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訓誡 [The Discipline of Law]

法律的訓誡 [The Discipline of Law]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丹寜勛爵(Denning.A.T.) 著,楊百揆 等 譯
圖書標籤:
  • 法律哲學
  • 法理學
  • 法律思想
  • 法律史
  • 政治學
  • 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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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典著作
  • 法律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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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1821775
版次:2
商品編碼:10847548
包裝:平裝
叢書名: 丹寜勛爵係列叢書
外文名稱:The Discipline of Law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1-09-01
頁數:406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法律的訓誡》是丹寜勛爵在1979年齣版的一本重要的法學著作,作者在書中以自己豐富的司法實踐,通過大量案例介紹瞭“二戰”以後英國在防止行政機關和社會集團濫用權力,保證公民個人自由方麵進行的司法改革。內容涉及如何解釋法律條款、如何糾正錯誤的行政判決、如何進行司法審查和如何界定行政機關的過失行為及其賠償等等。

作者簡介

阿爾弗雷德·湯普森·丹寜(Alfred Thompson Denning)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英國最著名的法官和享有世界聲譽的法學傢之一。他從1923年當律師,1982年在英國民事上訴法院院長(Master of Rolls)的任內退休。在近60年的法律生涯中,他積纍瞭極為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積極、大膽地參與英國戰後的法律改革,並作齣瞭重大貢獻,成為英國戰後法律改革史上劃時代的人物。

內頁插圖

目錄

丹寜勛爵和他的法學思想
——代中譯本前言
前言
第一篇 對文件的解釋
導言
第一章 掌握語言
一、職業的工具
二、獲得技能
三、在法庭上講話

第二章 解釋成文法
一、找齣意圖
二、“熨平皺摺”
三、“赤裸裸地篡奪立法職責”
四、陳詞老調
五、羅馬條約
六、國際協定

第三章 解釋遺囑和其他單方麵文件
一、不滿的立遺囑人的鬼魂
二、“對達到閤理的結果沒有司法權”
三、與眾不同的常識
四、上訴法院中的棕櫚樹法官
五、“我是像鮑西婭一樣的男人”

第四章 解釋閤同
一、意見一緻
二、舊式的嚴格解釋
三、暗含條款的巨大發展
四、一種危險的誤解
五、“好管閑事的旁觀者”
六、應該請他下場嗎?
七、“假定的意圖”正在成為時髦的東西
八、先知的預見
……
第二篇 濫用行政權
第三篇 起訴權
第四篇 濫用“集團”權力
第五篇 海伊·特裏斯案
第六篇 過失
第七篇 判列主義
後記
譯校後記
再版後記

精彩書摘

拿一次行為過失來說。假設一個委托人走到你的麵前對你說:“我正在駕駛一輛貨車,車軲轆掉瞭,把我摔得夠戧。這純粹是修車人的過錯。因為我讓他修過這輛車,但他修得很糟糕。”當你嚮這位開車人提建議的時候,一定要問:“你和那位修車人訂過閤同嗎?”他迴答說:“沒有。我沒和修車行訂過閤同。”然後你一定會說:“很遺憾,你一點賠償也得不到。修車人對你不負責任,隻對修車行負責。”除瞭和他訂有閤同的人以外,任何人不得對閤同的一方起訴。“厄爾訴盧伯剋案”就是這樣判決的。
再拿一次言語過失來說。假設一個委托人走到你麵前對你說:“我是一個橡膠商人。我瞭解到一傢發起人公司正在籌辦一傢新的公司。我問他們:‘這是一傢橡膠公司嗎?’該公司的一位閤夥人說:‘是的。’因此,我在這傢公司投資5000英鎊。但是這傢新公司建成後根本就不是橡膠公司。我損失瞭我的全部資金。發起人公司對此事應當完全清楚。如果他們稍作調查,就會發現那傢公司沒幾棵橡膠樹,而且這幾棵樹已經被當地人完全毀壞瞭。”當你嚮這位投資者提建議時,你一定會告訴他:“很遺憾,你不能嚮發起人公司提齣賠償要求。”任何人都不能對言語過失起訴。他必須證明他所控告的人犯有欺詐行為,或者證明他所控告的人曾對其作過某種保證。但是這兩件事他一件也做不到。
……

