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讓人眼前一亮的著作,雖然我目前還沒有機會深入研讀,但從其書名《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來看,它無疑填補瞭當前理論和實踐中的一個重要空白。作為一個對經濟犯罪偵查領域略知一二的讀者,我深切感受到,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立案環節的準確與否,直接關係到後續偵查的走嚮、證據的收集以及最終的法律適用。如果立案不當,輕則延誤案件處理,重則可能導緻錯案,對當事人和社會造成不可挽迴的損失。因此,一本能夠係統梳理、清晰界定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書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我期待這本書能為執法者提供一套權威、科學的指南,幫助他們精準把握立案尺度,避免模糊地帶。同時,我也希望這本書不僅能服務於一綫辦案民警,更能為法學研究者提供新的視角和素材,推動經濟犯罪偵查理論的深入發展,最終提升我國經濟犯罪的防控和打擊能力。
評分這本書的齣現,對於我這樣一個對法律體係尤其是刑事偵查流程感興趣的普通讀者來說,是一個瞭解公安機關內部運作的絕佳窗口。雖然我並非法律專業人士,但我深知,任何一項刑事案件的偵查,都必須建立在閤法的立案基礎上。特彆是經濟犯罪,其涉及的領域廣泛,專業性強,立案標準的模糊化很容易導緻執法的不確定性。《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這本書,從書名來看,似乎是一本非常“硬核”的專業書籍,但我相信它一定能夠以一種清晰、易懂的方式,嚮讀者展現經偵部門在案件立案環節的考量與判斷。我希望它能介紹一些典型的經濟犯罪案例,並從中提煉齣立案的關鍵要素,讓讀者能夠直觀地理解“什麼是立案”、“為什麼需要立案”、“如何判斷一個案件是否構成經濟犯罪並需要立案偵查”。這本書的價值,或許就在於它能打破普通讀者對經偵工作的神秘感,讓我們更深入地理解法律的執行過程,從而增強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
評分剛看到這本書的書名,我的第一反應就是:“終於有針對性地解決瞭痛點問題!”作為一個長期關注社會經濟發展和法律製度完善的觀察者,我一直認為,經濟犯罪的復雜性和隱蔽性,對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的專業能力提齣瞭極高的要求。而立案標準,正是偵查工作的“第一道門檻”,其科學性、閤理性直接影響到整個司法程序的公正與效率。《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這本書,光是書名就充滿瞭權威感和實用性。我迫切地想知道,它會以怎樣的方式來闡述這些立案標準?是否會涉及到一些理論上的爭議,並給齣作者的觀點?是否會包含一些最新的司法解釋和指導意見?我尤其關注書中對一些新型經濟犯罪,如網絡金融犯罪、虛擬財産犯罪等,在立案方麵的探討。如果這本書能夠提供一套嚴謹、可操作的立案框架,我想它不僅對公安機關的業務指導意義重大,對於其他相關部門,如檢察機關、法院,乃至律師群體,也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有助於形成更統一的執法司法認識。
評分這本書的書名《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直擊核心,足以見其內容的重要性和前瞻性。在當前經濟快速發展、金融創新層齣不窮的背景下,經濟犯罪的形式也日趨多樣化和復雜化,如何準確界定經偵部門的管轄範圍,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套科學、統一的立案標準,是公安機關麵臨的重大課題。我非常期待這本書能夠深入研究和闡釋這一問題,尤其是在管轄權劃分上,可能會涉及到中央和地方、不同層級公安機關之間的協調與配閤,而立案標準則直接關係到案件能否被有效啓動偵查程序。我設想書中會詳細梳理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結閤最新的司法實踐,對各類經濟犯罪的立案要素進行細緻的分析,並可能提齣一些改進的建議。如果這本書能為構建更加清晰、高效、公正的經偵執法體係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那它無疑將成為一部具有裏程碑意義的專業著作。
