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執法基本技能實訓

公安交通執法基本技能實訓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郟紅雯 等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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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09383353
版次:1
商品編碼:12348962
包裝:平裝
開本:16
齣版時間:2017-12-01
用紙:膠版紙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本書通過作者深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展實地調查,認真梳理公安交通管理崗位工作的核心能力點,開發和設計瞭係列綜閤訓練項目,有力地推進瞭實戰化教育訓練,對於培養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滿意的專業人纔,滿足當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內容簡介

本書通過作者深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展實地調查,認真梳理公安交通管理崗位工作的核心能力點,開發和設計瞭係列綜閤訓練項目,有力地推進瞭實戰化教育訓練,對於培養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滿意的專業人纔,滿足當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作者簡介

郟紅雯,女,1973年11月生,中共黨員,江蘇警官學院治安管理係副主任、副教授,公安學基礎理論研究所副研究員,現代警務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學院高級三級教官。近年來發錶論文30餘篇,撰寫研究報告3部;主持廳級及以上科研課題7項,主持院級課題9項,參與各級各類課題若乾項;主編全國公安院校統編教材2部,副主編公安部規劃教材1部,主編學院教材2部,參與撰寫《公安學學科研究》著作等。主編教材獲2011年學院精品教材,主講課程獲2012年學院精品課程,主持教改項目獲2013年院級教學改革成果二等奬,主持研究專題獲2014年學院優秀教學專題,多次榮獲學院 “優秀教學質量奬”,2010年、2012年連續二次榮獲學院第二屆、第三屆“教學名師”稱號。所研究成果曾獲第六屆學院科研成果奬,第二屆江蘇省公安廳警務理論和警務實戰研究優秀成果奬等。

目錄

實訓項目一交通指揮與疏導

第一部分業務詳解

一、交通警察指揮的特點

二、交通警察手勢指揮信號的基本內容

三、交通警察指揮與疏導的基本要求

四、典型交通狀況的交通指揮與疏導

五、交通指揮與疏導的注意事項

第二部分實訓方案

一、實訓目的與要求

二、實訓內容

三、實訓條件

四、實訓組織

五、實訓考核及評分標準

實訓項目二交通流量調查

第一部分業務詳解

一、交通流量調查的方法

二、交通流量調查的基本內容

三、交通流量調查的基本要求

四、交通流量調查的注意事項

第二部分實訓方案

一、實訓目的與要求

二、實訓內容

三、實訓條件

四、實訓組織

五、實訓考核及評分標準

實訓項目三交通信號配時

第一部分業務詳解

一、交通信號配時的基本要素

二、交通信號控製模式分類

三、交通信號配時的基本步驟與內容

四、交通信號配時的基本要求

第二部分實訓方案

一、實訓目的與要求

二、實訓內容

三、實訓條件

四、實訓組織

五、實訓考核及評分標準

實訓項目四交叉口交通組織優化設計

第一部分業務詳解

一、交叉口交通組織優化設計的概念

二、交叉口交通組織優化設計的基本原則

三、交叉口交通組織優化設計的方法

第二部分實訓方案

一、實訓目的與要求

二、實訓內容

三、實訓條件

四、實訓組織

五、實訓考核及評分標準

實訓項目五機動車號牌識彆

第一部分業務詳解

一、機動車號牌識彆的基本內容

二、機動車號牌識彆的基本要求

三、機動車號牌識彆的注意事項

第二部分實訓方案

一、實訓目的與要求

二、實訓內容

三、實訓條件

四、實訓組織

五、實訓考核及評分標準

實訓項目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設施隱患排查

第一部分業務詳解

一、道路交通標誌

二、道路交通標綫

三、交通信號燈

第二部分實訓方案

一、實訓目的與要求

二、實訓內容

三、實訓條件

四、實訓組織

五、實訓考核及評分標準

實訓項目七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查處

第一部分業務詳解

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的種類

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的程序

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的適用

四、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的執行

第二部分實訓方案

一、實訓目的與要求

二、實訓內容

三、實訓條件

四、實訓組織

五、實訓考核及評分標準

實訓項目八交通事故現場處置與勘查

第一部分業務詳解

一、交通事故的概念及種類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三、交通事故的現場處置與勘查

第二部分實訓方案

一、實訓目的與要求

二、實訓內容

三、實訓條件

四、實訓組織

五、實訓考核及評分標準

實訓項目九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與損害賠償調解

第一部分業務詳解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調解

第二部分實訓方案

一、實訓目的與要求

二、實訓內容

三、實訓條件

四、實訓組織

五、實訓考核及評分標準

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匯總列錶

附錄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附錄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附錄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

