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方便快捷 以主法条为干,迅速查找相关规定
突出重点 目录标注重点,归纳相关规定要点
实例参考 收录实际案例,提炼归纳裁判摘要
适用解疑 提示冲突法条,准确解释适用关系
内容简介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07年、2011年、2014年,我们对其进行了三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再次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
我们秉承“以法释法”的宗旨,在保持原有的体例之上,再次对“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进行改版,以达到“应办案所需,适学习所用”的目标。新版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丛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和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尤其是请示答复,因其往往是针对个案而抽象出来的一般性规则,实践中具有操作指导意义。
2丛书紧扣实践和学习两个主题,在目录上标注了重点法条,并在某些重点法条的相关规定之前,对收录的相关文件进行分类,再按分类归纳核心要点,以便读者*便捷地查找使用。
3丛书紧扣法律条文,在主法条的相关规定之后附上案例指引,收录**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公报案例以及**人民法院相关机构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过相关案例,可以进一步领会和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从而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参考。并对案例指引制作索引目录,方便读者查找。
4丛书以脚注的形式,对各类法律文件之间或者同一法律文件不同条文之间的适用关系、重点法条疑难之处进行说明,以便读者系统地理解我国现行各个法律部门的规则体系,从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司法实践服务。
目录
第一章
基本原则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本法调整对象】
第三条【平等原则】
★第四条【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六条【合法原则】
第七条【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第八条【本法的空间效力】第二章公民(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九条【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
第十条【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平等】
第十一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精神病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四条【法定代理人】
第十五条【公民的住所】第二节监护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第十七条【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第十八条【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
第十九条【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二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二条【宣告失踪的撤销】
★第二十三条【宣告死亡的条件】
第二十四条【宣告死亡的撤销】
第二十五条【死亡宣告撤销后的财产返还】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第二十六条【个体工商户】
第二十七条【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二十八条【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二十九条【民事责任的承担】第五节个人合伙第三十条【个人合伙的定义】
第三十一条【合伙合同】
第三十二条【合伙财产】
★第三十三条【字号与经营范围】
第三十四条【合伙的内部关系】
★第三十五条【合伙的民事责任】第三章法人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第三十六条【法人的定义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三十七条【法人的条件】
★第三十八条【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九条【法人的住所】
第四十条【法人的清算】第二节企业法人★第四十一条【企业法人资格的取得】
第四十二条【经营范围】
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企业法人的变更】
第四十五条【企业法人的终止】
第四十六条【注销登记】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织】
★第四十八条【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
第四十九条【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第三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第五十条【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的取得】第四节联营第五十一条【法人型联营】
第五十二条【合伙型联营】
第五十三条【合同型联营】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第五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十五条【实质要件】
第五十六条【形式要件】
第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八条【无效的民事行为】
★第五十九条【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第六十条【民事行为部分无效】
第六十一条【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第六十二条【附条件的民事行为】第二节代理第六十三条【代理权】
★第六十四条【代理的种类】
第六十五条【委托代理的形式及授权委托书】
★第六十六条【无权代理】
第六十七条【违法代理】
★第六十八条【转委托】
第六十九条【委托代理的终止】
第七十条【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节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的定义】
第七十二条【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第七十三条【国家财产所有权】
第七十四条【集体财产所有权】
第七十五条【个人财产所有权】
第七十六条【财产继承权】
第七十七条【社团财产】
★第七十八条【共有】
第七十九条【埋藏物与拾得物的归属】
第八十条【土地使用权与承包经营权】
第八十一条【自然资源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
第八十二条【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权】
第八十三条【相邻关系】第二节债权第八十四条【债的定义】
第八十五条【合同的定义】
第八十六条【按份之债】
★第八十七条【连带之债】
第八十八条【合同的履行】
第八十九条【债的担保】
第九十条【借贷之债】
★第九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第九十二条【不当得利】
第九十三条【无因管理】第三节知识产权第九十四条【著作权】
第九十五条【专利权】
第九十六条【商标权】
第九十七条【发现权、发明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第四节人身权第九十八条【生命健康权】
第九十九条【姓名权、名称权】
第一百条【肖像权】
第一百零一条【名誉权】
第一百零二条【荣誉权】
第一百零三条【婚姻自主权】
第一百零四条【婚姻、家庭、老人、母亲、儿童和残疾人
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一百零五条【民事权利男女平等】第六章民事责任第一节一 般 规 定★第一百零六条【归责原则】
第一百零七条【民事责任的免除】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
第一百零九条【因保护公益而受损的赔偿和补偿】
第一百一十条【法律责任的重合】第二节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一条【违约责任的一般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赔偿范围与违约金】
第一百一十三条【双方违约的责任承担】