評分這本書的齣現,對於我這樣一個法律從業者來說,無異於久旱逢甘霖。在日常工作中,我們時常會遇到一些界定模糊、難以判斷是否屬於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管轄的經濟類案件。例如,一些看似簡單的閤同糾紛,在深入調查後可能會牽扯齣虛假齣資、抽逃齣資等犯罪行為;又或者一些新興的金融活動,其性質如何界定,是否觸犯刑法,都需要極其審慎的判斷。《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齣現,似乎為我們打開瞭一扇清晰的窗戶。我非常好奇它是否會詳細剖析各類經濟犯罪的構成要件,並結閤大量的司法實踐案例,對立案標準進行細緻的解讀。我期待書中能夠給齣明確的指引,比如在遇到特定情形時,應如何判斷案件的性質,應該收集哪些關鍵證據來支持立案,以及在不同層級公安機關之間,管轄權如何劃分等問題。這本書的價值,或許就在於它能將抽象的法律條文轉化為具象化的操作指南,切實提升法律的適用效率和精準度。
評分該書是對《莊子》的白話文翻譯和注釋。初版於1974年,由颱灣商務印書館印行。此次修訂再版,采用橫排簡體字,並吸收瞭有關莊子研究的最新成果。 一、本書所用《莊子》原文,為根據王孝魚點校的郭慶藩《莊子集釋》本。郭慶藩《集釋》收錄瞭郭象《注》、成玄英《疏》和陸德明《音義》三書的全文,摘引瞭清代王念孫、俞樾等人的訓詁考證,並附有郭嵩燾和他自己的意見。《集釋》原根據黎庶昌《古逸叢書》覆宋本,王校又根據《續古逸叢書》影宋本、明世德堂本、《道藏》成玄英《疏》本以及《四部叢刊》所附孫毓修《宋趙諫議本校記》、近人王叔岷《校釋》、劉文典《莊子補正》等書加以校正。本書凡有增補或刪改原文時,均於“注釋”中說明。 二、本書的“今譯”依據“注釋”,並參考目前已譯成之中英文譯本,為使譯文暢曉與切近原意,彆人譯得好的語句我盡量采用。有許多地方與彆人的譯法不同,乃是齣於我個人對《莊》文之解釋觀點所緻。 三、本書“注釋”部分花費的時間最多,經常為瞭一個詞字或一句話,查遍於古注而找不到恰當的解釋。注解之外,還要顧到考證校勘,例如篇“其心忘”,今本誤作“其心誌”;“不以心損道”,“損”字今本缺壞為“捐”字,古人依誤字作注,因而常附會其辭。“注釋”部分,我前後易稿多次,起初用白話文解釋,然而發覺今注容易把前人的見解混成瞭自己的意見。為瞭錶明今注有所根據,於是在後麵又附上前人的注解。這樣除瞭達到解釋原著難句的目的之外,還可把曆代各傢注《莊》的成績列示齣來。但有時要確定一個注解究竟齣自於何人之手,還需做一番查證的工作,因為前人注書常互相因襲,把自己的意見和彆人的意見混在一起而不加說明。例如清代陳壽昌《南華真經正義》,時而也有自己獨到的見解,但抄錄宣穎《南華經解》之處頗多。宣穎的注解簡潔精到,很受近代人推崇,宣解中偶爾也可發現和林雲銘《莊子因》注語相同處,進一步核對,可發現林宣之注受宋代林希逸《口義》影響很大,有時注文也直接引自《口義》。這樣,要選注和標明齣處,注釋一段原文往往要花上許多時間,全書就這樣牛步地工作瞭好幾年纔脫稿。 四、《莊》書極為龐雜,而雜篇中尤為雜亂。為瞭明晰起見,將全書標上數字號碼以分章次段落。 五、本書注譯時,除參考古今校注外,還參考英、日文和內地學者有關《莊子》的專述。本書的參考,隻限於考據字義的解釋,這是據於學術上的需要,不涉及政治思想問題。 六、本書撰寫期間,值嚴靈峰先生先後印齣《莊子集成初編》與《莊子集成續編》(藝文印書館發行),使本書在注釋工作上得到許多的方便。書稿齣版之前,復濛嚴先生閱正,甚為感謝。羅其雲同學幫忙校對,一並緻謝。
評分書很實用,講的很詳細,是一本很好的工具書。
評分快遞很好,書也很正版!!!。
評分b d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先後於2001年4月18日和2008年I3月5日M頒O布實施R瞭《最高人W民檢Y察院、
評分重內容,重質量!!!
評分東西很好哦!
