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張愛玲散文創作的成就在神韻與風格的完整呈現上已經超過了小說!--【東海大學中文系教授】周芬伶◎ 首次收錄〈連環套創世紀前言〉、〈把我包括在外〉、〈人間小札〉等散佚作品!
《惘然記》收錄張愛玲一九五○至八○年代的散文作品,比較起四○年代的那種華麗風格,這時期的題材多為回顧過往,筆法也顯得越來越清淡,自我的喜怒哀樂較為隱藏,更符合她追求的簡樸蒼涼美學。〈談讀書〉從聊齋談到契訶夫,看似讀書心得,其實在表達文學觀點;〈憶胡適之〉藉著書信描繪文壇前輩,不著痕跡地透著感懷與敬仰;〈重訪邊城〉觀察舊時台灣以及香港細微的日常生活;〈草爐餅〉用上海小吃遙念故鄉……隨著生命進入另一階段,張愛玲對世事人情的體會更加透徹,文字描繪的功力也轉變得更成熟,並時時透現出她對創作的無比熱忱!
作者简介
張愛玲
本名張煐,一九二○年生於上海。二十歲時便以一系列小說令文壇為之驚豔。她的作品主要以上海、南京和香港為故事場景,在荒涼的氛圍中鋪張男女的感情糾葛以及時代的繁華和傾頹。有人說張愛玲是當代的曹雪芹,文學評論權威夏志清教授更將她的作品與魯迅、茅盾等大師等量齊觀,而日後許多作家都不諱言受到「張派」文風的深刻影響。張愛玲晚年獨居美國洛杉磯,深居簡出的生活更增添她的神秘色彩,但研究張愛玲的風潮從未止息,並不斷有知名導演取材其作品,近年李安改拍〈色,戒〉,更是轟動各界的代表佳作。一九九五年九月張愛玲逝於洛杉磯公寓,享年七十四歲。她的友人依照她的遺願,在她生日那天將她的骨灰撒在太平洋,結束了她傳奇的一生。
前言/序言
一九五四年秋,我在香港寄了本《秧歌》給胡適先生,另寫了封短信,沒留底稿,大致是說希望這本書有點像他評《海上花》的「平淡而近自然。」收到的回信一直鄭重收藏,但是這些年來搬家次數太多,終於遺失。幸而朋友代抄過一份,她還保存著,如下:
愛玲女士:
謝謝你十月廿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說《秧歌》!
請你恕我這許久沒給你寫信。
你這本秧歌,我仔細看了兩遍,我很高興能看見這本很有文學價值的作品。你自己說的「有一點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認為你在這個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這本小說,從頭到尾,寫的是「飢餓」,--也許你曾想到用「餓」做書名,寫得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細緻功夫。
你寫月香回家後的第一頓「稠粥」,已很動人了。後來加上一位從城市來忍不得餓的顧先生,你寫他背人偷吃鎮上帶回來的東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寫他出門去丟蛋殼和棗核的一段,和「從來沒注意到(小蔴餅)吃起來咵嗤咵嗤,響得那麼厲害」一段。這幾段也許還有人容易欣賞。下面寫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讀者也許不見得一讀就能了解了。
你寫人情,也很細緻,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131─132頁寫那條棉被,如175,189頁寫的那件棉襖,都是很成功的。189頁寫棉襖的一段真寫得好,使我很感動。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難得一般讀者的賞識的。海上花就是一個久被埋沒的好例子。你這本小說出版後,得到什麼評論?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將來我一定特別留意。
中文本可否請你多寄兩三本來,我要介紹給一些朋友看看。
書中160頁「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與205頁的「六十八嘍」相差太遠,似是小誤。76頁「在被窩裏點著蠟燭」,似乎也可刪。