前言/序言


律法之徑:秩序、正義與社會構建的多元透視 本書深入探討瞭法律作為人類社會基石的復雜本質,聚焦於法律製度的起源、演變及其在當代社會中所扮演的多重角色。它摒棄瞭對單一法律體係的機械描摹,轉而采用跨學科的視角,審視法律如何與政治權力、經濟結構和社會文化相互作用,共同塑造著人類的集體生活。 第一部分:法律的譜係與哲思基礎 本部分追溯瞭法律思想的源頭,從古代成文法典如《漢謨拉比法典》中對懲戒與補償的早期界定,到古希臘城邦中對公民權利與義務的初步思辨。重點分析瞭自然法(Natural Law)與法律實證主義(Legal Positivism)這兩大理論支柱之間的長期張力。 自然法思想被置於曆史的光譜中考察,探討瞭其如何從神授的宇宙秩序觀,逐漸演變為啓濛運動時期對天賦人權和普世道德原則的信仰。我們審視瞭阿奎那對古典傳統的整閤,以及洛剋等人如何將自然權利理論轉化為革命性的政治訴求。 與此相對,法律實證主義的興起被視為對形而上學思辨的反撥。霍布斯、邊沁和奧斯汀對“什麼是法律”這一問題的解答,強調瞭法律的社會淵源性——即法律是主權者意誌的體現,其有效性不必然依賴於其道德優劣。本書詳細剖析瞭凱爾森(Hans Kelsen)的純粹法理論,即通過“規範階層體係”(Stufenbau)來確立法律的內在邏輯一緻性,以及哈特(H.L.A. Hart)對“規則的規則”(Rule of Recognition)的精妙闡釋,後者是理解現代法律體係復雜性的關鍵。 此外,本書並未止步於經典二元對立,而是深入探討瞭法律社會學和法律現實主義的貢獻。這些流派將目光從文本轉嚮實踐,強調司法過程中的社會背景、法官的個人偏見以及法律在實際執行中産生的“活的法律”。通過對美國法律現實主義運動的案例分析,我們揭示瞭法律條文與司法裁決之間難以逾越的鴻溝,以及這種鴻溝對社會公正構成的挑戰。 第二部分:法律的結構與運作機製 本部分側重於現代法律體係的內在構造,特彆是其分支領域的相互滲透與製衡。 公法與私法的張力: 詳細解析瞭公法(憲法、行政法)與私法(民法、商法)在權力配置和主體關係上的根本差異。憲法學部分超越瞭簡單的文本分析,考察瞭憲法解釋的活態性,特彆是“活的憲法”(Living Constitution)理論在應對社會變遷(如技術進步和身份政治)時的適應性與爭議。行政法部分則聚焦於現代官僚體製的閤法性基礎,以及在“法治政府”框架下對行政權力的司法審查機製。 刑法的邊界與目的: 探討瞭刑罰哲學的核心爭論——懲罰的目的是報應(Retribution)、威懾(Deterrence)還是改造(Rehabilitation)?本書對刑法理論的演變進行瞭細緻的梳理,從古典的功利主義威懾模型,到修正主義和當代恢復性司法的探討。特彆關注瞭犯罪構成要件的精確構建如何試圖在國傢懲罰權與個人自由之間劃定不可侵犯的紅綫,以及在日益復雜的經濟犯罪和環境犯罪麵前,傳統刑法理論麵臨的結構性睏境。 私法中的契約與責任: 深入分析瞭財産法和侵權法在經濟活動中的基礎性作用。契約法的核心在於保護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可預見性,但這種自治並非絕對,它受到公共政策和衡平原則的約束。侵權法部分則探討瞭從過錯責任到嚴格責任的演變,以及在麵對高風險技術活動(如産品責任和環境汙染)時,法律如何平衡受害者救濟的效率與加害方成本的閤理分攤。 第三部分:法律、社會變遷與全球化挑戰 最後一部分將視野拓展到法律與宏大社會進程的互動,特彆是法律作為變革工具的潛能與局限。 法律與社會工程: 本部分考察瞭立法如何被用作實現社會工程目標的工具,例如民權運動中的立法乾預、性彆平權立法以及反歧視法案的製定。通過對特定社會改革案例的剖析,我們評估瞭“法律能否強製改變人心”這一長期爭論,並指齣法律的有效性高度依賴於社會規範的接受度和執行機構的公正性。 法律的全球化與主權: 審視瞭國際法和跨國法在主權國傢體係中的地位。國際公法如何通過條約和習慣法構建國際秩序,以及其在強製執行上的固有弱點。更進一步,本書探討瞭全球貿易規則、人權法和國際刑事司法的興起,這些都對傳統國傢中心主義的法律觀提齣瞭挑戰。全球供應鏈、數字經濟和跨國犯罪的復雜性要求法律體係進行空前的協調與融閤,本書也批判性地分析瞭這種融閤過程中可能齣現的權力不平衡和文化霸權問題。 技術時代的新疆界: 最後,本書關注瞭新興技術對現有法律框架的衝擊。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數據隱私權(如GDPR的深層影響)、算法偏見帶來的司法公正挑戰,以及生物技術法律倫理的快速發展,都要求法律理論進行根本性的反思。法律必須在促進技術創新與維護人類基本尊嚴之間找到新的平衡點。 總結而言,本書構建瞭一個細緻的法律地圖,它不僅描繪瞭法律的規則和結構,更探究瞭法律在曆史演進中所承載的道德理想、政治角力和社會期望。它嚮讀者展示瞭法律並非一個靜止不變的實體,而是一個持續不斷、充滿活力的社會實踐場域。

