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穆勒(1806-1873)
英國哲學傢、經濟學傢,19世紀影響力巨大的古典自由主義哲學代錶
因他對個人自由的熱情辯護,並以清晰的邏輯對自由主義理論的傑齣闡釋,被譽為“自由主義之聖”。
主要著作有《論自由》《政治經濟學原理》《代議製政府》《功利主義》等。
本文的目標,就在於彰顯一條極其簡單的原則;
無論個人還是集體,人類隻有齣於自衛這一目的,纔能去乾涉他人的行動自由。違背文明社會中任何一個人的意誌,並且正當地對此人行使權力的唯一目的,也隻能是為瞭阻止他危害他人。
任何一個人唯一應對社會負責的,就是涉及他人的那一部分行為。
對於隻涉及自身的那一部分,個人依法具有絕對的自主權。 對於自己,對於自己的身心這兩個方麵,個人都具有獨立的支配權。
##讀約翰·密爾《論自由》 一說到自由,很多人的腦中立馬就會閃齣諸如“自由散漫”、“自由化”進而是貌似專屬於屬於某個階級的詞匯——“資産階級自由化”。並且毫無緣由地將它們與自由等同起來。好像自由跟鴉片一樣,是西方資産階級兜售給中國的洪水猛獸,一旦移植到中國來...
評分 評分##“世間有許多的人,都把他們厭惡的行為看成對自己的一種傷害、當成對他們自身情操的侮辱,因而對之深惡痛絕……”自由與多元化之重要。
評分##字字箴言。enlightening
評分 評分 評分 評分##我們永遠需要這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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