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緻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也就是說,如果刑訊逼供行為造成被害人傷殘或者死亡的,則按照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傷人罪定罪並從重處罰。
評分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評分 評分內容全麵,和現行的規定緊扣
評分實用的!!!!!!
評分一、刑訊逼供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評分犯前款罪,緻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緻人死 亡或者以特彆殘忍手段緻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評分一、什麼是刑訊逼供罪?
評分二、刑訊逼供罪與一般刑訊逼供行為的區彆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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