附錄四: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精彩書摘

第一部分 業務詳解

交通事故處理,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交通事故進行現場勘查、收集證據、認定責任、處罰責任人和應當事人申請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的過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保障當事人閤法權益,懲罰肇事者,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交通事故的概念及種類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五項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産損失的事件”。

(一)構成要件

根據上述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包含瞭以下幾方麵的要件,缺一不可:

1.車輛要件

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必須是有車輛參與,這裏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但如果不涉及車輛,如僅是行人與行人相撞,即使其他幾個要件都具備也不是道路交通事故。

2.道路要件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內,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這裏所指的道路具有公共使用的性質,而廠區、礦區內等單位自建的不通行社會車輛的專用道路、鄉間小道、居民小區內的道路均不屬於《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的道路範疇。當然,對於以上道路範圍外發生的車輛、行人相撞的事故,就不是道路交通事故。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條的有關規定,“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報案的,參照本法有關規定辦理。”

3.過錯或意外要件

與以往的交通法規相比,《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交通事故” 的界定增加瞭“意外”的因素。這裏的意外,通常是指不可抗力,即當事人不可預料也不可避免的情形,如地震、颱風和泥石流等。此外,過錯指的是當事人的主觀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值得一提的是,這裏的過錯是當事人對引發交通事故的交通違法行為所持有的主觀態度,即無論是故意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還是過失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都不影響道路交通事故的構成。

4.損害後果要件

道路交通事故必須有損害後果,包括人員傷亡或者財産損失,如果沒有任何損害後果,則不能稱之為道路交通事故。其中人身傷害的程度判斷以《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為依據,財産損失指的是交通事故現場的直接財産損失,而不包括間接財産損失。

5.交通要件

即造成交通事故的主體所進行的運動必須具有交通運輸性質,如果不具有交通運輸性質,而隻是在使用道路中發生的車輛、人員相撞的事件,如軍事演習、體育競賽等,即使其他條件都符閤,也不是道路交通事故。

6.因果關係要件

道路交通事故中,當事人的過錯或者意外情況的發生必須與道路交通事故的後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係,而如果損害後果的發生與當事人的過錯或者意外情形之間不構成因果關係,則不認為是道路交通事故。

(二)種類

根據不同的標準,從不同的角度有多種分法。如按交通事故現象的不同可分為碰撞事故、翻車事故、碾壓事故、颳擦事故、墜車事故、爆炸事故和失火事故等;按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可分為機動車責任事故、非機動車責任事故、行人責任事故等;按交通事故發生的地點可分為路段事故、交叉路口事故、彎道事故、坡道事故等;按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可分為淩晨事故、白天事故、傍晚事故、夜間事故等。按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後果類型,分為財産損失事故、傷人事故和死亡事故。一般地,根據交通事故損害後果的嚴重程度,可以將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類: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産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交通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産損失不足3萬元的交通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産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交通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産損失6萬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的權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這一規定賦予瞭當事人自行決定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的權利。當然,這項權利的行使有二個必要的條件,一是未造成人身傷亡,如果造成瞭人身傷亡,當事人則必須立即搶救傷者,保護現場並迅速報警;二是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其中的“事實”指的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發生的過程、事故造成的損失以及事故當事人各方的基本情況等事實,“成因”指的是當事人存在的過錯、交通違法行為以及與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等,“無爭議”指的是事故各方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等意見一緻或基本一緻,不存在爭議。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自己決定撤離現場,或者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先行恢復交通,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對此還作瞭進一步的規定,“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係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一條也有類似的規定:“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身份證號、聯係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賠償責任等內容。”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的義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1.立即停車

發生瞭道路交通事故,無論是造成人身傷亡還是財産損失,車輛駕駛人都應當立即停車,並下車確認事故的發生,查看現場、受害人和有關車輛、物品的損害情況。如果當事人明知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而不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停車的,屬於故意變動現場,又或者故意逃避責任,駕車駛離現場的,都應當承擔肇事逃逸的法律後果。

2.保護現場

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保護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如車輛製動印痕、散落物等痕跡物證等,以免受到過往車輛、人員和自然條件的破壞,影響案件的調查和處理。

3.搶救傷者

搶救傷者應與保護現場同時進行,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救護受傷人員。據有關資料統計,如果道路交通事故傷者在30分鍾內能得到救護,70%的傷者不會死亡。車輛駕駛人往往是最先發現傷者,也是最有條件采取措施搶救傷者的人。因此,當事人一定要盡快搶救傷者,不得無故拖延時間。對因搶救傷者需要變動現場人體、物品位置等,應充分利用現有條件,有效標明現場人體、物品等的原始位置和狀態。

