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亭序 又名《蘭亭宴集序》、《蘭亭集序》、《臨河序》、《禊序》、《禊貼》。行書法帖。東晉穆帝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三日,王羲之與謝安、孫綽等四十一人,在山陰(今浙江紹興)藍亭“修禊”,會上各人做詩,王羲之為他們的詩寫的序文手稿。序中記敘蘭亭周圍山水之美和聚會的歡樂之情,抒發作者好景不長,生死無常的感慨。法帖相傳之本,共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章法、結構、筆法都很完美,是他三十三歲時的得意之作。後人評道“右軍字體,古法一變。其雄秀之氣,齣於天然,故古今以為師法”。因此,曆代書傢都推《蘭亭》為“行書第一”。唐時為太宗所得,推為王書代錶,曾命趙模等鈎摹數本,分賜親貴近臣。可惜被唐太宗作為殉葬品,埋入昭陵,從此真跡永絕於世。存世唐摹墨跡以“神龍本”為最著,唐太宗時馮承素號金印,故稱為《蘭亭神龍本》,此本摹寫精細,筆法、墨氣、行款、神韻,都得以體現,公認為是最好的摹本;石刻首推“定武本”。經郭沫若考證,以為相傳的《蘭亭序》後半文字,興感無端,與王羲之思想無相同之處,書體亦和近年齣土的東晉王氏墓誌不類,疑為隋唐人所僞托。但也有不同意其說者。《蘭亭序》錶現瞭王羲之書法藝術的最高境界。作者的氣度、鳳神、襟懷、情愫,在這件作品中得到瞭充分錶現。古人稱王羲之的行草如“清風齣袖,明月入懷”,堪稱絕妙的比喻。
評分第五節 書法史學中的流派形態
評分第四節 書法作為符號
評分第五節 書法學研究的方法論
評分第二章 書法哲學
評分第一節 書法傢:心理學研究的物質前提
評分這部書的編輯者都是當今的大傢
評分第五節 書法臨摹與學習心理
評分說書法史這個本體是有序的,可能在許多人看來是有問題的——曆史中有著太多的偶然遠不是人們事先設想好的簡單模式或簡單因果關係,因此,曆史本來應該是無序的。但書法史既然構成一個清晰本體,必然會明確地界定齣它自身的發展需求與發展方嚮,因此立足於本體,它本來就應該是有序的——之所以有許多非書法的“創新”無法為書法史所接受,之所以有許多嘗試要經過書法史的苛刻嚴峻的篩選,這接受與篩選,錶明它當然是有序的,在理論上是有邏輯要求的。至於它在具體的時空關係中,與主體(書法傢)、客體(環境)構成一種什麼樣的互動關係,而主體、客體的介入又在何種程度上打破書法史本體的有序,使書法史在錶麵上看來似乎陷入瞭“無序”,這當然也是有相當先例的。但即使是進入這種“無序”狀態,也還有書法史學傢們對它進行周密的分析,區分因為何一種主導因素而導緻既有秩序的暫時中斷,則它在本質上也必然是“可解釋”——它也仍然是“有序”的。如果我們無法解釋它,那是因為我們的解釋、分析的能力不夠,而不是因為它不可解釋。一旦我們有銳利的史觀的思想武器,我們就有能力把過去的無序(不可解釋)變為今天的有序,變為能夠進行邏輯解釋。從中正可看齣“本體史觀”——“史學”作為方法論的重要意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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