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凡例
正文
序
南部新書甲
南部新書乙
南部新書丙
南部新書丁
南部新書戍
南部新書己
南部新書庚
南部新書聿
南部新書壬
南部新書癸
附錄
《宋史·錢易傳》箋證
附:錢易的籍貫和初舉之年
佚文
題跋
引用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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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2 至德二年,宰相直主政事筆,每人知十日。至貞元十年,又分每人輪一日執筆。《唐會要》卷五一《中書令》:“至德二載三月,宰相分直主政事執筆,每一人知十曰。至貞元十年五月八日,又分每曰一人執筆。”(1036)
评分《南部新书》是一部宋代笔记小说,内容较为庞杂,今有笺注出版,嘉惠学林。
评分《唐會要》卷五七《左右僕射》:“尚書左右僕射,自武德至長安四年已前,並是正宰相。初,豆盧欽望自開府儀同三司拜左僕射,既不言同中書門下三品,不敢參議政事。數日後,始有詔加知軍國重事。至景雲二年十月,韋安石除左僕射、東都留守,不帶同一品。自後空除僕射不是宰相,遂為故事。”(u61)引文“不帶同一品”,據《玉海》卷一二〇所引《會要》(26B),乃“不帶同三品”之誤。
评分《唐會要》卷五七《左右僕射》:“尚書左右僕射,自武德至長安四年已前,並是正宰相。初,豆盧欽望自開府儀同三司拜左僕射,既不言同中書門下三品,不敢參議政事。數日後,始有詔加知軍國重事。至景雲二年十月,韋安石除左僕射、東都留守,不帶同一品。自後空除僕射不是宰相,遂為故事。”(u61)引文“不帶同一品”,據《玉海》卷一二〇所引《會要》(26B),乃“不帶同三品”之誤。
评分5 韓昆,大曆中為制科第三等勅頭,代皇異之,詔下日,坐以采輿翠籠,命近臣持采杖鞭之,厚錫繒帛,以示殊澤。《元和姓纂》卷四上平聲寒韻“韓”:“河東《狀》云:本自穎川徙焉。唐給事中韓液、右補闕韓昆,並家蒲坂。”(15B)
评分“泰迪,这对你来说距离太远了。”我说, “相信我,我能行。”
评分5 韓昆,大曆中為制科第三等勅頭,代皇異之,詔下日,坐以采輿翠籠,命近臣持采杖鞭之,厚錫繒帛,以示殊澤。《元和姓纂》卷四上平聲寒韻“韓”:“河東《狀》云:本自穎川徙焉。唐給事中韓液、右補闕韓昆,並家蒲坂。”(15B)
评分古籍研究的力作,写的不错,买了就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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