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是英国女作家伏尼契的代表作,20世纪50年代引进中国后风靡一时,成为当时年轻人的最爱之一。 意大利青年阿瑟,出身于富商家庭,但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他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塔奈利神父的私生子。在严酷的现实教育下,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飘泊13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 《牛虻》还讲述了牛虻与姑娘琴玛白雪般纯洁无暇的爱情,以及对父亲的爱恨交织,读来令人唏嘘不已。
##很少看书看的涕泗横流,但这本从父子相认那里开始我的眼泪就一直抑制不住啊。个人感觉而言,我觉得比同类型的红与黑要写的精彩,作者将每个人物都塑造的有血有肉,牛虻尤是。btw,我绝对是有点圣徒主教控的……
评分##人性的贪婪啊,喝着圣血食着圣体所犯的罪行就会被饶恕么?这只是自我良心的安慰剂,你的灵魂并没有得到救赎。但是,蒙泰里尼确是圣人,只是他不知道他的爱该给值得的人。。。哎~
评分##就是词汇用得太老掉牙了,实在不能忍受,其它倒还好。嗯,伏尼契是个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者,这点终于在这个译本体现出来了。
评分##应该承认,最后四章是伟大的
评分看完了,我承认看到最后流泪了。谁特么再说这是一本革命小说我跟谁急..
评分##应该承认,最后四章是伟大的
评分##很少看书看的涕泗横流,但这本从父子相认那里开始我的眼泪就一直抑制不住啊。个人感觉而言,我觉得比同类型的红与黑要写的精彩,作者将每个人物都塑造的有血有肉,牛虻尤是。btw,我绝对是有点圣徒主教控的……
评分##“琴玛!看在上帝的份上,这是怎么回事?不要这样哭啊——你从来都不哭!琴玛,我亲爱的!”
评分##爱我还是祂?狗血味太劲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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