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笑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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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小七 著
图书标签:
  • 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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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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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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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长
  • 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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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ISBN:9787539989778
版次:1
商品编码:11883810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6-03-01
用纸:胶版纸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1、本书继承了作者酒小七一贯幽默的风格,此外,本书主线和暗线构思巧妙,包袱和笑料不断,让读者时而悬心,时而捧腹,十分具有吸引力。
  2、故事架构独特,构思精巧。
  3、情节跌宕起伏,张弛有度。

内容简介

  帝都正风行风流才子的话本,而话本的主角唐天远却抑郁了。
  原是富贾之女的谭铃音,逃婚离家出走,以妙妙生为笔名写话本为生。不想以内阁首辅之子唐天远为原型创作的话本备受欢迎,坊间女子争相传阅,唐天远也成为坊间女子围追的对象。
  深受其扰的唐天远千里奔赴铜陵县,寻找妙妙生欲平息影响,却接到皇帝密令接任铜陵县令,暗查黄金盗采一案。谭铃音贪财应聘师爷,唐天远为监控她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其聘用。探案途中,误会与爱惜共生。昔日“未婚夫”的介入,唐天远意识到自己的情意。而突然得知唐天远有婚事,谭铃音心中的醋意也开始翻转。
  本该是两厢定情情到浓时,铃音却忽遭绑架……

作者简介

  酒小七,天蝎座,北方人。专职作者,业余美食家,完美主义者。沉迷于讲述各种故事、营造形形色色的人物。大千世界入我心,我以我手说世界。文字轻松幽默,治愈人心。理想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已出版《闪婚》《名草有主》《不是冤家不相贱》《因为你也在这里》等作品。

精彩书评

  执手天涯:终于圆满结局了,止不住的喜欢音音和唐大人这对情侣,喜欢音音傻傻的聪明,喜欢唐大人腹黑的宠溺,喜欢他们在一起的安稳甜蜜。其实除了他们,我还喜欢阿辰这个世上惹人怜的男配,默默守护她的姐姐,祝福得那么卑微,只可惜她叫谭铃音,你叫季清辰。一如既往的支持七哥,欢脱的甜蜜蜜,萌萌哒!
  Dontgo:这篇很对胃口,诙谐幽默,不沉重,不矫情,不造作,还有案件做背景,舒爽,多谢推荐。

目录


目录
第一章千里寻人
第二章微服私访
第三章荒山女尸
第四章提审嫌犯
第五章巧妙判案
第六章拉拢县令
第七章“钦差”驾到
第八章新书风波
第九章情敌突现
第十章被困矿井
第十一章县令吃醋
第十二章父母指婚
第十三章表明心意
第十四章上山剿匪
第十五章夜遇刺客
第十六章旧事重提
第十七章姐弟重逢
第十八章相护情深
第十九章夫人驾到
第二十章寻找黄金
第二十一章皆大欢喜
番外之争宠记

精彩书摘

  第一章
  千里寻人
  景隆七年,天下太平。
  一早,唐天远像往常一样去翰林院应卯。夏日已至,天也长了,他出门时,太阳已经冒出半个头,红彤彤地散着光芒,像是一只炙热的手掌,温柔地抚摸这个世界。
  你问他是怎么看到太阳的?
  因为他站在墙上……
  唐天远并非有什么特殊癖好,他以前也是爱走正门的。只不过现在……他扭头往东边望去,果然不出他所料,门口挤了几辆马车。
  马车有的朴素,有的奢华,还有一辆垂着粉红色的流苏,装饰着鲜花,生怕别人不知道里头坐的是女人。
  确切地说,这些马车里头应该全部都是女人。
  唐天远背着手,虽站在墙头上,丰姿依然不减半分。他抬头,静静地望着天上被太阳染了一层赤铜色的鱼鳞云。微风徐徐吹过,鼓动着他的衣袍,空气中飘着不知名的花香。他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心情因这沁人心脾的花香而稍稍好了一些,嘴角弯起一个微小的弧度,但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使那弧度很快又压了下来。
  两年前,唐天远二十岁,在殿试中发挥正常,高中探花,春风得意自不消提。
  按照惯例,一甲前三名——也就是状元、榜眼、探花,是要一起游街的。戏文里都说状元是“一举成名天下知”,不过这一次,探花郎抢了状元的风头。原因很简单,三人之中,探花最好看。
  唐天远本来就一表人才,尤其是眉宇间那股英气,随便往人堆里一放,都能立刻制造鹤立鸡群的效果。状元是个四十多岁一把胡须的,榜眼五短身材外加皮肤黑得很匀称,跟这俩人一对比,唐天远更显得俊美无俦了。
  同时,唐天远被京城老百姓津津乐道并深深铭记的还有他的家世——他是内阁首辅的儿子。
  内阁首辅就相当于丞相了,绝对的柄国之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唐天远有这样一个爹,还能自己发奋读书考中进士,可见此人是好学又上进的。再与京城里一班整日只知斗鸡走狗喝花酒的纨绔子弟相对照,唐天远的形象简直要光芒万丈了。
  相貌好,家世好,人品也好,又有才华肯上进。这简直是女人们的终极择偶标准!
