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的司法解读——以法官造法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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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海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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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295007
版次:1
商品编码:12373086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8-05-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92
字数:290000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普通法的司法解读——以法官造法为中心》是继历史解读后,作者从司法角度对普通法进行的又一次解读。内容主要不在司法制度等器物层面,而在司法过程、司法方法、司法理念等更为抽象但却更具价值的问题上。比如对“技艺理性”的阐释,就揭示了立法和司法、欧陆司法与普通法司法之间在认识论和社会治理理念上的巨大差别;对普通法方法的总结,则显示了处理案件的一般方法和思路;对普通法司法过程的归纳,则反映出司法超yue法域和时空的一般性特征;而对法官说理问题的探讨,则对中国司法实践更是具有直接的借鉴意义。因此,本书表面上是对普通法的解读,其结论却具有一般性,原因不在别的,而在于普通法经典地反映了司法过程的本质和规律。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司法问题上,普通法才是大师!本书适合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执业者阅读,也适合于对普通法、比较法及司法问题感兴趣的学生和研究者。

内容简介

  《普通法的司法解读——以法官造法为中心》是继《普通法的历史解读》之后,作者从司法角度对普通法进行解读的阶段性成果。本书分为七大章,内容涉及普通法说理、普通法的法学教育等。内容选取方面,作者主要选取了判例法、技艺理性、普通法的司法过程、主要司法制度、判决书说理、普通法方法及其溯及既往的问题等多个与司法相关的方面,力图多侧面、多层次从司法角度解释普通法。该书的出版一方面填补了该领域的研究空白,另一方面,也为我们理解普通法提供新的思路,其中的很多内容对我国当下的司法改革也有重要的启发作用。

作者简介

  李红海,男,1973年出生,先后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和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主要作品有:专著《普通法的历史解读》(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译著《英国普通法的诞生》(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另有论文若干。还曾作为专业作者(英格兰古法)参与《元照英美法词典》(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5月)的编译工作,并兼任《私法》杂志编辑。

