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三农问题相关专家、学者,政府官员。 本书为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回应了现代化影响下的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重大理论问题,对国家主导发展下的农业转型有独到的概括,属于农村社会学的理论和经验相结合的著作。
内容简介
本书在社会快速转型的背景下考察了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在农村的具体实践过程及其影响。在人文主义方法指导下,以个案研究的方式呈现皖南平镇自税费取消后的农业变迁过程。平镇的农业由小农经历了资本主义大农场的发展,后转变为以家庭农场为主导的经营模式、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借助现代农业项目,改造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重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得当地农业生产逐步剥离了小农经济的特征,农业经营体系整体从乡土社会脱嵌服从于高度商品化的市场体系。因此,全镇整体来说,无论是农业生产,抑或政府的农业治理都表现了高度一致的去小农化。
作者简介
冯小,女,1986年生,汉族,管理学博士,现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社会学系讲师。 主要从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与农业转型,农村发展与乡村治理变迁相关研究,已在《中国农村观察》《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精彩书评
中国社会正处于快速的转型当中,农业与农村社会也不例外。以1980年代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中国的农业经营体系经过30多年的改造,已经在诸多领域发生了变化。国家对传统农业改造的决心和政策执行力度,可以从连续12年聚焦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发现中央在政策方面不断地调整,逐步改变农村80年代以来的以家庭为主体的经营体系。近年来聚焦于变革农业经营制度、推行农业产业化政策、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引导鼓励工商资本下乡流转土地经营农业,再到鼓励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的发展,农村各地根据当地的不同情况都在不同程度的践行着中央的土地改革和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发展方式,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扩展到农户家庭之外,新型经营主体如工商企业、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正在不断涌现。
在笔者近些年的田野调查当中,发现乡村存在诸多不同的实践形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1月份跟随叶敬忠教授在河南南部进行“农村留守人口”的调研中,笔者发现,在地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农民放弃土地经营权,大片耕地被流转给外来工商企业形成了公司农场,农民或举家外出打工,或成为了公司农场的雇工。在这里我们看到了马克思所预测的资本主义式的大农场,以及这种农业转型之后出现类似于工业中工厂制的雇佣关系;而与马克思预测的不同之处在于,在当前各地的农村实践中可以发现这种作为“先进”生产方式的资本主义式的大农场并不具有“先进性”。公司农场的亩均效益并不高于小农家庭经营,其使用雇佣劳动力的大农场的经济效益(成本—收益)并非是源于土地的投入和产出,即大生产带来经营优势,其市场竞争力主要来源于国家的干预和支持,它们必须依靠国家补贴和政府项目才能维持有利可图的经营地位,换言之,“国家支持”成为了公司大农场的资本运作来源之一,也是其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素。