  刚好,唐天远尚未娶妻。
  于是,登门给唐天远说亲的媒人渐渐多起来。这也没什么,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嘛。可是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唐府门口便聚拢了一些慕名而来的姑娘,专等着唐天远出入时一窥他的英姿。她们都坐在马车里,并不露脸,只在唐天远路过时才撩起车帘看一看,伴随着莺莺恰恰的娇笑。
  一般在这个时候,唐天远总是低头猛走,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个别姑娘胆大些,于唐天远路过时故意在他跟前丢个手帕、荷包什么的。对此,他只好装瞎。
  他觉得她们大概只是一时兴起,等风头过去,也就清静了。
  很快他发现他实在太天真了。
  唐府门口的马车越来越多,连后门都不错过。人一多,成分就复杂了,有人甚至看到连青楼的女子也跑来围观。终于,有些不怎么在乎名节的女人不甘于只是远远地看着,开始走出马车调戏唐天远了。
  是真的调戏啊,不独言语轻佻,且还有上手摸脸的!可怜他唐天远活了二十多年,尚未真正碰过女人,陡然被一帮姑娘这样调戏,实在窘迫难当。可这种事情又不好报官,他一个大男人,也不能与女人们争执,只好远远地躲了,躲不过,干脆翻墙。
  其实,无论唐天远多么出挑,单凭他自己,是无法造成这种离奇场面的。导致唐天远名气越来越大且仰慕者众的,另有原因。
  想到这个原因,他更觉无力,真是提也不想提。
  唐天远站在墙头上忧伤了一会儿,便赶紧跳下来,抄小路去翰林院了。他家离翰林院不远,骑马值不当,他也不爱乘轿子。
  翰林院对面有个书店,这会儿还没开门,但门口已经聚了不少人,排了长长的队伍。想必是在抢购什么好书。唐天远好奇地往队伍里一扫,看到排在最前面的赫然是曾经与他同科、现在是他同僚的榜眼兄。
  唐天远走过去,与榜眼兄打了个招呼。
  榜眼兄正在吃包子,看到唐天远,欢快地问他要不要吃。唐天远摇头问道:“你们在这里排队买什么?”
  “好书!”榜眼兄两眼放光地答,“是妙妙生的新书《唐飞龙风月剿匪记》。”这书名有些刁钻,像是绕口令,榜眼兄说得甚是吃力,喷了好几下口水。
  唐天远掏出手帕在脸上抹了一把,眯着眼,咬牙。
  妙、妙、生!
  他咬牙切齿的声音被人群的交谈声掩盖,榜眼兄的心思都在包子和书上,并未发现唐天远的异常,他又说道:“其实这本书在别处也可以买,但今天这家书店卖的可是独家题诗版,每一本书的扉页都有妙妙生的亲笔题诗,还盖了私印。全京城独一份儿,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你来一本不?”
  正说着,书店开门了,因外面排队的人太多,伙计只好在门口支了桌子,摆上一摞一摞的新书。封面上几个字正是令唐天远不忍细看的“唐飞龙风月剿匪记”。
  人群一阵骚动。排在榜眼兄身后的一个人听到他们的交谈,眼神不善地看着唐天远,“你想插队吗?虽然我们都知道,唐飞龙就是你唐天远,但你也不能插队!”
  “我不插队,你们继续。”唐天远扭头想走。
  “别走!”榜眼兄十分仗义地一把将他拉回来,一边掏出一块银子抛给书店伙计,“我买两本!”
  伙计收了钱,笑道:“荣您惠顾,一个人最多买三本,您再来一本不?我省得找钱了。”
  榜眼兄便拿了三本书离开队伍,把其中一本塞到唐天远怀里:“别跟我客气。”
  谁跟你客气了……唐天远甚是无语,想要把书还给他,但是他打死不收了。
  唐天远就这么拎着本烫手的书进了翰林院。他实在不理解为何有这么多人愿意多花两三倍的价钱,只是为了多买一页题诗。那个妙妙生是个变态,写的字能好到哪里去。唐天远想到这里,故意把书翻开,想鄙视一下妙妙生的书法。
  ……竟然还不错!