目录

第一章作为判例法的普通法/00

第一节判例法的概念及要素/00

第二节判例报告/00

第三节遵循先例的原则/0

第四节判例法中的司法技艺/0

第五节判例法的相关理论问题/0

第六节他山之玉,何以攻石/0


第二章作为技艺理性的普通法/0

附录建构的法理学与经验的法理学/


第三章普通法的司法技术/


第四章普通法方法论/

第一节作为方法的普通法/

第二节普通法方法是否存在/

第三节普通法方法的三个层次/

第四节普通法处理案件的过程与微观层面的普通法方法/

第五节中观层面/

第六节宏观层面/

第七节结论/


第五章普通法的司法过程/

第一节三个区分/

第二节司法过程的阶段划分/


第六章普通法法官如何说理/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事实问题/

第三节规范问题/

第四节判决书说理的关键:寻找事实与规范之间的关联/

第五节若干附录/

附录一案例报告模板/

附录二判决书模板/

附录三案例报告实例/


结语认真对待“法官造法”/


后记/
《法治洪流中的边界与航向:现代法律体系的结构性审视》 导言:法律作为动态演进的社会基石 法律并非僵化的教条集合,而是承载着特定社会历史记忆、价值取向和权力结构的复杂系统。它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法域内部展现出显著的张力与适应性。本书旨在跳脱出单一法源或某一法律部门的微观考察,转而聚焦于现代法律体系整体运行中的内在结构、方法论的演变及其面临的外部挑战。我们将深入剖析法律规范的生成机制、解释技术的革新,以及法律制度在面对社会剧变时的弹性与局限。 第一部分:法律规范的生成与形态学分析 本部分着眼于现代法律规范的构建过程及其多元形态,探究法律“何以成为法律”的底层逻辑。 第一章:成文法典的内在逻辑与结构张力 详尽考察大陆法系中核心法典的体系构建原则,分析法典化运动对法律统一性的贡献与潜在的僵化风险。重点探讨民法典、刑法典等核心法典内部的范畴划分、概念界定如何影响法律的适用边界。分析在高度社会化和技术化的背景下,传统法典面对新兴法律关系(如数据权、数字财产)时所显现出的结构性缺失与填补机制。内容将涵盖从古罗马法到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演变脉络,强调立法技术在平衡抽象原则与具体适用之间的艺术性。 第二章:习惯法与非正式规范的重塑地位 尽管成文法占据主导地位,习惯法、行业惯例及其他非正式规范在特定法律领域(如国际贸易、特定部门法)仍扮演关键角色。本章分析现代法律如何吸收、转化或排斥这些非正式规范。研究焦点在于识别何种程度的社会共识可以转化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则,以及司法实践中对这些规范的“法源化”过程所遵循的隐含标准。讨论了在反垄断、知识产权等前沿领域,行业标准如何反向影响立法方向。 第三章:法律概念的演变与历史语境 法律概念(如“善意”、“公平”、“公共秩序”)是法律思维的载体,其内涵随时代变迁。本章采用历史语境分析法,追踪若干核心法律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定义漂移,并探讨这种漂移如何反映社会价值重心的转移。例如,研究“私有财产”的内涵在工业革命后和信息时代所经历的根本性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对现行法律条文的实际解释空间构成了何种挑战。 第二部分:法律解释的工具箱与方法论的转向 本部分集中探讨法律解释技术的实践运用及其在不同法域的适配性,而非探讨某一特定解释权力的归属问题。 第四章:文义解释的边界与语义学的限制 文义解释作为基础方法,其有效性依赖于文本的清晰度。本章通过大量案例分析,揭示法律条文在面对模糊术语、多义词汇时所遭遇的语义学困境。研究如何通过系统解释(体系解释)来克服单纯词语含义的局限性。重点分析了最高法院在处理法律条文“明显错误”或“意图不明”时的修正路径,这涉及到对立法者“真实意图”的推定技巧。 第五章:目的论解释与价值导向的平衡 目的论解释要求解释者深入理解立法者设立该规则背后的社会目的。本章深入剖析目的论在不同法域的适用差异。在刑法中,如何避免目的论解释滑向类比禁止的红线;在行政法中,如何界定“公共利益”这一抽象目的的实践操作标准。强调在价值多元的社会中,裁判者在采纳特定目的时,必须对不同价值间的冲突进行审慎的权重衡量。 第六章:比较方法在法律解释中的应用 跨国比较和内部比较是拓宽解释视野的重要手段。本章研究如何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相似法律问题的处理方式(借鉴性比较),或在同一法系内不同部门法之间的原则迁移(结构性比较),以充实解释的论据。特别关注欧盟法律体系的协同解释机制如何影响成员国的国内法解释,以及区域性法律整合对本土法律思维的冲击。 第三部分:法律在社会互动中的功能与效力 本部分考察法律系统如何与社会结构、经济活动和政治权力相互作用,并探讨法律制度的有效性评估标准。 第七章:法律制度的社会回应性与经济效率 法律不仅仅是规范,更是社会变迁的催化剂或阻碍剂。本章采用法律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分析特定法律制度(如合同的严格责任制度、环境规制)对市场行为和资源配置的影响。评估法律制度在追求公平目标的同时,是否能够维持必要的经济效率。研究“法律迟滞”现象——即法律变动速度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成因及对治理的影响。 第八章:法律解释的政策意涵与后果主义考量 任何解释行为都必然产生政策后果。本章探讨裁判者在选择解释路径时,对未来可能产生的示范效应和系统性影响的考量。分析裁判者如何运用“后果论”来预测不同解释方案对相关群体的激励结构和长远社会秩序的影响。讨论在司法审查中,法院对行政部门基于特定政策考量而作出的解释或决定的审查尺度,聚焦于“自由裁量权”与“法律界限”的交汇点。 第九章:法律制度的生命周期与改革动力 法律制度并非一成不变,其生命周期包括产生、稳定、僵化和改革。本章分析推动法律改革的内部动力(如宪法法院的判决、法学理论的突破)与外部压力(如社会运动、技术革命)。探讨在现代民主社会中,法律如何实现自我批判和修正,以及如何平衡法律的稳定性需求与社会对变革的迫切要求。 结语:重塑法律思维的现代图景 本书的最终目标是提供一个多维度的框架,用以理解现代法律体系的复杂性、内在的张力以及其在持续演进的社会中保持相关性的能力。它强调,法律的生命力不在于其条文的完美无瑕,而在于其解释者和适用者在遵循既有原则的同时,能以审慎的态度应对未曾预见的挑战。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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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拿到这本《普通法的司法解读——以法官造法为中心》,就被它厚实的体量所吸引。