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封面设计非常吸引眼球,深蓝色的底色配上烫金的标题,显得庄重而又专业,立刻就引起了我对它的兴趣。我一直对法律理论和历史都颇有研究,尤其是在英美法系的发展脉络中,普通法所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这本书的书名,"普通法的诉讼形式",直击了我一直以来想要深入了解的核心问题。诉讼形式,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堆砌,更是一个时代的思维方式、社会结构和权力关系的缩影。我尤其好奇它将如何阐述从早期的衡平法和教会法中分离出来,并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不断演进的那些经典的诉讼模式。想象一下,从庄园法庭到皇家法院,那些古老的诉讼程序是如何一步步被确立、被修正,又如何影响了后来大陆法系的制定法。这本书似乎为我打开了一扇探索历史深处的窗户,让我得以窥探那些构成现代法律基石的古老智慧。我期待着书中能够展现那些曾经在法庭上回响的辩词,那些曾经影响了无数人命运的判决,以及那些在历史长河中沉淀下来的法律原则。希望这本书能够不仅仅是理论的梳理,更能带有历史的温度,让我在阅读中感受到普通法生生不息的生命力。
评分我被这本书的书名深深吸引了。作为一个业余的历史爱好者,我对法律体系的演变尤其感兴趣,而普通法,作为英美法系的基石,其发展历程总是充满了戏剧性和智慧。书名中的“诉讼形式”四个字,让我联想到那些古老而又精巧的法律程序,它们不仅仅是解决纠纷的工具,更是特定历史时期社会结构、权力关系和价值观念的反映。我很好奇,书中会如何深入剖析这些诉讼形式的起源、发展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它是否会带领我们回顾那些塑造了普通法的重要历史事件和人物?又是否会探讨,在不同历史时期,诉讼形式是如何随着社会变迁而不断调整和完善的?我期待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新颖的视角,让我能够更深入地理解普通法的精髓,并感受到它在历史长河中生生不息的生命力。
评分这本书的书名“普通法的诉讼形式”一下子就击中了我的好奇心。我一直对法律的宏观发展和历史演变很感兴趣,尤其是在对比研究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时,普通法的独特之处总是让我觉得神秘而又迷人。诉讼形式,在我看来,是最能反映一个法律体系的“活”的生命力的部分。它不单单是程序,更是一种思维模式,一种解决冲突的智慧。我特别想知道,这本书会如何去描绘那些历史悠久的诉讼模式,比如是如何处理财产纠纷、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又是如何在权力制衡的背景下,通过诉讼来保障个人权利的。书中的论述,是否会涉及到那些著名的法律先贤,以及他们如何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思考,为普通法的诉讼体系奠定基础?我希望它不仅仅是理论的陈述,更能带有历史的温度,让我感受到那些古老的智慧是如何穿越时空,至今仍然影响着我们的法律世界。
评分初翻开这本书,扑面而来的就是一股严谨而深厚的学术气息。虽然我本身并非法律科班出身,但作为一个对西方历史文化有着浓厚兴趣的读者,我对普通法的概念早已耳熟能详。它在西方社会发展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其独特的“判例法”体系,一直让我着迷。而“诉讼形式”这个概念,在我看来,更是普通法最为鲜活的体现。我想象着,这本书会如同解剖学家的手术刀一般,细致入微地剖析那些古老而又精妙的诉讼程序,比如早期的“ writs”(令状)制度,以及在这些程序背后所蕴含的逻辑和哲学。我特别想知道,书中是如何去处理那些在普通法发展早期,可能存在的不同地域、不同阶层之间的诉讼差异的?它们是如何被统一,又是在怎样的社会变革推动下,逐渐演化出更具普适性的诉讼规则的?我期待书中能够通过详实的案例和考据,生动地展现这一过程,让我这位普通读者也能领略到法律的魅力,以及它如何与社会现实紧密相连,不断适应和发展。
评分这本《普通法的诉讼形式》的书名,瞬间勾起了我对于法律历史与演变的好奇心。我一直对英美法系及其独特的判例法体系抱有浓厚的兴趣,而“诉讼形式”这个词,在我看来,正是普通法体系中最具生命力和实践性的体现。我非常期待书中能够详细阐述,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普通法是如何从零散的习惯法和皇家法令中,逐渐演化出清晰、系统的诉讼程序的。我想知道,书中会如何描绘那些早期的诉讼模式,例如“原告起诉”的理念是如何确立的,又比如,不同的诉讼类型(如侵权、违约、财产等)是如何被区分和处理的。我更想了解,这些诉讼形式背后所蕴含的哲学思想和司法理念是什么?它们又是如何随着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发展而不断革新的?希望这本书能够为我揭示普通法诉讼体系的深层逻辑,让我对法律的演进有一个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
评分梅特兰,原作者梅特兰(Frednck william Maitland,1850—1906),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法律史学家之一。其一生虽然短暂,但贡献卓越,著述丰厚。他不仅与彼洛克等人一起筹建了塞尔登协会,还整理了以《年鉴》为代表的一大批英国法律史史料,并出版了多部法律史学方面的论著。梅特兰的著作,旁征博引、文采飞扬、论述精辟。在其代表作中,《爱德华一世前的英国法律史》直到现在仍被奉为英国法律史的经典,而这部《普通法的诉讼形式》则是其流传最广的小作品。
评分在当前国内已出版多种法学“文库”的情况下,如何体现商务版“法学文库”的特色?我不禁想起程树德在《九朝律考》中所引明末清初大儒顾炎武(1613-1682)的一句名言。顾氏曾将著书之价值界定在:“古人所未及就,后世所不可无者。”并以此为宗旨,终于创作了一代名著《日知录》。
评分正文
评分书的内容是非常不错的,可惜后面有20来页有明显的折痕!本打算换的,懒得麻烦。
评分第一讲
评分商务印书馆与法律著作的出版有着非常深的渊源,学界对此尽人皆知。民国时期的法律著作和教材,除少量为上海法学编译社、上海大东书局等出版之外,绝大多数是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尤其是一些经典法律作品,如《法律进化论》、《英宪精义》、《公法与私法》、《法律发达史》、《宪法学原理》、《欧陆法律发达史》、《民法与社会主义》等,几乎无一例外地皆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评分第一讲
评分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发现作者在做班主任工作的时候也有很多的无奈,她曾经这样说过:“‘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在我看来,这句话和‘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是一路的。如果是教师之外的人这样说的,那他就是在恶意地欺负人,把教师往绝路上逼;如果教师自己这样说,那他不是幼稚就是自大狂,迟早要碰个头破血流。我曾经属于后一类。那时,我处于极度危险的境地。”看薛老师这些话,你能觉得这是一个真实的老师,她说的话就象是邻居唠家常那样真诚自然。对于书中她大胆、直率的言辞,我很钦佩,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胆识、思维的。她能把一件看似简单惯常的事情剖析提头头是道,透过了表象看到了它的内在根源。她有勇气把一些不同与大家都说的话写在纸上,让别人看,虽然多数人心理或许也如她所想。但凭这一点儿,就让人佩服至极。比如,她对“老师象蜡烛、春蚕”,“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不好的老师”这些话的评析,一针见血,道出了我们老师的共同心声。之所以造就了她感说真话,敢于抵制一切不利于学生成长和进步的制度。因为薛老师的人生信念就是:缺乏真诚、理性和趣味的日子是不值得过的。教育教学中有了平衡愉悦的心态,正确的定位和良好的策略,才能在饱满热情中,在正确策略中扶植学生向上?
评分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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