的方式參與瞭傢庭的“生産勞動”。這裏的引號意味著,這些行為其實無法接受現代人的本質化界定,對兒童來說,所謂的生産勞動既是農人的生産、生活和閤作技能的學習和訓練,也是遊戲和玩耍。小農傢庭是當時農耕社會具效率的企業。
小農傢庭還承擔大量其他社會功能,如繁衍後代,贍養父母;不隻有生産和生活,甚至有教育和文化傳承;教育涉及的知識和技能不僅有關生産勞動,而且有關社會組織交往。當傢庭財政有餘力之際,父母甚至會從下一代中選擇一位在他們看來閤適的男孩去讀書,學習與農耕社區無關而與治國平天下有關的知識和技能,為國傢政治生活培養人纔。甚至,在中國曆史上小農傢庭還一直承擔著政治治理的——如管教孩子的“傢法”——以及類似宗教的——如祭祀——功能。如費孝通分析的,與現代核心傢庭僅僅關注生育後代因此是臨時性社會組織不同,由於承擔瞭長期的政治、經濟、社會和宗教等社會功能,農耕傢庭,即便很小,也是農耕社會重要和基本的事業單位,是一種穩定的小傢族。
核心傢庭是基本生産生活單位,但除非在土地極端貧瘠的地區,小農的社會生活形態通常是由同姓的核心傢庭組成不太大的村落共同體。聚居是人類繁衍的結果,但也還有其他重要社會功能:節省肥沃土地,便於鄰裏互助,相互提供治安安全,也便於必要的集體行動,如修路、蓋房、抗旱、排澇乃至漁獵。這意味著村落中要有內部治理。即便血緣隨著世代多瞭會淡化,但久居一地,會分享語言、習俗和文化,有心理上的相互認同。在此基礎上,為同其他村落競爭,藉助親緣或族群作為符號,建立政治性的組織機構,實行有政治意味的治理,把村落生活共同體和血緣共同體轉化為一種小的政治共同體,幾乎水到渠成。隻要商貿不發達,人員流動不大,世界各地的農耕區可能大緻都會如此。
好的,這是一本探討早期現代歐洲城市與商業革命的著作的簡介,該書聚焦於14世紀至17世紀的佛蘭德斯、意大利北部和漢薩同盟城市群的社會結構、經濟轉型與政治演變。 --- 早期現代歐洲的城市脈動:商業、自治與身份的重塑 (約1500字) 引言:顛覆的城市與世界的重構 本書深入剖析瞭中世紀晚期至早期現代(約1300年至1650年)歐洲城市作為曆史變革核心驅動力的復雜麵嚮。在這一關鍵時期,古老的封建秩序開始瓦解,取而代之的是以商業和金融為核心的新型社會和政治形態。我們並非簡單地描繪城市經濟的增長,而是緻力於理解城市生活——從市政廳的議事大廳到碼頭的喧囂——如何塑造瞭新的權力關係、法律概念以及個人身份的認同。 本書的核心論點在於,早期現代城市是製度創新與社會衝突的熔爐。它們通過發展獨特的自治實踐、復雜的商業法體係和高度組織化的行會製度,成功地在鬆散的王權和依附於土地的貴族結構中開闢瞭空間,從而成為現代國傢形成前夕最具活力的政治實體。 第一部分:自治的悖論——城市與領主權力的博弈 本部分著重考察瞭城市(特彆是自由城市和主教城市)在爭取和維護其“自治權”(liberties)過程中所采取的法律和政治策略。 第一章:特許狀的意義——法律文本中的城市自由 城市自治並非自然形成,而是通過艱苦的談判和贖買獲得的。《特許狀》(Charters)是這些權利的法律載體。我們詳細分析瞭這些文本如何界定城市的司法權、稅收權和軍事組織權。重點關注瞭“市民身份”(Burgess-ship)這一核心概念的演變。市民身份不僅僅是居住權,更是一種法律上的解放,將個人從封建義務中剝離齣來,使其成為直接對城市共同體負責的法律主體。這種法律地位的轉變,為後來的市民階層政治參與奠定瞭基礎。 第二章:共同體的邊界——排他性與內部治理 城市自治的實現往往伴隨著強烈的排他性。本章探討瞭城市如何通過嚴格控製外來人口、限製行會成員資格以及限製土地所有權來保護其既得利益。我們考察瞭佛蘭德斯(如根特和布魯日)和意大利城邦(如佛羅倫薩)中,不同派係(如貴族階層、富商寡頭與工匠階層)之間圍繞“誰屬於共同體”這一核心問題展開的激烈政治鬥爭。這些鬥爭往往通過流血衝突或憲政危機爆發,暴露瞭自治的脆弱性及其內部固有的等級差異。 第三章:貿易條約與外交實體——城市間的“小主權” 在缺乏強有力中央集權的時代,重要的商業城市經常扮演獨立外交實體的角色。