用戶評價

評分

《法律的訓誡》,這幾個字組閤在一起,立刻激發瞭我對這本書內容的好奇心。我一直覺得,法律不僅僅是冰冷的規則,更是一種社會契約的體現,一種對人類行為的規範與引導。我猜測,這本書很可能是在探討法律是如何發揮其“訓誡”作用的,這種作用是強製性的,還是說它更偏嚮於一種道德的教化和行為的塑造?我想知道,書中是否會深入分析法律的本質,它為何會以“訓誡”的形式存在,以及這種存在對於維護社會穩定和個體發展有何意義。或許,它會涉及到一些曆史上的法律思想,或者現代的法律實踐,來闡釋法律的生命力。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給我關於法律的深刻洞見,讓我對法律的理解不再僅僅停留在錶麵,而是能夠觸及到它更深層次的意義和價值。那種對“訓誡”的強調,也讓我對法律的教育性和引導性産生瞭濃厚的興趣。

評分

拿到這本書,我首先被它的書名所吸引——《法律的訓誡》。這個名字,帶著一種嚴謹和深邃,讓我不禁聯想到那些深厚的學術著作,那些需要靜下心來反復揣摩的思想。我想,這本書或許並非是那種輕描淡寫,或者僅停留在錶麵現象的解讀。它大概會深入到法律的肌理,去探究那些隱藏在條文背後的邏輯和原則。我期待它能為我揭示,法律是如何通過一套係統性的“訓誡”機製,來規範人們的行為,維護社會的穩定。這種“訓誡”是否意味著一種強製?還是包含著一種引導和教育的成分?書中會不會分析不同的法律淵源,探討它們各自的優劣和曆史傳承?又或者,它會通過剖析一些經典的法律案例,來闡釋法律概念的實際應用,以及在司法實踐中可能遇到的睏境和挑戰?我希望,這本書能幫助我建立起一個更清晰、更完整的法律認知框架,理解法律作為一種社會製度,其存在的必要性和深遠影響。那種對“訓誡”的思考,也讓我對法律的約束性及其背後的價值追求産生瞭濃厚的興趣。

評分

這本書的名字,初見時就吸引瞭我。《法律的訓誡》,這個詞語本身就帶著一種力量,一種指嚮內在秩序與外在規範的張力。我常常在想,法律究竟是一種冷冰冰的規則集閤,還是一種流淌著人性溫度的智慧?它如何從抽象的概念,轉化為指導我們日常生活的具體行動?讀這本書,我期待能窺見法律背後那股強大的精神力量,感受它如何塑造社會、約束行為,又如何在這種約束中,孕育齣一種更為深刻的自由。我想知道,那些看似冰冷的條文,是如何承載著人類對公平、正義的永恒追求,又是如何通過嚴謹的邏輯和審慎的推理,一點點構建起我們賴以生存的社會基石。它會不會揭示法律的起源,探究不同文化背景下法律體係的演變,亦或是聚焦於某個曆史事件,剖析法律在其中扮演的關鍵角色?我希望,這本書能帶我穿越枯燥的法律條文,去感受它作為一種活生生的存在,一種不斷發展、自我完善的體係,所展現齣的獨特魅力。也許,通過理解“訓誡”的含義,我能更深切地體悟到,法律並非是對個體的壓製,而是為瞭維係一個更加和諧、有序的社會整體。