  唐天远自己在书法上颇有些造诣,名气也不小,这会儿看到妙妙生的字,虽写得有些急,但风清骨峻,自成一格,很不一般。
  代笔,一定是代笔!
  他把书扔在桌上,随手抽了一本其他的书来看。
  而榜眼兄已经迫不及待地坐在自己的公位上,两眼放光地翻开了他的宝贝新书。
  唐天远和榜眼兄同期授的翰林院编修,职位相当,所以共用一个办公房间。两人公位相对,平时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对方。按榜眼兄的说法是,每次抬头都能看到一个比自己英俊一万倍的人,他必须找点精神支柱才能活下去,于是他遇到了妙妙生。
  这个妙妙生,可不一般。他出现的时间是唐天远高中探花、名扬天下后不久。没人知道他的生平,也没人见过他的真容,可是一提到他的名号,却又如雷贯耳。这妙妙生写过几本话本子,虽也是风月小说,但不同于一般的才子佳人,里头的男男女女形象十分真实丰满,情节也别致、出人意表,另有一些清新可颂的诗词,满足了高雅人士们的需求。是以他的书在这两年很是风靡,每次有新书出来,都会引发抢购热潮。这自然是各地书商们乐见其成的。
  妙妙生的书之所以这样火爆,有一部分原因是借着唐天远这股东风。他的每一本书,主角的名字都叫“唐飞龙”。《周易》上说,“飞龙在天”,唐飞龙可不就是指唐天远么?当然,这样解释未免牵强,但只消翻开书看一看,便知分晓。那唐飞龙与唐天远出生年月相同,同样是内阁首辅的儿子,也同样是弱冠之年考中探花,其他一些细节也十分相近……这还不够明显吗?至少绝大多数人读妙妙生的书时,都会不自觉地把唐飞龙想象成唐天远。
  因此,妙妙生的书与唐天远这个人,两者之间产生一种很奇妙的相互推动的作用。正是托了妙妙生的福,现在想给唐天远生孩子的人数不胜数,连起来可以绕京城三圈再打一个蝴蝶结。所以唐府门口能够聚集那么人,还有些着三不着两的跑来调戏唐天远,也就不奇怪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身为名人就要付出点代价,这个道理唐天远懂,他真不介意自己被人写两笔,可是那个妙妙生都写了些什么东西!第一本书里,唐飞龙表面是个谦谦君子,但骨子里喜欢被女人调戏;第二本书,唐飞龙是个弱质公子,走三步路咳半口血的那种;第三本书更奇葩,唐飞龙直接被写成了神经病,白天是一个人,晚上是另外一个人。现在写到第四本,唐飞龙开始剿匪了,剿匪就剿匪,关风月什么事儿!
  以妙妙生之恶趣味,唐天远真不知道他这次会写点什么,总之他是不忍心看的。
  抬头看看对面的榜眼兄,他倒是看得十分投入。因太过兴奋,榜眼兄蹲坐在椅子上,一手持书,另一手捂着嘴巴,两眼冒光,发出一阵阵痴笑。那动作,那表情,配上那黑得浑然天成的气质,真像是齐天大圣见到了中意的母猴子一般。
  唐天远更不忍看他,于是低了头,扶着额头发呆,目光又落在桌上那本《唐飞龙风月剿匪记》上。
  终于,他把手伸向了它。
  每次都这样,每次都这样!唐天远在内心绝望地狂喊。他每次都不想看,可每次都禁不住去看!
  把书翻开,开篇竟然十分正常,这不像是妙妙生的风格。唐天远提着一颗心往下看,看到第三章,妙妙生终于忍不住露出了真面目。唐飞龙身为朝廷命宫,在剿匪过程中竟然落入匪徒之手!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匪首他是个断袖!!这断袖黑老大把唐飞龙脱光了绑在床上,正欲行那苟且之事时,本书女主角及时赶到,将其营救出来……
  脱、光、了、绑、在、床、上……
  像是完成某个仪式一般,唐天远长出了一口气,缓缓把书合上。才第三章就出现这么刺激的剧情,他实在没勇气看下去了。
  说实话,唐天远怀疑那个妙妙生是个喜欢搞断袖的变态,正常男人写的风月小说不是这样。唐天远看妙妙生的书,总有一种被变态盯上的不适感。这书里的黑老大八成就是那妙妙生的自托,想借书里的情节过一把变态的瘾。
  唐天远一不小心就脑补了一个一脸胡子满面油光猥笑着奋笔疾书的老男人,顿时遍体生寒。
  他真的快忍不下去了。
  使唐天远忍无可忍的是一个传言。
  “听说了么,妙妙生要写龙阳小说了!”一大早,榜眼兄就丢出这个消息,炸得唐天远一阵头晕。
  榜眼兄同情地看着他,尽量压下嘴角每每要溢出的微笑。唐天远从他抽搐的面部表情中精准地捕捉到他的幸灾乐祸:你也有今天,哈哈哈哈哈!