4.報警

車輛駕駛人在停車、保護現場和搶救傷者的同時,還應當及時地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情況等報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這樣既可以使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交通警察及時瞭解情況,迅速到達現場開展調查和處理,並盡快恢復交通;也可以迅速組織人員開展救護,減少傷亡和財産損失。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十四條還規定,“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産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並立即報警:(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傢管製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號牌的;(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發生財産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應當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采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後報警:(一)機動車無檢驗閤格標誌或者無保險標誌的;(二)碰撞建築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除此以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電、通訊等設施損毀的,駕駛人應當報警等候處理,不得駛離。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事故有關情況通知有關部門。”

……



好的,這是一份針對《公安交通執法基本技能實訓》以外的圖書的詳細簡介,內容力求詳實、自然,避免任何可能暴露其為人工智能生成(如刻闆句式或不自然的過渡)的痕跡。 --- 圖書簡介:深入解析《現代城市規劃與智能交通係統構建》 書名: 現代城市規劃與智能交通係統構建 作者: 張偉 / 李靜 / 王明德 聯閤編著 齣版社: 華夏科技齣版社 字數: 約 650,000 字 定價: 188.00 元 --- 內容概要:麵嚮未來城市交通生態的綜閤性指南 《現代城市規劃與智能交通係統構建》並非側重於具體的、操作性的執法流程或單一的交通管理技術規範,而是緻力於提供一個宏觀、係統、前瞻性的視角,探討如何在 21 世紀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的背景下,重塑和優化城市交通基礎設施、管理模式以及人居環境之間的復雜關係。 本書分為四大核心闆塊,貫穿瞭從頂層設計到技術落地的完整鏈條,旨在為城市規劃師、交通工程師、基礎設施管理者以及相關專業的研究生提供一套全麵的理論框架和實踐參考。 --- 第一部分:城市交通係統的理論基礎與發展脈絡(約 18 萬字) 本部分著重於構建理解現代交通挑戰的理論基石。我們深入分析瞭城市化進程對交通需求産生的結構性影響,並追溯瞭交通工程學科從傳統路網設計嚮多模式集成轉變的曆史必然性。 核心議題包括: 1. 交通需求生成與分配模型(TGD): 詳細闡述瞭四階段法的局限性,並重點引入瞭基於行為學的微觀交通分配模型,如隨機效用模型(Random Utility Models)的應用,解釋瞭居民齣行決策背後的經濟學邏輯和社會學影響。 2. 可持續交通理論體係: 探討瞭“3E”(工程、教育、執法)框架在可持續發展背景下的演進,強調瞭“綠色齣行”和“慢行係統”的戰略地位。書中提供瞭歐洲和亞洲多個先進城市的案例分析,對比瞭不同文化背景下推行公共交通優先(PTPS)戰略所麵臨的社會阻力與成功經驗。 3. 交通空間公平性研究: 區彆於單純的交通效率考量,本章深入探討瞭交通可達性(Accessibility)與交通公平(Equity)的量化指標。分析瞭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對不同社會經濟群體的空間剝奪或賦權效應,提齣瞭一係列緩解交通“貧睏”的規劃乾預措施。 --- 第二部分:智能交通係統(ITS)的前沿技術與集成應用(約 22 萬字) 本闆塊是全書的技術核心,聚焦於如何利用信息通信技術(ICT)驅動交通係統的智能化升級,而非僅僅關注單一的技術模塊。 關鍵技術模塊深入剖析: 1. 數據驅動的交通流管理: 詳盡介紹瞭新一代傳感器技術(如毫米波雷達、激光雷達、AI 視覺識彆)在路側單元(RSU)中的部署策略。重點闡述瞭如何利用大數據平颱對采集到的海量異構數據進行清洗、融閤與實時分析,從而實現信號配時的自適應優化,特彆是在快速路和城市主乾道的交叉口群控製中的應用。 2. 車聯網(V2X)通信協議與安全機製: 本章深入探討瞭 DSRC(專用短程通信)與 C-V2X(基於蜂窩網絡的車路協同)的技術特性、兼容性挑戰以及標準演進路徑。書中包含瞭大量的網絡拓撲結構圖和協議棧解析,側重於低延遲信息交換在緊急製動預警(AEB-V)和交叉口衝突預測中的實際效能評估。 3. 自動駕駛環境下的基礎設施重構: 這是本書的創新點之一。我們探討瞭 L4/L5 級自動駕駛對傳統交通標誌、標綫、可變信息標誌(VMS)提齣的新要求。內容包括高精度地圖(HD Map)的動態更新機製、邊緣計算在自動駕駛決策支持中的作用,以及如何設計“無縫切換”的人機共駕(Mixed-Traffic)路段。 --- 第三部分:城市多模式交通網絡的協同規劃與設計(約 15 萬字) 本部分將理論與技術應用於具體的規劃實踐,強調“以人為本”的多模式集成理念。 1. 軌道交通的耦閤效應分析: 詳細分析瞭地鐵、輕軌等大容量公共交通綫路對沿綫土地利用和交通微循環的影響。介紹瞭基於 GIS 的客流OD分析與站點周邊土地開發強度(TOD)的優化模型,避免齣現“地鐵站空心化”或“交通擁堵迴流”的現象。 2. 共享齣行與微齣行服務的整閤: 探討瞭網約車、共享單車等新型齣行方式對城市交通網絡帶來的衝擊與機遇。內容涵蓋瞭如何通過電子圍欄技術對共享資源進行精細化管理,以及如何將這些服務數據接入城市交通大腦,以實現運力調配的動態平衡。 3. 韌性交通係統與應急響應規劃: 麵對極端天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安全威脅,本章提齣瞭一套提升交通係統韌性的規劃框架。其中包括冗餘路徑設計、應急物資運輸的快速通道分配算法,以及城市交通網絡的快速恢復策略。 --- 第四部分:政策法規、標準體係與實施案例(約 10 萬字) 作為支撐前三部分的實踐保障,本部分關注政策環境與國際經驗藉鑒。 1. 全球智能交通標準體係對比: 係統梳理瞭歐盟(C-ITS)、北美(SAE/USDOT)和中國在 ITS 領域的標準差異,為國內企業和機構“走齣去”或引進先進技術提供瞭參考。 2. 交通項目投融資模式創新: 探討瞭 PPP(公私閤營)模式在智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的應用挑戰與機遇,分析瞭碳排放交易、基於效果的激勵機製等新型融資手段。 3. 未來城市交通治理的倫理與法製基礎: 討論瞭自動駕駛數據的所有權、隱私保護、以及在未來高度自動化的交通場景下責任主體認定的法律邊界問題,是為未來立法提供的深度思考。 --- 讀者對象定位: 本書麵嚮具備一定交通工程、城市規劃或計算機科學基礎知識的專業人士。它特彆適閤於: 交通規劃設計院所的工程師和高級技術人員。 城市管理部門(如交通局、規劃局)的中高層決策者及技術骨乾。 高等院校交通、土木、計算機專業的碩博士研究生及相關領域的科研工作者。 《現代城市規劃與智能交通係統構建》力求在理論深度、技術前沿性和實踐指導性之間達到精妙的平衡,是理解和塑造未來城市交通生態的必備案頭參考書。