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封面设计也相当朴实,没有太多花哨的装饰,却透露出一种学术的严谨。我一直对法律的实际运作,尤其是那些在法庭上发生的真实博弈和智慧碰撞,有着浓厚的兴趣。法律条文虽然是基础,但我总觉得,真正让法律发挥作用的,是那些在具体案件中,法官们如何去理解、去适用,甚至是在没有明确条文的情况下,是如何通过类比、推理,形成一种具有约束力的判断。这本书的书名恰恰点出了这一点,“司法解读”和“法官造法”这两个关键词,精准地概括了我一直以来想要深入了解的领域。我期待这本书能够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揭示法官们在司法判决过程中,是如何进行思考、如何权衡利弊,以及他们的判决又如何在日积月累中,逐渐形成新的法律规则。这对于理解一个社会的法治进程,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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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对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印象最深刻,那种沉稳的色调和简洁的字体,仿佛预示着内容的深度和严谨。作为一名对法律领域有着广泛兴趣的读者,我一直对普通法的概念感到着迷,尤其是它与大陆法系在立法和判例上的根本差异。这本书的书名——《普通法的司法解读——以法官造法为中心》,精准地抓住了我一直以来想要探索的核心。我一直认为,法律并非一成不变的僵化文本,而是在不断的实践和碰撞中生长的活体。法官在其中扮演的角色,绝不仅仅是机械的适用者,更是规则的阐释者,甚至是规则的创造者。这本书似乎正是要将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的能动性,他们如何通过对现有法律的解读,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时,是如何形成新的判断、树立新的先例,从而推动法律的演进,这一过程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我希望这本书能够用生动的案例和深入的分析,向我展示法官们是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发挥智慧和判断力,最终实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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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入手了一本名为《普通法的司法解读——以法官造法为中心》的书,它厚重的篇幅和朴实的封面设计,都散发出一种严谨的学术气息。作为一名对法律体系抱有浓厚兴趣的读者,我一直对普通法的独特性,尤其是其判例法的特征,感到非常好奇。我认为,法律的生命力并非仅仅体现在冰冷的条文之中,更在于它在每一次司法实践中的生动体现。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何去解读和适用法律,甚至在法律存在模糊或空白之处时,如何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价值判断,创造出新的法律原则,这正是“法官造法”的核心所在。这本书的标题精准地概括了我一直以来想要深入探讨的主题。我希望通过阅读这本书,能够对法官在司法过程中所扮演的积极角色,他们的思考逻辑、价值取向以及如何通过判例来不断丰富和完善法律体系,有一个更清晰、更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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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书名——《普通法的司法解读——以法官造法为中心》,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注意力。我是一个对法律的实践层面,特别是法官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充满好奇的读者。我总觉得,那些冰冷、抽象的法律条文,在经过法官的解读和适用后,才能真正焕发出生命力。特别是对于普通法系来说,“法官造法”的概念更是其核心特征之一。我一直想知道,法官们在面对一个案件时,他们的思考过程是怎样的?他们是如何去理解立法者的意图?当法律条文不够清晰或者存在空白时,他们又是如何做出判断,并最终形成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判例?这本书似乎就是为解答这些疑问而存在的。我期待它能够通过生动而详实的案例分析,为我揭示普通法下司法解读的精妙之处,以及法官们是如何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地充实和发展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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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偶然翻到一本厚重的书,书名是《普通法的司法解读——以法官造法为中心》。拿到手里的时候,就觉得分量十足,沉甸甸的,纸张的触感也很好,不是那种廉价的印刷。封面设计是那种比较经典的学术风格,没有太多花哨的图案,就是书名和作者的姓名,给人一种严谨、扎实的感觉。我虽然不是法律专业的,但一直对法律的运行机制,尤其是判例法国家里的司法是如何运作的,充满了好奇。这本书的名字直接点明了主题,"司法解读"和"法官造法"这两个词汇,立刻勾起了我的兴趣。我常常觉得,法律条文看起来是死的,但真正让法律活起来、具有生命力的,是那些在具体案件中,法官们是如何去理解、去阐释,甚至是在必要时去填补空白、创造规则的过程。这本书似乎就是要深入探讨这一核心问题,从一个个具体的案例、一个个重要的判决出发,去揭示法官们是如何思考,他们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他们的价值取向又体现在哪里。我期待着这本书能够为我打开一扇新的窗户,让我能够更深刻地理解普通法体系的运作逻辑,以及法律如何在社会发展中不断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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