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为了适应电力建设发展的需要,满足电力项目施工和运行的需求,加强对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规范化管理,确定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第6部分:电厂化学( DL/T 5461.6-2013)》适用于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燃用固体化石燃料机组的大型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本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电厂化学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的基本要求。
内页插图
目录
1总则
2 施工图设计文件
2.1 设计范围
2.2 设计文件组成
2.3 卷册图纸目录
3 施工图总说明及卷册目录
3.1 设计内容
3.2 内容深度
4 标识系统设计说明
4.1 设计内容
4.2 内容深度
5 设备与材料清册
5.1 设计内容
5.2 设备清册内容深度
5.3 主要材料清册内容深度
6 系统图
6.1 设计内容
6.2 内容深度
7 设备布置图
7.1 设计内容
7.2 内容深度
8 管道安装图
8.1 设计内容
8.2 内容深度
9 设备制造及安装图
9.1 设计内容
9.2 水箱制造图内容深度
9.3 设备安装图内容深度
9.4 平台、扶梯安装图内容深度
10 系统设计说明
10.1 设计内容
10.2 内容深度
附录A 典型工程电厂化学部分施工图卷册目录
附录B 典型设备清册表
附录C 典型主要材料清册表
附录D 系统设备配置表
附录E 主要设备综合数据表
精彩书摘
8管道安装图
8.1设计内容
8.1.1各系统流程内部的管道应包括以下系统的管道安装图:
1水的预处理系统管道安装图;
2水的预脱盐系统管道安装图;
3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管道安装图;
4汽轮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管道安装图;
5冷却水处理系统管道安装图;
6热网补给水及生产回水处理系统管道安装图;
7废水处理系统管道安装图;
8制(贮)氢气站管道安装图;
9厂区管道安装图。
8.1.2各系统流程内部的管道安装图及厂区管道安装图均应单独成卷册,每个卷册中的图纸宜包括目录、管道平面布置图、剖面图、支吊架安装图、防腐管道轴测图、材料汇总表等。
8.2内容深度
8.2.1管道安装图应根据各系统的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置总图绘制。
8.2.2管道安装图应分为各系统流程内部的管道安装图以及厂区管道的安装图。
8.2.3各系统的管道安装图均应按系统单独成卷,表达系统管道和各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设备、其他相关设施的布置情况。
8.2.4管道安装图表达范围宜按区域划分,图面表达的范围可以厂房四周柱子轴线外Im为界限。各系统管道安装图的卷册划分
参见附录A。
8.2.5每个分册应包含图纸目录、管道布置图、管道支吊架安装图、内衬防腐管道轴测图、材料汇总表等。
8.2.6管道安装图中的图纸幅面、比例、图线、图形符号、标注、字体和文字书写以及图样画法等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工程制图标准》DL5028的规定执行,管道布置图比例宜为1:50,图纸宜采用Al图幅。支吊架安装图、内衬防腐管道轴测图可不按比
例绘制。
8.2.7对于扩建工程,如果新厂的车间在原老厂预留位置处扩建,应在管道安装图中表示新、老系统连接处的布置情况。
8.2.8图面表达应层次分明,清晰合理。对图中出现重叠的部分,优先采用遮挡的方式表达,尽量少采用虚线的方式。对于局部复杂区域,可采用断开的方式表达各层次的布置情况。
8.2.9DN50及以下的管道可以不出详细的管道布置图。
8.2.10应详细标注管道的管径、标高、相对尺寸、长度尺寸和定
位尺寸、阀门通径、支吊架位置及编号、剖面的位置、连接方式等。
8.2.11在设计分界线或供货分界线处,应有文字说明并注明分界处的管道参数,注明来去方向以及对应的图号,表述的方式应与系统图一致。
8.2.12管道和设备的接口处应注明接口名称、定位尺寸等。
8.2.13剖面图应根据图面表达的要求合理剖视,应优先表达相对重要的构筑物、设备、管道及设施。
8.2.14剖面图应表达不同标高及位置管道的布置情况,以及与其他设备或管道、建(构)筑物的相对关系。
8.2.15需要分段预制的内衬防腐管道按轴测图绘制,宜按每根管道绘制一张图,管道始末端应用文字说明介质的流向,管道上应注明标高及管径,轴测图应附部件明细表,表中开列直管段(标准长度及非标准长度)、弯头、三通、阀门、法兰、垫片、螺栓螺母等。
部件明细表中有编号、名称、型号及规范、数量和备注等栏。
……
前言/序言
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第6部分:电厂化学(DL/T 5461.6-2013)