用戶評價

評分

作為一名有著多年執法經驗的老交警,我一直關注著交通執法領域的新動態和新技術。這本書的齣現,讓我眼前一亮。它不僅僅是理論知識的堆砌,更強調瞭實操性和應用性。書中關於一些新型交通違法行為的識彆和處理,以及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執法效率的探討,都讓我覺得非常前沿和實用。

評分

說實話,我之前對交通執法這個行業瞭解不多,隻是覺得交警的工作很辛苦。但是,在一次偶然的機會,我接觸到瞭這本書。這本書讓我對交警的工作有瞭全新的認識。它不僅僅是簡單的罰款扣分,更包含瞭大量的專業知識和嚴謹的執法流程。我特彆欣賞書中對人性化執法的強調,如何在嚴格執法的同時,兼顧到當事人的情感和溝通。

評分

這本書的包裝簡直太有質感瞭,我剛拿到手裏就愛不釋手。封麵設計簡潔大氣,但又不失專業感,用色沉穩,一看就知道是乾貨滿滿。打開之後,紙張的觸感也相當不錯,厚實而富有彈性,閱讀起來非常舒適,即便是長時間翻閱也不會覺得疲憊。我尤其欣賞它內頁的排版,字體大小適中,行距也很閤理,不會讓人覺得擁擠。每一章節的劃分都清晰明瞭,讓我能夠輕鬆地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

評分

我是一名剛入職不久的交警,在培訓期間就聽同事們推薦瞭這本書,說是“案頭必備”。拿到手後,我立刻翻閱瞭目錄,發現內容涵蓋瞭交通執法的方方麵麵,從最基礎的法律法規解讀,到實際操作中的各種場景應對,應有盡有。我特彆關注瞭關於交通指揮和事故現場處理的部分,這本書的講解非常詳細,圖文並茂,即使是我這種實操經驗不足的新人,也能很快理解其中的要點。

評分

我是一名交通管理專業的學生,在學校期間就對交通執法這個領域非常感興趣。偶然間看到瞭這本書,抱著學習的心態買瞭下來。這本書的語言風格非常樸實,沒有太多華麗的辭藻,但每一句話都直擊要點,充滿實踐指導意義。我特彆喜歡它在案例分析部分的處理方式,選取瞭大量真實的執法案例,並對每個案例進行深入剖析,讓我能夠更直觀地理解法律法規在實際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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