在以资为本的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当资本注入农业经营领域、市场体系快速植入乡村社会,将会对乡村农业和农民造成何种影响,以及以资为本的现代农业的发展成果与社会成本在乡村社会是如何分配的,这是本书关注的重点。2013年1月寒假,笔者在陕南老家观察到,邻村3个村民小组约600多亩耕地被整体流转给一个以主要种植草莓和蔬菜为业的外来公司,在村庄投资建立了标准化的草莓生产基地和大棚蔬菜园,结果一年不到,公司赔本,又将土地重新转包给当地农民,公司退出种植环节,转而向农户提供技术和市场服务,由分散的农户承包种植,公司与农户签订订单收购的方式继续发展,实质是公司以与农户的订单合作创办特色种植合作社,被评为示范合作社和市级龙头企业,获得地方政府的特色种植补贴维持其所谓的规模经营。同样的案例发生在2013年4月笔者在湖北黄冈调研中,某大型粮食加工企业流转农民土地,雇佣农民种水稻。企业经营失败后,同样改成返租倒包形式,将土地再次分包,与农民签订收购订单,公司提供种子和技术服务,形成订单农业,自己获取地方政府现代农业的各项扶持资源。两个案例的共同点是,雇工式的资本主义大农场在当地的社会环境下是没有内在发展的盈利空间,以资为本的公司化农场zui终还要保持与家庭经营的血肉联系。国家花大力气推动公司化农场的模式,将资本主义式农业作为农业现代化的方向,但zui终发现,资本主义式农业还是与家庭经营密切相连,难以形成此起彼消的替代关系。
目录
第一章 农业转型的历史与理论
第一节 农业转型:传统到现代的嬗变
第二节 多元视角的农业转型再认识
第三节 研究方法!以平镇为主的个案研究
第四节 平镇农业变迁概述
第五节 本书核心概念与章节安排
第二章 农业去过密化与小农的延续
第一节 人口流动与留守农业
第二节 小农经营的自我调适土地自发流转
第三节 农业资本化的发展与留守农业的事实
第四节 农业去过密化与农民家庭的社会再生产
第五节 小结农业去过密化与小农经济的延续
第三章 政府干预对小农的改造与异化
第一节 项目治农农业生产体系的转型
第二节 新型经营模式的萌芽!资本大农场的实践
第三节 制度调整与家庭农场的兴起
第四节 小结
第四章 家庭农场的发展及其市场依附
第一节 家庭农场主的群体特征
第二节 家庭农场的生产形式!高度资本化的商品化生产
第三节 家庭农场的生产力与市场关系
第四节 家庭农场与资本的市场体系
第五节 小结:资本驱动的去小农化
第五章 农业去小农化与乡村社会的变迁
第一节 殊途是否同归:遭遇商品化的农民境遇
第二节 发展抑或倒退:农业生产与农业治理的去小农化
第三节 农业转型:农村中间阶层的消失与农民分化
第四节 农业转型中的农利再分配
第六章 结语
第一节 农业转型的动力:人口流动与国家干预
第二节 农业转型的本质:市场依附与去小农化
第三节 农业转型的社会代价:社会结构重塑与农民分化
附录A 土地流转实施方案
附录B 项目区土地流转分配方案
附录C 土地流转统计表
附录D 关于鼓励家庭农场建设发展的通知
参考文献
后记
精彩书摘
在学界,有关家庭生产(Household production) 的争论主要是在小农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话语体系里。根据哈里特?弗里德曼(Harriet Friedmann)的家庭生产的理论逻辑分析。家庭生产是贯穿在社会历史当中,从封建社会持续到资本主义社会,但是在这两种社会中,其内在组织过程完全不同。他认为家庭生产的发展没有一个普遍的方向(Friedmann, 1980)。小农(peasant)是人类学和历史研究农民家庭生产的综合性表达术语。农民的家庭生产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在既有的生产要素下,依靠社区性的互惠的关系再生产,就会沿着抵制商品化的方向发展,这种互惠性关系有稳定的社区制度性机制进行再生产,商品化的关系在再生产过程中比较有限,那么这就是小农。另外一个转变方向就是家庭生产在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再生产过程中切断了稳定的互惠机制,加深商品化关系,那么就会越来越依赖商品化过程,参与到市场竞争环境中,形成专业化的分工和阶层分化,这就走向了商品化的发展方向。 若是在家庭生产单位内部的简单再生产中进行社会再生产,那就是小商品或简单商品生产者;如果超出家庭,在更大的社会组织内进行生产,那就是资本主义生产了。小农的统一性是相对于小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其核心是市场,一端是未被或部分被整合进市场,一端是完全被整合进了市场关系当中。同样,哈里斯(Harriss,1982:22)也坚称,“商品化的过程……或者说农村家庭生产者与资本主义生产之间的各种联结方式……这或许是当代农业社会变革的主要过程”。与此同时,商品化的过程绝不是线性的,它们向不同的方向展开(Marsden,1991),即能向商品化方向推进,也能朝相反的抵制商品化的方向发展。这和哈里特?弗里德曼(Harriet Friedmann)分析逻辑是一致的。