評分

讀到《法律的訓誡》這個書名,我的第一反應是,這可能是一本探討法律如何通過其內在的邏輯和原則,對個體和社會進行規訓的書。這種“訓誡”,究竟是一種強製力的體現,還是一種智慧的引導?我猜想,這本書很可能不會止步於對法律條文的簡單羅列,而是會深入剖析法律背後的哲學思想、社會功能以及其在維護社會秩序中的核心作用。我非常想知道,作者是如何理解“訓誡”這個詞的,它是否意味著一種對權力運作的審視,或者對公民權利的保障?書中是否會涉及一些關於法律的理論,比如自然法、實證法,以及它們在實踐中如何相互作用?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關於法律的深刻見解,幫助我理解為何法律如此重要,以及它如何影響著我們生活的方方麵麵。那種對“訓誡”的解讀,也讓我聯想到法律的教育意義,以及它如何塑造我們的行為模式。

評分

《法律的訓誡》,這個書名,聽起來就充滿著一種探索的意味。我個人對那些能夠觸及事物本質的書籍情有獨鍾,而法律,無疑是構建人類文明的重要支柱之一。我猜測,這本書會帶領我深入探究“訓誡”這一概念在法律領域中的多重含義。它是否意味著法律是一種道德的約束,一種對良知的喚醒?還是說,它更側重於法律的技術性層麵,對程序正義、實體正義的嚴謹追求?我非常好奇,書中是否會討論法律的演變過程,它如何適應社會變遷,又如何在曆史的長河中留下印記。或許,它會分析不同國傢和地區的法律體係,比較它們的異同,並從中提煉齣一些普遍性的法律智慧。我希望,這本書能夠幫助我理解,法律不僅僅是冰冷的條文,更是人類對秩序、公平和正義的不懈追求的體現。它或許會挑戰我固有的一些關於法律的認知,帶給我一些全新的視角和深刻的思考。

評分

在《法律的訓誡》中,丹寜勛爵會告訴你,根據衡平法,被遺棄的妻子是怎樣獲得瞭被保護的權利的,而上議院又是怎樣粗暴地剝奪瞭她的這種權利!他還會告訴你,根據基本犯罪的方法,他們怎樣取消瞭一項不公正的豁免條款,而最高法院又是怎樣恢復它的!他還會告訴你,報紙是怎樣能夠自由地評論與公共利益有關的問題,而這種權利又是怎樣被“確實可靠的聲音”所苛求!他還要告訴你,由於發現隱私特許財産和推定欺詐財産托管,有關不動産的法律是怎樣得到改革的,而這種改革又是怎樣到現在纔不再受到權勢者的指責……

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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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

正品很有幫助下次還會光顧的

評分

通過丹寜勛爵對英國的一些司法製度改革過程的描述,發現當一名法官不容易,當一名堅持法律正義、具有改革思想的法官更不容易。

評分

名傢名作,值得學習研究收藏!

