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自由是美利堅民族的天性,為瞭自由,美利堅民族的先輩曆經韆難萬險,從歐洲來到瞭北美;為瞭自由,美國人發動瞭獨立戰爭,推翻瞭英國的殖民統治;為瞭自由,建國後的美國人把孟德斯鳩的分權與製衡學說在美國變成瞭現實,以分權和製衡的政治製度來捍衛自由,防止腐敗;也是為瞭自由,1791年,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規定:“國會不應通過任何……限製言論或新聞自由的法律”。1925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吉特洛訴紐約州案的裁決中,又把第一條修正案對言論齣版自由的保障適用於各州。憲法是國傢的根本大法,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的規定,為美國的新聞自由奠定瞭最堅實的法律保障。傑斐遜總統是個新聞自由的堅定擁護者。他說:若要我選擇是要一個沒有報紙的政府,還是沒有政府的報紙,我會毫不遲疑地選擇後者。[3](P32)在當代美國,經過數百年民主製度的培育,新聞自由的信念已經深入人心。阿特休爾指齣:“的確,對第一修正案思想的信仰之根深蒂固,有如對宗教教義的信仰一般。以至於在美國,人們把它贊譽為‘美國生活方式’的本質性的一部分”,“我們能夠很有把握地指齣,美國公民的基本假設之一,就是認為民主製度之所以興旺,某種程度上歸因於新聞媒介傳播的信息。”[4](P18~19)
評分 評分 評分本書為研究、瞭解法國傳媒史的必讀圖書。被譯為英語、希臘語、西班牙語、土耳其語、意大利語、中文等多種文字。從1751年狄德羅《大百科全書》的齣版,到21世紀因特網時代的到來,幾百年間,法國傳媒經曆瞭怎樣的曆程?
評分傳媒是什麼?這是個答案一目瞭然而又似是而非的問題。在這樣一個信息爆炸,媒體無孔不入的時代,即使拿這個問題去問一個遠離時尚的老人,他或許也能輕鬆說齣報紙、電視的名字,更彆說追逐著時尚風潮的年輕人瞭,網絡、電子遊戲、手機、影視……他們如數傢珍的敘說,一定會讓你産生這樣的疑問:傳媒是什麼?它隻是如字典中簡省的解釋(傳媒即傳播媒介,特指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新聞工具),僅僅隻是傳播的工具嗎?
評分 評分對於中年的閱讀者來說,閱讀本書某些段落的過程,恰似一次溫馨的迴憶之旅。那些寫信、讀信、寄信、盼信的日子,那些為節省每一個字,在電報紙前字斟句酌的時候,那些在笨重的收音機旁等待小喇叭廣播的音樂聲響起的時刻,那些在窄小的黑白電視機前急切地捕捉幸子和加裏森敢死隊身影的片段,還有全國人民齊看《渴望》的歲月,在作者對歐洲傳媒史進行細緻分析的同時,我們的記憶不由自主地清晰映現齣一幕幕中國大地傳媒發展的曆程。這也讓我們再次疑問傳媒是什麼,傳媒早已與我們的生活和記憶融為一體,媒體不僅改變瞭人類之間的關係,還同時影響著人類的思維活動和世界觀,用書中形象的比喻,“與其說傳媒是世界的一麵鏡子,不如說傳媒是世界的一個框架。”
評分寫的比較簡潔。
評分可能因為涉及時段過長,講得有點泛泛,沒有預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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