从以上的学理性基础来看,农民流动和非农就业的增加,劳动力的劳动效率或者劳动报酬的增加,虽改变了农业“过密化”的现实,但农村的“留守农业”仍是生计保障型的小农生产为主,同时也出现了完全参与市场竞争的商品化生产的小商品生产者,即上文提到的部分商品化的“中农”和一些经济作物,畜禽养殖的兼业化小农。按照哈里特?弗里德曼(Harriet Friedmann,1980)的分析,从生产单位和商品化的过程两个维度来分析,平镇农业生产的主体虽在劳动力流动和非农就业下有所变化,但大多数仍是在小农生产方式主导发展出的多种生产形式。农民家庭的社会再生产依然是在集体土地制度下的社区共同体中完成,依靠社区福利性质的集体土地,参与村庄的人情往来和生产互助。农民的家庭再生产不依赖于市场的商品化关系而再生。农民家庭的生活消费资料和家庭劳动力的再生产,以及家庭继替均是在村庄社区中依靠非商品化的社会支持完成。总体来说,仍是小农生产方式主导下的“去过密化”的农业生产。这也正契合了范德普勒格的小农模式形态,农场的再生产体系借助商品化(非农劳动收入),而资源体系的交换并未完全陷入商品化过程,也未被商品化的市场体系原则所主导。因此,无论是从商品化角度,还是资源库和再生产体系的内外交换来说,这一时期“去过密化”的农业生产仍然是小农经济的延续。
前言/序言
前言
本书中,笔者用农业转型来概括皖南平镇自2007年以来农业经营领域发生的这种变化,平镇演变的总体路径是,政府力图用多维度的政策诱导农业变革,力图快速全面改造甚至消灭小农,鼓励和培育新型的资本主义式农业经营主体,也即当今聚焦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当前新出现的一批资本主义企业农场和家庭农场,他们是在当地政府争取国家大量的农业项目并承接上级政府资源的大量输入过程中产生的,换言之,平镇以涉农项目来撬动的农业经营形式的变迁和整体的农业经营体系的变革,即为本书所称的“农业转型”。
从2014年3月开始,笔者再入皖南平镇,开始了累计3个多月的博士论文专题调研,截止2014年的国庆结束,笔者对皖南平镇农业经营变迁历程有了深入了解。从总体上看,经过由政府实施涉农项目撬动的农业现代化改造,结果是全镇已经从之前8700余户的分散、小规模的小农经营体系,转型成为由5个公司农场和近100个家庭农场主为经营主体的农业经营体系,基本实现了政府所期待的农业现代化。但是平镇农业转型的主导趋势呈现一条从“小农——公司农场——家庭农场”的线性转换路径,经历农业转型之后,当前这些新型的“家庭农场”,它们的生产形式、农场组织方式出现了一些共同特征,即农场出现了显著的资本化现象和商品化发展。首先,资本化表现在单位土地面积的资本投入比例快速增加,主要体现在以机械为主的固定资本和农资为主的流动资本的快速增加;其次,农场主大幅提高机械化程度和农业新技术,实现了单位劳动产值的增加,单位劳动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发展;再次,农场的商品化程度逐步加深,农场农资要素的市场购买,生产过程中诸如耕地、收割等环节的市场化外包以及产后农产品的销售过程来看,整体生产体系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环节深深融入到市场交换中,农场的生产与再生产体系高度嵌入到资本驱动的市场经济系统中;zui后,从农场的利润分配来看,农场的农业产值越来越多的被工商资本所分享,生产环节的利润逐渐被农场外的工商资本通过市场交换和流通过程以及初加工来挤压利益空间,原来保存在农民手中的生产环节的农业利润逐步外流。
皖南平镇的农业转型目前形成了以资本化的家庭农场为主体的稳态结构,这种高度资本化、商品化的专业化作业的家庭农场承担了平镇农业现代化的主要任务。平镇的经验显示,具有资本主义特征的公司或者企业农业遭遇多种实践因素而失败,zui后变成了专业化生产的家庭农场,但这能否证明以“家庭式的农业生产”在市场中的胜利呢?我们看到,家庭农场与小农经济在内涵和外延上都具有了很大的不同,从资本的角度讲,家庭农场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投入完全不同于传统的小农家庭经营形式,农业资本化程度提高的同时,家庭在农业经营方面的组织机制也完全不同于传统家庭生计。