以上說的話,是一個不曾做文藝創作的人的胡說,請你不要見笑。我讀了你十月的信上說的「很久以前我讀你寫的醒世姻緣與海上花的考證,印象非常深,後來找了這兩部小說來看,這些年來,前後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為得到不少益處。」--我讀了這幾句話,又讀了你的小說,我真很感覺高興!如果我提倡這兩部小說的效果單止產生了你這一本秧歌,我也應該十分滿意了。
你在這本小說之前,還寫了些什麼書?如方便時,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
平安
胡適敬上
一九五五、一、廿五
(舊曆元旦後一日)
適之先生的加圈似是兩用的,有時候是好句子加圈,有時候是語氣加重,像西方文字下面加槓子,講到加槓子,二○、三○年代的標點,起初都是人地名左側加一行直線,很醒目,不知道後來為什麼廢除了,我一直惋惜。又不像別國文字可以大寫。這封信上仍舊是月香。書名是左側加一行曲線,後來通用引語號。適之先生用了引語號,後來又忘了,仍用一行曲線。在我看來都是五四那時代的痕迹,「不勝低迴」。
我第二封信的底稿也交那位朋友收著,所以僥倖還在:
適之先生:
收到您的信,真高興到極點,實在是非常大的榮幸。最使我感謝的是您把《秧歌》看得那樣仔細。您指出76頁敘沙明往事那一段可刪,確是應當刪。那整個的一章是勉強添補出來的。至於為什麼要添,那原因說起來很複雜。最初我也就是因為《秧歌》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國讀者的口味--尤其是東南亞的讀者--所以發奮要用英文寫它。這對於我是加倍的困難,因為以前從來沒有用英文寫過東西,所以著實下了一番苦功。寫完之後,只有現在的三分之二。寄去給代理人,嫌太短,認為這麼短的長篇小說沒有人肯出版。所以我又添出第一二兩章(原文是從第三章月香回鄉開始的),敘王同志過去歷史的一章,殺豬的一章。最後一章後來也補寫過,譯成中文的時候沒來得及加進去。
160頁譚大娘自稱八十一歲,205頁又說她六十八歲,那是因為她向兵士哀告的時候信口胡說,也就像叫化子總是說「家裏有八十歲老娘」一樣。我應當在書中解釋一下的。
您問起這裏的批評界對《秧歌》的反應。有過兩篇批評,都是由反共方面著眼,對於故事本身並不怎樣注意。
我寄了五本《秧歌》來。別的作品我本來不想寄來的,因為實在是壞--絕對不是客氣話,實在是壞。但是您既然問起,我還是寄了來,您隨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丟下。一本小說集,是十年前寫的,去年在香港再版。散文集《流言》也是以前寫的,我這次離開上海的時候很匆促,一本也沒帶,這是香港的盜印本,印得非常惡劣。還有一本《赤地之戀》,是在《秧歌》以後寫的。因為要顧到東南亞一般讀者的興味,自己很不滿意。而銷路雖然不像《秧歌》那樣慘,也並不見得好。我發現遷就的事情往往是這樣。
《醒世姻緣》和《海上花》一個寫得濃,一個寫得淡,但是同樣是最好的寫實的作品。我常常替它們不平,總覺得它們應當是世界名著。《海上花》雖然不是沒有缺陷的,像《紅樓夢」沒有寫完也未始不是一個缺陷。缺陷的性質雖然不同,但無論如何,都不是完整的作品。我一直有一個志願,希望將來能把《海上花」和《醒世姻緣》譯成英文。裏面對白的語氣非常難譯,但是也並不是絕對不能譯的。我本來不想在這裏提起的,因為您或者會担憂,覺得我把事情看得太容易了,會糟蹋了原著。但是我不過是有這樣一個願望,眼前我還是想多寫一點東西。如果有一天我真打算實行的話,一定會先譯半回寄了來,讓您看行不行。
祝近好
張愛玲
二月廿日