評分

很愉快的一次購書經曆。 閱讀可以分成四種情況。第一種是信息式閱讀法。這類閱讀的目的隻是為瞭瞭解情況。我們閱讀報紙、廣告、說明書等屬於這種閱讀方法。對於大多數這類資料,讀者應該使用一目十行的速讀法,眼睛象電子掃描一樣地在文字間快速瀏覽,及時捕捉自己所需的內容,捨棄無關的部分。任何人想及時瞭解當前形勢或者研究某一段曆史,速讀法是不可少的,然而,是否需要中斷、精讀或停頓下來稍加思考,視所讀的材料而定。 第二種是文學作品閱讀法。文學作品除瞭內容之外,還有修辭和韻律上的意義。因此閱讀時應該非常緩慢,自己能聽到其中每一個詞的聲音,嘴唇沒動,是因為偷懶。例如讀“壓力”這個詞時,喉部肌肉應同時運動。閱讀詩詞更要注意聽到聲音,即使是一行詩中漏掉瞭一個音節,照樣也能聽得齣來。閱讀散文要注意它的韻律,聆聽詞句前後的聲音,還需要從隱喻或詞與詞之間的組閤中獲取自己的感知。文學傢的作品,唯有充分運用這種接受語言的能力,纔能汲取他們的聰明纔智、想象能力和寫作技巧。這種依賴耳聽—一通過眼睛接受文字信號,將它們轉譯成聲音,到達喉嚨,然後加以理解的閱讀方法,最終同我們的臆想能力相關。 第三種是經典著作閱讀法,這種方法用來閱讀哲學、經濟、軍事和古典著作。閱讀這些著作要象讀文學作品一樣的慢,但讀者的眼睛經常離開書本,對書中的一字一句都細加思索,捕捉作者的真正的用意。從而理解其中的深奧的哲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用經典著作閱讀法閱讀文學作品,往往容易忽略文學作品的特色,以 使讀者自己鑽進所謂文學觀念史的牛角尖中去。 第四種閱讀方法是麻醉性的閱讀法。這種閱讀隻是為瞭消遣。如同服用麻醉品那樣使讀者忘卻瞭自己的存在,飄飄然於無限的幻想之中。這類讀者一般對自己的經曆和感受不感興趣,把自己完全置身於書本之外。如果使用麻醉性的閱讀方法閱讀名著,讀者隻能得到一些已經添加瞭自己的幻想的膚淺的情節,使不朽的名著下降到鴛鴦蝴蝶派作傢的庸俗作品的水平。如果漫不經心地閱讀《安娜•卡列尼娜》,猶如讀一本拙劣的三角戀愛小說。麻醉性的閱讀在將進入成年的時候達到頂峰。年輕人的麻醉閱讀是造成大量的文學作品質量低劣的原因。 1、以閱讀時是否發音為標準。 一般以閱讀時是否齣聲音為標準,則可以分為朗讀、默讀和視讀三類,前兩類也稱為音讀,後一類一般稱為速讀。朗讀(有的稱誦讀)即發齣聲音的閱讀,這類閱讀多半在少兒識字、讀書背誦時使用,或因老師需要瞭解學生是否真的會讀,或作檢驗學生閱讀能力等;而默讀則是錶麵沒有發齣聲音,而大腦中仍然在默念閱讀時的文字或符號讀音的閱讀,這種閱讀是當今為最大多數人所熟悉並使用的閱讀方法;視讀即速讀,它則是指完全由人的視覺器官眼睛識彆後直接由大腦發生知覺的閱讀方式,它的特點就是由眼睛識彆後直接作用於大腦産生意義理解的閱讀,整個過程極少有發生音讀現象。 2、以閱讀速度的快慢為標準。若以閱讀時的速度快慢為標準的話,一般可以分為速讀和慢讀兩大類。以比平常閱讀速度快三倍以上的速度進行閱讀的我們稱為“速讀”,具體也可分為“綫式閱讀、麵式閱讀、圖式閱讀”的整體感知為特點閱讀都可以叫作“速讀”。速讀的閱讀速度一般比慢讀快三到十倍左右。慢讀一般是指閱讀速度在每分鍾一百字到三百字之間的閱讀,以速度較慢為特點的閱讀類型還有“聽讀、朗讀、默讀”等多種,我們在中小學教育中常見。 3、以閱讀效率的高低為標準。 若以閱讀理解效率的高低為標準的話,一般的閱讀可分為“精讀、速讀、略讀和泛讀”四類。精讀是讀者對掌握閱讀物要求最高的一種,這類閱讀一般是用於工作、學習和考試復習中需要精確理解和記憶方麵;速讀則是需要從全文的從頭到尾的閱讀中獲取有用信息的一種快速閱讀方法,此種閱讀的理解記憶精確度稍次於精讀;而略讀則重於選擇重點和要點式的概要式閱讀;泛讀則是目的性不強的泛泛而讀。 4、以閱讀的功能與作用為標準。 若以閱讀的目的性和功能作用為標準的話,一般閱讀也可分為多種。在國外,如日本、奧地利、美國等國傢閱讀專傢研究後認為,可根據讀者的動機不同,也可依據讀物的性質不同,閱讀大緻可分為“理解性閱讀、記憶性閱讀、評價性閱讀、創造性閱讀、探測性閱讀和消遣性閱讀”等多種。由於閱讀以個人為主體的多元性、復雜性和特殊性的特徵,無論從哪個角度進行分類都具有其閤理的成分和存在的依據,在閱讀學的研究中同樣發揮齣其重要的作用,但由於分類的單一及細化,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誤區和盲點。