  惊讶过后,唐天远很快恢复淡定。他坐在自己的公位上,平静地问了一句:“真的?”
  “这我不清楚,有说真的有说假的。总之有人想看,希望妙妙生写,这肯定是真的。”榜眼兄说到这里终于憋不住了,捂着嘴巴嘿嘿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激动地捶桌子。
  唐天远扶着额,无奈地摇了摇头。榜眼兄的话有道理,其实不管这传言是真是假,只要想看的人多,书好卖,以妙妙生那点节操,大概会义无反顾地写吧。本来就是个喜欢搞断袖的变态,写起这种书来必然是信手拈来。
  整天被一群姑娘追着调戏,已经让唐天远很不适应了,要是再加上一群断袖……那画面实在凄惨,他不敢想。
  更何况,被一个断袖意淫着写进龙阳小说里,这件事情本身就够使人如坐针毡了。
  不行,一定要阻止妙妙生!
  当然了,首先,他得把这个人找出来。
  虽然这妙妙生行事低调,使人摸不着脉,但唐天远很快发现了一点线索:妙妙生所有的书,都是在一个叫“古堂书舍”的地方印刷装订的。那么从这个古堂书舍应该可以知道此人行踪。
  也就是说,想要找妙妙生,先找古堂书舍。
  这倒不难,古堂书舍在池州府铜陵县,总归是能找到的。
  铜陵距京城近两千里,骑最快的马也要三四天。唐天远向上官请了一个月的假,跟家人说自己想要出门游历。他不好意思说自己的真实目的,可惜他的小厮嘴巴快,一不小心说漏了嘴。
  “你要去铜陵?”唐阁老惊讶地问。
  唐天远有些心虚:“想去南边看看,不一定去哪里。”
  唐阁老也不揭穿他,只说道:“去吧,你也是时候历练历练了。”
  大概是由于心虚导致的错觉,唐天远总觉得他爹的眼神有些高深莫测。
  池州,铜陵县。
  紧邻县衙的是一个门脸。门前一株三四人合抱的大银杏树,枝繁叶茂,亭亭如盖。门上挂着一副牌匾,上书“古堂书舍”。匾额也不知是哪个高人所题,仿的是黄庭坚,但除了黄氏的凝练瘦劲之外,又含了一丝苏东坡的淳古,很有些看头。
  这古堂书舍,本该是开门迎客的时间,现在却是大门紧闭。门口,一个身材瘦小的书生一边锲而不舍地敲着门,一边说着:“列位行行好,就让我见一见妙妙生吧!”
  书店内,一个姑娘坐在桌边,面前摆着半个西瓜。她正在用小铜勺挖西瓜吃。西瓜已经被她吃下许多,只剩下半球形的外壳,像个绿色的瓢。
  一个伙计凑上来,说道:“铃音姐,他既然如此仰慕你,你不如就见他一见?”
  被称作铃音的姑娘本姓谭,今年十九岁。谭铃音头也不抬,认真地把西瓜里的汁水舀出来喝掉,接着答道:“不见。”
  另一个伙计笑道:“铃音姐一直这样宠辱不惊,你又不是不知道。”
  谭铃音仰头叹了口气,悠悠说道:“我的苦衷,你们不懂。”她这世外高人一样的表情摆得十分到位,只可惜嘴角沾的西瓜汁使这气质大大地打了折扣。
  不懂归不懂。伙计走到门口,对着外面猛拍门的书生说道:“妙妙生从不见宾客的,公子您就不要为难我们了。说句不中听的,您这样死缠烂打,她老人家怕是更加不喜。”
  拍门声果然停了。
  可是只停了一会儿,便又响了起来。
  咚咚咚!这回改拍为敲了。
  室内众人都有些烦躁,遇到这样执着如狗皮膏药的,他们还做不做生意了!