同年十一月,我到紐約不久,就去見適之先生,跟一個錫蘭朋友炎櫻一同去。那條街上一排白色水泥方塊房子,門洞裏現出樓梯,完全是港式公寓房子,那天下午曬著太陽,我都有點恍惚起來,彷彿還在香港。上了樓,室內陳設也看著眼熟得很。適之先生穿著長袍子。他太太帶點安徽口音,我聽著更覺得熟悉。她端麗的圓臉上看得出當年的模樣,兩手交握著站在當地,態度有點生澀。我想她也許有些地方永遠是適之先生的學生,使我立刻想起讀到的關於他們是舊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他們倆都很喜歡炎櫻,問她是哪裏人。她用國語回答,不過她離開上海久了,不大會說了。
喝著玻璃杯裏泡著的綠茶,我還沒進門就有的時空交疊的感覺更濃了。我看的「胡適文存」是在我父親窗下的書桌上,與較不像樣的書並列。他的《歇浦潮》、《人心大變》、《海外繽紛錄》我一本本拖出去看,《胡適文存》則是坐在書桌前看的。《海上花》似乎是我父親看了胡適的考證去買來的。《醒世姻緣》是我破例要了四塊錢去買的。買回來看我弟弟拿著捨不得放手,我又忽然一慷慨,給他先看第一二本,自己從第三本看起,因為讀了考證,大致已經有點知道了。好幾年後,在港戰中當防空員,駐紮在馮平山圖書館,發現有一部《醒世姻緣》,馬上得其所哉,一連幾天看得抬不起頭來。房頂上裝著高射炮,成為轟炸目標,一顆顆炸彈轟然落下來,越落越近。我只想著:至少等我看完了吧。
我姑姑有個時期跟我父親借書看,後來兄妹鬧翻了不來往,我父親有一次忸怩的笑著咕嚕了一聲:「你姑姑有兩本書還沒還我。」我姑姑也有一次有點不好意思的說:「這本《胡適文存》還是他的。」還有一本蕭伯納的《聖女貞德》,德國出版的,她很喜歡那米色的袖珍本,說:「他這套書倒是好。」她和我母親跟胡適先生同桌打過牌。戰後報上登著胡適回國的照片,不記得是下飛機還是下船,笑容滿面,笑得像個貓臉的小孩,打著個大圓點的蝴蝶式領結,她看著笑了起來說:「胡適之這樣年青!」
那天我跟炎櫻去過以後,炎櫻去打聽了來,對我說:「喂,你那位胡大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沒有林語堂出名。」我屢次發現外國人不了解現代中國的時候,往往是因為不知道五四運動的影響。因為五四運動是對內的,對外只限於輸入。我覺得不但我們這一代與上一代,就連大陸上的下一代,儘管反胡適的時候許多青年已經不知道在反些什麼,我想只要有心理學家榮(Jung)所謂民族回憶這樣東西,像五四這樣的經驗是忘不了的,無論湮沒多久也還是在思想背景裏。榮與佛洛依德齊名。不免聯想到佛洛依德研究出來的,摩西是被以色列人殺死的。事後他們自己諱言,年代久了又倒過來仍舊信奉他。
我後來又去看過胡適先生一次,在書房裏坐,整個一道牆上一溜書架,雖然也很簡單,似乎是定製的,幾乎高齊屋頂,但是沒擱書,全是一疊疊的文件夾子,多數亂糟糟露出一截子紙。整理起來需要的時間心力,使我一看見就心悸。
跟適之先生談,我確是如對神明。較具體的說,是像寫東西的時候停下來望著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想較近真實。適之先生講起大陸,說「純粹是軍事征服。」我頓了頓沒有回答,因為自從一九三幾年起看書,就感到左派的壓力,雖然本能的起反感,而且像一切潮流一樣,我永遠是在外面的,但是我知道它的影響不止於像西方的左派只限一九三○年代。我一默然,適之先生立刻把臉一沉,換了個話題。我只記得自己太不會說話,因而耿耿於心的這兩段。他還說:「你要看書可以到哥倫比亞圖書館去,那兒書很多。」我不由得笑了。那時候我雖然經常的到市立圖書館借書,還沒有到大圖書館查書的習慣,更不必說觀光。適之先生一看,馬上就又說到別處去了。
他講他父親認識我的祖父,似乎是我祖父幫過他父親一個小忙。我連這段小故事都不記得,彷彿太荒唐。原因是我們家裏從來不提祖父。有時候聽我父親跟客人談「我們老太爺」,總是牽涉許多人名,不知道當時的政局就跟不上,聽不了兩句就聽不下去了。我看了《孽海花》才感到興趣起來,一問我父親,完全否認。後來又聽見他跟個親戚高談闊論,辯明不可能在簽押房撞見東翁的女兒,那首詩也不是她做的。我覺得那不過是細節。過天再問他關於祖父別的事,他悻悻然說:「都在爺爺的集子裏,自己去看好了!」我到書房去請老師給我找了出來,搬到飯廳去一個人看。典故既多,人名無數,書信又都是些家常話。幾套線裝書看得頭昏腦脹,也看不出幕後事情。又不好意思去問老師,彷彿喜歡講家世似的。