評分

很喜歡丹寜勛爵(...),他的每一本書幾本上都有,這本法律的訓誡很不錯,法律的訓誡是丹寜勛爵在1979年的一本重要的法學著作,作者在書中以自己豐富的司法實踐,通過大量案例介紹瞭二戰以後英國在防止行政機關和社會集團濫用權力,保證公民個人自由方麵進行的司法改革。內容涉及如何解釋法律條款、如何糾正錯誤的行政判決、如何進行司法審查和如何界定行政機關的過失行為及其賠償等等。拿一次行為過失來說。假設一個委托人走到你的麵前對你說我正在駕駛一輛貨車,車軲轆掉瞭,把我摔得夠戧。這純粹是修車人的過錯。因為我讓他修過這輛車,但他修得很糟糕。當你嚮這位開車人提建議的時候,一定要問你和那位修車人訂過閤同嗎他迴答說沒有。我沒和修車行訂過閤同。然後你一定會說很遺憾,你一點賠償也得不到。修車人對你不負責任,隻對修車行負責。除瞭和他訂有閤同的人以外,任何人不得對閤同的一方起訴。厄爾訴盧伯剋案就是這樣判決的。再拿一次言語過失來說。假設一個委托人走到你麵前對你說我是一個橡膠商人。我瞭解到一傢發起人公司正在籌辦一傢新的公司。我問他們‘這是一傢橡膠公司嗎’該公司的一位閤夥人說‘是的。’因此,我在這傢公司投資5000英鎊。但是這傢新公司建成後根本就不是橡膠公司。我損失瞭我的全部資金。發起人公司對此事應當完全清楚。如果他們稍作調查,就會發現那傢公司沒幾棵橡膠樹,而且這幾棵樹已經被當地人完全毀壞瞭。當你嚮這位投資者提建議時,你一定會告訴他很遺憾,你不能嚮發起人公司提齣賠償要求。任何人都不能對言語過失起訴。他必須證明他所控告的人犯有欺詐行為,或者證明他所控告的人曾對其作過某種保證。但是這兩件事他一件也做不到。很喜歡丹寜勛爵(...),他的每一本書幾本上都有,這本法律的訓誡很不錯,法律的訓誡是丹寜勛爵在1979年的一本重要的法學著作,作者在書中以自己豐富的司法實踐,通過大量案例介紹瞭二戰以後英國在防止行政機關和社會集團濫用權力,保證公民個人自由方麵進行的司法改革。內容涉及如何解釋法律條款、如何糾正錯誤的行政判決、如何進行司法審查和如何界定行政機關的過失行為及其賠償等等。拿一次行為過失來說。假設一個委托人走到你的麵前對你說我正在駕駛一輛貨車,車軲轆掉瞭,把我摔得夠戧。這純粹是修車人的過錯。因為我讓他修過這輛車,但他修得很糟糕。當你嚮這位開車人提建議的時候,一定要問你和那位修車人訂過閤同嗎他迴答說沒有。我沒和修車行訂過閤同。然後你一定會說很遺憾,你一點賠償也得不到。修車人對你不負責任,隻對修車行負責。除瞭和他訂有閤同的人以外,任何人不得對閤同的一方起訴。厄爾訴盧伯剋案就是這樣判決的。再拿一次言語過失來說。假設一個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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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與水木茂,煤圖一雄,伊藤潤二並列的妖怪畫師之一,京極堂係列的主人公京極堂,其實是作者自身的一種理想映射,京極夏彥作為妖怪畫師的美稱正是,京極堂主。其是日本當代著名的妖怪研究學者,自封京極堂主。京極夏彥本身是一位推理小說傢,但身為日本現代最重要的妖怪繪畫師水木茂的狂熱支持者,更自稱水木茂的弟子,京極在妖怪領域也具有無比的影響力。其對妖文化的推狂,也絕對是日本近年來掀起妖怪熱的重要因素之一。正是他在妖怪文化上的深厚造詣,也讓他不同於一般的推理小說傢。妖怪畫的代錶作,有《妖怪畫捲》《曉齋妖怪白景》等。(此段均齣自《圖解·百鬼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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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拿一次言語過失來說。假設一個委托人走到你麵前對你說:“我是一個橡膠商人。我瞭解到一傢發起人公司正在籌辦一傢新的公司。我問他們:‘這是一傢橡膠公司嗎?’該公司的一位閤夥人說:‘是的。’因此,我在這傢公司投資5000英鎊。但是這傢新公司建成後根本就不是橡膠公司。我損失瞭我的全部資金。發起人公司對此事應當完全清楚。如果他們稍作調查,就會發現那傢公司沒幾棵橡膠樹,而且這幾棵樹已經被當地人完全毀壞瞭。”當你嚮這位投資者提建議時,你一定會告訴他:“很遺憾,你不能嚮發起人公司提齣賠償要求。”任何人都不能對言語過失起訴。他必須證明他所控告的人犯有欺詐行為,或者證明他所控告的人曾對其作過某種保證。但是這兩件事他一件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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