本章對比瞭漢薩同盟的非中心化聯盟模式與意大利城邦通過雙邊條約維護商業利益的方式。漢薩同盟展示瞭一種跨國界、基於經濟契約的政治組織形式,其在北歐海域的權力有時甚至超越瞭地方君主。這種“貿易即政治”的邏輯,挑戰瞭傳統的領土主權觀念。 第二部分:商業革命的製度基石——金融、契約與行會 本部分深入城市經濟的核心,分析瞭支撐早期現代商業繁榮的非國傢化製度創新。 第四章:信用的藝術——早期金融工具的社會影響 本書認為,早期現代金融的進步不僅僅是會計學上的突破,更是一場社會信任的重構。我們分析瞭“匯票”(Bill of Exchange)的普及如何使得長途貿易無需攜帶大量貴金屬,從而降低瞭風險並加速瞭資本周轉。同時,研究瞭城市內部的藉貸網絡如何超越瞭教會對高利貸的傳統禁令,形成瞭新的精英階層——“金融傢”。這些傢族的財富和影響力,使得他們能反過來影響市政決策,將私人利益與城市利益深度捆綁。 第五章:行會:生産、規訓與社會安全網 行會(Guilds)是早期現代城市中最重要的中層製度。本章超越瞭將行會簡單視為壟斷者的觀點,而是將其視為一套復雜的功能性組織。行會不僅規定瞭産品質量和價格,更扮演瞭社會保障、學徒培訓乃至地方政治動員的角色。我們考察瞭不同行業行會的權力差異,以及當行會與新興的、不受限製的大商業(如遠洋貿易)發生衝突時,城市政治結構所受到的張力。 第六章:契約法的實踐——從羅馬法到商業習慣 城市是商業習慣法得以係統化的溫床。本章探討瞭商人如何通過實踐,將基於善意(Bona Fides)和公平的商業習慣轉化為具有約束力的法律規範。這些由商人社區自我執行的法律實踐,常常比君主或教會頒布的法律更有效率。我們對比瞭以漢薩城市法為代錶的北方習慣法,與受《羅迪島海商法》影響的南方商業法係,揭示瞭法律在跨區域貿易中的適應性。 第三部分:城市身份的焦慮——市民、移民與社會流動 早期的城市化帶來瞭巨大的社會流動性,但也引發瞭深刻的身份認同危機和對社會秩序的擔憂。 第七章:門檻與隔離——“老市民”與“新來者”的衝突 隨著城市人口的增長,早期自治城市的“封閉性”與商業擴張帶來的“開放性”之間的矛盾日益尖銳。本章分析瞭“老市民”(Patricians/Altbürger)如何通過復雜的居住要求、高昂的入籍費用和對市政職位的壟斷,來排斥來自鄉村或鄰近小鎮的“新來者”(Outsiders)。這種身份的層級劃分,直接影響瞭稅收負擔的分配和政治參與的程度。 第八章:宗教改革與城市政治空間 宗教改革運動在很大程度上是城市運動。本章研究瞭宗教改革如何被城市精英用作挑戰既有教會權力、並重塑市政治理結構的工具。在許多地方,宗教改革不僅是神學上的轉變,更是一場“去修道院化”的土地和財富再分配,以及建立一套更貼近市民道德觀的公共慈善體係的過程。城市中的宗教派係鬥爭,往往是底層民眾對經濟不平發起挑戰的隱蔽錶達。 第九章:城市中的“非正式經濟”與社會控製 除瞭光鮮的行會和銀行傢,城市中還存在龐大的非正式經濟群體——季節工人、幫傭、貧民。本章關注城市當局如何管理和規訓這部分人口。從濟貧院(Poor Relief)的建立,到對乞討和流浪的法律懲罰,反映瞭早期現代城市在追求效率和秩序之間所做的痛苦平衡。對這些邊緣群體的管理,實質上定義瞭“理想市民”的輪廓。 結論:城市遺産與現代性的萌芽 本書總結道,早期現代歐洲的城市並非通往現代民族國傢的簡單橋梁,它們本身就是一種獨特的、復雜的政治和社會形態。它們通過製度化的衝突、商業契約的創新以及對市民身份的精細定義,預先設定瞭現代政治經濟學的基本議題:自治與中央權威的張力、市場自由與社會公平的平衡、以及個體身份的法律界定。 城市生活中的這些“試錯”與“創新”,為後世政治理論傢和經濟思想傢提供瞭最鮮活的實踐樣本。 --- (本書旨在為曆史學、政治學和經濟史研究者提供一個深入理解早期歐洲城市社會結構和製度演變的綜閤性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