第一百一十四条【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索赔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上级机关的原因违约时的责任承担】第三节侵权的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害财产权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侵害知识产权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生命健康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侵害人格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职务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二条【产品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环境污染致人损害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物件致人损害责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动物致人损害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正当防卫】
第一百二十九条【紧急避险】
第一百三十条【共同侵权】
第一百三十一条【混合过错】
★第一百三十二条【公平责任】
第一百三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第四节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第七章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普通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六条【短期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长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八条【自愿履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诉讼时效的中止】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的中断】
第一百四十一条【特殊规定】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第一百四十二条【一般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定居国外的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
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四条【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五条【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六条【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七条【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八条【涉外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九条【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五十条【公共秩序保留】第九章附则第一百五十一条【民族自治地方可制定变通的或补充
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本法生效前批准开办的全民所有制
企业的法人资格】
★第一百五十三条【不可抗力的定义】
第一百五十四条【期间的计算】
第一百五十五条【与期间计算有关的术语】
第一百五十六条【施行时间】
附录:
一、本书所涉法律文件目录
二、常用文书
1民事起诉状
2民事反诉状
3民事撤诉申请书
4民事上诉状
5执行申请书
前言/序言
深入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石:当代中国民法前沿与未来展望 本书旨在为法律专业人士、法学研究者以及对中国民事法律制度有深入探究需求的读者,提供一个全面、前瞻且极具洞察力的视角,审视和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律制度的最新发展、核心理论构建及其未来演进方向。本书聚焦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下,民事法律所面临的时代挑战与理论创新,避开对既有基础性教材的简单复述,转而深入探讨那些推动中国民事法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关键议题。 第一部分:民事法律基础范畴的深化与重构 本部分将摒弃对《民法通则》等基础性规范的浅层介绍,转而关注在司法实践和学理探讨中,对传统民事法律概念进行的实质性重构。 一、 主体制度的现代转型与权益边界的拓展: 我们将重点剖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穿透审查”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边界与伦理考量。这不仅仅是程序性的审查,更触及了有限责任的本质及其对交易安全的影响。此外,非营利组织,尤其是新兴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在新的法律框架下,其民事权利能力的界定、内部治理的有效性以及对外承担责任的风险控制机制,构成了本章的核心内容。特别关注数字经济背景下,自然人“虚拟形象”与“数字遗产”的法律地位争议,探讨人格权保护的物理边界如何向虚拟空间延伸。 二、 财产制度的结构性变革:从有形到无形的权能流转: 本书将深入分析物权法定原则在应对不动产权利的“份数化”和“时间化”趋势时所展现出的张力。重点研究《民物权编》施行以来,新型用益物权(如居住权)的实际运行效果、登记公信力的重塑,以及抵押权制度在金融创新环境下的适应性调整。 更具前瞻性的是,本章将聚焦于知识产权的客体化困境。探讨大数据集合、算法模型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在知识产权法、特别是著作权和专利权体系中如何被准确、有效地“物权化”或通过新型的财产权方式予以保护。关注商业秘密制度在跨国技术转让中的司法认定标准,以及如何平衡激励创新与维护市场竞争的冲突。 三、 债权规范的价值导向与情势变更的再审视: 本部分将超越一般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机械论述,着眼于合同关系的“社会化”趋势。深入研究情势变更原则在近年来极端市场波动中的适用频率和裁判逻辑演变。探讨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如何内化为具体的注意义务标准,特别是在长期供货合同和特许经营合同中的体现。 此外,我们将系统梳理侵权责任法体系下,新型侵权形态的归责机制。重点分析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系统等高风险技术活动引发的“间接侵权”或“产品责任”的证明分配问题。并对“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中适用范围的扩大趋势进行批判性考察。 第二部分:新兴法律领域与司法前沿的交叉性研究 本部分是本书的重点,聚焦于传统民法理论体系在面对科技革命和社会结构转型时,所暴露出的理论缺口和实践难题。 一、 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深度介入与数据主权的本土化构建: 本书将详尽分析《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来,对民事主体特别是消费者权利的实际影响。深入探讨“同意”机制在复杂数据处理场景下的有效性危机,并系统比较境内外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对民事法律关系带来的实质性影响。重点解析数据作为一种新型民事客体,其流转、利用和损害救济的独特法律构造。 二、 数字金融与民商事裁判标准的动态平衡: 针对近年来互联网借贷、数字资产交易的爆发式增长,本章将研究司法机关如何运用民法原理来规制金融科技(FinTech)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研究焦点包括:P2P清算后的存量债务的法律定性、平台责任与中介机构责任的划分,以及加密资产(Cryptocurrency)在我国法律体系下的财产地位与继承问题。 三、 比较法视野下的中国民法未来路径选择: 本书将引入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处理类似难题的先进经验,但绝非简单的移植。而是立足于中国国情,探讨在面对全球化挑战时,中国民法应如何保持自身的“规范优势”和“治理效能”。例如,探讨欧洲民法典(如德国、瑞士)中关于“一般条款”的精细化操作对我国民法典条文解释的启示,以及英美法系中衡平原则对我国司法能动性的潜在影响。 第四部分:民法典时代下,民事诉讼的程序法前沿 本书的最后部分将探讨民事诉讼程序如何适应实体法的复杂化和新型纠纷的出现。 重点剖析代表诉讼制度在保护多数人权益中的效能评估,并探讨公益诉讼在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潜力。同时,对仲裁制度在处理复杂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争议中的优势与局限性进行实证分析,展望未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ADR)在中国民事司法体系中的整合策略。 本书力求以严谨的学术态度和高度的现实关怀,为读者勾勒出当代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全景图景,特别强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张力,旨在激发读者对中国民法未来走向的深入思考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