在中国的农业经济研究领域,家庭农场算是一个新生事物,无论是家庭农场的形成路径、实践样态还是本质性的结构特征,都还没有形成理论共识,因此对于家庭农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需要大量的经验研究。本书采用皖南平镇的农业转型个案进行分析,将分析样本定格在平镇这一具体的政治经济格局中,去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司农场和家庭农场)的产生过程,特别是关注由国家主导的发展项目干预是如何塑造了不同农业生产方式的基础条件。其次,当今政策届所热衷的家庭农场与小农经济到底有何本质区别,该如何分析当下市场竞争中两难的家庭农场,又该如何认识嵌入在市场交换中的家庭农场与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复杂关系。zui后,要进一步追问的是,平镇的农业转型给当地农业、农民、农村带来了什么?在这场快速颠覆式的变革中,哪些人获得了“发展”的益处,哪些人为“这样的发展”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所以本书着力描述皖南平镇农业转型的微观实践,进而分析其相关的问题。
为了便于分析,笔者采用范德普勒格的去小农化(2013:42)概念,将平镇的农业转型内涵凝练为去小农化的过程。一是,资本主义式的农业经营形态的确在剥离小农经济的特征,农业经营体系整体从乡土社会脱嵌,服从于高度商品化的市场再生产体系。二是,新成型的家庭农场虽保有家庭的外形,但正如前文所述,已经完全不同小农经济的组织逻辑。
去小农化的过程离不开政府力量的推动。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发展历史,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发展主义”正无时不刻地影响着全民大众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发展的步伐。自1980年代起,中国开启了市场化改革,即从计划经济时代“城市偏向”(Abdulaziz B. Shifa,2013) 的发展战略转变为新改革时期的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这些战略的核心,无不指向去小农化,将小农经济视为“落后”的生产方式,将农业交于“更适合”的主体经营,小农经济与乡土中国正在遭受这种“发展主义”的殖民。我们也看到了这一发展战略给农村也带来了前所未有之变:例如无论是讨论新时期双重制度约束下半工半农的小农家庭(黄宗智,2006a);还是重点关注新时期生存境遇面临多重考验的农村留守人口(叶敬忠等,2008);抑或从近郊农村关注因市场机会发展经济作物的商品化农业而迎来新机遇的农村家庭(高原,2011),以及全方位的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消费整体论述商品化侵蚀农村形成的农村人群依靠自我剥削来维持家庭生计的社会现实(任守云,2012)等等。按照伯恩斯坦(2011)的理解,这些研究均可统一概括为,以深化商品化关系来改造农民和农村。正如伯恩斯坦所言,尽管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呈现了大量的制度性变化和频繁的“范式更替”,即总在不断更新方式,有所不同,但现代化的政策和计划遵循了同一个逻辑,即以深化商品关系为基础来提高农业生产,无论什么方式都是国家遵循“发展主义”的现代化方向(伯恩斯坦,2011:110-111)。在“发展”被奉为我国新时代主旋律的今天,国家以“发展”为名全面的改造乡村,地方政府也成为了推动农业转型的主要力量。在阐释清楚了农业转型、去小农化背后的以“发展主义”为本的文化逻辑之后,我们还是需要仔细去分析这种力量的具体实践逻辑,在具体的地方实践过程中其复杂的社会关联机制。因此本书在前述的总体背景下,将着力去分析地方政府如何在行政力量的主推下进行现代化的农业转型,特别是在新时期的诸多“惠农”资源、涉农项目大量输入乡村的背景下,行政力量主导下的制度干预以及与其相关的市场资本力量的相互作用,二者是如何使平镇的小农经营实现去小农化的。
值得一提的是,平镇目前维持了家庭农场为主体的暂时稳态结构,但没有理由认为这是农业转型的zui终结果,而且每一种生产形式都会随具体的社会生产条件而变化。同时,依据内在变迁过程的理论,笔者认为社会变迁并不存在一个“zui佳状态”,组织理论认为,社会变迁的方向、速度,以及“zui终状态”是由其具体的演化过程所决定的(周雪光,1999)。因此在分析其农业变迁过程时,笔者尽量从多角度、多方面的呈现其变迁图景,侧重其变迁机制的揭示,着重分析皖南平镇具体各阶段的农业运行逻辑,重点讨论如何在政府力量干预下,不同类型的主体依据自身的利益偏好采取相应的行为,进而促成了当前平镇农业转型的结果,zui终阐释特定时空背景下农业转型的发生机制和组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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