  谭铃音也十分不耐。她抱着瓜皮,给两个伙计使了眼色。三人十分默契地走到门前。
  两个伙计突然把门打开,谭铃音看也不看,举着瓜皮兜头向门口的人扣下去。
  “你这人烦不烦,都说了妙妙生从不见人!这次只是给你个教训,若是再敢纠缠,定要你好看!”谭铃音拔高声音,怒斥道。
  门外之人像是突然被雷劈中一般,呆立当场,一动不动。他头上顶着大瓜皮,看不到脸,手依然举着,保持敲门的姿势。
  一个伙计看着眼前人的身姿,惊疑不定:“才一会儿工夫,你就长这么高了?”
  另一个伙计道:“怕不是同一个人吧?”
  那人终于动了。他抬起胳膊,像是脱帽子一样,把大瓜皮摘下来。然后,他抱着瓜皮,顶着一脸红色汁水,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三人。
  “贵店的迎客方式很特别,”他把瓜皮扔在地上,咬牙,“不愧是妙妙生出书的地方。”
  眼前这被袭击的人正是唐天远。他这几天快马加鞭南行两千里,刚到铜陵就来找这古堂书舍,却没想到被人以这样别出心裁的方式迎接。
  谭铃音反应过来自己扣错了人,连忙脸上堆笑来道歉。三人把唐天远迎进书店,两个伙计打来了水,请唐天远先洗了脸。
  幸好唐天远今日戴了冠,因此那西瓜汁只淋了帽子和脸,并未沾在头发上。
  唐天远除了冠,洗了脸,心情未见好转。他在京城里混,哪一个见到他不是客客气气的,被人兜头扣瓜皮,他还是生平头一次遇到。再看看罪魁祸首,一个可以随便往人头上扣瓜皮的姑娘,必然不是什么好相与的。看到她笑眯嘻嘻凑上前,唐天远冷哼一声,不理她。
  谭铃音眯着眼睛,脖子微微向前探,看着唐天远,赔笑。
  这动作,这表情,配上那猥琐得浑然天成的笑意,像是下一步就会扑上来调戏他一般。唐天远于这方面异常警惕,他微微后退了一步,看着她:“你做什么?”
  伙计在一旁忙解释:“公子莫要见怪,铃音姐的眼神不太好使,只能看见近处的东西。”
  谭铃音摸了摸鼻子,眼神乱瞟。
  伙计小心地捧上来一张单子,“公子您想买什么书?这些都是本店新上的。”
  唐天远心想,他要打听事情,总要买些人家的东西方好。于是看也不看,手往单子的前半页一划拉:“这些一样来一本吧。”
  伙计见到这样爽快的主顾,屁颠屁颠地去寻书了。
  另一个伙计端来一杯茶,唐天远道了谢,说道:“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公子请讲。”
  “你可知道妙妙生在哪里?”
  “这个……”伙计有些为难。
  唐天远很上道地掏了一块银子给他。
  伙计却不接银子,而是看向谭铃音:“铃音姐,这位公子想找妙妙生,你、你知道妙妙生现在在哪里吗?”
  又是找妙妙生的!谭铃音有些头疼,这些人也真是,话本子而已,看了就看了,何必非要见一见本人。譬如下馆子,菜好吃,多吃几次便是,不一定要见厨师吧?
  “公子,妙妙生不见宾客的。”
  唐天远假惺惺说道:“我十分仰慕他,神交已久,这次路过贵地,想见他一面,了却一桩心愿。”说着,又摸出一块金子。
  这种话谭铃音都快听吐了,“我又不是没见过钱,”她在荷包里翻了翻,翻出一串铜板,“这些钱你拿去买顶新帽子吧。”
  唐天远默默地看着那串寒酸的铜板。他真不想搭理这姑娘。
  可是没办法,好像只有她知道妙妙生的行踪。唐天远刚要再诚恳地剖白一番,却被姑娘打断了:“仰慕他的人很多,你的话我一定带到,见面就不必了。小庄,送客。”
  小庄应了一声,赔笑道:“公子,您请吧!”
  唐天远赖着不想走:“我的书还没拿。”
  正说着,那伙计已经找齐了他要的书,抱到柜台上一本一本点:“《春宫大观》画册一本;《绣像版风流武则天》一本;《闺中秘闻录》一本;《龙阳秘史》……”
  “别、别念了……”唐天远气焰顿收,小声阻止他。
  谭铃音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
  唐天远更觉难堪,脸微微发热。他现在也解释不清了,谁能想到一个书店新上的书有至少一半是艳书啊,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书店?
