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評分商務印書館與法律著作的齣版有著非常深的淵源,學界對此盡人皆知。民國時期的法律著作和教材,除少量為上海法學編譯社、上海大東書局等齣版之外,絕大多數是由商務印書館齣版的。尤其是一些經典法律作品,如《法律進化論》、《英憲精義》、《公法與私法》、《法律發達史》、《憲法學原理》、《歐陸法律發達史》、《民法與社會主義》等,幾乎無一例外地皆由商務印書館齣版。
評分正文
評分首先我想簡單講一講訴訟形式,尤其是那些有關保護土地的占有和所有權的訴訟形式。我意識到,也許有人會反對說,訴訟程序並不是學術討論的好主題,實體法應該是第一位的,其次纔是程序法、訴訟法。實體法也許能在大學裏學到,訴訟程序法則必須在律師公會學習。至於已經過時的訴訟程序,瞭解它並不能給人帶來什麼好處,對初學者而言,更是如此。我不能同意這樣的觀點。一段時間以前,我曾想簡單講講關於財産占有的問題,盡管我們的法律在現代經過許多改進,但它至今依然是不動産法的核心概念;但是我發現,如果我不能設想大傢已經瞭解訴訟形式的話,隻簡單講講關於財産占有的問題是不可能的。
評分感謝京東的郭麗彬師傅,雨剛小瞭一點,他就上門送貨瞭,中途電動車進水瞭,他大概是慢慢踩過來的,身上都是雨。很辛苦。這一批共五箱書,他分兩趟纔搬上樓的。書嘛,大多是經典書,各位網友自行判斷就好。 6月23日水淹北京後。
評分讀瞭這本書之後,我發現作者在做班主任工作的時候也有很多的無奈,她曾經這樣說過:“‘隻有不會教的老師,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在我看來,這句話和‘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産’是一路的。如果是教師之外的人這樣說的,那他就是在惡意地欺負人,把教師往絕路上逼;如果教師自己這樣說,那他不是幼稚就是自大狂,遲早要碰個頭破血流。我曾經屬於後一類。那時,我處於極度危險的境地。”看薛老師這些話,你能覺得這是一個真實的老師,她說的話就象是鄰居嘮傢常那樣真誠自然。對於書中她大膽、直率的言辭,我很欽佩,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膽識、思維的。她能把一件看似簡單慣常的事情剖析提頭頭是道,透過瞭錶象看到瞭它的內在根源。她有勇氣把一些不同與大傢都說的話寫在紙上,讓彆人看,雖然多數人心理或許也如她所想。但憑這一點兒,就讓人佩服至極。比如,她對“老師象蠟燭、春蠶”,“沒有教不好的學生,隻有教不好的老師”這些話的評析,一針見血,道齣瞭我們老師的共同心聲。之所以造就瞭她感說真話,敢於抵製一切不利於學生成長和進步的製度。因為薛老師的人生信念就是:缺乏真誠、理性和趣味的日子是不值得過的。教育教學中有瞭平衡愉悅的心態,正確的定位和良好的策略,纔能在飽滿熱情中,在正確策略中扶植學生嚮上?
評分《普通法的訴訟形式》是英國法律史學傢梅特蘭的名著,是其擔任唐寜講座教授時所用的講稿,被譽為瞭解英國普通法的“金鑰匙”。該書共七章,可分為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梅特蘭開宗明義地指齣,“雖然我們已經埋葬瞭訴訟形式,但它仍從墳墓中統治著我們。”為瞭解釋訴訟形式核心地位的確立,梅特蘭專門分析瞭中世紀英格蘭的司法係統及其各自的審判特點:第二部分是該書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從第三章到第六章,共四章。從1066年諾曼徵服到1833年,訴訟形式經曆瞭興起、發達和衰落的發展曆程。梅特蘭將這一曆程分為五個階段,並詳細分析瞭占有之訴、契約之訴、直接侵害之訴和間接侵害之訴等各階段具有代錶性的訴訟形式及其曆史演變。梅特蘭認為英國法自身的嚴密性在其抵禦外來法律製度的影響時發揮瞭巨大作用。第三部分即第七章,梅特蘭重點評述瞭對於訴訟形式的幾種分類方法,他警告學人在對訴訟形式進行分類時必須注意具體的曆史晤境。
評分這本書很好,推薦大傢購買。
評分書的版式有點奇怪噢,不過書絕對是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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