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本書對律師職業道德作齣瞭係統性的闡述。我們的觀點是,律師職業道德源於權利法案及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立足於這個角度,我們分析瞭律師道德的基本問題,尤其是ABA規範原則和規範標準。另外,我們也討論瞭有關律師職業道德的與我們相異的觀點,解釋瞭為何我們認為這些觀點不正確。
尤其要注意的是,本書對於目前持續高熱不退的有關律師角色的悖論采取瞭獨特的視角加以討論。希望我們的觀點能使您信服,即使不能令您信服,也能使您從這番闡釋中獲益匪淺,因為我們的闡釋會激發您對我們觀點的質疑,並為此尋求支持依據。達到對法律
內容簡介
本書利用豐富翔實的文獻資料、生動鮮活的案例,嚮讀者描繪瞭一幅關於美國律師職業道德的全景圖。在這裏,職業道德絕非空洞的口號和枯燥的說教,因為它在司法實踐中早已發展為有血有肉的具體製度與規則,具有很高的可操作性。美國律師職業道德植根於美國的司理與文化的土壤中,必然帶著美國司法理念的深刻烙印,其發展脈絡亦是美國司法製度與規則發展軌跡的縮影。通過閱讀本書,不僅可以熟悉美國執業律師應遵守的職業道德規則,同時也能對美國的整體司法理念和製度有一定瞭解,達到“窺一斑而知全豹”的目的。
作者簡介
濛羅·H.弗裏德曼,哈佛大學文學學士、法學學士和法學碩士,現任Hofstra大學法學院教授,開設的主要課程有《閤同法》、《律師職業道德》和《閤同和侵權的研討》等。Freedman教授被《哈佛法律評論》形容為“律師的律師”,被《紐約時報》譽為“法律職業道德領域的先鋒”,其著作是全美大部分法學院的必讀書目,同時在中國、日本、加拿大、英國、波蘭、印度等國齣版。他入選瞭《全美名人錄》、《美國法律名人錄》和《世界名人錄》。
阿貝·史密斯,耶魯大學文學學士、紐約大學法學博士,現任Georgetown大學法學院教授。
譯者簡介
王衛東,德恒律師事務所閤夥人,北京大學經濟研究中心國際MBA項目兼職教授;擁有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法學碩士學位和楊百翰大學比較法碩士學位,並曾先後在密執安人學法學院和北京大學法學院任訪問學者;擁有美國紐約州律師資格,曾就職於全球最大的律師事務所之一Sidley Austin(盛德)芝加哥總部;著有《兼並美國》一書。
目錄
第一章 理解律師職業道德規範
第一節 引言
第二節 自我管理
第三節 全美律師協會的道德規範
第四節 律師道德規範法典的立法目的
第五節 律師的道德規範與當事人的權利
第六節 律師充當“法院官員”
第七節 道德價值與倫理選擇
第二章 對抗製
第一節 引言
第二節 針對對抗製的批評
第三節 對抗製和個人尊嚴
第四節 對抗製和個人權利
第五節 戰爭的錯誤比喻
第六節 民事訴訟中的對抗製
第七節 民事審判與憲法
第八節 陪審團構成對抗製的一部分
第九節 對抗製的研究
第十節 發現真相的效率
第十一節 對非訴製度的不恰當類推
第十二節 糾問製下調查事實真相的一個範例
第十三節 個體化決策對抗官僚作風
第十四節 受到公正對待的感覺
第十五節 社會經濟的不公平問題
第十六節 結論
第三章 律師的操守和當事人的自治權
第一節 引言
第二節 律師:道德的主人
第三節 角色區彆和道德
第四節 當事人的自主權
第五節 律師的自主權和律師的道德責任
第六節 道德谘詢上的義務
第七節 目的和方式
第八節 對律師-當事人模式中自主權的一個總結
第九節 《責任準則》對律師和當事人作決定的規定
第十節 《示範規則》之下的律師與當事人的決定權
第四章 熱忱代理:普遍的道德規範
第一節 引言
第二節 選擇當事人時的道德責任
第三節 道德因素中的一種:生活所需
第四節 熱忱代理有無道德限製
第五節 道德規範下的熱忱代理
第六節 法庭中的熱忱代理
第七節 律師的言論——對法官的批評
第八節 無理的辯論
第九節 律師的言論——審判公開
第十節 同其他代理人的當事人進行交流
第十一節 熱忱代理是否為違反其他道德規範提供瞭正當的理由?
第十二節 文明/禮貌/專業化運動
第五章 律師和當事人之間的信賴關係及保密
第一節 引言
第二節 律師和當事人之間信賴關係所帶來的利益
第三節 關於為當事人保密的傳統規定
第四節 《責任準則》規定下的當事人秘密
第五節 對於保密的攻擊
第六節 保密是否需要再思考?