評分公安機關經偵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喜歡,會一直在京東購書對於有錢人來說,他們不在乎東西值多少錢,和女朋友在一起他們注重的是心上人的開心,和領在一起,他們在乎的是給領買些高貴的東西,指望著自己有機會高升,和小三在一起,我就不多說瞭,對於我們農村的孩子來說,我們希望物美價廉,不是我們想買盜版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先後於2001年4月18日和2008年3月5日頒布實施瞭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以下簡稱2001年追訴標準)、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定(以下簡稱2008年補充規定)。2001年追訴標準和2008年補充規定頒布實施以來,為經濟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批捕、起訴工作提供瞭明確、統一的執法規範,對於打擊經濟犯罪、維護國傢經濟安全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發揮瞭積極作用。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經濟犯罪呈現齣許多新特點和新變化,有些與認定經濟犯罪緊密相關的法律法規也進行瞭修改,特彆是刑法修正案(三)至刑法修正案(七)陸續施行後,其中新增和修正瞭20餘個經濟犯罪罪名,相應地齣現這些經濟犯罪案件缺乏立案追訴標準或者原立案追訴標準與刑法規定不一緻的問題。不是我們愛到批發部去買,也不是我們愛和小販斤斤計較,是我們微薄的收入難以支付。總的來說購物本身是一個開心的過程,從中我們利用自己的勞動購買自己需要的東西。京東商城的東西太便宜瞭,所以我來買瞭。好瞭,我現在來說說這本書的觀感吧,網絡文學融入主流文學之難,在於文學批評傢的缺席,在於衡量標準的混亂,很長一段時間,文學批評傢對網絡文學集體失語,直到最近一兩年來,諸多活躍於文學批評領域的評論傢,纔開始著手建立網絡文學的評價體係,很難得的是,他們迅速掌握瞭網絡文學的魅力內核,並對網絡文學給予瞭高度評價、寄予瞭很深的厚望。隨著網絡文學理論體係的建立,以及網絡文學在創作水準上的不斷提高,網絡文學成為主流文學中的主流已是清晰可見的事情,下一屆的五個一工程奬,我們期待看到更多網絡文學作品的入選。廢話不多說同時買瞭三本推拿的書和這本,比認為這本是最好的!而且是最先收到的!好評必須的,書是替彆人買的,貨剛收到,和網上描述的一樣,適閤眾多人群,快遞也較滿意。書的質量很好,內容更好!收到後看瞭約十幾頁沒發現錯彆字,紙質也不錯。應該是正版書籍,謝謝京東商城圖書頻道提供豐富的圖書産品,種類包括小說、文學、傳記、藝術、少兒、經濟、管理、生活等圖書的網上銷售,為您提供最佳的購書體驗。網購上京東,省錢又放心!在網上購物,動輒就要十多元的運費,往往是令許多網購消費者和商傢躊躇於網購及銷售的成本。就在買方
評分不錯,京東信的過 不錯,京東信的過
評分該書是對《莊子》的白話文翻譯和注釋。初版於1974年,由颱灣商務印書館印行。此次修訂再版,采用橫排簡體字,並吸收瞭有關莊子研究的最新成果。 一、本書所用《莊子》原文,為根據王孝魚點校的郭慶藩《莊子集釋》本。郭慶藩《集釋》收錄瞭郭象《注》、成玄英《疏》和陸德明《音義》三書的全文,摘引瞭清代王念孫、俞樾等人的訓詁考證,並附有郭嵩燾和他自己的意見。《集釋》原根據黎庶昌《古逸叢書》覆宋本,王校又根據《續古逸叢書》影宋本、明世德堂本、《道藏》成玄英《疏》本以及《四部叢刊》所附孫毓修《宋趙諫議本校記》、近人王叔岷《校釋》、劉文典《莊子補正》等書加以校正。本書凡有增補或刪改原文時,均於“注釋”中說明。 二、本書的“今譯”依據“注釋”,並參考目前已譯成之中英文譯本,為使譯文暢曉與切近原意,彆人譯得好的語句我盡量采用。有許多地方與彆人的譯法不同,乃是齣於我個人對《莊》文之解釋觀點所緻。 三、本書“注釋”部分花費的時間最多,經常為瞭一個詞字或一句話,查遍於古注而找不到恰當的解釋。注解之外,還要顧到考證校勘,例如篇“其心忘”,今本誤作“其心誌”;“不以心損道”,“損”字今本缺壞為“捐”字,古人依誤字作注,因而常附會其辭。“注釋”部分,我前後易稿多次,起初用白話文解釋,然而發覺今注容易把前人的見解混成瞭自己的意見。為瞭錶明今注有所根據,於是在後麵又附上前人的注解。這樣除瞭達到解釋原著難句的目的之外,還可把曆代各傢注《莊》的成績列示齣來。但有時要確定一個注解究竟齣自於何人之手,還需做一番查證的工作,因為前人注書常互相因襲,把自己的意見和彆人的意見混在一起而不加說明。例如清代陳壽昌《南華真經正義》,時而也有自己獨到的見解,但抄錄宣穎《南華經解》之處頗多。宣穎的注解簡潔精到,很受近代人推崇,宣解中偶爾也可發現和林雲銘《莊子因》注語相同處,進一步核對,可發現林宣之注受宋代林希逸《口義》影響很大,有時注文也直接引自《口義》。這樣,要選注和標明齣處,注釋一段原文往往要花上許多時間,全書就這樣牛步地工作瞭好幾年纔脫稿。 四、《莊》書極為龐雜,而雜篇中尤為雜亂。為瞭明晰起見,將全書標上數字號碼以分章次段落。 五、本書注譯時,除參考古今校注外,還參考英、日文和內地學者有關《莊子》的專述。本書的參考,隻限於考據字義的解釋,這是據於學術上的需要,不涉及政治思想問題。 六、本書撰寫期間,值嚴靈峰先生先後印齣《莊子集成初編》與《莊子集成續編》(藝文印書館發行),使本書在注釋工作上得到許多的方便。書稿齣版之前,復濛嚴先生閱正,甚為感謝。羅其雲同學幫忙校對,一並緻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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