祖父死的時候我姑姑還小,什麼都不知道,而且微窘的笑著問:「怎麼想起來問這些?」因為不應當跟小孩子們講這些話,不民主。我幾下子一碰壁,大概養成了個心理錯綜,一看到關於祖父的野史就馬上記得,一歸入正史就毫無印象。
適之先生也提到不久以前在書攤上看到我祖父的全集,沒有買。又說正在給「外交」雜誌(“Foreign Affairs”寫篇文章,有點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說:「他們這裏都要改的。」我後來想看看《外交》逐期的目錄,看有沒有登出來,工作忙,也沒看。
感恩節那天,我跟炎櫻到一個美國女人家裏吃飯,人很多,一頓烤鴨子吃到天黑,走出來滿街燈火櫥窗,新寒暴冷,深灰色的街道特別乾淨,霓虹燈也特別晶瑩可愛,完全像上海。我非常快樂,但是吹了風回去就嘔吐。剛巧胡適先生打電話來,約我跟他們吃中國館子。我告訴他剛吃了回來吐了,他也就算了,本來是因為感恩節,怕我一個人寂寞。其實我哪過什麼感恩節。
炎櫻有認識的人住過一個職業女子宿舍,我也就搬了去住。是救世軍辦的,救世軍是出名救濟貧民的,誰聽見了都會駭笑,就連住在那裏的女孩子們提起來也都訕訕的嗤笑著。雖有年齡限制,也有幾位胖太太,大概與教會有關係的,似乎打算在此終老的了。管事的老姑娘都稱中尉少校。餐廳裏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鮑艾里(The Bowery)的流浪漢,她們暫時收容的,都是酒鬼,有個小老頭子,藍眼睛白濛濛的,有氣無力靠在咖啡爐上站著。
有一天胡適先生來看我,請他到客廳去坐,裏面黑洞洞的,足有個學校禮堂那麼大,還有個講台,台上有鋼琴,台下空空落落放著些舊沙發。沒什麼人,幹事們鼓勵大家每天去喝下午茶,誰也不肯去。我也是第一次進去,看著只好無可奈何的笑。但是適之先生直讚這地方很好。我心裏想,還是我們中國人有涵養。坐了一會出來,他一路四面看著,仍舊滿口說好,不像是敷衍話。也許是覺得我沒有虛榮心。我當時也沒有琢磨出來,只馬上想起他寫的他在美國的學生時代,有一天晚上去參加復興會教派篝火晚會的情形。
我送到大門外,在台階上站著說話。天冷,風大,隔著條街從赫貞江上吹來。適之先生望著街口露出的一角空濛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霧,不知道怎麼笑瞇瞇的老是望著,看怔住了。他圍巾裹得嚴嚴的,脖子縮在半舊的黑大衣裏,厚實的肩背,頭臉相當大,整個凝成一座古銅半身像。我忽然一陣凜然,想著:原來是真像人家說的那樣。而我向來相信凡是偶像都有「黏土腳」,否則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來沒穿大衣,裏面暖氣太熱,只穿著件大挖領的夏衣,倒也一點都不冷,站久了只覺得風颼颼的。我也跟著向河上望過去微笑著,可是彷彿有一陣悲風,隔著十萬八千里從時代的深處吹出來,吹得眼睛都睜不開。那是我最後一次看見適之先生。
我二月裏搬到紐英倫去,幾年不通消息。一九五八年,我申請到南加州亨亭屯?哈特福基金會去住半年,那是A&P超級市場後裔辦的一個藝文作場,是海邊山谷裏一個魅麗的地方,前年關了門,報上說蝕掉五十萬。我寫信請適之先生作保,他答應了,順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還給我,經他通篇圈點過,又在扉頁上題字。我看了實在震動,感激得說不出話來,寫都無法寫。
寫了封短信去道謝後,不記得什麼時候讀到胡適返台消息。又隔了好些時,看到噩耗,只惘惘的。是因為本來已經是歷史上的人物?我當時不過想著,在宴會上演講後突然逝世,也就是從前所謂無疾而終,是真有福氣。以他的為人,也是應當的。
直到去年我想譯《海上花》,早幾年不但可以請適之先生幫忙介紹,而且我想他會感到高興的,這才真正覺得適之先生不在了。往往一想起來眼睛背後一陣熱,眼淚也流不出來。要不是現在有機會譯這本書,根本也不會寫這篇東西,因為那種倉皇與恐怖太大了,想都不願意朝上面想。
