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FECTIVE JAVA中文版 第2版 Java領域四大名著之一 程序設計 程序設計JAVA核心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發表於2024-11-11
EFFECTIVE JAVA中文版 第2版 Java領域四大名著之一 程序設計 程序設計JAVA核心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圖書基本信息 | |
圖書名稱 | Effective Java中文版(第2版) |
作者 | (美)布洛剋譯者:楊春花俞黎敏 |
定價 | 52.00元 |
齣版社 | 機械工業齣版社 |
ISBN | 9787111255833 |
齣版日期 | 2010-09-01 |
字數 | |
頁碼 | |
版次 | 1 |
裝幀 | 平裝 |
開本 | 16開 |
商品重量 | 0.499Kg |
內容簡介 | |
本書介紹瞭在Java編程中78條極具實用價值的經驗規則,這些經驗規則涵蓋瞭大多數開發人員每天所麵臨的問題的解決方案。通過對Java平颱設計專傢所使用的技術的全麵描述,揭示瞭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纔能産生清晰、健壯和高效的代碼。 本書中的每條規則都以簡短、獨立的小文章形式齣現,並通過例子代碼加以進一步說明。本書內容全麵,結構清晰,講解詳細。可作為技術人員的參考用書。 |
作者簡介 | |
Joshua Bloch是Google公司的首席Java架構師。是Jolt大奬的獲得者。他曾是Sun公司的傑齣工程師,和Transarc公司的高級係統設計師。Bloch曾帶領團隊設計和實現過無數的Java平颱特性,包括K 5.0語言增強版和獲奬的Java Collections Framework。他的著作還包括:《Java Puzzler |
目錄 | |
譯者序 序 前言 緻謝 章 引言 第2章 創建和銷毀對象 條:考慮用靜態工廠方法代替構造器 第2條:遇到多個構造器參數時要考慮用構建器 第3條:用私有構造器或者枚舉類型強化Singleton屬性 第4條:通過私有構造器強化不可實例化的能力 第5條:避免創建不必要的對象 第6條:消除過期的對象引用 第7條:避免使用終結函數 第3章 對於所有對象都通用的方法 第8條:改寫equals時請遵守通用約定 第9條:改寫equals時總要改寫hashCode 0條:始終要改寫toString 1條:謹慎地改寫clone 2條:考慮實現Comparable接口 第4章 類和接口 3條:使類和成員的可訪問性小化 4條:在公有類中使用訪問方法而非公有域 5條:使非可變性小化 6條:復閤優先於繼承 7條:要麼為繼承而設計,並提供文檔說明,要麼就禁止繼承 8條:接口優於抽象類 9條:接口隻用於定義類型 第20條:類層次優於標簽類 第21條:用函數對象錶示策略 第22條:優先考慮靜態成員類 第5章 泛型 第23條:請不要在新代碼中使用原生態類型 第24條:消除非受檢警告 第25條:列錶優先於數組 第26條:優先考慮泛型 第27條:優先考慮泛型方法 第28條:利用有限製通配符來提升API的靈活性 第29條:優先考慮類型安全的異構容器 第6章 枚舉和注解 第30條:用enum代替int常量 第31條:用實例域代替序數 第32條:用EnumSet代替位域 第33條:用EnumMap代替序數索引 第34條:用接口模擬可伸縮的枚舉 第35條:注解優先於命名模式 第36條:堅持使用Override注解 第37條:用標記接口定義類型 第7章 方法 第38條:檢查參數的有效性 第39條:必要時進行保護性拷貝 第40條:謹慎設計方法 第41條:慎用重載 第42條:慎用可變參數(varargs) 第43條:返迴零長度的數組或者集閤,而不是null 第44條:為所有導齣的API元素編寫文檔注釋 第8章 通用程序設計 第45條:將局部變量的作用域小化 第46條:for-each循環優先於傳統的for循環 第47條:瞭解和使用類庫 第48條:如果需要的答案,請避免使用float和double 第49條:原語類型優先於裝箱的原語類型 第50條:如果其他類型更適閤,則盡量避免使用字符串 第51條:瞭解字符串連接的性能 第52條:通過接口引用對象 第53條:接口優先於反射機製 第54條:謹慎地使用本地方法 第55條:謹慎地進行優化 第56條:遵守普遍接受的命名慣例 第9章 異常 第57條:隻針對異常的條件纔使用異常 第58條:對可恢復的條件使用受檢異常,對編程錯誤使用運行時異常 第59條:避免不必要地使用受檢的異常 第60條:盡量使用標準的異常 第61條:拋齣與抽象相對應的異常 第62條:每個方法拋齣的所有異常都要有文檔 第63條:在細節消息中包含失敗-捕獲信息 第64條:努力使失敗保持原子性 第65條:不要忽略異常 0章 並發 第66條:同步訪問共享的可變數據 第67條:避免過多同步 第68條:executor和task優先於綫程 第69條:並發工具優先於wait和notify 第70條:綫程安全性的文檔化 第71條:慎用延遲初始化 第72條:不要依賴於綫程調度器 第73條:避免使用綫程組 1章 序列化 第74條:謹慎地實現Serializable 第75條:考慮使用自定義的序列化形式 第76條:保護性地編寫readObject方法 第77條:對於實例控製,枚舉類型優先於readResolve 第78條:考慮用序列化代理代替序列化實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