  伙计把这些书包好了递给他,唐天远放下钱,书却没有接:“你们留着吧。”
  谭铃音听到此话,也不知又想到了什么,笑得更甚。她的笑声清脆悦耳,真如铃音一般。
  唐天远落荒而逃。
  谭铃音站在门口,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铃音姐,你不喜欢这位公子吗?”小庄问道。
  谭铃音蹙眉摇了摇头,摸着下巴说道:“说实话,我总觉得遇上他我会倒霉。”
  “可是他长得挺英俊的。”另一个伙计叫小方,跟着凑嘴说道。
  铃音指着自己的眼睛:“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这双眼睛不能看远处,看两丈开外的人都是面目模糊的,英俊不英俊与我何干。”
  小庄点点头,又问:“铃音姐,最近想写什么?”
  “不知道,其实我有一个计划。”
  小庄和小方连忙问是什么计划。
  谭铃音从荷包里掏了掏,掏出一颗黄豆粒大小的东西,摊开手掌给他们看。
  “这是……金子?”从光泽来看,的确像是金子,但不是纯金,表面粗糙含有不少杂质。
  谭铃音点了点头:“确切地说,这是金矿。这颗矿石是在天目山上找到的。”
  “天目山不是闹鬼吗?”
  从两三年前,天目山便时常有命案发生,官府破不了案,只好暂时封山。自此之后天目山上人迹罕至。
  “什么闹鬼,不过是装神弄鬼掩人耳目罢了,”谭铃音嗤笑,“想要私采金矿,自然不能使闲杂人等接近。”
  小庄惊道:“你是说有人私采金矿?这可是重罪,搞不好会杀头的!”金矿一旦被发现,将由户部派人来开采冶炼,连地方官府都不能插手。
  小方不以为意:“那又怎样,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
  “也对,可到底是谁有这本事和胆量私采金矿?”
  “不管是谁,都和官府脱不开干系。”谭铃音答道,
  “命案查不出,还借此机会封山,若说官府不知情,傻子也不会信。而且,本县前任县令不久前因贪赃枉法被弹劾,已经抓了起来。这样的案子一般是交由京城的刑部来审讯的,可惜的是这个罪官在被押往京城的途中意外死亡。
  为什么死?一定是因为他知道得太多了。”
  小庄和小方都听得有些头晕:“按照你的说法,县太爷掺和私采金矿,可这关我们什么事?”
  “笨!”谭铃音恨铁不成钢地摇头,“我专门找人打听过了,这位县太爷被抄家的时候,抄出来的都是白银,黄金只有区区百两不到。他作为私采黄金的主谋或者协犯,怎么可能不自己留点?所以答案只有一个——”
  “他把金子藏起来了?”小庄抢答道。
  “聪明!”
  小方提出质疑:“若是他把黄金都兑换成白银了呢?”
  “第一,大量的黄金兑换白银,必然会留下痕迹,容易被查;第二,一两黄金价值等于十两白银,同样重量的白银比之于黄金,块头大上将近一倍。你说,若是想藏富,到底黄金还是白银好藏?”
  “黄金!”
  ……

好的,这是一份关于一本名为《晨曦之约》的图书简介,内容详尽,不涉及《调笑令》的任何情节或主题。 --- 晨曦之约:迷雾中的启示与重塑 作者: 艾莉森·维克多 类型: 史诗奇幻/社会寓言 页数: 约720页 --- 引言:失落的纪元与永恒的追问 《晨曦之约》带领读者进入一个被时间和遗忘的巨大帷幕所笼罩的世界——奥瑞恩斯大陆。这是一个曾经辉煌,如今却在“大寂静”的阴影下苟延残喘的文明。故事的开端,世界被一条无形的界线切割:北方是沉睡的、被魔法诅咒的古老高地,南方则是依附于残存科技和严格教条生存的“律法城邦”。 本书并非关于英雄的诞生,而是一部关于知识的重量、记忆的腐蚀,以及人类在面对不可抗拒的命运洪流时,个体意识如何挣扎求存的深刻剖析。它探讨了“秩序”的代价,以及在真理被系统性掩盖后,微小反抗如何能撼动整个结构。 核心设定:破碎的星轨与记忆的货币 奥瑞恩斯大陆的运作依赖于一种被称为“星轨”的神秘能量系统。这个系统并非自然生成,而是由失落的“先行者”文明遗留下的复杂机制。在故事发生的一千年之前,星轨突然紊乱,引发了足以抹除历史记录的灾难,即“大寂静”。 如今,幸存者们生活在“时序局”的严密监管之下。时序局的统治基石是“记忆碎片”——一种可以被量化、交易甚至修改的非物质实体。普通公民的价值取决于他们能提供多少“稳定”的记忆给中央数据库,而那些被标记为“冗余”或“危险”的记忆则会被无情清除。在这个社会中,遗忘即是服从,回忆则成为最危险的叛逆行为。 人物群像:探寻者、守门人与被放逐者 故事围绕三条看似独立却最终交织的命运线索展开: 1. 凯恩·索尔(Kael Thorne):律法城邦的“抄录官” 凯恩是时序局内部一个低阶的记录员,负责整理和“净化”旧时代遗留的文献。他天生对数据和逻辑有着近乎病态的敏感。一次例行的清理任务中,他发现了一本被判定为“完全无效”的古老羊皮卷,其中记载的并非事件,而是某种奇特的“声音频率”。这种频率似乎能暂时干扰星轨的稳定,让他瞥见了远超时序局宣称的真实历史。凯恩的挣扎在于他必须在绝对的安全与令人不安的真相之间做出选择。