第七節 《示範規則》規定的保密
第八節 MR1.6的評論中關於保密的“隱含的例外”
第九節 《全美律師協會正式意見》366中令人驚訝的例外
第十節 涉及當事人對 第三人欺詐的MR1.6條2003年修正案
第十一節 全美律師協會對於保密義務的前後不一的例外
第十二節 全美律師協會的職業道德準則
第十三節 你自己的職業道德準則
第六章 僞證麵前的三難處境
第一節 故意忽視模式
第二節 三難選擇
第三節 關注首次會見
第四節 一個相關案件
第五節 以退齣來解決
第六節 陳述事實作證——7.7解決方案
第七節 明知同時不知——Roycohn解決方案
第八節 鞏固傳統的律師一當事人模式
第九節 立足於個人道德的反對
第十節 反對教唆型僞證
第十一節 底綫的反駁——非當事人證人
第十二節 《責任準則》下的三難境地
第十三節 未來犯罪意圖例外
第十四節 《全美律師協會正式意見87-353》和《責任準則》
第十五節 在《示範規則》下的三難選擇
第十六節 Nixv.Whiteside案,當事人僞證與憲法
第十七節 當事人的與自證其罪相對抗的特權
第十八節 自證其罪與預期犯罪的例外
第十九節 通過作僞證放棄 第五修正案下的特權
第二十節 Nixv.Whiteside以及“知道”的問題
第二十一節 Nixv.Whiteside案以及MR3.3遭遇RoyCohn案
第二十二節 Hazard改變立場
第二十三節 Frankel改變立場
第七章 忠告當事人和準備證人
第一節 引言
第二節 《示範規則》的適用
第三節 律師的主動性和犯罪的嚴重性
第四節 僞造證據
第五節 通過證人重現過去的事實
第六節 迴憶的心理
第七節 迴憶的心理過程和訓練的道德問題
第八節 對謀殺案“講授”的剖析
第九節 破裂的婚約
第十節 工人的補償案
第十一節 總結
第八章 以交叉詢問質疑誠實的證人
第一節 引言
第二節 交叉詢問強奸案受害人
第三節 絕對而永恒規則的道德品性
第四節 伊曼努爾?康德,凶手及其受害人
第五節 製度功利主義
第六節 普及規則
第七節 《責任準則》
第八節 《示範規則》
第九節 結論
第九章 公正的法官
第一節 引言
第二節 大法官Rehnquist和Lairdv.Tatum案
第三節 全美律師協會的《法官行為規範》
第四節 正當程序條款和法官迴避
第五節 《聯邦法官迴避條例》
第六節 什麼是一個理性的人“可能”、“可以”和“將”做的
第七節 錶麵規則在實踐中的優勢
第八節 Republican Party of Minnesota v.white案的潛在影響
第九節 迴避的默示例外
第十節 法官Scalia拒絕在Cheney案中迴避
第十一節 結論
第十章 利益衝突:預防和形式的職業道德要求
第一節 引言
第二節 律師與當事人之間的利益衝突界說
第十一章 公訴人的道德規範
第十二章 對客戶的吸引:追逐救護車的職業責任
索引
譯後記
精彩書摘
第二章 對抗製
第十三節 個體化決策對抗官僚作風
除瞭發現真相的效果,還有更多關於對抗製——糾問製的爭議。還有對官方權力和個人權利基本態度的根本區彆。保守的政治哲學傢Ernst vanden Haag把美國民主的妙處描述為“政府權力因為體製化的互不信任而受到製約和平衡”。他同樣觀察到“我們的對抗製的基礎之一……是對官僚體製和嚴格控製下的決策體製的不信任”。也就是說,對抗製不僅反映瞭對個人的尊重,同時反映瞭對官僚機構的更少的崇拜。
用一個網球比賽的逸聞來闡述這個觀點。在1937年溫布爾登錦標賽上,美國冠軍Don Budge在半決賽中贏得瞭關鍵的破發點,因為裁判認為他的對手的球齣界瞭,但是Budge知道,其實那個球在界內。Budge因此在下一次發球時故意犯錯來歸還那一分。在Budge贏瞭比賽之後,即將在決賽中與他交手的德國球星Baron Gottfrled von Gramm走上前來。令Budge驚訝的是,von Gramm批評Budge進行瞭不符閤運動員精神的行為,yon Gratom解釋道,對運動員來說,忍受一次不公平的裁判比公開曝光裁判員造成不公正的錯誤命令而使其難堪更可取。正如這個逸聞暗示的,政治的、社會的、人道主義的價值都錶達在美國傾嚮的體係中。在這個體係中相對有更多的對訴訟個體的尊重,更少的對官僚化的決策者的崇拜。
我們的已經憲法化的對抗製控製職業法官的官僚趨勢的一個途徑是通過陪審團來審判。正如前麵所討論的,陪審團體係有很多重要的功能——防止政府壓迫;反對順從的、有偏見的或者古怪的法官;使法律變得平等和民主;為熟悉的事實模型引入新鮮的觀點;以及通過直接民主來統治。
前言/序言
本書對律師道德作齣瞭係統性的闡述。我們的觀點是律師道德源自於《權利法案》及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這是關於律師在以客戶為中心的對抗製係統中所扮演角色的傳統觀點,也是與大部分執業者所持有的道德標準相一緻的。
立足於這個角度,我們分析瞭律師道德的基本問題,尤其是全美律師協會(ABA)規範原則和規範標準。另外,我們也討論瞭有關律師道德的與我們相異的觀點,解釋瞭為何我們認為這些觀點不正確。
學生們尤其要注意的是,本書對於目前持續高熱不退的有關律師角色的悖論采取瞭獨特的視角加以討論。希望我們的觀點能使您信服,即使不能令您信服,也能使您從這番闡釋中獲益匪淺,因為我們的闡釋會激發您對我們觀點的質疑,並為此尋求支持依據。達到對法律規則真正理解的最佳途徑是用您自己的道德標準及理性判斷去驗證它們。
若您依此而行,那這本書可謂是成功的,無論您最終“是否”同意本書的觀點,其意義更在於您形成自己的觀點。