譯「海上花」最明顯的理由似是跳掉吳語的障礙,其實吳語對白也許並不是它不為讀者接受最大的原因。亞東版附有幾頁字典,我最初看這部書的時候完全不懂上海話,並不費力。但是一九三五年的亞東版也像一八九四年的原版一樣絕版了。大概還是興趣關係,太欠傳奇化,不sentimental。英美讀者也有他們的偏好,不過他們批評家的影響較大,看書的人多,比較容易遇見識者。十九世紀英國作家喬治?包柔(George Borrow)的小說不大有人知道--我也看不進去--但是迄今美國常常有人講起來都是喬治?包柔迷,彼此都欣然。
要是告訴他們中國過去在小說上的成就不下於繪畫磁器,誰也會露出不相信的神氣。要說中國詩,還有點莫測高深。有人說詩是不能譯的。小說只有本《紅樓夢》是代表作,沒有較天真的民間文學成分。《紅樓夢》他們大都只看個故事輪廓,大部份是高鶚的,大家庭三角戀愛,也很平常。要給它應得的國際地位,只有把它當作一件殘缺的藝術品,去掉後四十回,可能加上原著結局的考證。我十二三歲的時候第一次看,是石印本,看到八十一回「四美釣游魚」,忽然天日無光,百樣無味起來,此後完全是另一個世界。最奇怪的是寶黛見面一場之僵,連他們自己都覺得滿不是味。許多年後才知道是別人代續的,可以同情作者之如芒刺在背,找到些藉口,解釋他們態度為什麼變了,又匆匆結束了那場談話。等到寶玉瘋了就好辦了。那時候我怎麼著也想不到是另一個人寫的,只曉得寧可再翻到前面,看我跳掉的作詩行令部份。
在美國有些人一聽見《海上花》是一八九四年出版的,都一怔,說:「這麼晚……差不多是新文藝了嘛!」也像買古董一樣講究年份。《海上花》其實是舊小說發展到極端,最典型的一部。作者最自負的結構,倒是與西方小說共同的。特點是極度經濟,讀著像劇本,只有對白與少量動作。暗寫、白描,又都輕描淡寫不落痕迹,織成一般人的生活的質地,粗疎、灰撲撲的,許多事「當時渾不覺。」所以題材雖然是八十年前的上海妓家,並無艷異之感,在我所有看過的書裏最有日常生活的況味。
胡適先生的考證指出這本書的毛病在中段名士美人大會一笠園。我想作者不光是為了插入他自己得意的詩文酒令,也是表示他也會寫大觀園似的氣象。凡是好的社會小說家--社會小說後來淪為黑幕小說,也許應當照novel of manners譯為「生活方式小說」--能體會到各階層的口吻行事微妙的差別,是對這些地方特別敏感,所以有時候階級觀念特深,也就是有點勢利。作者對財勢滔天的齊韻叟與齊府的清客另眼看待,寫得他們處處高人一等,而失了真。
管事的小贊這人物,除了為了插入一首菊花詩,也是像「詩婢」,間接寫他家的富貴風流。此外只有第五十三回齊韻叟撞見小贊在園中與人私會,沒看清楚是誰。回目上點明是一對情侶,而從此沒有下文,只在跋上提起將來「小贊小青挾貲遠遁,」才知道是齊韻叟所眷妓女蘇冠香的婢女小青。丫頭跟來跟去,不過是個名字而已,未免寫得太不夠。作者用藏閃法,屢次借回目點醒,含蓄都有分寸,扣得極準,這是唯一的失敗的例子。我的譯本刪去幾回,這一節也在內,都仍舊照原來的紋路補綴起來。
像趙二寶那樣的女孩子太多了,為了貪玩、好勝而墮落。而她仍舊成為一個高級悲劇人物。窩囊的王蓮生受盡沈小紅的氣,終於為了她姘戲子而斷了,又不爭氣,有一個時期還是回到她那裏。而最後飄逸的一筆,還是把這回事提高到戀夢破滅的境界。作者儘管世俗,這種地方他的觀點在時代與民族之外,完全是現代的,世界性的,這在舊小說裏實在難得。
但是就連自古以來崇尚簡略的中國,也還沒有像他這樣簡無可簡,跟西方小說的傳統剛巧背道而馳。他們向來是解釋不厭其詳的。《海上花》許多人整天蕩來蕩去,面目模糊,名字譯成英文後,連性別都看不出。才摸熟了倒又換了一批人。我們「三字經」式的名字他們連看幾個立刻頭暈眼花起來,不比我們自己看著,文字本身在視覺上有色彩。他們又沒看慣夾縫文章,有時候簡直需要個金聖嘆逐句夾評夾註。
中國讀者已經摒棄過兩次的東西,他們能接受?這件工作我一面做著,不免面對著這些問題,也老是感覺著,適之先生不在了。
初載於一九六八年二月《香港明報》月刊第二十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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