他既是秩序的维护者,也成为了第一个质疑其合法性的人。 2. 伊莲娜·薇拉(Elara Viera):迷失在边境的“回声猎人” 伊莲娜生长在南境的贫瘠地带,一个拒绝接受时序局记忆交易的流亡社区。她是一名“回声猎人”,专门潜入被封锁的“寂静区”——那些灾难发生地,寻找残留的、未被污染的物质证据。她信奉的是“触摸真实”,而不是抽象的记忆。她的目标是找到一个传说中的地点——“静默之核”,据说那里是星轨紊乱的源头,或许也藏着逆转灾难的钥匙。伊莲娜的旅程充满了对物理法则的挑战,以及与变异生物的残酷搏斗。 3. 莫瑞恩(Morwen):高地的守护者与最后的先知 在北方的冰封高地,生活着一群被时序局视为“迷信残余”的古老部族。莫瑞恩是他们的领袖,一个沉默寡言的女性,她与那些被时代抛弃的自然元素保持着联系。她并非依靠技术,而是依赖于“共感藤蔓”网络来感知大陆的“健康状况”。她深知,时序局对星轨的干预正在加速世界的衰亡。莫瑞恩的出现,代表着一种被现代文明所遗忘的、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哲学,她将是凯恩和伊莲娜理解“晨曦之约”真正含义的关键。 冲突与主题:当数据对抗人性 《晨曦之约》的冲突是多层次的: 物理冲突: 抄录官凯恩必须躲避时序局内部的清洗小组,同时解密羊皮卷中的频率;回声猎人伊莲娜则在寂静区与被星轨能量扭曲的恐怖生物周旋。 哲学冲突: 记忆的真实性与被接受的“官方历史”之间的对立。如果痛苦的记忆可以被删除,那么快乐的意义又何在?作者深刻探讨了人类身份认同的构建,究竟是基于我们所记得的,还是我们所选择去铭记的。 社会冲突: 严苛的律法城邦对自由意志的压制,与高地部族对古老自由的坚守之间的鸿沟。 叙事风格与阅读体验 本书的叙事风格宏大而细腻,融合了硬核的科幻设定(星轨的运作机制、记忆的能量学)和深沉的文学探讨。作者的笔触冷峻而富有画面感,尤其擅长描绘奥瑞恩斯大陆的荒凉之美——冰封的北部、被辐射侵蚀的寂静区,以及律法城邦里冰冷、对称的建筑群。 读者将体验到一种层层剥开真相的紧张感。随着凯恩的解码、伊莲娜的发现以及莫瑞恩的指引,原本看似毫无关联的碎片开始拼凑,揭示了“大寂静”并非一次意外,而是一场为了“维持某种更高秩序”而刻意执行的“重置”。 尾声:重塑的可能性 《晨曦之约》的最终高潮,并非一场盛大的战斗,而是一次“频率的汇合”。当三条线索的人物终于在静默之核相遇,他们必须决定:是利用先行者的力量彻底修复星轨,回到一个充满未知危险的“完全真实”世界;还是接受时序局带来的“稳定”的谎言。 这本书提供了一个充满希望的结局——但这个希望并非来自于对过去的简单复原,而是来自于接受“不完美和缺失也是构成真实的一部分”。它邀请读者思考:我们愿意付出多大的代价,去换取一个确定的、却可能是被阉割过的未来? 《晨曦之约》是一部关于重建的史诗,它要求我们重新审视记忆、自由与文明的真正价值。 ---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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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一开始是被这本书的封面吸引的,但真正开始阅读后,才发现内容远比包装要精彩得多。这本书的叙事节奏把握得极其老练,它不像有些作品那样急于抛出所有信息,而是像一位高明的魔术师,层层剥茧,每揭开一个谜团,都会引出一个更深层次的疑问。我特别喜欢作者对“时间”的运用,过去的回忆和当下的行动交织得天衣无缝,历史的重量感清晰可触,但又不会让人感到晦涩难懂。特别是那几场关键的对手戏,对话的火花四溅,表面上风平浪静,实则暗流涌动,那种不动声色的交锋,比任何直接的冲突都来得震撼人心。这本书的配角塑造也达到了极高的水准,每一个小人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和光芒,他们并非推动主角前进的工具,而是各自拥有完整生命轨迹的个体,这让整个故事的世界观显得无比厚实和可信。总而言之,这是一本需要你放下手机、全神贯注去阅读的作品,它要求读者投入心力,但回报你的将是酣畅淋漓的智力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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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文学作品是一场宴席,那么这本书无疑是主厨的精心之作,从头盘到甜点,每一步都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安排。我最欣赏的是它对“情感张力”的拿捏,那种压抑到极致却又在关键时刻爆发出来的力量感,具有极强的冲击力。