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第6部分:电厂化学(DL/T 5461.6-2013)——内容概述 本文件是针对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深度的一系列标准规范中的第六部分,专注于“电厂化学”领域。它严格规定了在项目生命周期中,尤其是施工图设计阶段,针对涉及电厂水处理、水循环系统、化学分析、防腐蚀、以及相关化学设备和管路系统的设计文件必须达到的详细程度、所需包含的关键信息、以及图纸呈现的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统一行业实践,确保施工图设计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为后续的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运行提供明确的技术依据,避免因设计深度不足而导致的施工偏差、返工或系统性能不达标等问题。 本部分内容是基于国家电力行业标准体系制定的,旨在为火力发电厂建设提供一个统一的质量控制框架,特别侧重于那些对保证机组长期稳定运行至关重要的化学水处理和循环水系统。 --- 第一章 适用范围与总则 本标准明确了《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第6部分:电厂化学》的适用范围,主要覆盖了新建或扩建的燃煤、燃油、燃气等常规火力发电厂中所有与化学水处理、水循环和废水处理相关的设计内容。 总则部分确立了设计深度必须满足“满足施工、满足设备制造、满足安装、满足调试和试运”的基本要求。它强调了化学设计必须与其他专业(如热工、电气、管道、土建)的接口要求,特别是对水质标准、系统布置空间和设备基础的相互协调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规定了设计深度应依据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如初步设计、技术设计)的成果进行深化,并明确了施工图阶段必须完成的详细计算、图纸表达和技术参数确定等内容。 第二章 水处理系统设计深度要求 这是本标准的核心部分之一,详细规定了针对发电机组给水化学处理系统的施工图设计深度。 2.1 原水处理系统: 规定了原水水质分析报告的深度、除盐工艺选择的依据文件(如水处理计算书、工艺流程图P&ID),以及设备选型所必须包含的技术参数(如产水量、出水水质指标、反冲洗周期、药剂投加量)。施工图必须清晰表达设备平面布置、高程关系、进出水管口位置和预留的检修空间。 2.2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针对凝结水处理(如离子交换器、反渗透、电去离子等)的设计,要求明确设备的设计压力、温度、清洗/再生方案(包括再生剂的输送和废液的处理)、清洗水箱的容积计算、以及仪表和自动控制接口的详细说明。图纸上必须标明系统切换阀门的操作逻辑。 2.3 补给水系统: 对锅炉补给水(无论是通过反渗透还是其他深度处理)的要求,着重于其与主蒸汽参数的匹配性。施工图必须提供补给水量计算书,明确补给水箱(或除盐水箱)的尺寸、液位控制方式以及安全排放口的设置。 2.4 炉水化学监督系统: 详细规定了用于监测锅炉水、蒸汽、冷凝水等关键点的取样点设置、取样冷却器的设计参数、水质分析仪表的选型及安装位置。施工图应包括化学取样管路的布置图、冲洗要求和伴热/保温的措施说明。 第三章 循环水及辅助系统设计深度 本章关注发电厂公用系统中的水循环部分。 3.1 循环水系统(开式/闭式): 对于如冷却塔、循环水泵房的设计,规定了水力计算的深度,设备选型(如冷却塔的蒸发量、填料选择)的依据。施工图必须包含循环水系统的总平面布置图、水池容积计算、防冻措施的详细说明,以及循环水泵的备用要求和电气联锁关系。 3.2 凝汽器化学清洗系统: 规定了设计清洗方案所需的参数,如清洗剂的浓度、清洗时间、清洗液的储存和排放系统。施工图必须明确清洗药剂的配制罐、循环泵、以及清洗液的临时管路布置,确保清洗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3 废水处理及回用系统: 对于厂区内的酸碱中和、污泥脱水等废水处理单元,要求提供工艺流程图,明确主要设备(如沉淀池、过滤设备)的尺寸、停留时间计算,以及处理后水质的排放标准或回用标准。施工图需体现管路的坡度、通气和排泥措施。 第四章 化学药剂储存与投加系统 此部分针对所有用于水处理、除氧、防垢、除油、除油的化学药剂系统的设计深度。 4.1 药剂储存: 规定了各类药剂(如联氨、磷酸盐、缓蚀剂、絮凝剂等)储罐的容积计算、材质选择(需与药剂兼容)、安全间距、通风要求和溢流回收设施的设计。 4.2 药剂投加: 详细规定了计量泵的选型依据(精确度、流量范围)、投加点的位置选择(需考虑充分混合时间)、管路的材质和压力等级。施工图必须包含药剂的自动化控制逻辑描述,特别是涉及有毒、有害药剂的隔离和安全联锁措施。 第五章 防腐蚀与材料选择 本标准对电厂化学相关设备的材料选型提出了严格要求。 5.1 材料规范: 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必须明确水处理系统中所有管道、阀门、容器及设备壳体的材料标准,特别是接触高纯水、酸碱溶液或高温高压蒸汽的部分。材料的选择必须考虑介质的腐蚀性、温度和压力,并遵循最新的国家和行业材料标准。 5.2 防腐蚀设计: 涉及对外部环境或内部介质腐蚀的防护措施,如管道的防腐层选择、阴极保护的初步设计思路、以及设备金属表面的处理要求。 第六章 图纸表达与技术文件编制深度 本章是关于交付成果的具体要求: 1. 系统流程图(P&ID): 明确施工图阶段的P&ID图上必须包含所有仪表、控制阀、取样点、关键管路的分支、以及必要的操作和安全泄放口。 2. 设备布置图: 必须提供详细的平面图和剖面图,标明所有水处理设备的安装尺寸、操作平台、检修通道和吊装口。 3. 管道支架及支墩图: 针对高纯水或腐蚀性介质管道,要求提供支架的承载计算依据和详图。 4. 仪表与控制说明: 必须提供化学水处理系统的自动控制系统(DCS/PLC)的接口说明,明确联锁条件和报警设定值。 5. 计算书附注: 要求所有关键设计数据(如水泵选型、水箱容积、清洗速率)必须附有详细的计算书作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 本标准致力于确保火力发电厂的化学水处理和循环水系统在施工阶段能获得与其运行精度相匹配的设计深度,是保障机组“心脏健康”的关键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