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奥威尔(1903—1950),原名埃里克·亚瑟·布莱尔。英国伟大的人道主义作家、新闻记者和社会评论家,著名的英语文体家,以小说《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闻名于世。
奥威尔出生于印度孟加拉,父亲是英帝国在印度的小文职官员。奥威尔在贫穷而又自视高人一等的家庭环境中长大。返回英国后,于1917年获奖学金入伊顿公学读书,成绩优异,并在学校刊物上发表其最初的文章。1922年到缅甸,在印度皇家警察驻缅甸部队服役,由于意识到英帝国的统治违反缅甸人民的意愿,感到内疚,于1927年离开缅甸,一年后辞职。后以这段经历为素材,写成小说《缅甸岁月》(1934)和自传体散文《猎象记》及《绞刑》。
1944年写成讽刺苏联革命的政治寓言小说《动物农场》,次年出版后头一次使奥威尔名利双收。
1949年出版政治讽喻小说,也是他最后的作品《一九八四》。
《1984》是一部极具预言性质的政治讽喻小说,描绘了一个令人感到窒息和恐惧的泯灭人性的极权主义社会。在这个被称为“大洋国”的极权主义社会里,“你说的每一句话,发出的每一个声响都会被监听;只要有一点光线,你的一举一动都会被监视”,人性被扼杀,自由被剥夺,思想被钳制,而历史每时每刻也在被伪造。那里的人类生存状态,永远警示着人们不要走进这黑暗的悲剧。
##借用主人公温斯顿的口:最好的书,就是把你已经知道的东西告诉你的书。 本书描写了一个初见拥有自己独立思考能力的人,被纠出,被改造的整个过程。这一过称也让我明白为什么文革中有那么多匪夷所思的现象,为什么苏联“大肃反”中有那么多政治犯主动申请枪毙。这个过程是...
评分 评分 评分##高潮部分在于那本书
评分 评分 评分##过于真实
评分##“在繁茂的栗树下,我出卖了你,你出卖了我”。也许很少有人把《1984》当做一部爱情悲剧来看,但读完对温斯顿和茱莉亚的“爱情”印象极深。他们的“爱情”就是对“老大哥”及党的反抗武器,被“101号房间”里所发生的一切摧毁以后,我想大洋国就在也不存“爱情”这回事了,大家都变成了统治下的“机器人”。没有感情的世界太痛苦了,感受不到痛苦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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