作者没有采取直抒胸臆的方式来描绘爱恨情仇,而是通过角色的细微动作、眼神的闪躲、甚至是沉默本身来传达深层的情感涌动,这种“不言而喻”的处理方式,比直白叙述要高明百倍。此外,这本书的结构非常工整,前后呼应,首尾相连,像一个精密的钟表,每一个齿轮都紧密咬合,推动着时间的流逝和故事的结局。虽然主题略显沉重,但作者最终还是留下了一丝微弱却坚韧的希望之光,让人在思考人生的残酷之余,仍能感受到一丝温暖的回甘。这是一部需要细细品味、并且绝对值得反复重温的佳作,它的价值会随着阅读次数的增加而愈发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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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带给我的阅读体验是极其“沉浸式”的,仿佛我被强行塞进了故事里,体验着角色的每一次心跳和每一次呼吸。作者的语言风格非常独特,它兼具古典的韵味和现代的锐利,遣词造句时常有出人意料的组合,既保证了阅读的流畅性,又时不时冒出令人击节赞叹的绝妙表达。我尤其喜欢那些环境描写,它们并非仅仅是背景板,而是成为了情绪的放大器,下雨天总是预示着悲剧的降临,阳光灿烂之时则可能酝酿着最阴险的算计。这种通感和象征手法的运用,极大地增强了文本的艺术感染力。对于情节的把控,作者展现了大师级的功力,悬念设置得层层递进,让人爱不释手,恨不得一口气读到最后,但又舍不得太快翻页,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微的铺垫。这是一本能让你重新爱上“阅读”这个行为本身的小说,是那种读完后仍需花上数日才能从中抽离的重量级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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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对一本书的“格局”给予如此高的评价,但这本作品无疑做到了。它不仅仅讲述了一个故事,更像是在构建一个微缩的社会模型,对人性的复杂面进行了深入而冷静的剖析。作者对于社会结构、权力运作的观察入木三分,文字中充满了洞察力,读起来让人有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我特别欣赏作者处理道德困境的方式,没有简单的黑白对立,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广阔的灰色地带,迫使读者去思考,如果自己身处其中,会做出何种艰难的选择。这种思辨性是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此外,作者对细节的执着令人称道,从一场雨的质地到一件古董的纹路,每一个细节都服务于整体的氛围和主题的深化,绝无一丝赘笔。读完后,我感觉自己不仅仅读完了一部小说,更像是上了一堂关于人生与世界的深度课程,那种知识的充实感是其他快餐式阅读无法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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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简直是一场感官的盛宴,作者的笔触如同最精细的丝绸,在描绘人物内心挣扎时,那种细腻入微的刻画让人仿佛能触摸到角色的脉搏。我尤其欣赏作者对于环境氛围的营造,无论是灯火辉煌的宴会厅,还是深夜里寂静无人的小巷,那种扑面而来的真实感,让人完全沉浸其中。情节的推进张弛有度,关键转折点总是处理得恰到好处,绝不拖泥带水,却又留给人足够的消化和回味空间。主人公的成长线索设计得非常巧妙,并非一帆风顺的英雄模式,而是充满了人性的弱点和矛盾,这种真实感使得人物形象异常立体丰满。读到某些段落,我甚至会忍不住停下来,反复摩挲那些措辞精妙的句子,它们不仅仅是叙事工具,更像是独立的艺术品,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多层次的,初读时被故事吸引,再读时则会为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所折服。它成功地将宏大的主题包裹在引人入胜的个人命运之中,是一部值得反复品味的上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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