律師職業道德的底綫(第3版) epub pdf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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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人說:“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說粗淺一點,人是能讀書著書的動物。故讀書是劃分人與禽獸的界限,也是劃分文明人與野蠻人的界限。讀現代的書就是與同時代的人作精神上的溝通交談,讀古人的書可以承受古聖先賢的精神遺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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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瞭這個故事,不知諸位是否發現瞭點什麼。我初讀時感覺有點古怪,但並沒有意識到什麼古怪,更沒有發現什麼。後來又讀瞭六七項記載,都是關於劉瑾如何索賄,不如願就變著法收拾人傢的故事,讀著讀著,忽然就明白瞭,原來劉瑾嚮我們展示瞭一條資源分配規則。與潛流的比喻對應,我為這條規則想瞭個名字,叫“抽水機規則”,換一個比喻也可以叫“捕魚規則”。或者,索性就叫“橫(第四聲)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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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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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級彆,給事中不過“從七品”,還不如七品知縣的官大。按照實際的地位和權力,六科給事中在皇帝身邊負責監察中央六部和天下諸司,各部各地的大員們也不敢不敬畏三分。即使碰到皇帝本人的錯誤指示,隻要不閤聖人之教、祖宗之法,給事中在名義上也有權“封駁”,頂迴去不準下發。科道之官是官場上的鷹,是最高層級的食肉動物,,是以各級官員的身傢性命為食的動物。在科道任職,成為六科給事中或十三道禦史的一員,乃是明朝讀書人的仕宦美夢,一個美夢成真的人何必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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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讀書,可以讓你增加一些知識。可以讓你感到仿佛渾身充滿瞭力量,這種力量可以激勵著你不斷地前進,不斷地成長。從書中,往往可以發現自己身上的不足之處,使你不斷地改正錯誤,擺正自己前進的方嚮。所以,書也是我們的良師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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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級彆,給事中不過“從七品”,還不如七品知縣的官大。按照實際的地位和權力,六科給事中在皇帝身邊負責監察中央六部和天下諸司,各部各地的大員們也不敢不敬畏三分。即使碰到皇帝本人的錯誤指示,隻要不閤聖人之教、祖宗之法,給事中在名義上也有權“封駁”,頂迴去不準下發。科道之官是官場上的鷹,是最高層級的食肉動物,,是以各級官員的身傢性命為食的動物。在科道任職,成為六科給事中或十三道禦史的一員,乃是明朝讀書人的仕宦美夢,一個美夢成真的人何必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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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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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先生說過:“知識就是力量”。在這個知識競爭激烈的時代,知識的卓越能讓人睿智,讀書能改變命運. 讀書能陶冶情操、認識自然、認識社會,從而改造自然,改造社會。所以,我們要多讀書,讀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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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初年,劉瑾當政期間,兵科給事中周鑰奉命去淮安查勘,在返京的船上自刎身亡。那一刀下手很重,身邊人搶救時,周先生已不能言。從者拿來紙筆,周鑰寫下“趙知府誤我”幾個字後便死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